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实施方案
为全面推进双重预防机制建设,促进重点行业领域企事 业单位本质安全水平提升,依据市安委办《关于全面推进安
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的工作
方案》 (市安办发〔2020〕 X 号),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和省、市、区关于安全风 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的决策部署,将双重预防机制建
设作为提升重点行业领域企事业单位本质安全水平的重要
措施进行推进,坚持关口前移、风险预控、精准施策,切实
提高企事业单位防范和遏制安全生产事故的能力和水平。
二、 工作目标
到2020年底前,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教育、 民爆物品、建筑施工、文化和旅游、特种设备、粮食、机械、 消防等行业领域企事业单位完成以“两台账、 一 图、 一栏、 一卡” (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台账、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台账、 安全风险四色分布图、安全风险告知栏和岗位告知卡)为重
点的双重预防机制建设任务。
三、 工作任务
(一)落实双重预防机制建设主体责任
各企事业单位要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双重预防
机制建设领导小组,建立适合本单位安全生产实际的风险分 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保障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所需人 力、物力和资金投入,定期检查本单位双重预防机制建设与 运行成效。分管负责人要全过程组织、协调和推动双重预防 机制建设工作。部门负责人要全面落实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内 容和跟踪管理。全体员工要全程参与风险点排查、辨识、评
估、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
(二)双重预防机制重点建设任务
各企事业单位要全面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科学评定安全 风险等级、有效管控安全风险、实施安全风险公告警示、建 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完成以“两台账、 一 图、 一栏、
一卡”为重点的双重预防机制建设任务。
1.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台账。各企事业单位要对照行 业领域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标准,合理划分风险排查区域,对 生产工艺、设备设施、作业环境、人员行为和管理体系等方 面存在安全风险进行全方位、全过程辨识,梳理汇总各类安 全风险。对排查出的安全风险进行评估分级,确定风险类别, 按照危险程度及可能造成后果的严重性,将风险分为红、橙、 黄、蓝级(红色为安全风险最高级)。要根据风险评估结果, 针对安全风险特点,从组织、制度、技术、应急等方面研究
防范安全风险的各项措施办法。结合组织架构,以风险等级
越高管控层级越高为原则,逐一明确风险管控层级(公司级、 安全管理部门级、车间级、班组级、岗位级)。要建立安全 风险分级管控台账,台账应包括风险点名称、风险描述、可 能导致事故类型、风险等级、风险管控措施、管控层级、排
查频次和责任人等内容。
2.绘制安全风险四色分布图。各企事业单位要根据风险 评估结果,确定各区域风险等级,绘制红、橙、黄、蓝四色 安全风险空间分布图,根据各区域风险等级确定管控措施。 对重大危险源和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的生产经营系统、生产区
域、岗位要进行重点管控。
3.设置安全风险公告栏。各企事业单位要建立完善安全 风险公告制度,在醒目位置和重点区域设置安全风险公告栏, 将本区域安全风险四色分布图、主要安全风险、可能引发事 故隐患、事故后果、管控措施、应急措施及报告方式等进行
公告。
4.张贴佩戴岗位安全风险告知卡。各企事业单位要在各 岗位工作区域张贴或要求员工佩戴岗位安全风险告知卡,标 明岗位主要安全风险、隐患、可能引发事故类型、管控措施、 应急措施等内容。加强风险教育和技能培训,确保管理人员
和每名员工都掌握安全风险的基本情况及防范、应急措施。
对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的工作场所和岗位,要设置明显警示标
志,并强化危险源监测和预警。
5.制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台账。各企事业单位要基于风 险管控措施,制定符合企业实际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台账, 明确各管理部门、各岗位、各设备设施隐患排查范围、频次 和要求,建立起全员参与、全岗位覆盖、全过程衔接的闭环 管理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对排查出的隐患要按照“五落实” 要求,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人及完成时限,落实防范措
施和整改资金,确保隐患消除。
(三)持续提升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水平
各企事业单位要持续加强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发现问题 及时解决,做到持续改进、不断提升。要高度关注运营状况、 生产工艺、设备设施、周边环境变化后的风险状况,动态评 估、调整风险等级和管控措施,确保安全风险始终处于受控 范围内。要根据风险变化,及时调整日常安全隐患检查项目, 跟踪隐患整改进程,确保隐患“清零”。对已经运行多年,
实践证明成熟有效的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管理模
式,企业可以继续沿用,同时进行补充完善,抓紧完成“两
台账、 一图、 一栏、 一卡”建设任务。
四、 职责分工
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工作在区安委办的统一指导协调下
开展工作,各相关部门要认真落实双四安办〔2020〕5号文 件要求,按照“三个必须”要求,监督本行业领域生产经营
单位认真开展双重预防机制建设。
煤管部门负责全区煤矿行业领域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工
作。
应急管理部门负责全区非煤矿山、危险化品和建材等工
贸行业领域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工作。
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全区电力领域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工
作。
教育和体育部门负责全区学校(幼儿园)、民办教育体
育场所行业领域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工作。
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负责全区民爆物品、粮食行业领域双
重预防机制建设工作。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负责职责全区建筑施工行业领域
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工作。
文化广电和旅游部门负责全区文化和旅业领域双
重预防机制建设工作。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全区特种设备行业领域双重预
防机制建设工作。
消防救援部门负责全区重点消防行业领域双重预防机
制建设工作。
五、 时间安排
( 一 )安排部署阶段(5月1 日前)
各相关部门要分别制定本行业领域双重预防机制推进
工作方案,对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对
自己行业领域企事业单位进行全面排查,确定企事业单位总
数和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情况并上报区安委办。
(二)试点经验推广阶段(5月1 日至6月30日)
我区要至少确定1--2家试点单位,6月底前全部完成试 点企业创建工作,通过现场观摩、培训会议、印发指导材料 等方式将试点单位创建经验在行业系统进行推广,同时帮助 指导企业解决创建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让企业知道双重预 防机制“谁来做、做什么、怎么做”,让部门监管人员知道
“指导什么、如何指导”。
(三)全面推进阶段(7月1日至11月30日)
11月底前,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教育、民爆 物品、建筑施工、文化和旅游、特种设备、粮食、机械、消 防等行业领域相关企事业单位完成以“两台账、 一图、 一栏、
一卡”为重点的双重预防机制建设任务。
(四)总结验收阶段(12月1 日至30日)
各有关部门要全面总结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情况,分析存
在问题,制定并落实整改提升措施。
六、 相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强化领导。区安委办成立深入推进双 重预防机制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区安委办主任、区应 急局主要负责人担任,副组长由上述职责分工各相关部门主
管领导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应急局,负责统筹推进
各行业领域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工作。各行业领域也要成立双 重预防机制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符合本行业领域实际的 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和目标,细化任务和措施,确保双重预 防机制建设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落实、落细。请各行业领域
将《工作方案》以文件形式,于5月1 日前报区安委办。
(二)广泛宣传,迅速发动。各行业领域要迅速召开动 员会、宣讲会,迅速宣传发动,以最快的速度发动到每一家 生产经营单位,确保不漏一家单位。运用印发材料、宣传标 语、网络培训等方式,使每家生产经营单位都知晓并重视双 重预防机制建设工作。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必须参加动 员会、宣讲会,要亲自抓、真重视,上至管理层、下到各车 间班组,层层发动,要组织印制工作手册,发放到每名员工 手中,使本单位各级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一线员工广泛 知晓风险、隐患、事故之间的关系,充分了解风险管控的相
关要求。
(三)加强调度,强化督导。各行业领域要实行月调度、 月报告制度,建立生产经营单位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工作台账, 挂图作战,不漏一企,发现进展缓慢的,及时采取措施,确 保工作进度,每月汇总各行业领域建设情况,填写《双重预 防机制建设整体推进情况月报表》 (附件),于每月5日前
报区安委办。
(四)强化执法,严格处罚。各行业领域要将推进双重 预防机制建设与行政执法紧密衔接,加大执法力度,对双重 预防机制建设工作不力的生产经营单位采取加大执法频次、 顶格处罚等方式督促其依法开展双重预防机制建设。要组织 开展专项执法、观摩执法和执法现场会等方式扩大执法效果, 实现“执法一家,触动一片”的效果,以高压态势倒逼生产
经营单位按照进度推进双重预防机制建设。
(五)及时督导,严格考评。各行业领域要适时对所属 企业事业单位创建工作进行督导检查,确保创建效果。区安
委办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年度安全生产
考核,对工作不力、进展缓慢的地区和部门进行通报、约谈。
各行业领域于7月5日、12月25日前将本行业领域双
重预防机制半年、全年工作总结报区安委办。
联系人及电话: XX,XX, 邮箱: **********。
附件
重点行业领域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情况月报表
填 报 人 : 联系电话:
| 序号 | 责任单位 | 行业领域 | 重点建设范围 | 企事业 单位 (个) | 完成双 重预防 机制建 设单位 (个) | 试点企业情况 | 召开试 点单位 现场会、 培训会 次数 (次) | |
| 试点 单位 (个) | 完成双重 预防机制 建设试点 单位(个) | |||||||
| 1 | 煤管局 | 煤矿 | 所有煤矿企业 | |||||
| 2 | 应急局 | 非煤矿山 | 非煤矿山企业 | |||||
| 3 | 危险化学品 | 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 | ||||||
| 4 | 建材等工贸 行业 | 建材等工贸行业企业 | ||||||
| 6 | 发改局 | 电力 | 电力企业 | |||||
| 7 | 教体局 | 教育、体育 | 各类学校、体育场所 | |||||
工信局 | 粮食仓储 | 粮食仓储企业 | ||||||
| 8 | 民爆物品 | 民用爆炸物品生产、经营 企业 | ||||||
| 9 | 住建局 | 建筑施工 | 建筑施工企业 | |||||
| 13 | 市场监管局 | 特种设备 | 锅炉、压力容器制造单位 | |||||
16 | 消防大队 | 消防 | 社会福利机构、医疗机构、 商场等消防重点单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