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施工单位工程资料检查制度
施工单位资料检查内容
1、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及注册号;
2、企业等级证书、信用等级证书;
3、施工企业安全资格审查认可证;
4、企业法人代码证书;
5、安全生产许可证
6、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7、项目经理、质量检查员、安全员、施工员、特殊工种等人员执业资格或上岗证
8、质量体系认证证书,现场质量管理制度;
9、安全保证体系、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10、现场材料设备管理制度;
11、工程质量验收制度;
12、施工技术标准;
13、分包单位资质与对分包单位的管理制度
14、施工企业试验室资质文件;
15、工程施工图预算(分阶段);
16、施工组织及专项方案:
(1)脚手架工程方案;
(2)施工用电方案;
(3)基坑支护方案;
(4)模板支护方案;
(5)起重吊装作业方案;
(6)塔吊、装拆卸方案;
(7)物料提升机、人和电梯、卸料平台装拆卸方案;
(8)深基坑土方开挖方案;
(9)桩基施工方案;
(10)大体积砼施工方案;
(11)临时设施搭设方案;
(12)施工组织设计;
(13)其他分阶段、分专业施工方案。
17、进场施工机械(设备)报验;
18、对建设单位提供水准点、坐标点复核记录;
19、分包资质包审材料;
20、外部委托试验室资质文件。
21、商品混凝土供货合同及养护合同
22、施工设备、工具、仪器出厂合格证及近期检测报告
23、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
24、原材料出厂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现场见证抽样试验报告(28天报告)
25、砼级配试验报告
26、钢筋焊接头试验报告
27、各阶段工程质量控制检查报告
28、已批准的试桩记录
29、施工总进度计划(含工程量、人员、资金、材料、设备计划和质保措施),阶段性进度计划,月进度计划,周进度计划
30、施工技术交底记录
31、进场材料、机具清单
32、现场管理机构设置及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
33、各阶段图纸会审纪要
34、桩基编号及桩机行走线路图
35、开工报告
36、施工日记
37、工程变更与工程洽商
38、工程地质勘查报告、水文地质资料
39、各阶段分部、分项、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施工资料管理制度
1.编制依据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
《建设监理规范》(GB50319-2013);
《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50328-2014)。
2.施工资料填写要求
施工资料应随工程进度及时填写、报验、收集、整理,实行分级管理,资料项目内容应完整、准确、真实,书写认真、字迹清楚,签章齐全。施工资料中应由各岗位责任人签认的,必须由本人签字、盖章。
3.施工资料填写归档流程
(1)材料、构件进场由物资部向质保部报验,物资部提供质量证明文件,质保部存档;如需取样,由质保部(试验室)负责取样送检。
(2)工程所有材料及施工试验由质保部(试验室)组织实施,工程部、各施工队配合;质保部对试验报告进行归档。
(3)检验批(原始记录)、分部分项工程验收记录、隐蔽工程检查记录由工程部填写;检验批(原始记录)、分部分项工程、隐蔽工程验收前由工程部工长提前向质保部质检员报验,现场验收并填写验收记录。
(4)质保部负责指导和汇总各分包单位编制的施工资料;分包单位应负责其分包范围内施工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对所分包项目施工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在分包工程完成并验收合格后,将施工资料移交质保部。(具体施工资料分工见附件)
(5)水电资料、工程资料由质保部负责整理、归档,图纸、发包备案通知书、变更及技术文件月由技术部负责整理、归档,工程图片由质保部负责收集、整理。
4.隐蔽工程验收记录要求
(1)隐蔽工程是指上道工序被下道工序所掩盖、包裹而无法再次检查的工程项目。
(2)《隐蔽工程验收记录》为通用施工记录,可用于各专业。
(3)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应按检验批划分进行填写,并应附有详细的文字和必要的图片。
(4)施工单位隐蔽工程自检合格后,应填写《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报验申请表》报监理验收;验收过程中如出现需要进行处理的问题,处理后应进行复验;复验合格后,监理应将复验结果记录在报验单上备查。
5.声像档案
(一)建筑工程声像档案拍摄基本要求
1、工程声像档案拍摄的一般步骤
(1)根据拍摄计划,确定拍摄的内容。
(2)根据需要拍摄的内容,建设单位与监理单位工作人员对照图纸,确定拍摄的位置。
(3)必须视频拍摄监理人员现场解说。解说词包含工程名称、拍摄的位置及拍摄内容。
(4)拍摄要拍摄的具体内容.每次先拍摄全景,再拍摄监理人员验收过程。
(5)最后拍摄监理人员验收结论
2、按照工程施工顺序进行拍摄。拍摄工程的每一分部分项,必须有不少于全景、中景、特写三个景别,并以保持景别之间的有机联系;同时,尽量采用不同的拍摄机位和拍摄角度。
3、声像档案拍摄时,一般要达到构图完整、主题明确、图像清晰稳定、色彩真实、声音清楚等基本要求。
4、视频拍摄时,一律采用PAL制式,一般使用固定镜 头,并保存拍摄过程的同期声。
(二) 建筑工程声像档案归档技术要求
1、归档的声像档案必须是原版、原件。照片与底片应同时归档,归档的照片与底片影像应一致;归档的声像档案是数码材料的,应当带有原始属性的声像资料,不能进行任何形式的后期编辑和处理;以视频录像带的原始素材应与其它形式的视频材料一致。
2、归档的声像档案不能重复。反映建设工程同一内容的、不同角度、不同景别、不同时间(阶段)的声像材料一般只归档一份。
3、归档的声像档案一件载体只能录制同一工程项目的内容。工程项目如果为多个单体工程,各单体工程的名称必须标示清楚。
4、归档的声像档案应当分类,其中每一分部作为一个文件夹,声像档案的每一个内容都必须有相应的文件名加以文字说明。文字说明应当包括人物、时间、地点、事由 等要素。
5、以磁性材料为载体的声像资料,应当将其制成光盘。光盘与磁性材料同时归档,分类整理、编目、保管,并注明互相参见号;光盘应当简要说明存贮文件的机读目录或存储内容等。
6、工程档案照片可以使用胶片相机或数码设备拍摄。使用普通相机拍摄的照片,底片使用普通胶片(彩色100ISO);使用数码设备拍摄的照片,使用JPEG(2M以上)或TIFF(15M以上)格式,相机光学分辨率400万像素以上(拍摄尺寸应设定为2400*1920以上)。归档时,应挑选有代表性的数码照片洗印成6寸光面彩照。
7、工程视频资料可以使用DV数码摄像机或其它设备拍摄,在PAL制式下可以采用MPEG-2或AVI格 式,图像像素尺寸应设定为720*576以上。视频光盘必须是数据刻录方式制成。
6.电子档案
(一)基本原则
1、凡是记录与工程建设有关的具有重要凭证依据和参考价值的电子文件和相关数据等都属于建设工程电子文件的收集范围文件著录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电子文件归档 与电子档案管理规范》CJJ/T117-2007有关规定。
2、归档移交的建设工程电子档案应为两套,一套封存保管,一套查阅利用。成果须以DVD只读性光盘形式提交,文件载体上编制封面,封面内容的填写应符合附录B的要求。
3、电子文件的存储应采用以下通用格式
| 文件类别 | 格式 |
| 文本文件 | DOC、DOCX、XML |
| 表格文件 | XLS、ACCESS |
| 扫描文件 | TIFF、JPEG、PDF |
| 图形文件 | DWG |
| 照片文件 | JPEG |
| 影像文件 | MPEG、AVI |
| 音频文件 | MAV、MP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