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施工单位 | 青岛通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工程名称 | 青岛西海岸健康护理研究中心(住宅部分) | 动火等级 | |||||||
| 动火须知 一级动火范围: 1.禁火区域内; 2.油罐、油箱、油罐车和储存过可燃气体、易燃液体的容器以及连接在一起的辅助设备; 3.各种受压设备; 4.危险性较大的登高焊、割作业; 5.比较密封的室内、容器内、地下室内等场所; 6.现场堆有大量可燃和易爆物质的场所; 7.一级动火由项目负责人填写动火申请审批表,组织编制防火安全技术方案,报本企业安全管理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 8.一级动火的最长审批期限不得超过一天,期满应重新,否则视作无证动火。 二级动火范围: 1.在具有一定危险因素的非禁火区域内进行临时焊、割等动火作业。 2.小型油箱等容器 3.登高焊、割等动火作业。 4.二级动火,申请人应在四天前提出,批准最长期限为三天,期满应重新申请。 5.二级动火作业由项目责任工程师组织拟订防火安全技术措施,填写动火审批表 , 报项目安全管理部门和项目负责人审查批准。 三级动火范围: 1.在非固定的、无明显危险因素的场所进行动火作业。 2.三级动火作业由作业班组填写动火申请审批表,经项目责任工程师和项目安全管理部门审查批准。 3.三级动火,申请人应在三天前提出,批准后最长期限为七天,期满应重新申请,动火地点变化,需重新办理动火审批手续。 | 动火部位 | 动火时间 | 至 | ||||||||
| 防火措施 | " 1、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并穿戴好绝缘鞋及绝缘手套。 2、现场配备好灭火器及消防用水。 3、现场有专人进行监护。 4、作业过程中,应有接或挡措施,严禁焊渣落到下层,动火四周及下方10米范围内严禁有易燃易爆物品。 5、施工完毕,应在现场停留10钟,10钟后对动火现场及下方进行检查,未发现着火隐患方可离去。 6、其它注意事项,现场进行口头交底,审批人员不定时巡查,发现隐患立即制止整改。 | ||||||||||
| 审批意见 | 批准人(签名): 年 月 日 | ||||||||||
| 作业人员姓名 | |||||||||||
| 操作证号码 | 申请动火人 签 名 | ||||||||||
| 申请日期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