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一节 果蔬产品安全工作计划
一、工作原则
果蔬食品安全工作,要按照“总部统一督导管理,企业具体负责”的果蔬食品安全工作机制,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果蔬食品安全工作,各项目负责人对本项目的果蔬食品安全工作负总责,并要层层落实,责任到人。各企业要在注重抓好重点时期预防的同时,还要强化日常的监督管理及平时的每日检查。加强果蔬食品卫生安全的宣传力度,提高全体员工果蔬食品安全的参与意识,杜绝和预防果蔬食品卫生事故的发生。
二、工作目标
各部门加强对果蔬食品卫生的管理,严格“从采购到配送”的全过程质量控制,从源头上把好质量关。杜绝假冒伪劣和变质原材料进入企业,尽量采购有果蔬食品安全标识的果蔬食品和原材料。严格按照果蔬食品卫生的要求进行果蔬食品储存和果蔬食品加工。抓好重点岗位的果蔬食品安全监管,把果蔬食品品质作为果蔬食品卫生安全监督管理的重点。进一步完善果蔬食品卫生安全制度,员工的果蔬食品安全责任意识进一步增强,确保果蔬食品卫生安全。
三、工作重点
(一)完善果蔬食品卫生工作制度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要求,各项目要建立各项果蔬食品卫生安全制度,严把果蔬食品采购关、原料及成品的储存关、果蔬食品加工制作关和各项卫生管理的要求。建立果蔬食品卫生应急预案。设立果蔬食品安全领导机构。各项目要建立每日检查制度及建立日检查表。
(二)开展五常管理
要在加工车间仓库进一步将五常管理落到实处,扭转果蔬食品原材料杂乱无章,管理无序及卫生管理不到位现象,防止果蔬食品安全事故发生,使所有果蔬食品有序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改善工作质量。
(三)建立果蔬食品安全责任制
为了防止发生果蔬食品安全不作为问题,总部将与各项目总经理签订果蔬食品安全责任状,落实果蔬食品安全责任。并要求层层签订责任状,明确直接责任人和有关负责人的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责任到人,并要求措施到位,真正地将果蔬食品安全落到实处。
(四)建立果蔬食品安全问责制度
我司总部将在公司内全面建立果蔬食品安全问责制。如果工作不力、失职渎职、果蔬食品质量监督检查制度不落实、管理不到位,导致发生果蔬食品安全责任事故,给客人和员工的身体健康及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的,将严格追究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总部将在安全问题上从重从严处理。
(五)建立果蔬食品安全报告制度
项目实行食物安全报告制度,各项目要在每日会议上报告本项目前一天果蔬食品安全情况及配送情况。对于发生疑似食物中毒、果蔬食品质量问题,要及时报告上级领导和项目总经理,并第一时间报告项目安全工作的领导,并到场协助处理。对于发生食物安全事故的企业,要在24小时内向总部递交事故报告,分析事故原因、教训、整改措施、要求处理意见,任何隐瞒不报、缓报、谎报的将追究领导责任。
(六)加强果蔬食品安全的检查、巡查
要对果蔬食品安全严防死守,各级管理人员要把果蔬食品安全管理放在重中之重。各项目要成立果蔬食品安全检查小组,并要指派专人负责对果蔬食品储存加工区域每日不少于两次的巡查,并在《果蔬食品安全日检查表》上签字记录备案。总部管理人员和质检也要坚持对储存加工区域的巡查监督和检查,定期通报对各项目果蔬食品卫生的检查情况,并要求限期整改,促进各项目对果蔬食品卫生的改进。
(七)加强应急处理能力
果蔬食品安全重在预防,常抓不懈,平时要加强应急处理的培训。果蔬食品安全事故要按照果蔬食品安全应急预案的要求,在保证及时有效地救治的同时,还要加强现场控制,措施得当,处理果断,最大限度地降低损失和影响。
四、工作要求
各项目必须加大对果蔬食品安全的领导力度,按照总部对果蔬食品安全工作的布置和要求,从关系到企业生存和影响的高度,明确任务,确定预防重点,制定预防措施,落实重点区域、重点环节、重点品种的责任制,强化各级管理人员的责任意识,确保将果蔬食品安全落到实处,保证企业快速健康稳定地发展。
第二节 果蔬产品安全规范
一、总则
为指导配送服务提供者按照果蔬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要求,落实果蔬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规范果蔬食品配送经营行为,提升果蔬食品安全管理能力,保证果蔬食品安全,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配送服务提供者包括配送服务经营者等主体的配送服务经营活动。
鼓励和支持配送服务提供者采用先进的果蔬食品安全管理方法,建立配送服务果蔬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提高果蔬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二、通用要求
(一)场所及设施设备
具有与经营的果蔬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场所、设施、设备,且布局合理。
(二)定期维护果蔬食品加工、贮存等设施、设备;定期清洗、校验保温设施及冷藏、冷冻设施。
三、原料控制
(一)制定并实施果蔬食品、果蔬食品添加剂及果蔬食品相关产品控制要求,不得采购不符合果蔬食品安全标准的果蔬食品、果蔬食品添加剂及果蔬食品相关产品。
(二)加工制作用水的水质符合GB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规定。
四、设施设备
(一)供水设施
1.果蔬食品加工制作用水的管道系统应引自生活饮用水主管道,与非饮用水(如冷却水、污水或废水等)的管道系统完全分离,不得有逆流或相互交接现象。
2.供水设施中使用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二)排水设施
1.排水设施应通畅,便于清洁、维护。
2.需经常冲洗的场所和排水沟要有一定的排水坡度。排水沟内不得设置其他管路,侧面和底面接合处宜有一定弧度,并设有可拆卸的装置。
3.排水的流向宜由高清洁操作区流向低清洁操作区,并能防止污水逆流。
4.排水沟出口设有符合条款要求的防止有害生物侵入的装置。
(三)清洗消毒保洁设施
1.清洗、消毒、保洁设施设备应放置在专用区域,容量和数量应能满足加工制作和储存需要。
2.果蔬食品加工用具的清洗水池应与果蔬食品原料、清洁用具的清洗水池分开。采用化学消毒方法的,应设置接触直接入口果蔬食品的工用具的专用消毒水池。
3.各类水池应使用不透水材料(如不锈钢、陶瓷等)制成,不易积垢,易于清洁,并以明显标识标明其用途。
(四)照明设施
1.果蔬食品处理区应有充足的自然采光或人工照明设施,工作面的光照强度不得低于220lux,光源不得改变果蔬食品的感官颜色。
2.安装在暴露果蔬食品正上方的照明灯应有防护装置,避免照明灯爆裂后污染果蔬食品。
3.冷冻(藏)库应使用防爆灯。
(五)通风排烟设施
1.果蔬食品处理区(冷冻库、冷藏库除外)和仓库应保持空气流通。定期清洁消毒空调及通风设施。
2.产生大量蒸汽的设备上方,设置机械排风排汽装置,并做好凝结水的引泄。
3.排气口设有易清洗、耐腐蚀并符合条款要求的防止有害生物侵入的网罩。
(六)库房及冷冻(藏)设施
1.根据果蔬食品贮存条件,设置相应的果蔬食品库房或存放场所,必要时设置冷冻库、冷藏库。
2.冷冻柜、冷藏柜有明显的区分标识。冷冻、冷藏柜(库)设有可正确显示内部温度的温度计,宜设置外显式温度计。
3.库房应设有通风、防潮及防止有害生物侵入的装置。
4.同一库房内贮存不同类别果蔬食品和非果蔬食品(如果蔬食品包装材料等),应分设存放区域,不同区域有明显的区分标识。
5.库房内应设置足够数量的存放架,其结构及位置能使贮存的果蔬食品和物品离墙离地。
6.设有存放清洗消毒工具和洗涤剂、消毒剂等物品的隔间或区域。
(七)加工制作设备设施
1.根据加工制作果蔬食品的需要,配备相应的设施、设备、容器、工具等。不得将加工制作果蔬食品的设施、设备、容器、工具用于与加工制作果蔬食品无关的用途。
2.设备的摆放位置,应便于操作、清洁、维护和减少交叉污染。固定安装的设备设施应安装牢固,与地面、墙壁无缝隙,或保留足够的清洁、维护空间。
3.设备、容器和工具与果蔬食品的接触面应平滑、无凹陷或裂缝,内部角落部位避免有尖角,便于清洁,防止聚积果蔬食品碎屑、污垢等。
(八)原料(含果蔬食品添加剂和果蔬食品相关产品)管理
1.选择的供货者应具有相关合法资质。
(1)特定配送服务提供者应建立供货者评价和退出机制,对供货者的果蔬食品安全状况等进行评价,将符合果蔬食品安全管理要求的列入供货者名录,及时更换不符合要求的供货者。鼓励其他配送服务提供者建立供货者评价和退出机制。
(2)特定配送服务提供者应自行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定期对供货者果蔬食品安全状况进行现场评价。
(3)鼓励建立固定的供货渠道,与固定供货者签订供货协议,明确各自的果蔬食品安全责任和义务。鼓励根据每种原料的安全特性、风险高低及预期用途,确定对其供货者的管控力度。
2.原料运输
(1)运输前,对运输车辆或容器进行清洁,防止果蔬食品受到污染。运输过程中,做好防尘、防水,果蔬食品与非果蔬食品、不同类型的食品原料(动物性食品、植物性食品、水产品,下同)应分隔,果蔬食品包装完整、清洁,防止果蔬食品受到污染。
(2)运输果蔬食品的温度、湿度应符合相关果蔬食品安全要求。
(3)不得将果蔬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混装运输,运输果蔬食品和运输有毒有害物品的车辆不得混用。
3.进货查验
(1)随货证明文件查验。
(2)从果蔬食品生产者采购果蔬食品的,查验其果蔬食品生产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等;采购果蔬食品添加剂、果蔬食品相关产品的,查验其营业执照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等。
(3)从果蔬食品销售者(商场、超市、便利店等)采购果蔬食品的,查验其果蔬食品经营许可证等;采购果蔬食品添加剂、果蔬食品相关产品的,查验其营业执照等。
(4)从食用农产品个体生产者直接采购食用农产品的,查验其有效身份证明。
(5)从食用农产品生产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采购食用农产品的,查验其社会信用代码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
(6)从集中交易市场采购食用农产品的,索取并留存市场管理部门或经营者加盖公章(或负责人签字)的购货凭证。
(7)实行统一配送经营方式的,可由企业总部统一查验供货者的相关资质证明及产品合格证明文件,留存每笔购物或送货凭证。各配送方能及时查询、获取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或凭证。
(8)采购果蔬食品、果蔬食品添加剂、果蔬食品相关产品的,应留存每笔购物或送货凭证。
3.入库查验和记录
(1)预包装果蔬食品的包装完整、清洁、无破损,标识与内容物一致。
(2)冷冻果蔬食品无解冻后再次冷冻情形。
(3)具有正常的感官性状。
(4)果蔬食品标签标识符合相关要求。
(5)果蔬食品在保质期内。
(6)查验期间,尽可能减少果蔬食品的温度变化。冷藏果蔬食品表面温度与标签标识的温度要求不得超过+3℃,冷冻果蔬食品表面温度不宜高于-9℃。
(7)无具体要求且需冷冻或冷藏的果蔬食品,其温度可参考相关温度要求。
4.果蔬食品原料贮存
(1)分区、分架、分类、离墙、离地存放果蔬食品。
(2)分隔或分离贮存不同类型的果蔬食品原料。
(3)在散装果蔬食品(食用农产品除外)贮存位置,应标明果蔬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使用期限等内容,宜使用密闭容器贮存。
(4)按照果蔬食品安全要求贮存原料。有明确的保存条件和保质期的,应按照保存条件和保质期贮存。保存条件、保质期不明确的及开封后的,应根据果蔬食品品种、加工制作方式、包装形式等针对性地确定适宜的保存条件和保存期限,并应建立严格的记录制度来保证不存放和使用超期果蔬食品或原料,防止果蔬食品变质。
(5)及时冷冻(藏)贮存采购的冷冻(藏)果蔬食品,减少果蔬食品的温度变化。
(6)冷冻贮存果蔬食品前,宜分割果蔬食品,避免食用时反复解冻、冷冻。
(7)冷冻(藏)贮存果蔬食品时,不宜堆积、挤压果蔬食品。
(8)遵循先进、先出、先用的原则,使用果蔬食品原料、果蔬食品添加剂、果蔬食品相关产品。及时清理变质等感官性状异常、超过保质期等的果蔬食品原料、果蔬食品添加剂、果蔬食品相关产品。
五、加工制作基本要求
1.加工制作的果蔬食品品种、数量与场所、设施、设备等条件相匹配。
2.加工制作果蔬食品过程中,应采取下列措施,避免果蔬食品受到交叉污染:
(1)不同类型的果蔬食品原料、不同存在形式的果蔬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下同)分开存放,其盛放容器和加工制作工具分类管理、分开使用,定位存放;
(2)接触果蔬食品的容器和工具不得直接放置在地面上或者接触不洁物;
(3)果蔬食品处理区内不得从事可能污染果蔬食品的活动;
(4)不得在辅助区(如卫生间、更衣区等)内加工制作果蔬食品、清洗消毒工具;
(5)配送服务场所内不得饲养和宰杀禽、畜等动物。
3.加工制作果蔬食品过程中,不得存在下列行为:
(1)使用非果蔬食品原料加工制作果蔬食品;
(2)在果蔬食品中添加果蔬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
(3)使用回收果蔬食品作为原料,再次加工制作果蔬食品;
(4)使用超过保质期的果蔬食品、果蔬食品添加剂;
(5)超范围、超限量使用果蔬食品添加剂;
(6)使用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果蔬食品、果蔬食品添加剂;
(7)使用被包装材料、容器、运输工具等污染的果蔬食品、果蔬食品添加剂;
(8)使用无标签的预包装果蔬食品、果蔬食品添加剂;
(9)使用国家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经营的果蔬食品;
(10)在果蔬食品中添加果蔬品(按照传统既是果蔬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除外);
(11)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加工制作行为。
(12)对国家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果蔬食品及原料,应拒绝加工制作。
六、果蔬食品相关产品使用
1.各类工具和容器应有明显的区分标识,可使用颜色、材料、形状、文字等方式进行区分。
2.工具、容器和设备,宜使用不锈钢材料,不宜使用木质材料。必须使用木质材料时,应避免对果蔬食品造成污染。盛放热食类果蔬食品的容器不宜使用塑料材料。
3.添加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制成的塑料制品不得盛装、接触油脂类果蔬食品和乙醇含量高于20%的果蔬食品。
4.不得重复使用一次性用品。
5.高危易腐果蔬食品冷却
6.需要冷冻(藏)的熟制半成品或成品,应在熟制后立即冷却。
7.应在清洁操作区内进行熟制成品的冷却,并在盛放容器上标注加工制作时间等。
8.冷却时,可采用将果蔬食品切成小块、搅拌、冷水浴等措施或者使用专用速冷设备,使果蔬食品的中心温度在2小时内从60℃降至21℃,再经2小时或更短时间降至8℃。
9.高危易腐果蔬食品熟制后,在8℃~60℃条件下存放2小时以上且未发生感官性状变化的,食用前应进行再加热。
10.再加热时,果蔬食品的中心温度应达到70℃以上。
11.配送服务提供者每次的果蔬食品成品应留样。
12.应将留样果蔬食品按照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专用密闭容器内,在专用冷藏设备中冷藏存放48小时以上。每个品种的留样量应能满足检验检测需要,且不少于125g。
13.在盛放留样果蔬食品的容器上应标注留样果蔬食品名称、留样时间(月、日、时),或者标注与留样记录相对应的标识。
14.应由专人管理留样果蔬食品、记录留样情况,记录内容包括留样果蔬食品名称、留样时间(月、日、时)、留样人员等。
七、果蔬食品配送
1.不得将果蔬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混装配送。
2.应使用专用的密闭容器和车辆配送果蔬食品,容器的内部结构应便于清洁。
3.配送前,应清洁运输车辆的车厢和配送容器,盛放成品的容器还应经过消毒。
4.配送过程中,果蔬食品与非果蔬食品、不同存在形式的果蔬食品应使用容器或包装等分隔,盛放容器和包装应严密,防止果蔬食品受到污染。
5.果蔬食品的配送时间应符合果蔬食品安全要求。
6.果蔬食品应有包装或使用密闭容器盛放。容器材料应符合果蔬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有关规定。
7.包装或容器上应标注XX的名称、地址、许可证号、联系方式,以及果蔬食品名称、加工制作时间、保存条件、保存期限、加工制作要求等。
8.高危易腐果蔬食品应采用冷冻(藏)方式配送。
八、果蔬食品检验检测
(一)检验检测计划
1.配送单位应制定检验检测计划,定期对果蔬食品及原料、加工制作环境等自行或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进行检验检测。
2.鼓励其他配送服务提供者定期进行果蔬食品检验检测。
(二)检验检测项目和人员
1.可根据自身的果蔬食品安全风险分析结果,确定检验检测项目,如农药残留、兽药残留、致病性微生物等。
2.检验检测人员应经过培训与考核。
九、有害生物防治
(一)基本要求
1.有害生物防治应遵循物理防治(粘鼠板、灭蝇灯等)优先,化学防治(滞留喷洒等)有条件使用的原则,保障果蔬食品安全和人身安全。
2.配送服务场所的墙壁、地板无缝隙,天花板修葺完整。所有管道(供水、排水、供热、燃气、空调等)与外界或天花板连接处应封闭,所有管、线穿越而产生的孔洞,选用水泥、不锈钢隔板、钢丝封堵材料、防火泥等封堵,孔洞填充牢固,无缝隙。使用水封式地漏。
3.所有线槽、配电箱(柜)封闭良好。
(二)设施设备的使用与维护
1.通风口
与外界直接相通的通风口、换气窗外,应加装不小于16目的防虫筛网。
2.防蝇帘及风幕机
(1)使用防蝇胶帘的,防蝇胶帘应覆盖整个门框,底部离地距离小于2cm,相邻胶帘条的重叠部分不少于2cm。
(2)使用风幕机的,风幕应完整覆盖出入通道。
3.卫生杀虫剂和杀鼠剂的管理
(1)选择的卫生杀虫剂和杀鼠剂,应标签信息齐全(农药登记证、农药生产许可证、农药标准)并在有效期内。不得将不同的卫生杀虫剂制剂混配。
(2)鼓励使用低毒或微毒的卫生杀虫剂和杀鼠剂。
(3)使用卫生杀虫剂和杀鼠剂的人员应经过有害生物防治专业培训。
(4)应针对不同的作业环境,选择适宜的种类和剂型,并严格根据卫生杀虫剂和杀鼠剂的技术要求确定使用剂量和位置,设置警示标识。
(5)不得在果蔬食品处理区和加工场所存放卫生杀虫剂和杀鼠剂产品。应设置单独、固定的卫生杀虫剂和杀鼠剂产品存放场所,存放场所具备防火防盗通风条件,由专人负责。
第三节 果蔬产品安全管理
一、果蔬食品原材料采购
果蔬食品品质好坏,仓管员、采购员负有重要责任,为保证果蔬食品的卫生安全性,特制定如下方案,仓管员、采购员必须严格遵守。
1.严格把好果蔬食品的采购关,严禁采购变质、有害有毒、未经校验或检验不合格、超过保质期或其他不符合卫生标准和要求的果蔬食品。采购果蔬食品原材料应到持有食品经营许可证的生产者处采购,并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索证,包括生产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检验合格证、化验单;进口果蔬食品及其原料的口岸卫生监督部门检验合同证等。同时应相对固定果蔬食品采购的场所,以保证其质量。
2.采购果蔬食品及原料的时候,应向供货商提出卫生质量要求,并检查果蔬食品质量及果蔬食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相对固定的采购场所。
3.严禁采购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其他感官异常、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被有毒有害污染,对人体健康有害的果蔬食品及原料。
4.严禁采购超过质保期或不符合果蔬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果蔬食品,严禁采购其他不符合果蔬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其他果蔬食品。
5.严格执行果蔬食品验收制度,未经验收人员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果蔬食品,不得进入果蔬食品加工区。
6.果蔬食品订单要根据订单安排,做到及时、新鲜、保质、保量,不影响果蔬食品配送。
7.做好采购合同备案、索证索票资料台账登记存档、验收入库、出库记录等。
二、果蔬食品保存管理
1.采购果蔬食品经负责人严格果蔬食品验收过程,检验验收合格后,对采购果蔬食品的品名、数量、价格、检验检疫证件、感观性状逐一检验,并每日做好验收记录,并对上述资料存档备查,方可进入仓库。
2.果蔬食品储存库房由专人管理,并定期检查,处理变质或超保质期果蔬食品。果蔬食品保存应分类、分架、离地隔墙,必须切实做好通风、防晒、防虫鼠、防霉变、防蝇、防潮等工作。并标明进货日期,先进先出。果蔬食品储存库房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物品。用于保存果蔬食品的冷藏设备,必须贴有标志,生果蔬食品、半成品和熟果蔬食品应分柜存放。
3.各类果蔬食品有明显的标志及其生产日期、保质期。有异味或者容易吸潮的果蔬食品应密封或分库存放,易腐果蔬食品要及时冷藏。冷冻保存。
4.建立好果蔬食品保存台账,仓管员做好果蔬食品出入记录,尤其是要注意保质期的记录,确保果蔬食品食用时间在正常的保质期内。
5.要定时清理检查,防止果蔬食品过期、霉变、变质、虫蛀,及时清理不符合卫生标准的果蔬食品。
6.仓库内果蔬食品应保持干净,库内不得有垃圾。
三、果蔬食品质量保障
为了加强果蔬食品质量管理,落实采购果蔬食品来源,提高果蔬食品质量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指定专职人员负责果蔬食品索证及台账记录等工作。
2.采购果蔬食品、蔬菜、水果等均须让供方完整填制采购回执单据。
3.到证照齐全的生产经营单位或市场采购,并现场查验产品的卫生状况和包装、标识,购买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产品。不采购不符合果蔬食品卫生标准、无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水果、蔬菜及原材料。
4.尽可能实行定点采购,严把果蔬食品采购质量关,杜绝腐烂、变质、变味、发霉、过期等不卫生果蔬食品流入仓库。
5.采购的果蔬食品在入库或使用前要核验所购果蔬食品与购物凭证,相符后经项目经理签字认可后入库或使用,所有采购果蔬食品必须当天逐项记入《果蔬食品采购与进货验收出入库清单》。
6.采购员必须到持有果蔬食品经营许可证且相对固定的经营单位采购果蔬食品,并按有关规定进行索证(果蔬食品生产许可证、产品检验合格报告书),保证果蔬食品质量。
7.采购员不得采购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沾、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果蔬食品。
8.果蔬食品入库、出库必须进行验收,并定期检查,仓管人员发现有变质、过期或有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果蔬食品必须及时处理,不得入库或出库,验收检查情况必须有记录。
9.果蔬食品贮存应有相对的存放间,并有防鼠、防蝇、防尘等设施,做到通光、通风。
10.果蔬食品存放必须置于货架上,做到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
11.保存在冷藏设备里的果蔬食品,必须做到水果、蔬菜分柜存放。
12.果蔬食品贮存场所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用品。
13.果蔬食品添加剂应当按照国家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使用。
第四节 其他安全规章制度
一、果蔬食品添加剂使用与管理
1.使用的果蔬食品添加剂必须符合《果蔬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不符合使用标准的果蔬食品添加剂不得使用。
2.购买果蔬食品添加剂必须索取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和产品检验合格证明,进口果蔬食品添加剂应索取监督机构出具的合格证明。
3.果蔬食品添加剂要专人采购、专人保管、专人领用、专人登记、专柜保存(五专管理)。
4.食用添加剂采用精确计量工具称量,有使用记录。
5.果蔬食品添加剂贮存专柜应标识“果蔬食品添加剂”字样并上锁。
6.果蔬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必须符合《果蔬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规定的使用范围和使用量,不得超范围超剂量使用。
7.果蔬食品添加剂使用单位要主动将使用的添加剂种类报食药监部门备案。
二、农残监测制度
1.蔬菜农药检测必须按照蔬菜农药速测卡的测试方法进行测试。
2.第一次检测必须在蔬菜清洗前进行,测试结果为阴性方可使用。
3.如果第一次测试结果为阳性反应,可在蔬菜清洗浸泡后,再进行第二次测试,结果为阴性才可使用。
4.蔬菜农药检测由检测员具体负责,负责人定期抽查。
5.每次检测必须有详细记录,包括蔬菜的名称、来源、抽样基数、检测日期和时间、检测结果的处理,最后检测员签名。
三、库房管理制度
库房是储存果蔬食品的重要场所,规范的库房管理也是保证果蔬食品卫生安全的重要环节。为此,特制定库房管理制度。
1.库房必须保持清洁,每天清扫,保护良好的环境卫生。
2.库房要保持干燥、通风、整洁,防止物资因受潮而霉烂变质。
3.库房应设专人管理,做到随手关门,非库房管理人员不得任意进出。
4.任何人员不私自动用库房内的物品,保管员应提高警惕,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5.库房物品应按标记标识有序存放,果蔬食品与非果蔬食品不得混放或混装。
6.在库房内,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如灭蝇、灭鼠药、农药及个人用品。
7.超过保质期或霉烂变质果蔬食品要及时销毁,不得存放在库房内。
8.果蔬食品原材料进出库必须有完整的记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