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监
理
实
施
细
则
XXXXXX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07年 3月
XXXXX引水工程
管线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1 总 则
1.1编制依据:包括施工合同文件、设计文件与图纸、监理大纲、经监理机构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及技术措施(作业指导书),由生产厂家提供的有关材料、构配件和工程设备的使用技术说明,工程设备的安装、调试、检验等技术资料及相关施工规范、作业规程和行业标准。
1.2适用范围:该监理实施细则适用于XXXXX引水工程管线工程。
1.3负责该专项工程的监理人员及职责分工:
监理工程师:许刚胜 吴国胜 苏朝俊
监理员:马 宇 王云鹏 赵志磊 袁国栋
监理工程师应按照总监理工程师所授予的职责权限开展监理工作,是所执行监理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并对总监理工程师负责。主要职责应包括以下各项:
1)现场监理工程师由总监理工程师授权,对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岗位职责如下:
⑴ 土建监理工程师职责
① 在授权分管的工程部位(或专业),监督检查承包人的各项施工活动,掌握施工进度、施工程序和方法、工程质量与安全,以及设备、材料和劳动力使用情况,并作好记录;
② 按合同文件及设计图纸、技术规范和标准,检查、控制各工程部位和各施工单元(工序)的质量,审查承包人的自检报告,并签署质量证明;
③ 负责检查、检测并确认材料、设备、成品和半成品的质量,组织或参加分部分项工程和隐蔽工程的检查验收,签发单元、工序合格证;
④ 深入施工现场,和承包人员密切配合和联系,实行监督和随机检查相结合的方法,来严格控制施工质量。参加所分管工程承包人的生产调度、质量、安全会议;
⑤ 提供、核对所负责的工程部位每月完成的工程量与质量评价资料,及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所负责的工程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建议和意见;
⑥ 掌握工程现场情况,做好有关记录,参加索赔调查,对索赔提供证明材料;
⑦ 做好分管项目(或专业)的技术和管理等资料的收集、整理与归档工作,参加编写单项技术与管理总结;
⑧ 详细填写“监理日志”,记录工程进度、质量、设计修改、工地会议决议等问题和有关工程施工过程中必须记录的问题;
⑨ 经常向总监理工程师请示和汇报工作,当总监理工程师不在工地时,受委托负责总监理工程师的工作。
⑵ 测量监理工程师职责
① 熟悉工程布置、主要建筑物结构形式、体形尺寸和技术要求;
② 掌握施工测量控制网和基准线、基准点的有关情况,及时向承包人提供相应资料,并组织进行现场交验;
③ 审查承包人的测量方案,监督承包人的测量工作,审查批准其测量成果;
④ 负责审查和核实收方工程量,协助审核承包人报送的工程结算表。
2)监理员应按被授予的职责权限开展监理工作,其主要职责应包括以下各项:
① 核实进场原材料质量检验报告和施工测量成果报告等原始资料。
② 检查承包人用于工程建设的材料、构配件、工程设备使用情况,并做好现场记录。
③ 检查并记录现场施工程序、施工工法等实施过程情况。
④ 检查和统计计日工情况。核实工程计量结果。
⑤ 核查关键岗位施工人员的上岗资格。检查、监督工程现场的施工安全和环境保护措施的落实情况,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监理工程师报告。
⑥ 检查承包人的“施工日志”和试验室记录。
⑦ 核实承包人质量评定的相关原始记录。
3)现场监理机构管理措施
⑴ 总监是履行监理合同的总负责人,各级监理人员必须按前述规定认真履行各自的岗位职责,勤奋工作,运用合理的技能,竭诚为工程建设服务。
⑵ 监理人员常驻工地,监理人员离开工地1天以上需经总监批准。
⑶ 承包人通知验收随叫随到,关键部位(或工序)施工必须旁站监督,遇到职责范围以外的事项及时向上级报告。
⑷ 监理部定期(每周)由总监(或副总监)主持召开监理部工作会议,总结上周工作,安排本周计划。
⑸ 监理人员不得要求承包人招待吃饭或索要财物,不得介绍分包队伍、推荐建筑材料和工程设备,不得故意难承包人。
⑹ 各级监理人员要严守秘密,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本工程的有关信息。
⑺ 对外行文一律由总(副总)监理工程师审批,来往文件必须登记签收,外单位传来的文件,信息员必须及时送总监(副总监)处理,各类文件、信函资料等都要分门别类存档,建立档案借用制度。
⑻ 监理部鼓励各级监理人员努力钻研业务和争优创新。对在监理工作中提出合理化建议,明显推进了合同工期,工程质量或取得了明显经济效益的,监理部将报公司给予表彰与奖励。
⑼ 监理部每年对监理人员进行考核评比,对工作突出的监理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并授予先进工作者称号,对工作业绩较差的人员给予批评教育、经济处罚、降职退岗处理。
⑽ 对监理人员实行岗前培训,考评定级、分级授权、挂牌上岗和责任追究制度。
1.4适用工程范围内使用的主要技术标准、规程、规范的名称、文号:(但不仅限于此)
1)水利工程建设监理规定[水利部令28号]
2)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规范(SL 288-20003)
3)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水利部分)
4)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规范(SDJ338—)
5)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测量规范(SL52—93)
6)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地质规范(SDJ18—78))(试行)
7)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02—83)
8)水工建筑物地下开挖工程施工技术规范(SDJ212—83)
9)水工建筑物岩石基础开挖工程施工技术规范(SL 47-94)
10)建筑桩基础技术规范(JGJ94-94)
11)水电水利工程施工导流设计导则(DL/T5114—2000)
12)碾压式土石坝施工规范(DL/T5129-2001)
13)水工混凝土施工规范 (DL/T 5144—2001)
14)水工金属结构防腐蚀规范(SL 105-95)
15)水工金属结构焊接通用技术条件(SL 36-92)
16)压力钢管制造安装及验收规范(DL5017-93)
17)钢焊缝手工超声波探伤方法和探伤结果分级 (GB11345—)
18)涂装前钢材表面锈蚀等级和除锈等级 (GB23—88)
19)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97)
20)压力容器无损检测(JB4730—94及第一号修改单)
21)钢制压力容器磁粉探伤(JB3965—85)
22)渠道防渗工程技术规范 (SL18-91)
23)喷射混凝土施工技术规程 (YBJ226-91)
24)堤防工程施工规范 (SL260—98);
25)土工试验方法标准(GB/T50123-1999)
26)水利水电基本建设工程单元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SDJ249—88)
27)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规程(SL176—1996)(试行)
28)水利水电工程量计算规定(DL/T50—1999)
29)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1999)
30)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技术规范(GB/T153-1996
31)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供电安全规范(GB50194—93)
3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理(令第393号)
33)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工程)档案资料管理规定
34)
2
开工审批内容和程序
2.1合同项目(或单位工程)开工审批程序和申请内容。
2.1.1合同项目(或单位工程)开工程序:
承包人完成开工准备后,应向监理机构提交开工申请(承包人用表CB14)。监理机构在检查发包人和承包人的施工准备满足开工条件后,签发开工令,合同项目(或单位工程)开工申请程序详见图2-- 1。开工准备工作是否充分,对工程质量和施工能否顺利实施有重大影响,监理部将严格检查承包人的开工准备工作,并按图2--1的程序办理合同项目(或单位工程)开工申报手续。
2.1.2
合同项目(或单位工程)开工及审批内容:
⑴ 承包人派驻现场的主要管理、技术人员数量及资格是否与施工合同文件一致。如有变化,应重新审查并报发包人认定。
⑵ 承包人进场施工设备的数量和规格、性能是否符合施工合同约定要求。
⑶ 检查进场原材料、构配件的质量、规格、性能是否符合有关技术标准和技术条款的要求,原材料的储存量是否满足工程开工及随后施工的需要。
⑷ 承包人试验室(或委托试验单位)应具备的条件是否符合有关规定要求。
⑸ 督促承包人对发包人提供的测量基准点进行复核,并督促承包人在此基础上完成施工测量控制网的布设及施工区原始地形图的测绘。
(6)砂石料系统、混凝土拌和系统以及场内道路、供水、供电、供风等施工辅助设施的准备。
⑺ 承包人的质量保证体系。
⑻ 承包人的施工安全、环境保护措施及规章制度的制定及关键岗位施工人员的资格。
⑼ 审批承包人提交的中标后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措施计划、施工进度计划和资金流计划等技术资料。
⑽ 审批应由承包人负责提供的设计文件和施工图纸。
⑾ 审核按照施工规范要求需要进行的各种施工工艺参数的试验情况。
⑿ 审核承包人在施工准备完成后递交的合同项目(或单位工程)开工申请报告。
2.2 分部工程开工审批程序和申请内容
1)分部工程开工审批程序:
每一分部工程开工前,承包人应按照施工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向监理部提交分部工程开工申请(承包人用表CB15),并对所申请内容进行自检合格。监理部应按施工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审批承包人报送的每一分部工程开工申请,审核承包人递交的施工措施计划,检查该分部程的开工条件,确认后签发分部工程开工通知。
2)分部工程开工申请内容:
(1)施工图纸、技术标准、施工技术交底情况;
(2)主要施工设备到位情况;
(3)施工安全、环境和质量保证措施落实情况;
(4)建筑材料、成品、构配件质量及检验情况;
(5)现场管理、劳动组织及人员组合安排情况;
(6)风、水、电等必须的辅助生产设施准备情况;
(7)场地平整、交通、临时设施准备情况;
(8)测量及试验情况;
(9)分部工程施工工法;
(10) 分部工程进度计划;
2.3 混凝土浇筑开仓审批程序和申请内容:
监理机构应对承包人报送的混凝土浇筑开仓报审表(承包人用表CB17)进行审核。符合开仓条件后,方可签发。承包人申请内容包括:
(1)施工措施计划
其内容包括:水泥、钢筋、骨料和模板的供应计划,混凝土分层、分块浇筑程序图和施工进度计划等。混凝土浇筑程序图应按施工图纸要求,详细编制各工程部位的混凝土和二期混凝土浇筑、钢筋绑焊、预埋件安装等的施工方法和程序。若承包人在编制混凝土浇筑程序时,需要修改施工图纸规定的施工缝布置时,应经监理部批准。
(2)现场试验室设置计划
承包人应提交现场试验室的设置或委托其他有相应资质单位的计划报送监理部审批,其内容包括试验室的规模、试验设备和项目、试验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等。
(3)质量检查记录和报告
承包人应及时向监理部提供混凝土工程的详细施工记录和报表,其内容应包括:
逐月的混凝土浇筑数量、累计浇筑数量;
各种原材料的品种和质量检验成果;
不同部位的混凝土等级和配合比;
月浇筑计划中各构件和块体实施浇筑起、迄时间;
混凝土的冷却、保温、养护和表面保护的作业记录;
浇筑时的气温、混凝土出机口和浇筑点的浇筑温度;
模板作业记录和各部件拆模日期;
钢筋作业记录和各构件或块体实际钢筋用量;
混凝土试件的试验成果;
混凝土质量检验记录和质量事故处理。
2.4管道安装工程开工申请内容:
2.4.1施工措施计划
承包人应在钢管工程开工前提交一份钢管安装的施工措施计划,报送监理部审批,其内容应包括:
(1) 钢管的加工车间布置;
(2) 钢管的制造工艺设计;
(3) 钢管的运输、安装方法和吊装工艺;
(4) 钢管接触灌浆施工方法(如果有);
(5) 质量和安全保证措施;
(6) 施工进度计划;
(7) 劳动组织、作业人员培训与人力资源配置;
(8) 场地布置与施工准备(包括材料、供电、供水、施测方法、工作平台设置等);
(9) 焊接工艺评定及焊接工艺导则。
2.4.2材料采购计划
承包人应根据合同进度计划和施工图纸的要求,提交压力钢管焊接材料的采购计划、采购意向和市场考察情况,并附有材料的性能指标、技术参数和使用说明等,报送监理部审批。
2.4.3材料检验成果报告
承包人所作的钢材检验成果、焊接材料检验成果和涂装材料检验成果,均应及时报送监理部认定。
2.4.4车间加工图
承包人应按监理部提供的压力钢管施工图纸绘制钢管车间加工图,报送监理部审批。
2.4.5焊接工艺计划报告
承包人应在钢管安装施焊前,编制一份焊接工艺计划报送监理部审批。根据设计技术要求、结构特点、施工条件、材质状态等,完成焊接工艺设计并按评定规范进行焊接工艺评定。焊接工艺评定使用母材和实际工程使用材料的材质及规格相同,不同施焊方式(手工焊、半自动焊、自动焊等)均应分别做出工艺评定。试验取样应符合规范要求,通过焊接工艺评定确定的各参数须报送监理单位审查。各项参数如下:
(1) 焊接位置和焊缝设计(包括坡口型式、尺寸和加工方法等) ;
(2) 焊接材料的型号、性能,熔敷金属的主要成份,烘烤及保温措施等;
(3) 焊接顺序,焊接层数和道数
(4) 电力特性;
(5) 定位焊要求和控制变形的措施;
(6) 预热、后热与焊后热处理;
(7) 焊接工艺试验;
(8) 质量检验的方法及标准;
(9) 焊接工作环境要求;
(10) 监理部认为需要提交的其它内容。
2.4.6焊接工艺评定
2.4.6.1承包人应会同监理人按相关规定进行焊接工艺评定,并按评定合格的工艺编写焊接工艺评定报告,报送监理人审批。焊接工艺评定报告的编制参考SY/T5037-2000的推荐格式。
2.4.6.2焊接工艺评定的试件,其试板钢材和焊接材料应与制造钢管所 用的材料相同。试焊位置应包含现场作业中所有的焊接部位,并应按施工图纸要求作相应的预热、后热或焊后热处理。
2.4.6.3根据钢管使用的不同钢板和不同焊接材料,组成以下各种焊接试板进行焊接工艺评定。
(1)对焊接缝试板,评定对接焊缝焊接工艺;
(2)角焊缝试板,评定角焊缝焊接工艺;
(3)组合焊缝试板,评定组合焊缝(对接焊缝加角焊缝)的焊接工艺。对接焊缝试板评定合格的焊缝工艺亦适合于角焊缝。评定组合焊缝焊接工艺时,根据焊件的焊透要求,确定采用组合焊缝试板或对接焊缝试板加角焊缝试板。
2.4.6.4按SY/T5037-2000相关章节规定可不作焊接工艺评定的焊缝,承包人必须提交已进行过的合格评定报告,报送监理人审批,经监理人批准后,可不另作评定。
2.4.6.5对焊接焊缝试板尺寸不少于长800mm、宽300mm,焊缝位于宽度中部;角焊缝试板高度不少于300mm。试板的约束度应与实际结构相近,焊后过大变形应予校正。
2.4.6.6试板应打上试验程序编号钢印和焊接工艺标记。试验程序和焊接工艺应有详细说明。
2.4.6.7承包人应会同监理人对试板焊缝全长进行外观检查和无损探伤检查(检查方法与产生性施焊焊缝相同),并进行力学性能试验。试板不得有缺陷。若需修整的缺陷长度超过试焊长度的5%,则该试件无效,须重作评定。
2.4.6.8试板力学性能试验对接试板评定项目和数量按SY/T5037-2000相关条款执行。
2.4.6.9管节焊接采用的焊条应符合下列规定:
(1)焊条的物理及化学成分、机械强度应与母材相匹配,兼顾工作条件和工艺性;
(2)焊条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碳钢焊条》、《低合金焊条》的规定;
(3)焊条应干燥。
2.4.6.10管节焊接前应先修口、清根,管端端面的坡口角度、钝边、间隙,应符合下表的规定;不得在对口间隙夹焊帮条或用加热法缩小间隙施焊。
电弧焊管端修口各部尺寸
| 修口形式 | 间隙b (mm) | 钝边p (mm) | 坡口角度 a (°) | |
| 图示 | 壁厚 t(mm) | |||
| 4~9 | 1.5~3.0 | 1.0~1.5 | 60~70 | |
| 10~26 | 2.0~4.0 | 1.0~2.0 | 60±5 | |
(1)图式 1 2 3 4
表示标段 表示钢管 表示该节 表示该标
节次 管上端或 段焊缝顺
下端 序号
(2)焊缝编号由4段组合而成:
a.第1段表示该焊缝所在的标段,用罗马数字来表示。本工程共8个标段,分别采用Ⅰ、Ⅱ、Ⅲ、Ⅳ、Ⅴ、Ⅵ、Ⅶ、Ⅷ表示8个标段;
b.第2段表示焊缝所在钢管的节数,用4位阿拉伯数字表示;
c.第3段表示焊缝处于某节钢管的哪一端,用字母S或X表示,S表示该节钢管的上端,X表示该节钢管的下端;
d.第4段表示焊缝的编号,用4位阿拉伯数字表示。
(3)标段编号、钢管管节编号、焊缝编号均由管线首端(即进水端)向管线末端(即出水端)从小到大的顺序编排。
(4)各标段编号,管节和焊缝编号都从0001开始。
2.5单元工程开工
第一个单元工程在分部工程开工申请获批准后自行开工,后续单元工程凭监理机构签发的上一单元工程施工质量合格证明(承包人用表CB18)方可开工。
3 质量控制的内容、措施和方法
3.1 质量控制标准、方法
1)质量控制的标准为设计要求、合同约定、技术标准和强制性条文。质量控制主要对所有施工质量活动及与质量活动相关的人员、材料、工程设备和施工机械、施工工法及施工环境进行监督和控制,按照事前审批、事中监督和事后检验的监理工作环节控制工程质量。通过对施工投入、工艺过程和产出品进行全过程控制,确保工程质量达到施工承包合同约定的标准。并以单元工程为基础,严格控制每一道工序和任何细节的施工质量,力争使单元工程优良率不小于90%,分部工程优良率不小于95%,单位工程优良率达到100%。严格控制外观质量,争创优良工程。
2)主要项目质量控制要点
A 管线工程施工质量控制要点
(1)管道工程施工前,根据需要进行调查研究,掌握沿线现场地形、地貌、建筑物、各种管线和其它设施的情况。
(2)审查承包人提交的管道工程施工组织设计。重点审查施工部署、施工方法和保证施工质量、安全、工期、降低成本的技术组织措施。引水管线沿途穿越道路时,应注意审查施工方案,对采用顶管过路或断路明挖进行方案论证,控制造价。
(3)测量放线控制。临时水准点、管道轴线控制桩、高程桩,应经过复核方可使用,并经常监督承包人校核。
(4)沟槽开挖质量控制要点:沟槽底高程、底宽及沟底纵坡必须满足设计要求。不得扰动自然地基或地基处理应符合设计要求;管道中心线和槽底高程的偏差符合设计要求。经监理人员检测验收合格并签发证书后,承包人方能进入下到工序施工。
(5)管道的防腐处理的控制。
a.钢管的内壁防腐由钢管的生产厂家实施。对安装施工焊接缝及现场加工管件的内壁防腐处理,钢管生产厂家提供材料和进行现场技术指导,由安装施工单位完成。
b.钢管到货后,要求施工单位要先集中进行外防腐处理。要把管壁表面的清洁处理作为控制要点之一,表面处理宜在晴朗的天气条件下进行;将管壁刷油的均质、刷油的厚度作为控制要点之二;布的包裹缠绕均匀、等距应作为控制要点之三。每层涂装前对上一层外观进行检查,如有漏涂、流挂、皱皮等缺陷必须认真处理。
(6)检查用于工程的直管、管件、法兰、阀门及相关标准件等是否与原采购产品相一致,严防被置换或替代。
(7)管道安装质量控制。
安装准备:
a.审查安装承包人的施工措施计划,主要包括安装力量、质检和安全负责人情况,工器具准备情况,吊运方法,进度计划和质量保证措施等;
b.组织设计代表与承包人进行技术交底,明确有关技术要求。
安装:
a.安装承包人准确测量并标示设备或管线的平面位置与标高,报监理部复核;
b.钢管就位吊装必须使用可靠的起重设备作业,小心操作,防止碰损和发生安全责任事故;
c.设备定位并经调试好后,将其固牢,然后复测平面位置和标高,经各方签字后焊接,焊接后需再次进行复测,如发现变位、焊接受热变形等现象由各方研究处理;
d.安装期间,承包人必须做好安装、检查、试验和调试等记录。
e.钢管安装中心高程和里程等偏差应符合表3--1的规定
表3--1 钢管安装中心高程和里程偏差表
| 序号 | 项目 | 偏差 | 检验结果 | 检验位置 |
| 1 | 始装节管口中心 | ≤5 | 钢板尺 钢卷尺 垂球或激光指向仪 | 始装节在上、下游管口测定,其余管节管口中心只测一端管口 |
| 2 | 弯管起点管口中心 | ≤12(10) | ||
| 3 | 其它部位管口中心 | ≤25(10) | ||
| 4 | 始装节里程 | ≤±5 | ||
| 5 | 弯管起点里程 | ≤±12(10) | ||
| 6 | 管口垂直度 | ≤4 |
焊接:
每条纵缝,环缝组装完成并在施工单位三级检验合格的基础上,报请监理工程师对坡口型式、坡口间隙、坡口及坡口附近(15cm内)的光洁度和清洁度、坡口错位、预热温度、施焊人员上岗证等检查合格,并签署开焊许可证(承包人用表CB18)后,才能进行焊接作业。
a.使用的钢材和焊接材料必须符合样图规定,并有出厂质量合格证书,测量仪器经检定合格。
b.管件加工宜在室内或有顶棚遮雨的场所作业,加工平台和起重设备与金属件的尺寸和重量相适应,焊接件开料严格按设计要求切割。
c.焊工应持证上岗,事前合理确定焊接方法和施焊顺序,减少温度变形,焊接作业严格按规范要求进行,保证焊缝的内在质量和外观质量。焊接完成后,进行外观检查,并用探伤仪检测焊缝内在质量,不合格的焊缝作返工处理。竖缝的焊接工艺要求高,外观质量一般较难保证,监理人员要重点监控。
d.焊接环境出现下列情况时,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无防护措施应停止焊接工作。
()雨天和雪天的露天施焊;
()施焊场地遇有穿堂风或手工电弧焊时风速≥8m/s,气保焊时风速≥2m/s;
()环境温度低于--5℃;
()相对温度大于90%。
焊缝检测:
a.无损探伤应在焊接完成24h后进行。无损探伤检测采用超声波探伤或射线探伤。明管一、二类焊缝:超声探伤100%;以上比例为每一个部位单条焊缝,并含全部丁字接头部位,对可疑的质量缺陷部位应增加辅助检查。设计文件另有规定的,按设计文件规定执行。
b.无损探伤的检验标准。超声波探伤,依据GB11345-《钢焊缝手工超声探伤方法和探伤结果的分级》标准评定一类焊缝B1级为合格,二类焊缝B2级为合格。
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监理单位可以提出附加检测要求。
⑤把镇墩砼的浇筑作为控制要点之一,管道沿线及转弯处布设镇墩,镇墩两侧不许超挖,浇筑砼须与沟槽接触密实,镇墩砼达到设计强度后方可实施回填作业。安装管道时,应经常复核高程,管节的高程和中心线应在允许的偏差范围内。保持槽内能干场作业,管道接口洁净。
(8)压力管道沟槽回填质量控制。压水试验前,除接口外,管道两侧及管顶以上回填高度不应小于0.5米;压水试验合格后,应及时回填其余部分。回填土应逐层进行,且不得损伤管道;槽底至管顶以上0.3米范围内,回填土不得含有有机物、大块砖石;管道与基础之间的三角区回填时,应作为监控重点。压实时,管道两侧应对称进行,不得使管道位移或损伤。
(9)管道变形的控制。安装后的管道不得出现管壁隆起、扁平及其他突变现象;管道测量断面的初始竖向变形不得超过设计要求。
(10)压水试验:
(1)当气温低于5°时不宜做压水试验,压水试验需制造闷头,并配备相应的检测仪器。
(2) 压水试验可分标段整条或分段进行,试验压力通常为正常压力的1.3~2.5倍。
控制浸润时间 ≥1天,确保压力表设置在全线最低点。试验过程中的安全保证:后背顶撑、管道两端严禁站人,严禁对管体、接口进行敲打或修补缺陷。试验压力、保压时间应符合设计要求,严密性试验允许渗水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11)压水试验后,竣工验收前应进行清洗消毒,需要经过水质部门化验合格。
B 混凝土施工质量控制要点
① 材料和配合比:
a.水泥的品种应与工程的环境条件相适应,同一部位宜使用一种水泥,使砼的表面颜色均一;
b.砂的细度模数宜为2.4~2.8,含泥量和杂质含量严格控制在规范允许的范围内;
c.碎石的石质应坚硬,杜绝使用风化石,针状、片状含量小于规范规定,碎石级配根据砼结构尺寸大小和含筋率选定,少筋、尺寸大的结构选用大级配,反之选用小级配;
d.水泥、钢筋应使用信誉良好的厂家产品,砂石料有固定的来源渠道,施工过程中不宜变换生产厂家或来源渠道,各种材料应经监理人员见证取样检验合格后才能使用。
e.配合比通过试验确定,并报监理部审批。
② 模板:
a.尽量采用标准模板,永久外露面用新钢模或新夹板,曲面可用木模内衬3㎜夹板或特制的钢模,旧模板表面平整度差,要适时淘汰;
b.模板的加工形状尺寸必须准确,表面平顺光洁,使用前清洁表面并涂脱模剂,脱模剂不得采用使砼表面着色的废机油等;
c.模板的加工安装应由熟练工人作业,安装后拼缝严密、平整,并有足够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验收时用拉线、吊线等方法检查安装位置的准确性和表面平整度。
③ 浇筑:
a.砼的生产系统和入仓方式必须与施工承包合同的约定一致;
b.开工前各项准备工序及有关准备工作经监理部检查合格签发浇筑开仓证(承包人用表CB17)后才能开浇。浇筑过程中,监理人员旁站监督,重点检查内容包括拌和下料准确性→拌和时间→入仓→平仓→振捣;
c.浇筑施工宜连续作业,若中途暂停,间歇时间不得大于规范规定;
d.按规定的频率由监理人员见证抽查塌落度和制备试件送检。
④拆模和养护:拆模时间必须满足规范规定,养护是比较容易被忽视的工作,监理人员要加强检查,在规范规定的养护时间内保持砼表面湿润。
⑤冬季、夏季施工要有相应的措施。监理人员要依据规范审查承包人从砼的伴和、运输、浇注到养护全程的保护措施,没有措施或措施不符合规范规定,一律不准开盘。
3.2 材料、构配件和工程设备质量控制
(1)设备、材料采购承包人应积极做好市场调查,采购前将市场调查情况、采购意向及产品的说明、技术参数、性能指标等一并报监理部审批。
(2)每批设备、材料运达工地现场后,监理部会同发包人、供货承包人和安装承包人对到货设备、材料进行检验,依据合同逐件核对设备、材料和配件装箱单、提货单;
(3) 然后按合同和技术规范进行开箱检验,并检查有关质量保证资料(材质报告、产品检测报告等)和出厂合格证书,包括直管、管件、阀门及相关标准件等。检验结果要加以记录,各方代表签字;
(4) 不合格品将加以标识、处理、隔离存放,不得投入使用。
材料、构配件和工程设备质量控制程序见图3—1
3.3 压力钢管制造监理
3.3.1原材料检验
a. 压力钢管制造开始前,每批钢材入库验收时,应提交产品质量证明书,没有产品合格证件的钢材不得使用。承包单位应按合同规定及监造工程师指示对钢板及焊接材料的品种、规格及其质量进行认真检查与检验,确保所使用的钢材及其辅助材料质量满足要求,检查与检验内容如下:
①钢板出厂质量检验合格证(包括炉号、批号、机械及化学性能等);
②Q345C钢板的机械化学性能及尺寸偏差,表面质量应符合压力钢管采购招标文件技术条款中的有关规定;
③焊接材料(包括焊材、焊剂)出厂质量检验合格证;
④涂料品牌、质量标准及出厂质量检验合格证。
⑤其它在工程使用的材料质量检验合格证
b.所有钢板均应由承包人负责进行抽样检验。每批钢板抽样数量为2%,且不少于2张。监造工程师认为有必要时,有权随机抽样,增加附加检验量。发现有不合格者,再加倍,如此类推。同一牌号、同一质量等级、同一炉罐号、同一品种、同一尺寸、同一热处理制成的钢板可列为一批。检验成果应报送监理人。钢板抽样检验项目应包括:表面检查、化学成份、力学性能,并按JB4730—96及第一号修改单要求作超声波探伤检查。合格标准为:高强钢Ⅱ级,低合金钢Ⅲ级,碳素钢Ⅳ级。
c.沿厚度方向受拉的钢板,应由承包人增作厚度方向(Z向)拉伸试验(测定抗拉强度、屈服点、伸长率及断面收缩率)及硫含量检测,试验和检测成果应报送监造工程师。
d.钢板应按钢种、厚度分类推放,垫离地面;户外堆放时,应架设防雨棚,防止腐蚀、污染和变形。
3.3.2焊接材料
a.焊接材料的品种应与母材和焊接方法相适应。承包人应按监造工程师指示,对焊接材料进行抽样检验,并将检验成果及产品质量证明书、使用说明书提交监造工程师。
b.焊接材料在存放和运输过程中,应密封防潮。存放的库房内通风良好,室温不应低于5℃,相对湿度不应高于70%,并定时记录室温和相对湿度。
c.钢管制造前,承包单位应完成开工项目制造或安装准备工作并报监造工程师审查。其主要内容包括:
①相关检验、测量的有关表格(DL5017-93附表);
②制造、安装及焊接人员名单、施焊等级证书及上岗证、防腐人员名单及资质证书;
③无损探伤人员名单及资质证;
④各种检查工具、量具应通过鉴定并符合国家计量标准;
⑤用于制造、安装、运输、吊装、无损探伤、测量等主要设备的机械性能、型号、数量、运行性能须报监造工程师审查;
3.3.3压力钢管制造
a.钢管管节的钢板卷制,应遵守螺旋焊接钢管的相关规定。
b. 生产过程中,监造工程师有权对承包单位现场作业记录和原始资料进行检查。监造工程师对重要作业工序进行巡视、跟踪和检查监督,发现违反技术规程、规范作业,可采取口头违规警告,书面违规警告,直至指令返工、停工等方式予以制止。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与工期延误,由承包单位承担合同责任。
c.钢管制造过程中,不允许使用不合格或未经批准使用的材料,一旦发现使用不合格材料和不合格成品或违反上述规定的,承包单位应按监造工程师指示立即更换并承担其合同责任。
d.承包单位应建立健全“三级”质检体系,实行质量跟班监督制度,按照报经批准的钢管制造措施计划,按章作业、文明施工。生产过程中,承包单位应加强技术管理,做好原始资料的记录,整理和工程总结。
e.承担放样、下料、卷制、防腐、焊接、吊装、运输、安装,检验和测量等技术工作的管理,质检与作业人员应经技术培训合格并挂牌上岗;
f.焊接要求应符合DL5017-93规定中有关焊接的规定;
g. 施焊车间应设有湿度、温度显示计。预热温度由焊接工艺评定确定,生产中应有明显的指示器,加热宽度是板厚的6倍;
h.焊接材料应严格按照《焊接材料质量管理规程》(JB/T3228-96)的要求进行采购、存放、记录、烘烤、领用及回收。
i.每条纵缝、环缝组装完成并在制造单位三级检验合格的基础上,报请监造工程师对坡口型式、坡口间隙、坡口及坡口附近(15cm内)的光洁度和清洁度、坡口错位、预热温度等进行抽检。
3.3.4 压力钢管焊缝检验
a.外观检查
所有焊缝均应按SY/T5037-2000的相关章节规定进行外观检查。
b. 无损探伤
①进行探伤的焊缝表面的不平整度应不影响探伤评定。
②焊缝无损探伤应遵守DL5017—93第6.4.5条至6.4.7条的规定。
③焊缝无损探伤的抽查率应按施工图纸规定采用。若施工图纸未规定时,可按表3-2确定。抽查部位应按监造工程师的指示,选择在容易产生缺陷的部位,并应抽查到每个焊工的施焊部位。
表3--2 焊缝无损探伤抽查率
| 方法 | 钢种 | 低碳钢和低合金钢 | 高强钢 | ||
| 焊缝类别 | 一类 | 二类 | 一类 | 二类 | |
| 一 | 射线探伤抽查率(%) | 25 | 10 | 40 | 20 |
| 二 | 超声波探伤抽查率(%) | 100 | 50 | 100 | 100 |
| 射线探伤抽查率(%) | 5 | (注2) | 10 | 5 | |
2.若超声波探伤有可疑波形,不能准确判断,则用射线复验,
3.高强钢指屈服点≥450MPa,且抗拉强度≥580MPa的调质钢。
④无损探伤的检验结果(包括射线探伤的摄片),须在检验完毕后48h内报送监造工程师。
⑤监造工程师查核检验结果后,或根据焊接工作情况,有权要求承包人增加检验项目和检验工作量,甚至包括采用着色渗透和磁粉探伤等。
3.3.5 焊缝缺陷处理
a.承包人根据检验确定的焊缝缺陷,提出缺陷返修的部位和返修措施,经监造工程师同意后,由承包人进行返修。返修后的焊缝,仍应按本章第3.3.4条的规定进行复检。
b.承包人应严格按DL5017—93第6.5节的规定,进行缺陷部位的返修,并作好记录,直至监造工程师认为合格为止。
c.同一部位返修次数不应超过两次。若超过两次,应找出原因,制订可靠的技术措施,报送监造工程师批准后实施。
d.焊后消除应力热处理。施工图纸规定需要进行焊后消除应力热处理的钢管,应按DL5017—93第7.2节的要求进行,并应向监造工程师提交热处理成果报告。
3.3.6 压力钢管压水试验
压水试验应在工厂内试验,衡压能力应按规范规定执行。
a.当气温低于5°C时,不宜做压水试验,压水试验仍需制造闷头和配备相应的检测仪器。
b.压水试验压力应根据规范相关要求确定。
c.压水试验时,应逐步缓慢升压。达到设计内压力后,应稳压10 min;再升压至试验压力;达到试验压力后,再稳压10 min,然后降压至设计内压力稳压30 min以上,以便有足够时间观测和检查。
d.整个试验过程中应随时检查钢管的渗水和其它异常情况。
e. 监造工程师认为有必要时,应在试验工件上设置应变量测仪器。承包人应在试验过程中按监理人指示测读数据,计算应力,并将成果报送监造工程师。
试验结束后,承包人应及时向监造工程师报送压水试验成果报告,其内容包括试验过程、测试成果、发生的异常情况及其解决办法以及评价意见等。
3.3.7 压力钢管的内壁防腐
管道内防腐应达到设计和规范标准。
a.管道内表面高压喷砂除锈达到GB23-88之Sa2.5级要求,表面粗糙度达到40μm~70μm;
b.内壁防腐涂层结构为两底两面,总厚度≥200μm;
c.外观检查:涂层表面均匀、光滑、无气泡、无漏涂、无流挂、无皱皮。
d.厚度检查:逐根测量,每节钢管测3个断面,每个断面测上下左右4个点,要求90%的测点厚度≥设计厚度。
e.附着力检查符合GB∕T1720-规定的一级标准。
f.硬度检查符合GB∕T6739-93的规定
g.针孔检查符合SY0063标准,不允许出现针孔。
检测中如发现缺陷,应做好记录和标识,进行修补后重新检测,直至合格。
3.3.8 钢管制造质量的检查和验收
钢管管节和附件全部制成后,承包人应在钢管工程开始安装前56天,向监造工程师提交钢管管节和附件的出厂验收申请报告,监造工程师组织进行联合验收,承包人同时应提交以下各项验收资料:
①钢管管节和附件清单;
②钢材、焊接材料、连接件和涂装材料的质量证明书、使用说明书或试验报告;
③焊接程序和工艺报告;
④焊缝质量检验结果;
⑤缺陷修整和焊缝缺陷处理记录;
⑥钢管管节和附件的尺寸偏差检查记录;
经监造工程师审查同意后,组织对钢管管节和附件的验收。验收合格后由监造工程师签发质量合格证。
3.3.9 压力钢管运输
a. 运输措施
承包人应按规定在提交的施工措施计划中,根据钢管各运输部件的不同情况,制定详细的运输措施,其内容包括采用的吊装、运输设备;大件运输方法以及防止钢管变形的加固措施等。
b. 运输钢管的保护
①运输成型的钢管管节时,应将钢管安放在鞍形支座或加垫木梁上,以保护管节及其坡口免遭损坏。
采用钢索捆扎吊运钢管时,应在钢索与钢管间加设软垫。
c. 超大件钢管运输
超大件钢管的运输,应按本合同的规定执行。
3.4 工程设备制造监理
3.4.1 原材料标准及检验
①原材料标准
一般工程用铸造碳钢 GB11352
工程结构用中、高强度不锈钢铸件 GB6969
优质碳素结构钢技术条件 GB699
碳素结构钢 GB700
普通碳素结构钢和低合金结构钢薄钢板技术条件 GB912
碳素结构钢和低合金结构钢热扎厚钢板和钢带 GB3274
合金结构钢技术条件 GB3077
低压流体输送用焊接钢管 GB/T3092
一般低压流体输送用螺旋缝埋弧焊钢管 SY/T5037
纯铜棒 GB4423
碳钢焊条 GB5117
不锈钢焊条 GB983
紧固件机械性能螺栓、螺钉和螺柱 GB3098.1
坚固件机械性能螺母 GB3098.2
绝缘材料、化工产品有关标准
主要结构部件的材料应符合国家标准或部颁标准。
②原材料检验
a.工程设备制造所需钢材及其他材料入库验收时,应提交产品质量证明书,没有产品合格证件的钢材及其他材料不得使用。承包单位应按合同规定及监造工程师指示对钢材及其他材料的品种、规格及其质量进行认真检查与检验,确保所使用的钢材及其辅助材料质量满足要求,检查与检验内容如下:
①钢材出厂质量检验合格证(包括炉号、批号、机械及化学性能等);
②焊接材料(包括焊材、焊剂)出厂质量检验合格证;
③涂料品牌、质量标准及出厂质量检验合格证。
④其它在工程使用的材料质量检验合格证
b.所有钢材及其他材料均应由承包人负责进行抽样检验。监造工程师认为有必要时,有权随机抽样,增加附加检验量。发现有不合格者,再加倍,如此类推。同一牌号、同一质量等级、同一炉罐号、同一品种、同一尺寸、同一热处理制成的钢板可列为一批。检验成果应报送监造工程师。钢板抽样检验项目应包括:表面检查、化学成份、力学性能,并按JB4730—96及第一号修改单要求作超声波探伤检查。合格标准为:高强钢Ⅱ级,低合金钢Ⅲ级,碳素钢Ⅳ级。
3.4.2 焊接材料
a.焊接材料的品种应与母材和焊接方法相适应。承包人应按监造工程师指示,对焊接材料进行抽样检验,并将检验成果及产品质量证明书、使用说明书提交监造工程师。
b.焊接材料在存放和运输过程中,应密封防潮。存放的库房内通风良好,室温不应低于5℃,相对湿度不应高于70%,并定时记录室温和相对湿度。
c. 设备制造前,承包单位应完成开工项目制造准备工作并报监造工程师审查。其主要内容包括:
i.相关检验、测量的有关表格;
ii.制造、安装及焊接人员名单、施焊等级证书及上岗证、防腐人员名单及资质证书;
iii.无损探伤人员名单及资质证;
iv.各种检查工具、量具应通过鉴定并符合国家计量标准;
v.用于制造、安装、运输、吊装、无损探伤、测量等主要设备的机械性能、型号、数量、运行性能须报监造工程师审查
3.4.3 工程设备制造
a. 工程设备制造,应遵守阀门、两端法兰连接伸缩器、复合式双向排气阀、自闭式水锤消除器、减压阀、进人孔、电磁流量计、法兰密封圈及标准件等设备的相关规定。
b. 生产过程中,监造工程师有权对承包单位现场作业记录和原始资料进行检查,监造工程师将对重要作业工序进行巡视、跟踪和检查监督,发现违反技术规程、规范作业,监造工程师可采取口头违规警告,书面违规警告,直至指令返工、停工等方式予以制止。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与工期延误,由承包单位承担合同责任。
c.制造过程中,不允许使用不合格或未经批准使用的材料,一旦发现使用不合格材料和不合格成品或违反上述规定的,承包单位应按监造工程师指示立即更换并承担其合同责任。
d、承包单位应建立健全“三级”质检体系,实行质量跟班监督制度,按照报经批准的钢管制造措施计划,按章作业、文明施工。生产过程中,承包单位应加强技术管理,做好原始资料的记录、整理和总结。
e.承担放样、下料、卷制、防腐、焊接、吊装、运输、安装,检验和测量等技术工作的管理,质检与作业人员应经技术培训合格并挂牌上岗;
f.焊接要求应符合DL5017-93规定中有关焊接的规定;
g. 施焊车间应设有湿度、温度显示计。预热温度由焊接工艺评定确定,生产中应有明显的指示器,加热宽度是板厚的6倍;
h.焊接材料应严格按照《焊接材料质量管理规程》(JB/T3228-96)的要求进行采购、存放、记录、烘烤、领用及回收。
i.每条纵缝,环缝组装完成并在制造单位三级检验合格的基础上,报请监造工程师对坡口型式、坡口间隙、坡口及坡口附近(15cm内)的光洁度和清洁度、坡口错位、预热温度等进行抽检。
焊接压力容器部件的焊接办法、工艺及焊接工应符合国家《钢制压力容器标准》(GB150)中的有关规定,焊工必须通过考试取得合格证。
k. 铸件
铸件质量应符合GB11352等有关国家标准,外观光洁应符合要求,不需加工而且安装后能看得见的铸件表面应打磨光滑。对有缺陷的铸件应确定缺陷位置,所有降低铸件强度和影响铸件使用的缺陷都应铲到本体金属,然后用焊接修补。
所有重要铸件在铸造厂应百分之百的作超声波检查。在对有缺陷的部件修补和热处理后还应再进行检查。发包人保留在承包人支付费用的条件下,进行无损探伤的权力,以确定:1.缺陷程度;2.焊接区域是否处理适当;3.修补是否令人满意。
热处理后经修补的有重大缺陷的铸件,或热处理后经修补的积聚性缺陷,或热处理后成品部件会影响受力截面强度或尺寸稳定性的铸件应再次进行热处理。
铸件尺寸不能减少到使铸件强度降低10%以上(按图纸尺寸计算),也不能使所受的应力超过规定的允许应力。铸件尺寸也不能大到影响加工操作或与其它部件的配合。扭曲或变形的铸件不得使用。铸件质量应符合国家标准。应无气孔、砂眼、夹碴和裂纹等缺陷。
L. 部件及焊接表面加工
阀门、伸缩器的过流部件表面应保证有平滑的流线型,部件接头处表面要齐平,无凹凸不平或不完整的情况,以免造成脱流和局部磨蚀。所有通流部件、连接件表面的粗糙度Ra,不得超过表3-3规定。
表3-3 表面粗糙度最大允许值
| 部 位 | Ra( m) | |
| 滑 动 接 触 表 面 | 1.6 | |
| 固定接触表面 | 要求紧配合的 | 3.2 |
| 不要求紧配合的 | 6.3 | |
| 其他机械加工面 | 12.5 | |
| 阀 板 | 阀板 | 1.6 |
| 阀板焊缝 | 3.2 | |
| 轴 | 不接触表面 | 3.2 |
| 轴承轴颈及密封处 | 0.8 | |
m . 防护、清扫及保护涂层
所有设备部件出厂前应清扫干净,不得有毛刺,并根据其特点分别采取防护措施。设备、部件和管道着色应符合有关规定。涂底漆前的表面处理应符合相应的涂料工艺要求。
设备制造必须满足《三门峡市城市引水工程设备招标技术条款》中的要求。
3.4.4 工程设备焊缝检验
无损检测应按国家标准或部颁标准的有关规定。无损检测方法主要采用磁粉法、染色法和超声波探伤。如用上述前三种方法检查解释不清或有疑问时,可采用射线探伤法进行复核。
承包人应将无损检测的详细工艺提交监造工程师审查。
3.4.5 工程设备质量的检查和验收
工程设备制作过程中,监造工程师对生产的各个工序进行控制,出厂检测和试验必须报请监造工程师参加,并签署意见。
工程设备制作完成后,承包人应向监造工程师提交工程设备和附件的出厂验收申请报告,监造工程师组织进行联合验收,同时承包人应提交以下各项验收资料:
①工程设备和附件清单;
②钢材、焊接材料、连接件和涂装材料的质量证明书、使用说明书或试验报告;
③焊接程序和工艺报告;
④焊缝质量检验结果;
⑤缺陷修整和焊缝缺陷处理记录;
⑥工程设备和附件的尺寸偏差检查记录;
⑦涂装质量检验记录。
经监造工程师审查同意后,组织对工程设备和附件的验收。验收合格后由监造工程师签发质量合格证。
3.4.6 工程设备运输
承包人应在规定提交的施工措施计划中,根据设备各运输部件的不同情况,制定详细的运输措施,其内容包括采用的吊装、运输设备;大件运输方法以及防止设备变形的加固措施等。
3.5工程质量检测试验
监理机构可采用跟踪检测、平行检测方法对承包人的检验结果进行复核。平行检测的检测数量,混凝土试样不应少于承包人检测数量的3%,重要部位每种标号的混凝土最少取样1组;土方试样不应少于承包人检测数量的5%;重要部位至少取样3组;跟踪检测的检测数量,混凝土试样不应少于承包人检测数量的7%,土方试样不应少于承包人检测数量的10%。平行检测和跟踪检测工作都应由具有国家规定的资质条件的检测机构承担。平行检测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材料、构配件除了实行前述的进场报验制度外,在施工过程中,监理部将根据材料的使用情况,中间产品的完成情况,及时进行质量抽样复检。取样、送检过程监理人员将进行见证。
原材料及中间产品抽检取样规定见表3—4 。
表3—4 原材料及中间产品抽检取样表
| 序号 | 名 称 | 取 样 频 率 | 取 样 数 量 | 取 样 方 法 |
| 1 | 水 泥 | 同品种、同标号每200~400t为一批,不足者也按一批论。 | 不少于10kg | 用取样筒从20个不同部位等量取样后混合。 |
| 2 | 钢 筋 | 同品种、同规格、同炉号每60t为一批,不足者也按一批论。 | 直条钢筋:2个拉伸、2个弯曲;盘条钢筋:1个拉伸、2个弯曲。 | 端部截去500mm后取样,拉伸取样长度不小于450mm,弯曲取样长度不小于300mm。 |
| 3 | 钢管焊接 | 以100个接头为一批,不足者也按一批论。 | 无损探伤、超声波检测 | 从焊接成品中随机截取。 |
| 4 | 砂 | 以400m3为一批,不足者也按一批论。 | 做品质鉴定时取30kg,作配合比时取100kg。 | 上、中、下不同方位铲去表层后各取4个共12个样品混合。 |
| 5 | 碎 石 | 以400m3为一批,不足者也按一批论。 | 做品质鉴定时取30kg,作配合比时取200kg。 | 上、中、下不同方位铲去表层后各取4个共12个样品混合。 |
| 6 | 普通砼 | 每一工作班不少于一组;每100m3不少于一组;楼房每层不少于一组。 | 每组3个150×150×150 mm3试块。 | 在浇筑地点随机取样 |
| 7 | 砌筑砂浆 | 每一工作班不少于一组;每一结构部位不少于一组;每250m3不少于一组。 | 每组6个70.7×70.7×70.7mm3试块。 | 在搅拌机出口处随机取样 |
8 | 土方回填 | 每200m3取一个土样检测干容重和含水量,且每一单元土层不少于3组。 | 每组一个环刀 | 均匀取样 |
3.61事前控制
⑴ 完善各级人员的职责分工,责任落实到人
监理部将结合工程建设情况,不断完善各级监理人员的职责分工和本监理实施细则,以监理文件的方式发送至承包人,双方共同遵照执行。总监理工程师为工程质量控制的第一责任人,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为质量控制的直接责任人,对各工序质量进行监督和跟踪检查。
⑵ 掌握和熟悉质量控制的技术依据
监理部将经常组织监理人员学习有关工程设计、施工方面的规程规范,掌握设计意图,熟悉施工图纸,深入研究施工承包合同有关约定和条款,明确工程各部位的质量标准。
⑶ 做好施工场地的质量检查验收和移交工作
监理部将与发包人、施工承包人共同检查施工场地的准备情况,主要检查工程施工所需的场地征用、居民占地设施或堆放物的迁移是否完成,以及道路和水、电及通信线路是否开通等,对符合开工条件的场地,及时提供给承包人使用。
⑷ 审查主要施工人员的资格条件,根据合同授权,审查合同项目分包及分包人资质
审查承包人承担任务的施工队伍和人员的资质与条件是否符合要求,主要技术负责人是否到位。控制的重点是施工的组织者、管理者的资质和质量管理水平,以及特殊工种、关键的施工工艺和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等应用方面的操作者的素质与能力,按规定需持证上岗的岗位,检查上岗人员的资格证。
本工程按合同约定不准分包。
⑸ 严格控制原材料、半成品、构配件和永久设备、器材的质量
监理部将从材料、构配件的采购、加工制造、运输、装卸、存放、使用等方面进行系统的监督与控制。原材料、半成品购买前,对承包人选定的厂家进行审查,产品符合本工程材料技术要求后方可同意购买。重要的设备,根据发包人的委托情况,实行工厂监造监督,以便及时了解产品内部的真实情况,确保交货质量。现场配制的制品如混凝土等,通过试验室试配确定其配合比。
⑹ 检查施工机械设备的进场情况和完好率
承包人进场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是否满足要求,是关系工程质量、工期的重要因素。为此,监理部应督促承包人按投标文件的承诺投入足够的设备,并从如下几方面进行监控:
① 机械选型是否恰当,是否满足质量要求和适合现场条件;
② 机械设备的数量是否足够,是否满足作业要求和保证施工的连续性;
③ 施工机械设备,是否按已批准的计划备妥,是否处于完好的可用状态。
④ 施工设备进场,承包人需填报《施工设备进场申报单》(承包人用表CB08),向监理部申报审查。
⑺ 审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措施
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措施提交监理部审查批准后,承包人应遵照执行,不得自行任意变更,如需变更或修改施工方案或工艺时,必须报请监理部审查批准后才能实施。监理部对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查,着重如下几方面:
① 质量管理体系、保证体系是否健全;
② 施工现场总体布置是否合理,特别是施工道路、防洪排水、器材存放、给水及供电、砼供应系统等方面;
③ 主要的施工项目有无针对性措施及预控方法,有无可靠有效的技术和组织措施;
④ 各分部工程进度安排是否合理,是否符合工期目标要求;
⑤ 设备、人员配备是否合理,是否满足施工强度要求;
⑥ 施工程序的安排是否合理。
⑻ 监督检查承包人的工程技术环境和管理环境
监理部要主动向质量监督部门联系、汇报本项目开展质量监理的具体方法,取得质监部门的支持和帮助。同时,对承包人的技术、质量管理环境进行检查,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① 质量管理的组织结构、检测制度、人员配备等方面是否完善和明确,自检系统是否处于良好的状态;
② 质量检测、试验和计量等仪器、设备和仪表是否满足使用要求,有无合格的证明和检(率)定表;
③ 外送检测、试验的机构资质等级是否符合要求;
④ 若自然环境条件对施工作业质量可能出现不利影响时,是否已有充分的认识,并采取有效的对策措施以保证工程质量。
⑼ 组织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
设计文件、图纸是工程施工的直接依据,图纸会审是质量控制的重要手段。图纸会审将由监理部组织施工承包人、设计代表及有关单位人员参加。先由设计代表介绍设计意图、施工要求和关键技术问题,然后,由各方代表对设计图纸中存在的问题及对设计代表的要求进行讨论、协商,解决存在的问题和澄清疑点,并写出会议纪要。
为了使施工承包人熟悉有关的设计图纸,充分了解拟施工工程特点、设计意图和工艺与质量要求,在工程开工前,由监理部组织设计代表和施工承包人对设计进行交底,交底的主要内容有如下几方面:
① 自然条件方面情况;
② 设计依据、设计规范及建筑材料情况;
③ 设计意图、进度与工期设计安排等;
④ 设计中采用新结构、新工艺对施工提出的要求等。
⑽ 复核施工测量控制网
协助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施工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承包人据此按规范精度要求测设施工控制网,并埋设标志桩和完成有关内业工作,报监理部审查和复测。
⑾ 检查开工条件,严把开工关
当单位工程的主要施工准备工作已完成时,施工承包人可按第2章规定,提出工程开工报告,监理部对承包人各项准备工作进行细致的检查,满足要求后,由监理部发布开工指令。
3.6.2 事中控制
⑴ 以工序为重点实施质量控制
工程实体的质量是在施工过程中形成的,工程产品的质量需通过工序的质量来保证,因此,监理部将把工序的质量控制作为质量控制的重点和核心,并针对本工程的特点设置质量控制点,制定预控措施,对工序活动效果及时进行检验、分析和纠偏,实施动态控制。
① 设置质量控制点进行预控
质量控制点是施工质量控制的重点,设置质量控制点的目的是抓住影响工序施工质量的主要因素,对工序活动中的重要部位或薄弱环节,事先分析影响质量的因素,提出相应措施进行预控。本专项工程的质量控制点详见3.1所述。
② 工序质量监控
工序质量监控内容包括工序活动条件和活动效果的监控,通过对施工准备工作和过程的监控,保证工序的质量,事后及时对工序的质量进行评价,做出认可或纠偏的决定,使工序质量受到实时和动态的控制。
⑵ 现场跟踪监督检查
监理部将根据质量控制的要求,建立现场值班制度,全过程监督承包人的工作人员、施工设备、使用的材料、工艺方法和施工环境,掌握现场施工质量状况,及时制止不规范的行为,以保证工程质量。
① 现场跟踪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a.开工前检查:检查承包人的各项准备工作完成情况,是否具备开工条件,能否保证施工的连续性和工程质量。
b.工序施工检查:主要是检查和监督在施工过程中,人员、材料、施工设备、施工方法和施工环境条件是否处于良好的状态,若发现问题及时予以纠正。
c.工序交接检查:工序完成后,施工承包人进行自检,经自检合格通知监理部到现场检验,检验合格签署《施工工序质量合格证》(附表1),方可进入下道工序施工。在工序交接检查中,要严格遵守上道工序不经检查验收不准进行下道工序施工的原则,
d.隐蔽工程履盖前检查:隐蔽工程施工完成后,承包人首先进行自检,并进行必要的测量和地质测绘素描,经自检合格后通知监理部验收,监理部将联合设计代表、承包人代表,必要时会同发包人代表和质量监督部门代表,联合组成隐蔽工程验收小组,对隐蔽工程实行联合验收,办理隐蔽工程验收签证(附表2)手续,经验收合格后方可覆盖。
e.施工预检:为了避免出现难以补救或全局性危害的质量事故,施工之前对一些重要的施工参数进行复核性的预先检查。如:分部分项工程的位置、轴线、标高、预留孔的位置和尺寸、管线的坡度等。
f.成品保护质量检查:在施工过程中,当某些工程或部位已完工,而其他工程或部位还在继续施工,为保护已完工的成品免受损坏,应督促承包人采取防护、包裹、覆盖、封闭等措施加以保护,并经常进行巡视检查。
② 现场质量跟踪检查的方法如下:
a.目测检查:包括观察、目测和手摸检查,采用看、模、敲、照等手法对检查对象进行检查。如地基清理和处理;建筑物的布置及位置;材料的品种、规格和质量;混凝土浇筑的平整情况,出现麻面、蜂窝、狗洞、露筋情况;模板安装的稳定性、刚度和强度,表面光洁度等;施工操作是否符合规程等项目的检查。
b.量测检查:利用仪器和工具进行检查,量测的手法分为靠、吊、量。如建筑物的轴线、标高、轮廓尺寸;混凝土拌合物坍落度、分层浇筑厚度和表面平整度等。
c.试验:通过现场试验或试验室试验等物理化手段取得数据,分析判断质量情况,若出现偏差及时采取措施调整。
⑶ 重要部位和关键工序旁站监督
重要的部位和对工程质量有重大影响的工序,监理部将进行施工过程的旁站监督与控制,及时发现和纠正违章作业以及不按设计文件、规程规范施工的现象,确保使用材料及工艺过程的质量。
⑷ 利用数理统计分析,提高作业水平
监理部将影响工程质量的因素进行分解,设置统计指标,对施工过程中输出的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寻找影响质量的负面因素,并采取针对性的措施加以改善,提高作业水平。
⑸ 召开现场质量协调会,扬长避短
监理部将根据现场施工质量的状况,不定期组织现场质量协调会,对先进的施工方法、措施、质量优良部位进行现场讲解、学习,对容易出现质量问题及施工质量普遍存在缺陷的部位,现场研究解决方案。现场质量协调会由监理工程师或总监主持,协调会后,监理部将印发会议纪要,并作为技术档案存档。
⑹ 运用指令性文件
监理部将对施工承包人在施工中存在的问题及限期整改的要求等下达书面指令,书面指令作为技术资料存档。
⑺ 必要时下达停工指令控制施工质量
在施工过程中,出现下述情况,除合同另有规定外,监理部将争得发包人同意,及时下达停工指令控制施工质量。
① 施工中出现质量异常情况,承包人未采取有效措施,或措施不力未能扭转这种情况者。
② 隐蔽作业未经依法查验确认合格,而擅自覆盖者。
③ 已发生质量事故迟迟未按监理工程师要求进行处理,或者是已发生质量缺陷或事故,如不停工则质量缺陷或事故将继续发展的情况下。
④ 未经监理工程师审查同意,擅自变更设计或修改图纸进行施工者。
⑤ 未经技术资质审查的人员或不合格人员进入现场施工者。
⑥ 使用的原材料、构配件不合格或未经检查确认者,或擅自采用未经审查认可的代用材料者。
⑦ 擅自使用未经监理部审查认可的分包商进场施工。
⑧ 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况。
⑻ 对工程变更采取先评价核准,后施工的措施
承包人提出的工程变更,先经监理部评价,然后报发包人核准,方可施工。未经核准,而擅自变更的工程,按不合格工程处理。
⑼ 加强施工质量动态分析,建立质量监理日志和质量跟踪档案
监理部将对各个工序施工活动过程进行详细记录,以便对其质量状况进行严密、细致和有效的控制。记录内容包括:材料的检验情况及质量状态,工序施工工艺状况,工序施工质量验收及签证情况,不合格项目的记录及其处理措施、处理效果等。
监理部将把收集来的质量信息进行整理,根据信息种类采取不同的分析方法进行分析,目的在于及时发现有无系统因素的影响,以便及时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使工程质量处于受控状态,并将相关信息报告发包人。
⑽ 计量与进度款支付,采取质量否决措施
如果施工承包人完成的工程质量达不到规定的要求和标准,而又不能按监理部的批示予以处理,监理部将拒绝开具部分或全部的支付签证,采取经济手段促使承包人保证施工质量。
3.6.3 事后控制
⑴ 及时组织分部工程验收,严把验收关
分部工程完成后,承包人应对其进行自检确认合格后,再向监理部提交验收申请报告。监理部将联合发包人、设计代表、承包人、质量监督部门组成联合验收小组进行验收。
⑵ 审查竣工图及其他技术资料,并编目建档
竣工图是工程建设的重要档案文件,监理部将严格按竣工图的编制规定审查承包人提交的竣工图质量,保证其与工程实物吻合。其他技术资料按工程建设档案整编规定整编和建档,监理部审查其整编质量。
3.7 工程质量评定程序
监理部将监督承包人真实、齐全、完善、规范地填写质量评定表。承包人应按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规程》(SL176—1996)和《水利水电基本建设工程单元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SDJ249—88)的规定对工序、单元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质量等级进行自评。监理机构应对承包人的工程质量等级自评结果进行复核、认证。
工程质量评定程序见图3—2。
3.8 质量缺陷和质量事故处理程序
⑴ 缺陷责任期质量控制
① 工程竣工验收后,监理部应对验收过程中发现的质量缺陷进行分析归类,列成明细目,通知承包人进行修补、修复。
② 工程投入运行后,监理部应对工程质量状况进行检查,在缺陷责任期内出现的质量问题,会同有关单位进行认真的分析,分清责任,并制定措施妥善处理。
③ 对修补缺陷的项目进行检查、验收。在这一过程中,监理部仍要象控制正常施工质量一样,抓好每一环节的质量控制,缺陷修补完成后,仍按合同、设计文件和有关规程规范进行检查验收。
⑵ 及时处理已发生的质量问题或质量事故,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生质量问题或质量事故,监理部将及时要求承包人进行处理。处理解决的原则:找出问题或事故原因,制定处理或清除问题的措施,责任者受到教育,制定预防类似问题再发生的措施,并贯彻“三不放过原则”。
处理质量问题或质量事故的程序见图3—3 。
进入下一单元工程
进入
下一
分部
工程
进入
下一
单位
工程
工
图 3—2工程质量评定程序
4 进度控制的内容、措施和方法
4.1进度控制的主要内容
⑴ 协助发包人编制施工总进度计划,确定阶段性进度目标,据此进行进度控制。
⑵ 审查批准承包人提交的施工进度计划,督促承包人投入足够的施工资源,实现合同的工期要求。
⑶ 跟踪施工进展情况,掌握施工动态,做好人力、材料、设备和机具投入控制工作,保证施工进度。
⑷ 审查承包人的进度报告,如出现滞后偏差及时采取赶工措施。
⑸ 主持召开进度协调会议,及时协调各方关系,解决存在问题,保证施工顺利进行。
⑹ 研究制定预防工期索赔措施,公正处理工期索赔。
4.2 进度控制程序
进度控制程序见图4—1 。
4.3 进度控制的方法与措施
⑴ 建立进度控制组织机构,落实人员职责与分工
总监是进度控制的总负责人和总协调人,各分目标的进度控制由相关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按照职责分工,事前编制进度控制监理实施细则,对施工进度实行有效监控。
⑵ 协助发包人完善总进度计划,分解工期目标,确定关键线路并重点监控
针对总目标工期,全面细致地分析与工程项目进度有关的各种有利因素和不利因素,协助发包人编制总进度计划及控制性进度计划。对总目标工期进行分解,找出关键线路,对关键线路上的各个项目实行重点跟踪控制,保证其按计划实施。
⑶ 审批承包人的施工进度计划
① 对施工进度计划的要求
要求承包人按合同约定,以网络图、横道图的形式和上述程序,向监理工程师递交一份工程进度计划。在施工过程中,监理工程师将要求承包人报送月施工进度计划,经审查批准后实施。
图 4—1 进度控制监理工作程序图
不同意
同意
不同意
同意
是
否
是
否
本工程施工进度计划以横道图的形式编制,同时应说明施工方法、施工场地、道路占用的时间和范围,发包人所提供的压力钢管的利用计划,并附机械设备需要计划、主要材料需求计划及附属设施计划等。进度计划的主要内容包括:
a.物资供应计划:机械需要计划、主要材料需要计划。
b.劳动力平衡计划:根据施工进度及工程量,安排落实劳动力的调配计划,包括各时段和工程部位所需劳动力的技术工种、人数、工日数等。
c.技术组织措施计划:根据施工进度计划及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编制在技术组织措施方面的具体工作计划,如保证完成关键作业项目(压力钢管焊接),实现安全施工等。
d.财务资金计划:详细安排施工期间的资金使用计划,包括设备、材料、人工等支出计划。
② 进度计划审批重点
a.进度安排是否满足合同约定的开工、竣工日期。
b.施工顺序的安排是否符合逻辑,是否符合施工程序的要求。
c.承包人的劳动力、材料、机具设备供应计划能否保证进度计划的实现。
d.进度安排的合理性,以防止承包人利用进度计划的安排造成发包人违约,并以此向发包人提出索赔。
e.进度计划是否与其它工作计划协调。
f.进度计划的安排是否满足连续性、均衡性的要求。
g.各承包人的进度计划之间是否协调。
h.承包人的进度计划是否与发包人的工作计划协调。
(4) 落实按合同约定应由发包人提供的施工条件
施工承包合同中除了约定承包人应为发包人完成的工程建设任务外,发包人也应为承包人施工提供必须的施工条件。包括:给出施工场地,提供施工图纸与技术资料,及时支付工程款等,监理工程师除了监督承包人的施工进度外,也应及时落实合同约定应由发包人提供的施工条件。
(5)进度协调
① 承包人与发包人之间的协调
主要对发包人提供的场地、设施、资金等与承包人施工进度计划之间的协调。当承包人与发包人之间因某种原因发生冲突,甚至形成僵持局面时,监理工程师应从中进行协调。
② 供图计划的协调
当实际供图时间与承包人的施工计划发生矛盾时,原则上应尽量满足进度计划的要求,若设计人确有困难时,监理工程师将建议对施工进度计划作适当调整。承包人对设计图纸提出的修改意见或建议,监理工程师与设计代表协商处理。
(6) 进度监测
① 定期收集进度报表资料:按进度控制监理实施细则中规定的时间和报表内容,要求承包人定期(本工程按月)报送进度报表,监理部对进度数据进行必要的处理和汇总。
② 监理人员现场检查实际进度:监理工程师常驻现场,随时跟踪检查承包人的现场施工进度,监督承包人按经批准的进度计划施工,检查承包人的劳动力、材料、机械设备的实际投入是否符合施工进度计划要求,并做好监督日志。
③ 定期召开现场会议:监理部与承包人的有关人员面对面了解实际进度情况,并就施工进度问题进行协调。
通过以上工作,监理部掌握工程实际进度情况,并对收集的数据进行整理、统计和分析,形成与计划具有可比性的数据。
(7) 进度对比分析
通过进度监测并与计划对比,从而得出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是否吻合,一旦进度拖后,应进行如下分析:
① 分析偏差原因,以便研究对策。
② 分析偏差对后续工作和总工期的影响,确定是否调整计划。
③ 当进度偏差为关键线路上的项目时,无论偏差大小,对后续工作和总工期均有影响,必须采取相应的调整措施。
④ 如果进度拖延不是由于承包人的原因或风险造成的,应在剩余网络计划分析的基础上,着手研究相应措施(如发布加速施工指令、批准工程工期延期或加速施工与部分工程工期延期的组合方案)并征得发包人同意后实施,同时主动与发包人、承包人协调,决定由此应给予承包人相应的费用补偿。
⑤ 如果工程施工进度是由于承包人的原因或风险造成的,监理工程师可发出赶工指令,要求承包人采取措施,修正进度计划,以使监理工程师满意。
⑥ 监理工程师在审批承包人的修正进度计划时,做出在原计划范围内赶工或对合同工期进度调整的考虑。
(8) 进度滞后偏差的处理
当进度出现滞后偏差时,监理部应与发包人、承包人进行协商,根据偏差的情况采取如下处理措施:
① 修订进度计划
不论何种原因发生工程的实际进度与合同进度计划不符时,监理工程师都将要求承包人提交一份修订的进度计划,监理部将在收到该进度计划后,及时与发包人研究批复承包人,批准后的修订进度计划作为合同进度计划的补充文件。
② 采取赶工措施
不论何种原因造成施工进度计划拖后,监理工程师将要求承包人按监理部的指示,采取有效措施赶上进度。监理部将要求承包人在报送修订进度计划的同时,编制一份赶工措施报告报送监理部审批,赶工措施应重点考虑以下因素:
a.增加工作面,组织更多的队伍作业;
b.增加劳动力和施工机械数量,延长每天工作时间;
c.改进施工工艺和技术,缩短工艺技术间歇时间;
d.改善外部配合条件和劳动条件,实施强有力的调度;
e.适当采用激励机制,提高施工人员的积极性。
(9)编写进度报告报送发包人
在施工阶段,现场记录、资料整编、文档管理是监理工程师的任务之一,监理工程师将组织监理员做好现场监理日志记录,每周做出小结,每月随《监理工作月报》向发包人报告。进度报告一般包括如下内容:
① 工程施工进度概述;
② 工程的形象进度和进度描述;
③ 月内完成工程量及累计完成工程量统计;
④ 月内支付额及累计支付额;
⑤ 发生的设计变更、索赔事件及其处理;
⑥ 材料、设备采购情况及质量;
⑦ 发生的质量事故及其处理;
⑧ 下阶段的施工重点分析;
⑨ 下阶段施工要求发包人解决的问题。
5 投资控制的内容、措施和方法
5. 1 投资控制的主要内容
⑴ 协助发包人制定投资控制目标和分年度投资计划。
⑵ 审查承包人提交的资金流计划。
⑶ 审核承包人完成的工程量和单价费用,签发计量和支付凭证。
⑷ 处理工程变更,经发包人同意后下达工程变更令。
⑸ 受理索赔申请,进行索赔调查和谈判,提出索赔处理书面意见,协助发包人做好反索赔工作。
⑹ 审核工程结算。
5. 2 投资控制程序
投资控制程序见图5—1 。
5. 3 投资控制的方法与措施
⑴分解投资目标,编制资金使用计划。
对总投资目标进行项目分解,协助发包人编制投资控制分解目标和资金使用计划,拟定资金流量计划表,为发包人筹措资金提供依据,使资金投入连续、衔接、均衡、合理。
⑵ 进行风险分析,避免投资损失
依据本工程的特点和地处的环境条件,进行风险分析,并制定防范性对策。加强现场监督管理并做好监理日志和其它同期资料管理,为处理索赔提供证据,认真组织调查与索赔报告审查,努力做好反索赔工作。
⑶ 对施工方案进行经济技术比较,寻求节约投资的可能性
严格审查承包人的施工技术方案,对主要施工方案进行技术经济分析,寻求节约投资的可能性。
⑷ 提出合理化建议,进行投资挖潜
监理部将充分发挥其具有丰富类似工程经验的优势,以主人翁的姿态,在设计和施工方面多为发包人着想,尽力为发包人提供合理化建议,以节省工程投资。
⑸ 严格付款控制
工程款支付应与工程进度相吻合,不超前、不过量支付,以减少资金占用成本和利息支出。
(6)进行投资比较,为决策提供依据
建立月完成工程量、投资统计表,对实际完成工程量和投资与计划、
图5—1 投资控制程序图
完成工程量和投资进行比较、分析,制定调整措施,并在《监理工作月报》中向发包人报告,为发包人的投资决策提供依据。
5. 4 计量与支付控制
5.4.1 预付款
预付款一般包括工程预付款和材料预付款,审查工程预付款时,要检查承包人是否按合同提供了预付款保函和施工机械进场情况;审查材料预付款时要检查材料的数量、质量及入库情况,并要求承包人提供有关进货单据。
5.4.2 计量
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现场计量,如有疑问,将要求承包人派代表与监理工程师共同复核。若承包人未按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参加复核,则监理工程师复核修正的工程量将视为承包人实际完成的准确工程量。监理工程师认为有必要时,可要求与承包人联合进行测量计量,承包人应遵照执行。计量的依据如下:
① 符合合同条件;
② 有质量合格签证,不合格的工程不予计量;
③ 工程量清单前言和技术规范;
④ 建筑物的几何尺寸以图纸为准。
5.4.3 支付
⑴ 承包人按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和支付条款,统计经监理工程师质量验收合格的工程量,按施工合同的约定填报工程量清单和《工程价款月支付申请书》(承包人用表CB31)。
本工程实行月进度支付。
⑵ 承包人每月报送的工程款支付申请应包括以下内容:
① 已完成的施工合同《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项目及已经确认的合同外项目的应付金额;
② 经监理工程师签认的当月计日工支付凭证标明的应付金额;
③ 工程材料预付金额;
④ 价格调整金额(本工程无);
⑤ 根据合同约定承包人应有权得到的其它金额;
⑥ 应扣还的工程预付款和工程材料预付金额;
⑦ 应扣留的保留金额;
⑧ 按合同约定应由承包人付给发包人的其它金额。
⑶ 总监理工程师在施工合同约定的时间内签署《工程款支付证书》,并报发包人支付。
⑷ 监理工程师有权对以往历次已签证的《工程款支付证书》的汇总和复核中发现的错、漏或重复进行修正或更改;承包人亦有权提出此类修正或更改。经双方复核同意的此类修正或更改,将列入《工程款支付证书》中予以支付或扣除。
⑸ 施工合同《工程量清单》中的总价承包项目,在施工合同签订后首先将总价承包项目进行分解,以便于该项目计量支付控制。
5.4.4 结算
⑴ 工程完工后,及时按下列程序进行完工(竣工)结算:
① 承包人按施工合同约定填报完工(竣工)结算申报表;
② 监理工程师审核承包人报送的完工(竣工)结算报表;
③ 总监理工程师审定完工(竣工)结算报表,与发包人、承包人协商一致后,签发完工(竣工)结算文件和最终的工程款支付证书报发包人。
⑵ 在工程完工(未验收前)时的支付签证中,除按施工承包合同约定扣留质量保证金外,注意索赔结算,尤其要注意承包人在投标文件中关于工期和质量的承诺。
⑶ 工程竣工验收后,在施工合同约定的时间内,由总监理工程师审核承包人提交的竣工《工程款支付申请表》,表后应附有以下详细证明文件:
① 至工程竣工日期止,根据施工合同累计完成的全部工程款金额;
② 承包人认为根据合同应支付的追加金额和其它金额。
⑷ 最终结清按施工合同的约定进行。
5.4.5 进度款支付程序
进度款支付程序如图5—2 。
图5—2 工程款支付监理工作程序图
否
是
6 施工安全与环境保护控制的内容、措施和方法
6.1 施工安全控制
1)施工安全监理措施和方法
⑴监理人员应对工程安全进行严格控制。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水利部分),督促承包人按照工程施工的工艺流程制定出相应的科学的安全生产程序,对不同结构的施工工序制定出相应的检测验收方法,只有这样才能达到对安全严格控制的目的。在监理过程中安全监理人员应对监理项目做出详尽的记录。
⑵督促承包人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杜绝可能发生的意外伤害事故。在施工开始之前,了解现场的环境,人为障碍等因素,以便及时提出防范措施。
⑶ 掌握新技术、新材料的工艺和标准。监理人员应根据工程需要与可能,对新材料、新技术的应用进行必要的技术鉴定,以求及时发现施工中存在的事故隐患。
⑷ 审批安全技术措施。审查承包人编制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并督促承包人按批准的安全技术措施组织实施。对需修改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承包人应报监理部批准后才能实施。
审查承包人的安全自检体系和安全员上岗情况。承包人的安全员对保证安全生产起着重要的作用,监理人员必须在施工过程中随时对承包人安全员的工作进行抽查,掌握安全情况,检查安全员的工作质量。
(6)承包人的安全设施和设备进场前的检验。监理人员应着重审查承包人的安全设施和施工设备状况,杜绝不合格的安全设施和设备进入施工现场。
2)施工安全监理内容
审查各类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
审核进入现场施工单位的安全资质和证明文件。
审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方案和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
审查承包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安全员的配备。
审核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结构应用的安全技术方案及安全措施方案。
审核并签署现场有关安全技术签证文件。
现场监督与检查:
现场跟踪监理,根据工程进展情况,监理人员对各工序安全情况进行跟踪监督、现场检查、验证施工人员是否按照安全技术防范措施和按规程操作。
对主要结构、关键部分的安全状况,除进行日常跟踪检查外,视施工情况,必要时可做抽检和检测工作。
对每道工序检查后,作好记录。
6.2 环境保护的内容与措施。
1)工程项目开工前,监理部将督促承包人按施工合同约定,编制一份施工区和生活区的环境保护措施计划,报送监理部审批。其内容包括:
(1)施工弃渣的利用和堆放:
(2)施工场地开挖的边坡保护和水土流失防治措施:
(3)防止饮用水污染措施:
(4)施工活动中的噪声、粉尘、废水和废油等的治理措施:
(5)施工区和生活区的卫生设施以及粪便、垃圾的治理措施:
(6)完工后的场地清理以及环境恢复和绿化措施。
2)监理部监督承包人严格按照批准后的环境保护措施计划认真贯彻落实。
3)工程完工后,监理部监督承包人按施工合同约定拆除施工临时设施,清理场地,做好环境恢复工作,并向监理工程师申请完工验收。
7 合同管理
7.1 合同管理的目标
防范索赔、风险和其它损失,努力排除或减少合同争议,使发包人在尽可能节省投资的情况下,保质、如期或提前完成工程施工任务。
7.2 合同管理的主要内容
⑴ 熟悉合同文件,正确解析和引用合同条款。
⑵ 审查工程变更申请,提出处理意见,经发包人同意后下达工程变更令。
⑶ 审查承包人提出的索赔申请,进行索赔与反索赔调查,提出索赔处理意见。
⑷ 掌握施工动态,督促各方履行合同义务,减少违约事件的发生。
⑸ 进行风险分析,避免投资损失。
⑹ 调解合同纷争,减少矛盾和纠纷。
7.3 合同管理措施
⑴ 根据工程实施的条件,分析潜在的风险因素,提出针对性的防范措施,避免风险损失。
⑵ 提示发包人按合同约定履行应尽的义务,如按时提供施工场地、及时支付工程款等。
⑶监理部严格按合同约定开展监理工作,及时向承包人发出有关指示,批复承包人报送的文件。
⑷ 严格有关工作程序和制度,信息沟通以文字为准,杜绝口头协定。
⑸建立定期协调会议制度,及时解决施工过程出现的问题,并以会议纪要的形式将会议确定的事项发往有关单位。
7.4 合同管理制度
7.4.1 工程变更管理
工程变更是影响工程投资的重要因素,监理部在投资控制中严格控制变更的数量,尤其是可能引起投资增加较大的项目,应尽量减少或避免。对于确需变更的项目,应进行多方案比较,择优选定最佳方案。
⑴ 工程变更管理的原则与措施
① 监理部将按照监理合同和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的施工合同约定,对工程的任何变更进行审查,确定变更工程的单价和总价,经发包人同意后由监理部书面下达变更令。
② 在合同实施中,为了优化设计或处理设计中存在的问题,以及由于现场施工条件变化,地质条件变化等原因,发包人、设计人、承包人以及监理部都可以提出变更建议,但任何变更都必须在得到发包人批准后方能实施。
③ 工程变更的单价或价格应根据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的施工合同中的有关规定确定。
④ 工程变更的要求或建议应包括以下内容:
a. 变更的原因和依据;
b. 变更的内容及范围;
c. 变更引起的工程量增加及减少,以及合同工期的延长或提前;
d. 变更导致工程质量的变化是否符合设计或规范要求;
e. 变更引起的工程造价的增加或减少;
f. 为变更方案审查所必须提交的附图和计算资料。
⑤ 监理部对工程变更建议书的评价意见,包括变更的可行性、合理性以及变更引起的费用、工期等的合理调整,将建立在充分调查、分析论证基础上。
⑥ 监理部对工程变更建议书审查的基本原则是:
a.变更后不降低工程的质量标准,不影响工程完建后的运行管理。
b.工程变更在技术上必须可行、可靠。
c.工程变更的费用及工期是经济合理的。
d.工程变更尽可能避免对后续施工工期和施工条件上产生不良影响。
⑦ 监理部将坚持合理、公正、科学诚信的原则,就变更费用、计划调整等问题协调发包人与承包人达成一致意见。
⑵ 工程变更管理程序
工程变更程序如图7—1 所示。
⑶ 本工程有关工程变更应严格依照《关于印发三门峡市城市引水工程变更管理工作程序的通知》(三引[2007] 5号)执行。
图7—1 变更监理工作程序图
不同意
同意
不同意
同意
| 5.设计单位进行变更设计 |
| 7.承包人施工 |
否
是
是
否
7.4.2 施工索赔管理
⑴ 索赔管理的原则
① 加强合同管理,充分熟悉图纸及合同文件,以事前控制为主,预防索赔事件的发生。
② 对连续影响性事件,应当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避免索赔事端的扩大。
③ 索赔事件的处理,应以法律和合同为依据,以索赔事件及其造成的影响为基础,从工程建设全局出发,本着实事求是、公平合理、科学诚信的原则,根据监理委托合同的授权,公正地作出评价,并积极协调解决。
⑵ 索赔控制措施
① 熟悉合同文件,随时掌握合同实施情况并及时分析研究存在的问题及其处理措施,及早发现可能引发索赔的事项,采取预防措施,以避免或减少索赔事件的发生。
② 做好监理日志及其它同期记录资料的管理,监督承包人做好试验记录、施工日志等资料管理。
③ 当索赔事件发生时,及时采取措施,尽量减少事件影响的扩大,并做好有关记录、照片等同期资料管理。
④ 认真组织索赔事件的调查,严格审查索赔报告,对索赔事件、造成的影响、索赔的合同与法律依据、责任的分担、索赔计算和证明材料等提出评价意见。根据合同授权,公正处理索赔。
⑶ 索赔程序
① 索赔事件发生并在合同约定时间内接到承包人提交的索赔意向申请后,监理部应及时通报发包人,并建立索赔档案,组织索赔事件调查。
② 监理部在审定承包人提出的索赔事件事实的基础上,审定其索赔权力,对认为不合理的索赔应给以书面否决。
③ 承包人在递交索赔申请后的规定时间内,应向监理部提交索赔报告,其内容至少应包括基本事实、索赔依据、索赔要求(费用或工期)、计算方法、证据材料等。
④ 监理部应组织有关人员对索赔报告进行评价,如索赔事件及其影响的真实性、索赔依据的合理性与可信性、计算方法与结果的正确性与准确性、证据材料的充分性和可信性及其被引用的正确性等。
⑤ 监理部对索赔报告的评价意见应及时报送发包人。如果发包人同意,则在中间付款中给予承包人支付;如果双方有争议,监理部应做好组织协商工作。
⑥ 当发包人和承包人意见不统一且协商不一致时,由监理部在合同授权范围内提出决定意见。如果双方接受监理部的决定,则可执行;如果一方不同意接受,可邀请中间方协调(或)提交仲裁或诉讼。
具体索赔程序见图7—2 。
图7—2 索赔处理监理工作程序图
是
否
是 否
7.4.3 违约管理
⑴ 监理部对施工承包合同应进行全面分析,找出容易出现违约事件的合同条款做好标记。在施工过程中,随时掌握施工现场情况,及时建议发包人落实应尽义务,监督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减少或避免违约事件的发生。
⑵ 做好同期资料管理工作,为可能发生的违约事件处理提供充分、准确的证据。
⑶ 对于发生的违约事件,监理部应严守合同,在深入调查清楚违约事件的基础上,公正处理各种违约事件。
⑷ 不管发包人违约还是承包人违约,违约事件的发生对工程建设的顺利实施均可能造成负面影响,为了减少影响和损失,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7.4.4 工程延期或工期延误管理
⑴ 承包人提出的工程延期要求时,监理部应分析工程延期的原因与责任,如非承包人的责任造成延期并符合承包合同约定时,监理部应与发包人协商,予以受理。
⑵ 当影响工期事件具有持续性时,监理部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阶段性延期申请报告并经审查后,先由总监签署临时延期审批表,并通报发包人;当承包人提交最终工程延期申请报告后,监理部复查工程延期及临时延期情况,由总监签署最终延期审批表。
⑶ 监理部依据以下原则批准工程延期时间:
① 承包合同中已有明确约定按合同批准。
② 客观评介影响工期事件对工期的影响程度,计算延期天数。
③ 若延期的施工项目处于关键线路上时,监理部应评估其对总工期的影响,经发包人同意,可采取适当的赶工措施而减少延期天数的办法处理。
⑷ 若属于承包人的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延期竣工交付发包人使用,监理部应按合同约定从承包人应得款项中扣除发包人的损失。
7.4.5 工程暂停和复工管理
⑴ 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经发包人同意,总监发布停工令:
① 发包人要求暂停施工,且工程确需暂停施工。
② 出现安全隐患,总监认为有必要停工以消除安全隐患。
③ 发生了必须暂停施工的紧急事件。
⑵ 总监签发停工令时,根据停工原因的影响范围和影响程度,确定暂停施工范围。
⑶ 若非承包人的原因造成停工,签发停工令之前总监应与承包人协商有关工期和费用事宜;停工后,监理部要如实记录有关情况,为最终确定工期索赔和费用索赔提供依据;具备复工条件时及时发出复工令,承包人继续组织施工。
⑷ 若属于承包人的原因造成暂停施工,具备复工条件时,由承包人报送复工申请和有关资料,经监理部审查同意后由总监签发复工令。
⑸在签发停工令至复工令之间的时段内,监理部会同有关单位,按合同约定协商处理因停工造成的工期和费用问题。
7.4.6 合同争议调解
⑴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掌握各方履约情况,及早发现有可能引起发包人和承包人争议的潜在因素,采取有效措施,以避免合同争议的发生。
⑵ 争议发生初期,监理部要充分发挥调解人的作用,平衡各方利益,鼓励双方采取积极的态度解决争议,努力把争议消灭在萌芽状态,避免事态扩展。
⑶ 对于发生的发包人和承包人之间的争议,监理部遵循搞清事实、互相沟通、友好协作、公正、、科学的原则,努力做好协调工作。
7.4.7 风险防范措施
⑴ 工程建设是一个复杂的系统过程,潜伏着各种风险因素,监理部事前应根据工程地处的环境条件和工程特点进行风险分析,找出可能遭遇的各种风险,提高风险的可预见性。
⑵ 施工过程中,随时掌握施工现场的人员、设备、材料、交通、施工工艺、气象、水文、地质以及其它可能的工程风险因素,及早采取预防措施,尽量避免由于风险造成的损失。
⑶ 当风险发生后,及时采取措施,调动现场包括承包人在内的一切人员和设备力量,尽量减少风险造成的损失。
⑷ 对于由于风险原因给承包人造成的劳动量增加、费用增加和工期影响以及发包人损失,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确定发包人和承包人各自应承担的损失。
8 信息管理
8.1 信息管理的目标
建立信息编码系统,保证工程信息的采集准确、全面和及时,运用计算机网络技术快速处理和反馈,为工程建设的目标控制提供及时、准确的信息。
8.2 信息管理程序
⑴ 监理文件的建立和发送
监理文件格式按本公司《信息管理规定》执行,并按图8—1 的程序建立和发送。
⑵ 外部文件管理程序
外部文件和资料包括来自发包人、承包人和其他有关各方如上级及地方单位的资料,其管理程序按图8—2 程序进行。
图8—2 外部文件管理程序图
8.3 信息收集、整理、储存
⑴ 信息收集
① 监理工作准备阶段,由信息员负责向发包人收集工程设计文件及有关工程资料。
② 监理工程师负责收集工程建设地区的原材料、燃料来源、水电供应、交通运输、劳力、工资标准等信息资料。
③ 施工过程,驻地监理工程师负责收集有关进度、质量、投资、合同等方面的信息。
④ 监理人员负责收集各种工程项目自检报告、质量问题报告、质量验收签证等。
⑤ 工地会议信息记录将在参加会议的监理人员中指定专人进行收集整理。
⑥ 现场每日的气象资料收集由信息员进行记录。
⑵ 信息整理和储存制度
① 监理部建立的文件,属内部信息,由信息员按《信息管理规定》的格式整理归类储存。
② 工序质量验收签证类外部信息,按分部工程类别,由监理工程师按工程档案管理规定整理储存。
③ 设计文件、一般文件、报表、竣工等文件信息资料按外部文件管理程序进行整理储存。
8.4 信息管理措施
⑴ 安排专职信息员负责信息管理
监理部将安排专职的文档管理员负责监理文件和外部文件的管理,包括文件收发、保管、整理、归档、移交、无效文件的回收处理等。
⑵ 所有信息均编码标识
有效信息按编码系统进行编码标识,对复制的文件标注“复印件”或“副本”标记,被替代或作废的文件标注“作废”标记,所有信息均按编码分类存档。
⑶ 采用计算机网络建立信息目录查询系统
按信息编码在电脑中建立信息目录查询系统,所有存档信息均录入到目录查询系统,使工程信息一目了然。
⑷ 及时收集、传递和整理有关信息
监理部将根据工程的进展情况及时收集、传递和整理有关资料,保证信息资料与工程进度同步,充分发挥信息在动态控制中的作用,严禁在工程完工以后补做工程资料。监理资料的整理应以日常整理为基础,按编码列出目录,分类整理。整理后的资料必须内容完整、系统、准确,总监理工程师应对归档(归卷)前的资料进行审查。对于同一内容的来函及批复,正文与附件,转发文与原件要合并一起归档(归卷)。
⑸ 严格履行收、发文登记签收手续
监理部将建立收、发文登记本,来往文件均在收、发文登记本上记录,并履行签收手续。
⑹ 制定档案管理规定,做好保密工作
所有信息文件一经归档,任何人借阅均须按档案管理规定手续办理,保密资料需经领导批准才能借阅。
⑺ 采用数码照相与计算机结合进行工程形象进度管理
监理部将采取数码照相机技术,定期、定点对工程的形象进度进行拍照,并把照片附在监理月报中报送发包人。
8.5 信息编码
⑴ 文件信息编码
文件信息采用三级编码,第一级表示文件类别,取文件类别名称中关键字的一个拼音字母;第二级表示文件名称,取文件名称中两个关键字的拼音字母;第三级表示文件信息序号,从“01”开始,按先后顺序编排。例子:
⑵ 工程项目编码
工程项目采用三级编码:第一级,表示单位工程编码,取用单位工程名称首位字母;第二级,表示分部工程编码,采用2位数字;第三级,表示单元工程编码,从“1”开始,按施工顺序编排。监理部根据初步的项目划分及前述的编码原则,编制了本工程项目编码。待质监部门批复项目划分表后,再根据施工图内容补充调整。
例子:
⑶ 常用信息名称及报送范围
常用信息名称及报送范围见表8—1 ,监理部将根据实际施工需要,在监理过程中对本表进行补充和完善。
表8—1 常用信息名称及报送范围表
| 序号 | 名 称 | 报 送 范 围 | 备注 | |||
| 专业监理工程师 | 总监理工程师 | 承包人 | 发包人 | |||
| 1 | 设计文件审签表 | △ | ● | |||
| 2 | 进场材料质量检验报告单 | ● | ○ | △ | ||
| 3 | 施工放样报验单 | ● | △ | |||
| 4 | 施工进度计划审批表 | ○ | △ | ● | ○ | |
| 5 | 实际施工进度报告表 | ○ | ● | △ | ○ | |
| 6 | 主要施工机械、设备使用情况月报表 | ● | △ | |||
| 7 | 现场施工人员月报表 | ● | △ | |||
| 8 | 工程变更令 | ○ | △ | ● | ○ | |
| 9 | 工程变更签证单 | ○ | △ | ○ | ● | |
| 10 | 索赔签证单 | ○ | △ | ○ | ● | |
| 11 | 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报告单 | ○ | ● | △ | ○ | |
| 12 | 工程交工证书 | △ | ● | ○ | ||
| 13 | 工程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 | △ | ● | ○ | ||
| 14 | 监理文件 | ○ | △ | ● | △ | |
| 15 | 监理备忘录 | ○ | △ | ○ | ● | |
| 16 | 监理通知 | ○ | △ | ● | ○ | |
| 17 | 会议纪要 | ○ | △ | ○ | ● | |
| 18 | 单位工程开工令 | △ | ● | ○ | ||
| 19 | 工程暂停令 | △ | ● | ○ | ||
| 20 | 分部(分项)工程开工许可证 | △ | ● | ○ | ||
| 21 | 工程款支付证书 | △ | ○ | ● | ||
| 22 | 监理月报 | ○ | △ | ○ | ● |
8.6 监理报告
1)定期的信息文件——监理月报
监理月报的主要内容:
⑴ 项目概述:包括项目位置、项目主要特征及合同情况简介。
⑵ 大事记。
⑶ 工程进度与形象面貌。
⑷ 资金到位和使用情况。
⑸ 质量控制:包括质量评定、质量分析、质量事故处理等情况。
⑹ 合同执行情况:包括合同变更、索赔和违约等。
⑺ 现场会议和往来信函:包括会议记录、往来信函。
⑻ 监理工作:包括监理组织框图、资源投入、重要监理活动、图纸审查、发放、技术方案审查、工程需要解决的问题和其他事项。
⑼ 承包人情况:包括劳动力的动态、投入的设备、组织管理和存在的问题。
⑽ 安全和环境保护。
⑾ 进度款支付情况。
⑿ 工程进展图片。
⒀ 其他:包括水文和气象等自然情况。
2)不定期的监理工作报告
⑴ 关于工程优化设计、工程变更的建议。
⑵ 投资情况分析预测及资金、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投入的建议。
⑶ 工程进度预测分析报告。
3)日常监理文件
⑴ 监理日记及施工大事记。
⑵ 施工计划批复文件。
⑶ 施工措施批复文件。
⑷ 施工进度调整批复文件。
⑸ 进度款支付确认文件。
⑹ 索赔受理、调查及处理文件。
⑺ 监理协调会议纪要文件。
⑻ 其他监理业务往来文件。
8.7工地会议
⑴ 工地例会
① 在施工过程中,监理人将应定期主持召开工地例会。会议纪要应由监理人负责起草,并经与会各方代表会签后,发送至有关单位。
② 工地例会应包括以下内容:
a.检查上次会议决议落实情况,分析未完事项的原因。
b.检查分析工程项目进度计划完成情况,提出下一阶段进度目标及其落实措施。
c.检查分析工程质量情况,针对存在的质量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d.检查工程量核定及工程款支付情况。
e.解决需要协调的有关事项。
⑵ 技术交底会议
监理人将组织设计人向承包人进行施工设计图纸的全面技术交底(设计意图、设计要求、质量标准、技术措施),并根据讨论决定的事项做出书面纪要交设计、承包人执行。
⑶ 监理实施细则交底会议
相应专业工程开工前,监理部将组织召开发包人、承包人参加的会议,进行相应监理实施细则交底。
⑷ 专题会议
由监理部组织召开解决专门问题的会议。
以上会议必须有会议签到、会议记录。必要时整理成会议纪要,发给与会单位。
⑸ 监理部工作会议
监理部将每周召开监理例会,检查本周监理工作,沟通情况,商讨难点问题,布置下周监理工作计划,总结经验,不断提高监理业务水平。
9 工程验收与移交程序和内容
9.1 分部工程验收与移交程序和内容
分部工程完成后,承包人应对其进行自检,确认合格后,再向监理部提交验收申请报告(承包人用表CB33)。监理部将联合发包人、设计人、承包人、质量监督部门组成联合验收小组,依据合同、设计文件和规程规范,对其外观、几何尺寸、内在质量等方面进行现场检查,并审查质量验收签证、检验、检测资料,检查工程质量是否存在缺陷,判断验收项目是否达到验收标准,不合格的工程不予验收,严把验收关。其验收程序如图9—1 。
9.2 单位工程验收与移交程序和内容
9.2.1单位工程验收程序:
单位工程完工后,承包人应按施工合同的约定,向监理部提交单位工程验收申请报告(附完工验收资料),监理机构审核后认为工程已具备验收条件时,提请发包人按照验收规程组织验收,验收合格由发包人(或授权监理人)签署工程移交证书,在移交证书中写明实际完工日期,颁发给承包人。
9.2.2单位工程完工验收的监理工作内容:
a. 单位完工验收条件
单位完工验收应具备的条件是所有分部工程已完建,并验收合格。
b. 单位完工验收主要工作包括
1)检查工程是否按批准设计完成。
2)检查工程质量,评定质量等级,对工程缺陷提出处理要求。
3)对验收遗留问题提出处理要求。
4)按照合同规定,施工单位向项目法人移交工程。
9.2.3单位工程验收监理工作内容:
(1)监理部在验收前按规定提交和提供单位工程验收监理工作报告和相关资料。
(2)在单位工程验收前,监理部督促承包人提交单位工程验收施工管理工作报告和相关资料,并进行审核,指示承包人对报告和资料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补充、修正。
(3)在单位工程验收前,监理部应协助发包人检查单位工程验收应具备的条件,检验分部工程验收中提出的遗留问题的处理情况,并参加单位工程质量评定。
(4)督促承包人提交针对验收中提出的遗留问题的处理方案和实施计划,并进行审批。
9.3 阶段验收的主要监理工作内容
1)检查已完工程的质量和形象面貌是否达到各阶段验收要求。
2)检查在建工程建设情况,是否正常、有序。
3)检查待建工程的计划安排和主要技术措施落实情况,以及是否具备施工条件。
4)检查拟投入使用工程是否具备运用条件。
5)对验收遗留问题提出处理要求。
附表1 施工工序质量合格证(开工、仓)
承包人:合同编号: №:
| 单位工程名称或编码 | 分部工程名称或编码 | ||||||
| 验收单元(工序) | 申请开工单元(工序) | ||||||
| 序号 | 检查、检测项目 | 评定等级 | 备注 | ||||
| 1 | |||||||
| 2 | |||||||
| 3 | |||||||
| 4 | |||||||
| 5 | |||||||
| 6 | |||||||
| 7 | |||||||
| 8 | |||||||
| 9 | |||||||
| 10 | |||||||
| 施工 班组 初检 意见 | 初检人: 日期:年 月 日 | 施工 单位 复检 意见 | 复核人: 日期:年 月 日 | ||||
| 施工 单位 终检 意见 | 终检人: 日期:年 月 日 | 下序 开工 (仓) 签证意见 | □同意 □申 报 联合检验 □不同意 | 工程监理部: 签证人: 日期:年 月 日 | |||
(隐蔽工程、关键部位、重要工序)
承包人:合同编号: №:
| 单位工程名称 | 分部工程名称 | |||||||||||
| 单元工程或工序名称 | ||||||||||||
| 位 置 | 施工单位 | |||||||||||
| 施工单位 自检意见 | 初检(签字) | 复检(签字) | 终检(签字) | |||||||||
| 联 合 检 验 意 见 | ||||||||||||
| 施 工 单 位 保 留 意 见 | ||||||||||||
| 联合检查 验收组 (签 字) | 承建单位 | 勘测设计单位 | 监理单位 | 业主单位 | 质量监督站 | |||||||
| 地 质 | 设 计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