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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水污染物排放标准2005-9-1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5-10-03 00:4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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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水污染物排放标准2005-9-1

发布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005-09-01实施2005-07-22发布  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ischargestandardofwaterpollutantsDB11/307—2005DB北京市地方标准ICS13.030.20Z60备案号:17214-2005目次前言II1范围12规范性引用文件13技术内容13.1标准分级和限值13.2其他规定14监测.1采样点.2采样频率.3排水量.4统计.5方法65标准的实施与监督6附录A9前言本标准为全制。本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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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发布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005-09-01实施2005-07-22发布  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ischargestandardofwaterpollutantsDB11/307—2005DB北京市地方标准ICS13.030.20Z60备案号:17214-2005目次前言II1范围12规范性引用文件13技术内容13.1标准分级和限值13.2其他规定14监测.1采样点.2采样频率.3排水量.4统计.5方法65标准的实施与监督6附录A9前言本标准为全制。本标准
发布

北京市环境保护局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005-09-01实施

2005-07-22发布   

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Discharge standard of water pollutants

DB11/ 307—2005

DB

北京市地方标准

ICS 13.030.20

Z 60

备案号:17214-2005

目 次

前言    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技术内容    1

3.1 标准分级和限值    1

3.2 其他规定    1

4 监测    6

4.1 采样点    6

4.2 采样频率    6

4.3 排水量    6

4.4 统计    6

4.5 方法    6

5 标准的实施与监督    6

附录A     9

前  言

本标准为全制。

本标准是在《北京市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试行)(北京市1985年10月15日发布)的基础上,依据GB 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制定的。

本标准规定了75种污染物的排放限值,其中一类污染物13项,二类污染物62项,比GB 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多设立。

同时,本标准对北京市执行GB 118—2002《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对各类医院及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等要求,作了明确规定。

本标准对污染指标控制的总体水平严于GB 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其中: 44项指标的限值与GB 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相当,23项指标的限值严于国家标准;对于有毒有害有机污染物的排放控制,不设单位建设年限区分。

附录A是规范性附录[《北京市海河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京政函[1998]18号)]。

本标准由北京市环境保护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北京市批准。

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市环境保护监测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振声、董淑英、刘卫红。

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11 范围

    本标准按照污水排放去向,分级规定了75种水污染物的最高允许排放限值。

    本标准适用于北京市辖区内现有单位和个体经营者水污染物的排放管理,以及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设计和竣工验收及其投产后的排放管理。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3838—2002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 8703  辐射防护规定

    GB 78—1996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 15562.1  环境保护图形标志

GB 118—2002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密云水库怀柔水库和京密引水渠水源保护管理条例》北京市常委会1995年7月27日通过,1999年7月30日修正。

《官厅水系水源保护管理办法》北京市、河北省、山西省1984年12月11日发布发布。

13 技术内容

标准分级和限值

北京市五大水系各河流、湖泊、水库水体功能划分与水质分类见附录A。

在划定的、类水体功能区内,禁止新建排污口,现有的排污口应按照水体功能的要求,实行污染物总量控制,以保证受纳水体水质符合规定用途的水质标准。在已进行污水截流的其他水域也禁止新建排污口。

排入北京市类水体及其汇水范围的污水执行一级限值,其中:向《密云水库怀柔水库和京密引水渠水源保护管理条例》和《官厅水系水源保护管理办法》划定的一、二级保护区范围内排放的污水执行一级限值A;排入其他类水体及其汇水范围的污水执行一级限值B,限值见表1。

排入北京市、类水体及其汇水范围的污水执行二级限值,限值见表1。

排入北京市类水体及其汇水范围的污水执行三级限值,限值见表1。

排入设置城镇二级污水处理厂的城镇排水系统的污水,执行排入城镇污水处理厂限值,限值见表2。

排入未设置城镇二级污水处理厂的城镇排水系统的污水,必须根据排水系统出水受纳水体的功能,分别执行本标准3.1.3、3.1.4、3.1.5的规定。

其他规定

对于排放含有放射性物质的污水,除执行本标准外,还须符合GB 8703的规定。

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排入《密云水库怀柔水库和京密引水渠水源保护管理条例》和《官厅水系水源保护管理办法》划定的一、二级保护区范围内的执行本标准中一级限值A,限值见表1。

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排入《密云水库怀柔水库和京密引水渠水源保护管理条例》和《官厅水系水源保护管理办法》划定的一、二级保护区范围以外的类水体及其汇水范围的,执行GB 118—2002表1中一级标准的A标准以及表2、表3的有关规定。

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排入、、类水体及其汇水范围的,执行GB 118—2002表1中一级标准的B标准以及表2、表3的有关规定。

部分行业最高允许排水量执行GB 78—1996表5的有关规定。

各类医院、兽医院及医疗机构污水中的粪大肠菌群、总余氯(采用氯化消毒时)按照以下规定进行控制:排入、类水体及其汇水范围的污水执行GB 78—1996中一级标准,排入、类水体及其汇水范围的污水执行GB 78—1996中二级标准,排入设置城镇二级污水处理厂的城镇排水系统的污水执行GB 78—1996中三级标准,各类医院、兽医院及医疗机构污水的其他项目执行本标准3.1.3、3.1.4、3.1.5、3.1.6、3.1.7的规定。

表1 排入地表水体及其汇水范围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   单位:mg/L(凡注明者除外)

类别序号污染物或项目名称一级限值二级限值三级限值
AB
一类1总汞0.0010.0020.0020.002
2烷基汞不得检出不得检出不得检出不得检出
3总镉0.010.020.020.02
4总铬0.10.51.01.5
5六价铬0.050.20.20.2
6总砷0.040.10.10.1
7总铅0.10.10.10.1
8总镍0.050.50.50.5
9苯并(a)芘

不得检出0.000030.000030.00003
10总铍不得检出0.0050.0050.005
11总银0.10.50.50.5
12总α放射性(Bq/L)

0.11.01.01.0
13总β放射性(Bq/L)

1.0101010
二类14pH(无量纲)

6.5~8.5

6.5~8.5

6~9

6~9

15水温(℃)30353535
16色度(倍)10305080
17悬浮物(SS)

10305080
18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

5.0152030
19化学需氧量(CODCr)

155060100
20石油类0.32.04.08.0
21动植物油1.05.01015
22挥发酚0.010.20.20.5
23总氰化物0.050.20.20.5
24硫化物0.010.20.20.5
25氨氮2.05.01015
26总氮1520
27氟化物1.02.05.05.0
表1(续)

类别序号污染物或项目名称一级限值二级限值三级限值
二类28总磷(以P计)

(排入封闭性水域)

0.10.50.51.0
29甲醛0.50.50.51.5
30甲醇3.03.05.010
31苯胺类0.10.40.41.0
32硝基苯类0.50.50.51.0
33阴离子表面活性剂(LAS)

0.53.05.08.0
34总铜0.10.50.51.0
35总锌1.02.02.03.0
36总锰0.51.02.02.0
37彩色显影剂0.21.01.02.0
38显影剂及其氧化物总量0.62.03.03.0
39元素磷不得检出不得检出0.10.1
40有机磷农药(以P计)

不得检出不得检出不得检出0.5
41乐果不得检出不得检出不得检出1.0
42对硫磷不得检出不得检出不得检出1.0
43甲基对硫磷不得检出不得检出不得检出1.0
44马拉硫磷不得检出不得检出不得检出5.0
45五氯酚及五氯酚钠(以五氯酚计)不得检出不得检出5.08.0
46可吸附有机卤化物(AOX)(以Cl计)

不得检出不得检出1.05.0
47三氯甲烷0.10.20.30.6
48四氯化碳0.010.020.03

0.06
49三氯乙烯0.050.10.30.6
50四氯乙烯0.050.10.10.2
511,2-二氯乙烷

不得检出不得检出0.30.6
52苯系物总量1.01.22.02.5
530.050.10.10.2
54甲苯0.10.10.10.2
55乙苯0.10.20.40.6
56间-二甲苯

0.10.20.40.6
57邻-二甲苯

0.10.20.40.6
58对-二甲苯

0.10.20.40.6
59氯苯0.020.050.050.1
60邻-二氯苯

不得检出不得检出0.40.6
61对-二氯苯

不得检出不得检出0.40.6
621,2,4-三氯苯

不得检出不得检出0.40.6
63对-硝基氯苯

不得检出不得检出0.51.0
表19续)

类别序号污染物或项目名称一级限值二级限值三级限值
二类2,4-二硝基氯苯

不得检出不得检出0.51.0
65苯酚0.010.010.20.3
66间-甲酚

0.010.010.10.2
672,4-二氯酚

不得检出不得检出0.60.8
682,4,6-三氯酚

不得检出不得检出0.60.8
69邻苯二甲酸二丁酯不得检出0.050.20.4
70邻苯二甲酸二辛酯不得检出0.050.30.6
71丙烯腈不得检出不得检出2.03.0
72总硒0.050.10.10.2
73总有机碳(TOC)

10202030
74可溶性固体总量1000100020002000
表2 排入城镇污水处理厂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    单位:mg/L(凡注明者除外)

类别序号污染物或项目名称限值
一类1总汞0.05
2烷基汞不得检出
3总镉0.1
4总铬1.5
5六价铬0.5
6总砷0.5
7总铅1.0
8总镍1.0
9苯并(a)芘

0.00003
10总铍0.005
11总银0.5
12总α放射性(Bq/L)

1.0
13总β放射性(Bq/L)

10
二类14pH(无量纲)

6~9

15水温(℃)35
16悬浮物(SS)

400
17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

300
18化学需氧量(CODcr)

500
19石油类10
20动植物油100
21挥发酚2.0

22

总氰化合物电影洗印(铁氰化合物)5.0
其他排污单位1.0
23硫化物1.0
24氟化物10
表2(续)

类别序号污染物或项目名称限值
25甲醛5.0
26甲醇20
27苯胺类3.0
28硝基苯类5.0
29阴离子表面活性剂(LAS)

15
30总铜1.0
31总锌5.0
32总锰5.0
33彩色显影剂3.0
34显影剂及其氧化物总量6.0
35元素磷0.3
36有机磷农药(以P计)

0.5
37乐果2.0
38对硫磷2.0
39甲基对硫磷2.0
40马拉硫磷10
41五氯酚及五氯酚钠(以五氯酚计)10
42可吸附有机卤化物

(AOX)(以Cl计)

8.0
43三氯甲烷1.0
44四氯化碳0.5
45三氯乙烯1.0
46四氯乙烯0.5
471,2-二氯乙烷

1.5
48苯系物总量5.0
490.5
50甲苯0.5
51乙苯1.0
52间-二甲苯

1.0
53邻-二甲苯

1.0
54对-二甲苯

1.0
55氯苯1.0
56邻-二氯苯

1.0
57对-二氯苯

1.0
581,2,4-三氯苯

1.0
59对硝基氯苯5.0
602,4-二硝基氯苯

5.0
61苯酚1.0
62间-甲酚

0.5
表2(续)

类别序号污染物或项目名称限值
二类632,4-二氯酚

1.0
2,4,6-三氯酚

1.0
65邻苯二甲酸二丁酯2.0
66邻苯二甲酸二辛酯2.0
67丙烯腈5.0
68总硒0.5
69可溶性固体总量2000
70易沉固体(mL/L·15min)

10
14 监测

采样点

一类污染物不分行业、污水排放方式,其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在车间或车间处理设施排放口进行监测。

二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在排污单位的总排放口进行监测。

采样点应执行GB 78—1996中5.1条款的规定并按照GB 15562.1的规定设置标志。

采样频率

执行GB 78—1996中5.2条款的有关规定。

排水量

    执行GB 78—1996中5.3条款的有关规定。

统计

执行GB 78—1996中5.4条款的有关规定。

分析方法

本标准采用的分析方法见表3。

15 标准的实施与监督

本标准由本市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监督实施。

表3 分析方法

序号污染物或项目名称分析方法

方法来源
1总汞冷原子吸收光度法a

冷原子荧光法

GB/T 7468-1987

1)

2烷基汞气相色谱法GB/T 14204-93
3总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GB/T 7475-1987 
4总铬高锰酸钾氧化-二苯碳酰二肼分光光度法

GB/T 7466-1987
5六价铬二苯碳酰二肼分光光度法GB/T 7467-1987
6总砷二乙基二硫代氨基甲酸银分光光度法GB/T 7485-1987
7总铅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GB/T 7475-1987
8总镍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GB/T 11912-19
9苯并(a)芘

高效液相色谱法a

乙酰化滤纸层析-荧光分光光度法

GB/T 13198-1991

GB/T 115-19

10总铍石墨炉原子吸收法HJ/T 59-2000
表3(续)

序号污染物或项目名称分析方法

方法来源
11总银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GB/T 11907-19
12总α放射性物理法2)

13总β放射性物理法2)

14pH值

玻璃电极法GB/T 6920-1986
15水温(℃)温度计法GB/T 13195-1991
16色度(倍)稀释倍数法GB/T 11903-19
17悬浮物重量法GB/T 11901-19
18生化需氧量(BOD5)

稀释与接种法GB/T 7488-1987
19化学需氧量(CODcr)

重铬酸钾法GB/T 11914-19
20石油类红外法、非分散红外法GB/T 188-1996
21动植物油红外法、非分散红外法GB/T 188-1996
22挥发酚4-氨基安替比林分光光度法

GB/ T 7490-1987
23总氰化物异烟酸-吡唑啉酮分光光度法

GB/T 7486-1987
24硫化物亚甲基蓝分光光度法

碘量法

GB/T 1-1996

HJ/T 60—2000

25氨氮纳氏试剂比色法GB/T 7478-1987
26总氮过硫酸钾氧化—紫外分光光度法

GB/T 114-19
27氟化物离子选择电极法GB/T 7484-1987
28总磷钼酸铵分光光度法                                                                                

GB/T 113-19
29甲醛乙酰丙酮分光光度法GB/T 13197-1991
30甲醇气相色谱法4)

31苯胺类N-(1-萘基)乙二胺偶氧分光光度法

GB/T 118-19
32硝基苯类还原-偶氮分光光度法 

1)

33阴离子表面活性剂(LAS)

亚甲基蓝分光光度法GB/T 7494-1987
34总铜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GB/T 7475-1987
35总锌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GB/T 7475-1987
36总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GB/T 11911-19
37彩色显影剂169成色剂法

3)

38显影剂及氧化物总量碘-淀粉比色法

3)

39元素磷磷钼蓝比色法3)

40有机磷农药气相色谱法GB/T 13192-1991
41乐果气相色谱法GB/T 13192-1991
42对硫磷气相色谱法GB/T 13192-1991
43甲基对硫磷气相色谱法GB/T 13192-1991
44马拉硫磷气相色谱法GB/T 13192-1991
45五氯酚及五氯酚钠(以五氯酚计)气相色谱法GB/T 72-1988
46可吸附有机卤化物(AOX)(以Cl计)

微库仑法GB/T15959-1995
表3(续)

序号污染物或项目名称分析方法

方法来源
47三氯甲烷顶空气相色谱法GB/T 17130-1997
48四氯化碳顶空气相色谱法GB/T 17130-1997
49三氯乙烯顶空气相色谱法GB/T 17130-1997
50四氯乙烯顶空气相色谱法GB/T 17130-1997
511,2-二氯乙烷

吹扫捕集气相色谱法1)

52苯系物总量气相色谱法,包括苯、甲苯、乙苯、二甲苯、异丙苯及苯乙烯的总合。GB/T 110-19
53气相色谱法GB/T 110-19
54甲苯气相色谱法GB/T 110-19
55乙苯气相色谱法GB/T 110-19
56间-二甲苯

气相色谱法GB/T 110-19
57邻-二甲苯

气相色谱法GB/T 110-19
58对-二甲苯

气相色谱法GB/T 110-19
59氯苯气相色谱法HJ/T 74-2001
60邻-二氯苯

气相色谱法GB/T 17131-1997
61对-二氯苯

气相色谱法GB/T 17131-1997
621,2,4-三氯苯

气相色谱法GB/T 17131-1997
63对-硝基氯苯

气相色谱法GB/T 13194-1991
2,4 -二硝基氯苯

气相色谱法GB/T 13194-1991
65苯酚液相色谱法1)
66间-甲酚

液相色谱法1)
672,4 -二氯酚

液相色谱法1)
682,4,6 -三氯酚

液相色谱法1)
69邻苯二甲酸二丁酯气相、液相色谱法HJ/T 72-2001
70邻苯二甲酸二辛酯气相、液相色谱法HJ/T 72-2001
71丙烯腈气相色谱法HJ/T 73-2001
72总硒石墨炉原子吸收法a 

2, 3-二氨基萘荧光法

GB/T 15505-1995

GB/T 11902-19

73粪大肠菌群数多管发酵法1)
74总余氯N,N-二乙基-1,4-苯二胺分光光度法a

N,N-二乙基-1,4-苯二胺滴定法

GB/T 118-19

GB/T 117-19

75总有机碳(TOC)

燃烧氧化—非分散红外吸收法

HJ/T 71-2001
76可溶性固体总量重量法HJ/T 51-1999
77易沉固体体积法CJ 26.3-1991 

注一:暂采用下列方法,待国家方法标准发布后,执行国家标准。

1)《水和废水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

2)《环境监测技术规范》(放射性部分),国家环境保护局。

3)国家《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78-1996)附录D。

4)《水质分析大全》,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19年。

注二:a当测定结果有异议时,该方法为仲裁测定方法。

附 录 A

(规范性附录) 

北京市五大水系各河流、水库水体功能划分与水质分类

A.1 根据GB 3838—2002的有关规定,全国各河流、水库水体功能与水质分类,按照功能高低依次划分为五类:

a)类主要适用于源头水、国家自然保护区;

b)类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珍稀水生生物栖息地、鱼虾类产卵区、仔稚幼鱼的索饵场等;

c)类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鱼虾类越冬场、洄游通道、水产养殖区等渔业水域及游泳区;

d)类主要适用于一般工业用水区及人体非直接接触的娱乐用水区;

e)类主要适用于农业用水区及一般景观要求水域。

A.2 北京市依据GB 3838—2002的要求,结合北京市际情况,将辖区内五大水系划分成五类水体(其中无类水体),并于一九九八年二月二十七日北京市办公会通过。

北京市水体功能与水质分类见表A.1。

表A.1

水系水体名称水体功能水质

分类

备注

官厅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
永定河山峡段

(含珠窝、落坡岭水库)

集中式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官厅坝下—三家店

永定河平原段地下水源补给区三家店—崔指挥营

妫水河官厅水库二级保护区
新华营河官厅水库二级保护区
古城河(含古城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上游
清水河(含斋堂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
清水涧集中式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
念坛水库一般鱼类保护区
天堂河农业用水区及一般景观要求水域

潮白河上段一般鱼类保护区(地下水源补给区)河槽—向阳闸

潮白河下段人体非直接接触的娱乐用水区向阳闸—牛牧屯

密云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
白河(含白河堡水库)密云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上游
黑河密云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上游
天河密云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上游
汤河密云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上游
渣汰沟密云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上游
表A.1(续)

水系水体名称水体功能水质

分类

备注

琉璃庙河密云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上游
白马关河密云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上游
潮河密云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上游
忙牛河(含半城子水库)密云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上游
安达木河(含遥桥峪水库)密云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上游
清水河密云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上游
红门川(沙厂水库)一般鱼类保护区
沙河(含大峪水库)一般鱼类保护区及游泳区
怀河一般鱼类保护区
雁栖河(含雁栖湖)一般鱼类保护区及游泳区
怀柔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
怀沙河怀柔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上游
怀九河怀柔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上游
箭杆河一般工业用水区
城北减河人体非直接接触的娱乐用水区
运潮减河人体非直接接触的娱乐用水区

北运河农业用水区及一般景观要求水域
温榆河上段人体非直接接触的娱乐用水区沙河水库—沙子营

温榆河下段农业用水区及一般景观要求水域沙子营—北关闸

桃峪口沟(含桃峪口水库)京密引水渠一级保护区
十三陵水库一般鱼类保护区及游泳区
东沙河人体非直接接触的娱乐用水区
北沙河人体非直接接触的娱乐用水区
关沟人体非直接接触的娱乐用水区
南沙河人体非直接接触的娱乐用水区
清河上段人体非直接接触的娱乐用水区安河闸—清河桥

清河下段农业用水区及一般景观要求水域清河桥—沙子营

万泉河人体非直接接触的娱乐用水区
小月河人体非直接接触的娱乐用水区
坝河上段人体非直接接触的娱乐用水区东直门—驼房营

坝河下段农业用水区及一般景观要求水域驼房营—温榆河

土城沟人体非直接接触的娱乐用水区
北小河农业用水区及一般景观要求水域
亮马河人体非直接接触的娱乐用水区
小中河农业用水区及一般景观要求水域
通惠河上段一般工业用水区及娱乐用水区东便门—高碑店闸

通惠河下段一般景观要求水域高碑店闸—通济桥

南护城河一般工业用水区及娱乐用水区
北护城河一般工业用水区及娱乐用水区
表A.1(续)

水系水体名称水体功能水质

分类

备注

长河一般鱼类保护区
永引上段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三家店—罗道庄

永引下段一般鱼类保护区及游泳区罗道庄—广安门

京密引水渠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
二道沟人体非直接接触的娱乐用水区
凉水河上段人体非直接接触的娱乐用水区万泉寺—大红门

凉水河中下段农业用水区及一般景观要求水域大红门—榆林庄

莲花河人体非直接接触的娱乐用水区
新开渠人体非直接接触的娱乐用水区
马草河人体非直接接触的娱乐用水区
丰草河一般景观要求水域
小龙河一般景观要求水域
玉带河农业用水区及一般景观要求水域
肖太后河农业用水区及一般景观要求水域
通惠北干渠农业用水区及一般景观要求水域
西排干农业用水区及一般景观要求水域
半壁店明沟农业用水区及一般景观要求水域
观音堂明沟农业用水区及一般景观要求水域
大柳树明沟农业用水区及一般景观要求水域
凤河农业用水区及一般景观要求水域
小龙河农业用水区及一般景观要求水域
大龙河农业用水区及一般景观要求水域
凤港减河农业用水区及一般景观要求水域
港沟河农业用水区及一般景观要求水域

大清河
小清河(含大宁水库)人体非直接接触的娱乐用水区
崇青水库一般鱼类保护区
刺猬河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
长辛店明沟农业用水区及一般景观要求水域
大石河上段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堂上—漫水河

大石河下段人体非直接接触的娱乐用水区漫水河—祖村

丁家洼河(含丁家洼水库)人体非直接接触的娱乐用水区
东沙河人体非直接接触的娱乐用水区
周口店河人体非直接接触的娱乐用水区
马刨泉河地下水源补给区
拒马河规划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
挟括河(含天开水库)一般鱼类保护区
表A.1(续)

水系水体名称水体功能水质

分类

备注
蓟运河蓟运河
句河上段一般工业用水区及娱乐用水区罗汉石—平谷东关

句河下段农业用水区及一般景观要求水域平谷东关—英城

海子水库一般鱼类保护区
黄松峪石河(含黄松峪水库)一般鱼类保护区
错河(洳河)上段一般鱼类保护区银冶岭—岳各庄

错河(洳河)下段农业用水区及一般景观要求水域岳各庄—英城

镇罗营石河(含西峪水库)一般鱼类保护区
金鸡河农业用水区

昆明湖重要游览区
团城湖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
福海重要游览区
八一湖一般鱼类保护区及游泳区
玉渊潭湖一般鱼类保护区及游泳区
紫竹院湖一般鱼类保护区及游泳区
西海重要游览区
后海重要游览区
前海重要游览区
北海重要游览区
中海重要游览区
南海重要游览区
筒子河非直接接触的娱乐用水区
陶然亭湖非直接接触的娱乐用水区
龙潭湖非直接接触的娱乐用水区
青年湖非直接接触的娱乐用水区
水碓湖非直接接触的娱乐用水区
红领巾湖非直接接触的娱乐用水区
莲花池非直接接触的娱乐用水区

文档

北京市水污染物排放标准2005-9-1

发布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005-09-01实施2005-07-22发布  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ischargestandardofwaterpollutantsDB11/307—2005DB北京市地方标准ICS13.030.20Z60备案号:17214-2005目次前言II1范围12规范性引用文件13技术内容13.1标准分级和限值13.2其他规定14监测.1采样点.2采样频率.3排水量.4统计.5方法65标准的实施与监督6附录A9前言本标准为全制。本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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