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强化安全教育,提高工人安全防护意识及安全操作技能。
(2)使用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要求的安全网、安全帽、安全带,并正确佩戴和使用。
(3)交叉作业时,下层作业位置应处于上层作业的坠落半径之外,在坠落半径内时,必须设置安全防护棚或其他隔离措施。
(4)人员进出的通道口、加工制作区、起重机的起重臂回转范围内的道路、上方施工可能坠落物件的影响范围内的通行道路应按标准搭设双层防护棚。
(5)高处作业现场所有可能坠落的物件均应预先撤除或固定。所存物料应堆放平稳,随身作业工具应装入工具袋。作业中的走道、通道板和登高用具,应清扫干净。作业人员传递物件应明示接稳信号,用力适当,不得抛掷。高处各种手持工具入袋、系绳或分色管理。
(6)临边防护栏杆下部挡脚板下边距离底面的空隙不应大于10mm。操作平台或脚手架作业层当采用冲压钢脚手板时,板面冲孔内切圆直径应小于25 mm。
(7)悬挑式脚手架、附着升降脚手架底层应采取可靠封闭。
(8)人工挖孔桩孔口第一节护壁井圈顶面应高出地面不小于200 mm,孔口四周不得堆积弃渣、无关机具和其他杂物。挖空作业人员的上方应设置护盖,吊弃渣斗不得装满,出渣时孔内作业人员应位于护盖下。吊运块状岩石前,孔内作业人员应出孔。
(9)凡是有可能落物伤人的区域(如架子搭拆区;模板拆除区;防护大棚搭拆区;停层平台搭拆区;特种设备安拆区;吊篮安拆、使用、移位区等),均应采取隔离防护措施,并挂禁止通行牌,有专人监护,以防止误入受伤。
(10)物件拆除后,临时堆放处离堆放结构边沿不应小于1米,堆放高度不得超过1米,楼层边口、通道口、脚手架边缘等处,不得堆放任何拆下物件。
(11)严格落实“十不吊”安全措施。
(12)施工现场人员不应在楼层临边、洞口周边、起重机覆盖范围内和有可能坠物的地方逗留、休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