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篇一:公司保证合同范本】
公司保证合同范本
买方(客户)名称:(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卖方名称:某(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保证人名称:(以下简称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签订合同日期:年月日
签订合同地点:省市区
因甲方的请求,丙方愿意为甲方、乙方于年月日签订的销售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提供担保。乙方经审查,同意丙方作为甲方履行主合同的保证人。三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如下:
一、丙方为甲方履行主合同的义务,即支付乙方货款提供担保。保证金额为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而末支付的款项。
二、丙方对上条所列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果不按主合同的约定付清货款,乙方有权直接向丙方追偿。丙方保证在接到乙方书面索款通知后个工作日内清偿述款项。
三、丙方同意在乙方依约提出代偿要求时,以本公司所有之资金、
财产先予偿还乙方在债权得到丙方之清偿后,将该债权转移给丙方。
四、乙方在此同意,在甲方暂时没有能力及时还款时,若甲方能根
据乙方的要求提出合理有效的还款计划,则乙方将暂不向丙方提出
代偿要求,乙方向丙方主张代偿的期限亦相应后延。但若甲方末能
按照还款计划如期还款,则乙方随时可向丙方要求代为清偿。
五、丙方的保证责任不因甲方上级单位的任何指令、甲方地位及财
力状况的改变、甲方和任何单位签订任何协议或文件及本保证合同
所担保的主合同的无效或解除而免除。
六、丙方机构若发生变更、撤销,丙方应提前天书面通知乙方和甲方。丙方如发生合并,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连带责任;或由甲方和丙
方落实为乙言所接受的新的保证人,如丙方破产,甲方应丙方破产
前二个月内重新提供保证人。
七、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乙、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
本合同。
需变更本合同还款时,应经三方协商同意,达成书面协议。
八、违约责任
丙方违反本合同第二条约定,末按期代为清偿到期债务,乙方可视
情况担保总额的%向丙方收取违约金。
九、争议的解决方式:
甲、乙、丙三方解决争议的方式和主合同规定的一致。
十、本合同由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订并加
盖单位公章,并自主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
十一、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授权代理人(签字):年月日
乙方(公章)授权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丙方(公章)授权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篇二:公司担保合同】
合同编号:
保证合同
重要提示:本合同系各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依法协商订立,所有合同条款均是双方意思的真实表示。为维护保证人的合法权益,债权人特提请保证人对合同条款中的黑体部分内容予以充分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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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宜昌市夷陵区平湖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负责人:
营业地址:
电话和传真:
保证人:(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营业地址或住所:
为了保证甲方债权的实现,乙方自愿向甲方提供保证担保(反担保)。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依据《合同法》、《担保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被保证的主债权第1.1条乙方所担保的主债权为甲方依据其和(下称债务人)于
年月日签订的主合同(名电话和传真:
称:;编号:)而享有的对债务人的债权:
第1.2条主债权的金额和期限依主合同之约定。
第二条保证方式
乙方承担保证责任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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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保证范围
乙方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以及实现债
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鉴定费、评估费、执行费、律师费等)。
第四条保证期间
第4.1条若主合同为借款合同,则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
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两年;甲方根据主合同之约定
宣布借款提前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借款提前到期日之次日起两年。
第4.2条若主合同为银行承兑协议,则保证期间为自甲方对外承付
之次日起两年。
第4.3条若主合同为开立担保协议,则保证期间为自甲方履行担保
义务之次日起两年。
第4.4条若主合同为信用证开证协议/合同,则保证期间为自甲方
支付信用证项下款项之次日起两年。
第4.5条若主合同为其他融资文件的,则保证期间自主合同确定的
债权到期或提前到期之次日起两年。
第五条乙方陈述和保证乙方向甲方作如下陈述和保证:
第5.1条依法具备保证人主体资格,为甲方提供保证担保已根据本-5-
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和权限获得所有必需的授权或批准,不违反法律法规及其他相关规定。
第5.2条如为上市公司或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保证按照《证券法》、《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及时就该担保事项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5.3条有足够的能力承担保证责任,并不因任何指令、财力状况的改变、和任何第三方签订的任何协议而减轻或免除所承担的保证责任。
第5.4条完全了解主合同项下债务的用途,为债务人提供保证担保完全出于自愿,在本合同项下的意思表示完全真实。对于国际国内贸易融资,乙方承认融资所依据的基础交易真实,不存在欺诈。
第5.5条向甲方提供的资料或信息在所有方面都是真实、准确、完整的,不存在虚假记载、重大遗漏或误导性陈述。
第5.6条如本合同所担保的主债权为甲方向债务人提供的国际贸易融资,则乙方接受和认可相关业务的有关国际惯例。
第5.7条若乙方为自然人,则其同时陈述和保证如下:
a 、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b、有合法的收入来源和充足的代偿能力;
c、无恶意拖欠银行贷款本息、信用卡恶意透支等行为;
d、无、吸毒等不良行为或犯罪记录;
e、向甲方提供担保已征得配偶同意。
第六条乙方承诺乙方向甲方作如下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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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1条发生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无条件开始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保证责任:
a、主债权到期(包括提前到期)债务人未予清偿的;
b、乙方或债务人被申请破产或歇业、解散、清算、停业整顿、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
第6.2条甲方主债权存在物或者其他方式的担保的,不论该担保是由债务人提供还是由第三人提供,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先承担保证责任(多种担保方式并存时,乙方不免除保证责任,且各保证人之间不存在先后顺序),乙方承诺不因此而提出抗辩。甲方放弃、变更或丧失其他担保权益的,乙方的保证责任仍持续有效,不因此而无效或减免。
第6.3条应甲方要求及时提供财务资料、纳税凭证以及反映其财务状况的其他相关资料;
第6.4条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无需经乙方同意,乙方继续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保证责任:
a、甲方和债务人协商变更主合同,未加重债务人的债务或延长债务履行期限的;
b、在国际国内贸易融资项下,甲方和债务人对和主合同相关的信用证进行修改,未加重债务人在信用证项下的付款义务或延长付款期限的;
c、因主合同采用浮动利率或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利率而导致主债权数额发生变化的;
d、甲方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
第6.5条如向第三方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不损害甲方的利益。
第6.6条进行合并、分立、减资、股权变动、重大资产和债权转让、-7-
【篇三:借款担保合同范本】
借款担保合同
合同编号:flg20130903x01
贷款人(甲方):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地址:电话:
借款人(乙方):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地址:电话:
担保人1(丙方):法定代表人
地址:)电话:
担保人2(丙方):身份证号码:地址:电话:
借款人、贷款人、担保人经平等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及
民间借贷原则就贷款人向借款人发放短期人民币资金贷款事宜达成
一致意见,并由丙方担任本借款的担保
人,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借款金额及利率:
本合同项下借款总额为:(大写)人民币叁仟伍佰万元整(小写)¥00,000,000.00 元,利率为:月息 3.5% 。日利息计算方法为月
利率/30天。
第二条贷款支付方式:
贷款以现金支付或者通过银行转账支付,该笔款项划入
,以实际达账日起计息。
第三条借款限期:
借款限期为 15天,即自 2013年 9月日起至 2013 年 9月日止。
最终按实际借用天数计息。
第四条借款用途: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用途为:搭桥资金借款。
第五条还款日期:
借款人通过现金或者银行转账的还款方式于年月日前归还贷款人的借款,还款的账
户。借款人因条件变化
而不能依照约定方式按期归还借款时,贷款人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解除合同通知自借款人收
到时生效。贷款人依照借款合同上借款人确认的地址寄发信笺,借款人签收则视为送达,信笺被
退回,亦视为解除合同通知书送达借款人。
第六条本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采用以下方式担保:
(一)由提供作为抵押担保,抵押物为
(详见抵押清单)。如抵押物贬值、损失、灭失,致使担保能力明显减弱或丧失时,贷款人有权要求借款人提供保证人或提供新的抵押物、质物以担保本合同项下债
务。
(二)由提供保证担保,如借款人到期不能归还借款的,由丙
方承担连带保证担保责任,对借款本息及产生的所有费用负连带清
偿责任。
第七条声明和承诺
借款人声明如下:
(一)借款人具备签署本合同的合法权利。
(二)借款人向贷款人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和凭证等是准确、真实、完整和有效的。
(三)借款人未隐瞒任何已发生或正在发生的、有可能性影响对其
履约能力判断的下列情况:
1、和借款人有牵连的重大违纪、违法或被索赔事件:
2、借款人在其他合同项下的违约事件:
3、借款人承担的债务、或有债务或向第三人提供的抵押、质押担保:
4、未了结的诉讼、仲裁案件:
5、其他可能影响借款人财务状况和偿债能力的情况。
借款人承诺如下:
(一)按贷款人要求随时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借款人的经营状况、财
务状况之报告、报表等文件和
资料。
(二)接受贷款人的信贷检查和监督,并给予足够的协助和配合。
(三)借款人进行任何投资活动或对其财产作重要处分的,需事先
通知贷款人。如上述行为将对
借款人的偿还能力产生不利影响,须征得贷款人的同意。
(四)借款人不以降低其偿还能力的方式处置自有资产,借款人对
第三人提供保证或以自身资产
设置抵押、质押担保时,将及时通知贷款人,并承诺其担保的债务
总额不高于其自身净资
产。
(五)借款人对贷款人债务的清偿顺序不亚于其他债权人的同类债务;借款人在其他银行申请贷
款或增加其他债务前,应取得贷款人的书面同意。
(六)在借款人未还清借款时,抵押物由贷款方保存、监管、提取,借款人无任何异议。
(七)借款人承诺当发生如下事件时将及时通知贷款人:
1、在本合同或其他任何合同项下发生违约事件:
2、借款人财务状况发生恶化:
3、借款人涉及重大诉讼或仲裁案件:
4、借款人发生其他影响其他偿还能力的情形。
(八)发生下列情况时借款人承诺贷款人有权按抵押物价值(以购
进时不含税价为准)的60%立
即处理抵押物,并按贷款人的要求提供相关资料、证明、票据等文
件协助办理相关手续。
第违约事件处理:如借款人逾期还款的,要向贷款人承担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形式的款项。
1、借款本金(以借款收据为准)
2、借款利息(月利率3.5%)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贷款人都有权宣布本合同项下的借款全部立即到期:
(一)借款人逾期未付本金:
(二)借款人在其他项下发生违约事件:
(三)借款人财务状况严重恶化:
(四)抵押物、质押贬值、毁损、灭失、被查封或冻结,借款人未按贷款人的要求提供新的担保
的。
第九条实现债权的费用、索赔费用承担
借款人同意承担贷款因向借款人主张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向借款人追收款项)而发
生的一切费用,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形式的款项:
1、收取的案件受理费、财产保全费、执行费、处理费:
2、货款人委托律师事务所及律师代理人代贷款人向违约方主张权利、追收款项等法律事务而发
生和/或将要发生的律师费(即包括在准备提起诉讼、诉讼、强制执行等过程中贷款人已支付
的律师费和/或根据贷款人和律师事务所订立的委托合同约定根据案件或委托事务办理结果将要支付但尚未支付的总额不超过借款人应向贷款人偿还或支付款
项30%的风险代理律师
费):
3、差旅费(包括贷款人工作人员、委托律师的差旅费):
4、评估费、公告费、公证费:
5、依法处置违约方财产而发生的税、费。
借款人同意贷款人有权在其向借款人提起诉讼时一并提出要求借款
人承担上述费用的诉讼请求,
因该项请求而发生的收取的案件受理费、财产保全费、执行费
等费用同样由借款人承担。
第十条变更和解除
本合同经双方当面同意可以修改、补充或解除。本合同的任何修改
和补充均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
的一部分。
本合同的任何条款的无效均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
第十一条通知
借贷双方和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书面文件以邮递方式寄送至下列地址:自发出之日起五日内则视
为送达:
借款人地址:邮政编码:
贷款人地址:邮政编码:
担保人地址:邮政编码:
第十二条法律适用、争议解决及司法管辖
本合同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和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纠纷,双方应
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
方同意采取如下方式加以解决。
依法直接向原告人所在地人民起诉。
第十三条附件
下列附件经双方共同确认的其他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其有和本合同相同的效力。
(一)借款借据:
(二)合同中列明作为本合同附件产生效力的文件:
(三)贷款人和借款人依照本合同同时规定在本合同签署时和本合
同签署后再行签署的所有辅
助型文件。
第十四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借贷双方签字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叁份,借贷、担保方叁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五条特别提示
本合同的所有条款借款人已经和贷款人进行了充分的协商。
贷款人已提请借款人、担保人特别注意有关双方权利义务的全部条款,并对其作全面、准确的
理解。贷款人已经应各方的要求对上述条款作出相应的说明。
签约各方对本合同条款的理解完全一致。
(以下无正方)贷款人:借款人:担保人1:担保人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