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了规范物料的目视管理,确保物品的先进先出。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乐清市贝瑞姆电气有限公司物品的标示作业。
3、定义
先入库的物料要用绿色的“先出”的标识明示,表示这批物料需要先于其它批次的物料使用。对于过程当中的物料或半成品,以流程卡上面的日期为准,日期早的要优先使用或作业。
4、标识使用说明
4.1 标识的使用时机为合格产品入库时,仓管员须在最早一批入库的物料上放“先出”的标识。
4.2 在摆放物料时,须保持本批物料与上批物料的物理间隔。
4.4 对于储存超过期限、需要进行重新检验的物料;重新检验合格后,在物料上放置“先出”的标识,以便仓管员最早使用本批物料。
4.5 过程退料零头无需做标示,发料时须优先出库。
4.6 仓库管理员在日常管理中,应检查标识的完好性与准确性,如遇到有丢失或错放的情况,应及早确认,并作相应的调整。
4.7 仓库管理员在进行物品出库时,须搜索“先出”的小标识,严格执行先进先出。
5、过程控制
5.1 所有生产流程应按先进先出的原则进行。
5.2 过程中的物料必须有流程卡随同,不同批次的物料在摆放时要有一定的物理间隔,最好放置在不同区域,不允许出现混放、乱放。
5.3 返工返修产品应单独放置在特定区域内,以避免出现不同批次的产品混乱,导致无法追溯。
6、检查评比
6.1 办公室每月按“先进先出”检查表对车间、仓库先进先出的运行情况进行检查评分,并将结果公布在看板上。
| 先进先出检查报告 | ||||||||
| 序号 | 日期 | 责任人 | 不合格项目 | 不合格原因 | 整改措施 | 整改结果 | 检查人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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