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按照建设工程有关法规和建立合同,全面、认真履行监理职责,重点把好质量和安全控制关,实现工程投资和工程进度目标:控制在建设合同规定范围内;安全目标:不发生重特大及人员伤亡安全事故;
2、认真开展施工过程中监督管理,对施工中使用的原材料、构配件设备质量进行检查控制,对施工中管理和作业人员的资质审查,施工质量及进行检查验收,严格工程变更审批程序,严格工程验收计量及支付款进行签证,督促承包人搞好施工安全,防止事故发生。
3、加强与相关建设单位及人员的协调、配合,妥善处理监理职权范围内的矛盾和纠纷,维护参建单位的合法权益,及时向业主报告相关工程施工及进度等情况,促成工程建筑程序有序、合法,正常进行和顺利完工;
4、督促承包人搞好施工管理资料和有关技术资料的报审和完善齐备,实现工程实体质量和工程资料都满足竣工验收要求;
七、项目监理人员配置计划
八、监理人员岗位职责
8.1总监理工程师
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总监理工程师应负责令而履行躲理合同中所约定的监理单位的职责。主要职责有:
(1)主持编制监理规划,制定监理机构规章制度,审批监理实施细则:签发监理机构的文件。
(2)确定监理机构个部门职责分工及各级监理人员指责权限,协调监理机构内部工作。
(3)指导监理工程师开展工作;负责本监理机构中监理人员的工作考核,调换不称职的监理人员;根据工程建设进展情况,调整监理人员。
(4)主持审核承包人提出的分包项目和分包人,报发包人批准。
(5)审批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措施计划、施工进度计划和资金流计划。
(6)组织或授权监理工程师组织设计交底;签发施工图纸。
(7)主持第一次工地会议,主持或授权监理工程师支持监理例行会议和监理专题会议。
(8)签发进场通知、合同项目开工令、分部工程开工通知、暂停施工通知和复工通知等重要监理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