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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如何实现收入分配的社会公平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5-10-04 01: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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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如何实现收入分配的社会公平

调整财政支出结构改善收入分配重庆师范大学涉外商贸学院专业:经济学年级:10级学生姓名:季晓丽指导教师改善国民收入分配结构,可以有很多途径。要提高居民消费占GDP比重,就要大幅度调整我们的财政支出结构,大大增加公共服务的支出,减少经济建设的支出。把财政支出的钱更大部分用于提高保民生,特别是保低收入群体的实际生活水平。2009年全国财政收入68,000多亿元,财政支出70,000多亿元,人均的财政收入相比全国农村居民人均收入稍微少一点。如果加上卖地等收入,就超过了农村居民人均收入水平,说明我们现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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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调整财政支出结构改善收入分配重庆师范大学涉外商贸学院专业:经济学年级:10级学生姓名:季晓丽指导教师改善国民收入分配结构,可以有很多途径。要提高居民消费占GDP比重,就要大幅度调整我们的财政支出结构,大大增加公共服务的支出,减少经济建设的支出。把财政支出的钱更大部分用于提高保民生,特别是保低收入群体的实际生活水平。2009年全国财政收入68,000多亿元,财政支出70,000多亿元,人均的财政收入相比全国农村居民人均收入稍微少一点。如果加上卖地等收入,就超过了农村居民人均收入水平,说明我们现在
调整财政支出结构改善收入分配

重庆师范大学涉外商贸学院  专业:经济学  年级 :10级 学生姓名:季晓丽

指导教师 

改善国民收入分配结构,可以有很多途径。要提高居民消费占GDP比重,就要大幅度调整我们的财政支出结构,大大增加公共服务的支出,减少经济建设的支出。把财政支出的钱更大部分用于提高保民生,特别是保低收入群体的实际生活水平。

2009年全国财政收入68,000多亿元,财政支出70,000多亿元,人均的财政收入相比全国农村居民人均收入稍微少一点。如果加上卖地等收入,就超过了农村居民人均收入水平,说明我们现在财政收入水平是很高的。人均的财政支出比农村的人均收入高多了。如果我们把财政支出做个比较大的调整,那么我们可以比较大幅度地提高居民收入和消费水平,包括提高农村居民的人均收入和消费水平。

根据发展研究中心的一个材料,2008年,中国的医疗卫生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为4.4%,社保与就业占财政支出的比重为10.9%,两项合计占15.3%,这比人均3000美元~6000美元阶段其他国家平均用于这两方面的支出低了整整16个百分点。因为那些国家这两项支出平均占全部财政支出的31.9%。我们作为社会主义国家,公共支出占的比重比其他国家平均水平还低那么多,实在是说不过去。前年和去年我们的人均GDP已经达3000美元以上了,大大提高财政支出用于民生包括医疗、社保、教育等等的支出应该是可以做到的。可是包括40000亿的投资刺激计划等,我们财政支出用于民生的支出有一些还是没有做好,比如说廉租房和保障性住房建设的投资,就没有很好完成计划。为什么呢?因为这对地方没多大的利益,对于GDP的增长没多大作用,所以他们是很消极的。根据常委的调研报告,按照2009年国家下达的保障性住房建设的计划,全国要投入资金1676亿元,但是到8月底只完成了投资395亿元,仅完成了23.6%,说明列入计划的用于公共支出的投资没有很好完成。所以我想如果国家真的要下决心调整国民收入分配结构,下决心调整投资和消费结构,增加居民消费比重,增加保民生的支出,应该说潜力是很大的。

我们现在国有企业每年有10,000多亿元利润,如果拿出30%~50%用于充实社保基金等,这就是3000亿~5000亿元以上,把这些钱用于民生项目,包括社保等,就可以增加好几千亿元,现在我们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不完善,国有企业利润上交比例太低了,这也是很不合理的。所以我的一个想法就是,你要真正调整国民收入分配结构,调整投资或者储蓄和消费的结构,大大增加居民消费的比重,除了很多其他途径,调整国家的财政支出结构,而且比较大幅度地调整,应该说是有效的,也是可以做到的。

干预社会的差距,应从对结果的干预转到对起点的干预上来,从消费、能力入手。这样,对分配的干预就会收到事半功倍之效果,才可能避免社会两极分化。一厢情愿地认为,缩小了收入差距,也就认为同时缩小了消费差距,是理论上的一个重大误区。现代社会,居民个人对公共消费的依赖程度不断上升,收入差距缩小不见得消费差距也会缩小。例如教育消费、健康消费,不能说给低收入者增加补贴就能解决,如举办农村教育,这不是给农民一些钱就能替代的。现代社会的消费越来越具有公共性,就是买米买菜这样看似很私人的事情,也越来越离不开的公共服务:对食品市场的和对食品安全的监管等等。

分配的公平应以社会正义为前提。社会正义就是按照公认的游戏规则办事,包括经济运行规则、社会运行规则。遵循了这些规则,分配差距就是合理的,就意味着达到了社会公平。

关于收入分配不公,这包括收入和灰色收入所带来的收入差距扩大,它对老百姓带来的心理上的影响是非常大的,但是这些收入对我们的收入差距扩大到底起多大作用?这是一个值得研究的问题。根据我们做的一些模拟分析,发现它对收入差距扩大的影响没有我们所想象的那样大,比如说它与城乡之间的收入差距相比,收入带来的基尼系数的扩大要小得多,但是它产生的社会民众的负面心理效应是非常大的,社会不良影响是非常大的。所以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我们首先要解决问题。这是因为带来的收入,由收入带来的收入分配不公的问题,在很大程度上会造成社会不稳定。也就是说,消除对于平息老百姓的怨言和稳定社会的作用是非常大的。然而,在解决收入分配不公的问题上,我们都特别关注的问题,也采取了很多办法,但效果始终不太明显。这与我们的政治有关系,不在政治上进行重大改革,就不可能从根本上解决不断蔓延的趋势。

收入分配不公中另一个比较明显的因素是城乡之间收入差距问题。我国城乡之间的收入差距很大程度上确实是一个收入分配不公的典型的例子。为什么这样说呢?你看看其他国家,没有哪一个国家像我们的城乡收入差距这么大,根据一个中国和俄罗斯收入差距的比较的论文,中国的数据是2002年的,俄罗斯的数据是2003年的,看一下两国的基尼系数,中国是0.44,俄罗斯是0.34。中国收入差距比俄罗斯大的主要原因是中国城乡之间的收入差距要比俄罗斯大得多。不论从哪方面来说,中国的城乡之间的过大收入差距没有任何的正义性。我们都是走过来的人,我们都清楚中国城乡之间收入差距形成的原因和变化的过程。虽然,在过去几年中,出台了一些有利于农民收入增长的惠农,但是从内容和力度上来说,还是不够的。因为在过去60年中,我们亏欠农民的太多了,现在仍有不少不利于农民收入增长的制度和,包括对农民工的歧视性制度和。因此,缩小城乡收入的差距不论对于缩小全社会的收入差距,还是对于消除收入分配不公问题,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在收入分配不公中还有一个问题,即个人收入流动性明显降低。在上世纪90年代初期的时候,我们发现收入流动性还是比较高的,所谓比较高就是说那时候低收入人群的收入增长要高于高收入人群的收入增长,在一个五年期间,不同阶层的变动性还是比较大的。你如果看收入转型矩阵的话,就比较容易看出来。然而,从90年代末开始,收入流动性出现了下降的趋势,这意味着穷人想成为富人的机会越来越少,收入阶层的稳定性越来越大。而且,如果看一下不同代际之间的收入流动性,就会发现父辈的收入,父辈的人力资本,父辈的职业对子女收入的影响越来越大,也就出现了人们通常议论的“富二代”和“穷二代”的问题。最近几年大家对这一点也都有所感觉。所以,我们不仅要解决短期内的收入差距的问题,而且要解决长期内的收入分配不公的问题。

收入分配不公中涉及到的第四个问题,是教育机会差异。而实现教育机会均等化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富二代”和“穷二代”的问题。一些相关的研究表明,在过去30年中个人教育收入率是不断上升的,这意味着不同学历人群之间收入差距在扩大,它在一定程度上拉大了整个社会的收入差距。然而,随着受教育机会差异下降,它对收入差距扩大的影响会逐渐减弱。可是,我们的实际情况是劳动力受教育机会的差异并没有明显下降,从90年代中期以来个人之间受教育年限的差别基本没有缩小。更需要注意的是个人之间获得人力资本质量的差别有扩大的趋势,这主要表现为城乡之间、地区之间教育质量的差异。因此,为了解决收入分配中的的代际传递问题,必须从实现教育机会的公平性出发,既包括受教育年限上的公平,也包括受教育质量上的公平。

要想深入进行当前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必须在3个方面下功夫。

第一,必须深化理论研究。之所以长期以来收入分配差距越来越大,是与理论上的误导有着密切的关系。有的学者根本就没有读过库兹涅茨的原文,就盲目地宣扬什么倒U曲线假说,自认为随着经济增长,收入差距开始扩大但以后会自然缩小,从而在思想上解除了干预的功能。以致于现在还有人喜欢用中国处于转型期这种说辞来自欺欺人,完全无视“马太效应”的现实。

第二,必须加强制度建设。当前要改革我国的收入分配制度,必须要加强基础性的制度建设,其中包括工资薪酬申报制度和财产收入申报制度。试问,如果不清楚工资薪酬收入是多少,怎么可能有效地调节人们之间的工资收入差距?如果不清楚人们的财产收入是多少,怎么可能有效地调节人们之间的财产收入差距?现在,许多的研究成果都表明,我国财产性收入差距要远远大于工资性收入差距,因此,应该尽快地推出财产收入申报制度。不然,缩小收入差距就会落为空谈。

第三,必须借鉴他国经验。此次中改院改革形势分析会的议题之一是中国版“国民收入倍增计划”,对此我很感兴趣。这很自然使我想到了日本的经验。所谓“国民收入倍增计划”是1960年日本池田内阁采用经济学家下村治的建议而制定的,它制定了1961年~1970年度的发展计划。结果到1970年度时,各项指标都超乎预想。例如国民收入原计划增长2.7倍,实际增长了4.2倍;人均国民收入原计划增长2.4倍,实际增长3.7倍。之所以效果明显,重要原因之一就是日本正确处理了与企业的关系,明确界定了的职能范围和实施作用的领域,由此极大地调动了民间投资的积极性,原计划私人设备投资增长2.4倍,结果增长了7.8倍。这些发展经验是值得我们认真借鉴的。80多年前,孙中山先生曾经明确讲过,中国的一句老话“知易行难”是不准确的,实际是“知难行易”。意思是说,你要了解清楚一件事物是很难的,而一旦了解清楚了,做起来就很容易。但今天我们在收入分配领域,面临的是“知难行难”的困境。“知难”的原因是懒惰,“行难”的原因是利益。

就目前的情况看,在理顺收入分配关系、保障收入分配的公平和公正方面,至少有三个方面是值得高度重视的。首先,要有正确的战略。换句话说,就是要根据目前我国经济社会以及改革发展的实际,及时调整有关收入分配方面的整体战略,确立明确的指导思想。其中最主要的就是由改革初期的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指导思想,调整为效率与公平兼顾,并以此来确定未来的收入分配战略。

其次,要运用和使用好利益分配的杠杆。这个杠杆又集中地体现在两个个方面:一方面加大法律对社会利益、收入分配的调节作用,比如修订税制,减税等;另一方面就要通过公共,理顺收入分配关系。最大限度地运用好收入分配这个杠杆,保持社会整体利益格局的大体平衡,防止由于失误、或者反映迟缓,激化社会矛盾和社会冲突。

第三,就是要严格控制自身的行为,防止与民争利。应该说,目前这方面的问题是比较突出的。社会上之所以有财富不断地向集中的说法,就充分反映出这方面存在的问题。比如,土地征用、收费、自身的开支以及国民收入第一次分配、第二次分配中,的导向等,都会直接影响到整个社会的利益分配格局。只有严格控制自身的行为,让利于民,而不是与民争利,才算是一个合格的公共责任承担者和公共利益维护者。也只有这样,才能得到民众的信任和拥护,才能保证社会经济沿着健康的轨道发展。

1.税负的增减;2.利息的升降;3.工资收入的增减;4.提高农副产品的价格;5扶贫救助;6.提升社会福利;7.提升职工三金两险;8.公共资源共享;9.支持西部开发;10.支援等落后地区发展;11.对少数人员征收个人所得税等。

公平分配是实现公平正义的必然要求,是社会充满活力的必要条件,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本前提。公平的收入分配包括三个组成部分,即起点公平、过程公平和结果公平,缺少任何一个环节,都不可能是真正的公平

3月3日,全国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开幕。全国政协在会上作常委会工作报告时说,在2010年的工作中,政协高度重视收入差距过大引发的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将就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困难群众的社会保障与社会救助等问题提出对策建议,努力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收入差距过大将影响社会稳定,不是危言耸听。20世纪初,意大利经济学家基尼创建了“基尼系数”,用以衡量一国国民收入分配体系的健康状况。其数值介于0-1之间,0表示绝对公平,1表示绝对不公平,0.4一般被看作收入分配差距的警戒线。有数据显示,我国的基尼系数在2006年时一度接近0.5,显示中国悬殊已经相当严重。另一组数据同样能够证明收入分配差距之大:城乡之间,2009年居民收入差距为3.33:1;区域之间,最富地区与最穷地区收入相差2.68倍;行业之间,最高与最低收入差距2008年为11倍;阶层之间,收入最高10%人群和收入最低10%人群的收入差距2007年为23倍。

  根据媒体在之间进行的问卷调查,民众对于分配不公的关注程度已经超过反腐倡廉等热点问题。导致分配不公平的原因,社会普遍认为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初次分配的结构比例长期不够合理。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所占比重由1990年的53.4%下降到2007年的41.4%,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所占比重由1995年的67.3%降低到2007年的57.5%。二是二次分配没有达到缩小收入差距的目的。现行税收制度使工薪阶层成为交纳个税的主力,通过个税调节高收入的设计初衷落空。市场化导向的医改、教改、房改使民众背上“三座大山”,社会保障体系亟须弥补和完善。三是经济社会运行中仍然存在起点不公平的问题。垄断而不是竞争成为一些行业获取高收入的原因,等非法收入潜伏于正常的监管之外。

  关于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问题,在社会层面议论已久,在国家层面也酝酿多时。其基本的思路,应该说已经有所呈现。初次分配中应当着力做好“加法”,通过建立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兑现公众关于工资增长跑赢GDP的期待,以增加公众尤其是普通劳动者的收入。长期以来我们所津津乐道的廉价劳动力优势的认识,应该得到扭转。这是导向问题,也同样是市场发育和成熟的规律,新年过后各地普遍出现的“用工荒”就是一个明证。在二次分配中,应当通过社会保障制度的完善做好“减法”。新医改、新教改和保障性住房建设、养老制度改革等公品的提供,将会使民众从社会保障的重压下解脱出来,减少开支同样是增加收入的一种形式。

  或许上述的“加减法”符合分配制度的内涵,不过这显然算不得对策的全部。经济学家吴敬涟就认为,通过改革分配制度本身,解决的是机会平等条件下的结果不平等,但是中国居民收入不平等显然还有机会不平等的因素存在。网上正在大热的《烟草日记》中,这位描述自己买高档相机等物品时经常用到一个“才”字来作修饰语,“才”几千,“才”几万,一幅价钱不在话下的派头。如果联系到日记中的受贿、报假账细节,“才”字就好理解多了。正如吴敬涟所言,权力寻租、部门垄断都是机会的不平等,这样的不平等不消除,很难通过竞争实现收入分配结果上的平等。

  从这个意义上说,缩小收入差距,实现公平分配,不仅需要分配制度本身的改革,而且需要一场更为系统化的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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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财政支出结构改善收入分配重庆师范大学涉外商贸学院专业:经济学年级:10级学生姓名:季晓丽指导教师改善国民收入分配结构,可以有很多途径。要提高居民消费占GDP比重,就要大幅度调整我们的财政支出结构,大大增加公共服务的支出,减少经济建设的支出。把财政支出的钱更大部分用于提高保民生,特别是保低收入群体的实际生活水平。2009年全国财政收入68,000多亿元,财政支出70,000多亿元,人均的财政收入相比全国农村居民人均收入稍微少一点。如果加上卖地等收入,就超过了农村居民人均收入水平,说明我们现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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