
| 修 改 记 录 | ||||
| 修改日期 | 变更编号 | 变 更 内 容 | 版本/次 | 总页数 | 
| 20091124 | D0911027 | 新增5.2.7.2/5.2.7.3 修订5.3.2/5.3.4内容  | A/1 | 7 | 
| 20100327 | D1003063 | 组织架构变更 | A/2 | 7 | 
| 会 签 记 录 | ||||||||
| 会签部门 | 会签姓名 | 会签意见 | ||||||
| ■工程部 | 同意 | |||||||
| ■营业部 | 同意 | |||||||
| ■财务部 | 同意 | |||||||
| ■人力资源部 | 同意 | |||||||
| ■品控部 | 同意 | |||||||
| ■制造部 | 同意 | |||||||
| ■物流部 | 同意 | |||||||
| ■体系办 | 同意 | |||||||
| 核准 | 审核 | 制定 | 集团体系办 | 制作单位 | 发行章 | ||||
| 品控部 | |||||||||
| 一、目的: 规范品质异常处理流程,提高品质异常处理的时效性,确保产线正常生产,满足客户要求。 二、范围: 2.1适用于产品品质异常解决的所有过程。 三、定义: 3.1品质异常之定义 3.1.1产品品质异常: 3.1.1.1不符合相关检验标准要求,且不良率超过质量目标时。 3.1.1.2有经过改善且有效果确认,但又重复发生品质异常时。 3.1.1.3客户抱怨及退货时。 3.1.1.4其它情形,影响到产品品质时。 3.1.2作业品质异常:因非偶然因素(即可避免的原因),现况虽未发生产品不良,但存在品质隐患。包含: 3.1.2.1不遵守操作标准操作; 3.1.2.2虽然照操作标准操作,但因各种标准不完善,以致无法控制变异原因; 3.1.2.3使用不合格的原料或材料; 3.1.2.4机械发生故障或磨损; 3.1.2.5作业员疲劳(或情绪欠佳); 3.1.2.6其它情形,可能存在品质隐患时。 四、职责 4.1品控单位: 4.1.1负责品质异常之最终判定。 4.1.2负责确认品质异常责任部门。 4.1.3负责主导品质异常案例的处理过程。 4.1.4负责对责任单位的改善结果进行追踪确认。 4.2异常责任单位:负责提出临时措施及长期改善对策并执行。 4.3生产单位:负责对改善措施的实施及验证改善措施的有效性。 4.4其它相关单位:在需要时进行异常改善的配合。 五、工作程序: 5.1进料品质异常: 5.1.1 IQC依相关检验标准判定不合格,针对不合格物料标示“不合格”,并通知仓库立即移至不良品区域。 5.1.2异常成立1小时内开立《品质异常处理单》通知采购/生管。 5.1.3采购接《品质异常处理单》后1小时内转责任供应商。 5.1.4供应商需于4H针对异常物料提出临时对策,如对异常内容有疑问,需在4小时内与泓淋相关人员确认清楚,必要时到现场确认。 5.1.5供应商必须在《品质异常处理单》要求的期限前回复完整的改善方案。 5.1.6 SQE针对供应商回复内容进行确认,针对改善措施不合格部分予以退件,要求供应商重新回复。改善措施合格,则报告予以归档,由IQC跟踪后续进料品质状况,依5.1.7执行。 5.1.7 IQC针对供应商改善后产品加严检验,连续追踪3批无异常予以结案,转正常检验。 5.1.8如供应商改善措施回复后连续2个月无进料,则强制结案,后续进料依正常检验执行。 5.2 制程品质异常: 5.2.1制程发现产品不良,应立刻停机。 5.2.2如异常属现场作业人发现,需立即找QC确认不良现象可否接收。如异常可接受则继续开机生产,不可接收依5.2.3执行。 5.2.3IPQC依相关检验标准进行判定,确认不良成立时,要求生产单位调机或修模改善。 5.2.4针对已生产产品依LOT NO.往前追溯,直至良品。 5.2.5IPQC针对已追溯到的不良品标示“不合格”,并要求生产单位立即移至不良品区域。 5.2.6调机或修模OK后,生产单位提出首件检验需求,IPQC检查合格后方可开机生产,如检查不合格,则重新调机或修模。 5.2.7制程《品质异常处理单》开立时机: 5.2.7.1制程异常属材料所致,需第一时间通知责任单位、QC前往确认,双方判定标准一致,确认异常成立,则开立《品质异常处理单》要求责任单位改善。 5.2.7.2产品制造过程中如发现产品不良率超过1%时,IPQC应开出品质异常处理单待工程、品控、制造担当分析出原因找出责任单位后由责任单位进行对策,品控部监控对策实施有效性.。 5.2.7.3当产品制造不良率超过3%时,IPQC应立即通知产线停线并召集工程、品控等单位对问题点进行分析,找出原因并对策,等问题点解决后,方可再开线生产。相关不合格品的控制见《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5.2.7.4品质再现(品质异常重复发生)时,开立《品质异常处理单》,通知生产单位停机/停线整改。 5.2.8所有制程中《品质异常处理单》需会签组长/ME,组长/ME接到品质异常讯息1小时内,需针对异常现象提出临时对策。 5.2.9责任单位需于《品质异常处理单》要求期限前,针对异常现象提出长期改善方案。 5.2.10 PQE针对责任单位回复内容进行确认,针对改善措施不合格部分予以退件,要求责任单位重新回复。改善措施合格,则报告予以归档,由IPQC跟踪后续进料品质状况,依5.2.11执行。 5.2.11 IPQC针对责任单位改善后产品加严检验,连续追踪3批无异常予以结案,转正常检验。 5.2.12如责任单位改善措施回复后连续3个月无生产,则强制结案,后续生产依正常检验执行。 5.3 入库品质异常: 5.3.1 FQC依相关检验标准进行判定,确定不良成立时,针对不合格物料标示“不合格”,并要求生产单位立即移至不良品区域。 5.3.2 FQC于半小时内开立《品质异常处理单》、《重工记录表》并附不良样品,要求生产单位重工。 5.3.3生产单位接FQC《品质异常处理单》、《重工记录表》及不良样品后,当天安排重工作业,并将回复生产失效原因及改善措施。 5.3.4重工OK产品需重新送FQC检验,重新检验合格予以合格入库,检验不合格依《不合格品控制程序》5.10.5要求执行。 5.3.5针对异常改善后产品,FQC时行加严检验,连续追踪3批无异常后予以结案,转正常检验。 5.3.6如异常发生后连续3个月无生产,则强制结案,后续生产依正常检验执行。 5.4出货品质异常: 5.4.1 OQC依相关检验标准进行判定,确定不良成立时,针对不合格物料标示“不合格”,并要求仓库立即移至不良品区域。 5.4.2异常成立半小时内开立《品质异常处理单》、《重工记录表》并附不良样品,通知生管安排重工。 5.4.3生产单位依生管所开重工工单安排重工作业,并于《品质异常处理单》回复生产失效原因及改善措施。 5.4.4重工OK产品需重新送FQC检验,依5.3.4执行。 5.4.5针对异常改善后再出货产品,OQC时行加严检验,连续追踪3批无异常后予以结案,转正常检验。 5.4.6如异常发生后连续3个月无出货,则强制结案,后续出货依正常检验执行。 5.5作业品质异常 5.5.1符合3.1.2任一项,作业品质异常成立。 5.5.2相关单位发现作业品质异常后,立即通知责任单位改善。 5.5.3针对重复发生作业品质异常未达到有效改善时,可开立《品质异常处理单》,由品控统一编号后,交责任单位提出整改措施。 5.5.4责任单位需于《品质异常处理单》需求期限前提出整改措施,由部门最高主管签核后回复异常反馈单位。 5.5.5异常单回复后,由品控统一归档整理/追踪。 5.5.6改善对策执行后,责任单位QC依对策内容进行追踪确认,连续1个月内无同样异常再发,则予以结案。 5.5.7追踪期内再发则重新开立《品质异常处理单》,依5.5.3-5.5.6执行。 5.6客诉品质异常依《客户抱怨处理程序》。 5.7品质异质及时登录,并定期汇总,于品质改善会上通报相关单位。 六、相关文件: 《文件控制程序》 HLTG2-D00001 《检验与试验控制程序》 HLSG2-Q00020 《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HLSG2-Q00017 《纠正与预防控制程序》 HLSG2-Q00021 《顾客沟通控制程序》 HLSG2-B00009 《制程检验规范》 HLSG3-Q00039 《进料检验规范》 HLSG3-Q00044 《出货检验规范》 HLSG3-Q00035 七、相关表单: 《品质异常处理单》 HLSGQ-Q00009 《IQC检验记录表》 HLSGQ-Q00012 《首件检查表》 HLSGQ-Q00008 《出货检验报告》 HLSGQ-Q00011 八、文件变更履历 更多免费资料下载请进:http://www.55top.com 好好学习社区 修 订 记 录 修订日期  | 变更编号 | 变更内容 | 版本/次 | 总页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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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1124 | D0911027 | 新增5.2.7.2/5.2.7.3 、 修订5.3.2/5.3.4内容 | A/1 | 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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