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乡镇名称: 总分:
| 序号 | 考核项目 | 目 标 内 容 | 分值 | 考 核 标 准 | 自查得分 | 考评得分 | |
| 1 | 组织领导 | 乡镇须成立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乡镇长亲自负责,明确分管领导。设立“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乡镇分管负责同志兼任(10分)。 每年定期召开专题会议(每年不少于2次),研究部署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及时研究解决食品药品安全突出问题(10分)。 | 20 | 查阅相关文件,未成立组织的扣10分;组织不健全的扣2分;查阅乡镇长办公会的会议纪要或记录,少一次扣5分。 | |||
| 2 | 责任落实 | 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所属各职能部门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职责,制定具体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方案和措施(5分)。 坚持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一票否决”制,落实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责任追究。(10分) | 15 | 查阅对食品药品安全职责分工、建立责任制的文件,无相关文件的,扣2分;未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和措施扣2分; 重大事故相关责任人未受到责任追究的,扣5分;没有实行“一票否决”的,扣5分。 | |||
| 3 | 机构建设 |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办公室”有办公场所。各乡镇配备专(兼)职食品药品安全管理员(协管员),各行政村(社区居委会)配备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员(10分)。 定期召开协调会议,通报情况,研究问题,部署任务。(5分) | 15 | 没按规定配备食品药品安全协调机构和协管员的扣2分;未提供办公场所的扣2分;有一个行政村(社区居委会)未配备信息员的扣1分,直到此项分扣完为止; 查阅食品药品安全协调机构组织召开的协调会议或联络员会议的相关文件、会议纪要或记录。召开协调会议或联络员会议未达到2次以上的,扣1分。 | |||
| 4 | 协调配合 | 积极配合县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协调做好区域内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落实重大食品药品事故报告制度。 | 10 | 查阅相关报告资料,对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没有报告的,少一次扣2分。 | |||
| 5 | 安全监管 | 对所辖区域的食品药品安全加强监管,确保食品药品安全。各餐饮企业和学校、单位食堂必须索证索票和建立进货台帐(5分);建立农村家宴申报管理制度,农村集体聚餐50人以上的须由村、镇信息员、协管员逐级上报县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备案(5分);组织各相关执法部门开展食品药品联合执法检查行动不少于2次(5分);乡镇医疗机构达到“规范药房”建设标准,村卫生室50﹪达到“规范药房”建设标准(5分)。 | 20 | 查看餐饮企业和食堂,有一家企业或食堂未索证索票和未建立台帐的扣0.5分,直到扣完为止;农村集体聚餐50人以上的申报备案率达不到90%的,每少5个百分点扣1分;联合执法检查行动少1次扣1分;乡镇医疗机构达不到“规范药房”建设标准或村卫生室“规范药房”达不到50﹪的扣1分。 | |||
| 6 | 经费保障 | 保证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监管专项经费不少于2万元,并纳入乡镇财政预算。 | 10 | 查阅列入财政预算的文件、拨款凭证,未列入预算的扣2分;拨款不到位的扣2分;经费投入不能保证工作开展的扣2分。 | |||
| 7 | 宣传教育 | 采取多种形式,深入贯彻《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广泛宣传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增强全民食品药品安全意识,营造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全年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宣传活动不少于2次。 | 10 | 查阅资料,没有年度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方案的扣1分;方案未落实扣1分;没有开展宣传活动的不得分;宣传活动少一次扣2分,资料不全的扣1分。 | |||
| 8 | 奖惩措施 | 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成绩突出,受到县委、县及以上部门表彰的将予以奖励;工作创新被市级以上部门认可并推广的将予以奖励;对发生重大事故的将予以否决。 | 对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目标考核前三名的乡镇,由县委、县予以表彰奖励。 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当年受到县委、县表彰的加1分;获、市表彰的家2分;获、省或省食安委表彰的加4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有创新,被市级部门以上认可并推广的加1分;被省级部门认可并推广的家2分;对发生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发生重大事故隐瞒不报或弄虚作假或处置不力造成社会影响的将予以否决。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