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商业诚信管理手册
| 文件编号 | 版 本 | 生效日期 | |||
| 制 订 | 审 核 | 批 准 |
| 文件编号 | 标题 | 版本 | 页码 |
| 001 | 知识产权保护控制程序 | A/0 | 共3页 |
| 002 | 侵犯公司知识产权的处理程序 | A/0 | 共1页 |
| 003 | 保护客户资料的程序 | A/0 | 共1页 |
| 004 | 调查违反道德规范的程序 | A/0 | 共1页 |
| 005 | 反不正当竞争管理程序 | A/0 | 共3页 |
| 006 | 反贪污、敲诈勒索和挪用 | A/0 | 共1页 |
| 007 | 禁止收受贿赂或其他手段获取不正当收益的程序 | A/0 | 共1页 |
| 008 | 公平竞争控制程序 | A/0 | 共5页 |
| 009 | 商业行为准则 | A/0 | 共2页 |
| 010 | 商业道德规范 | A/0 | 共1页 |
| 011 | 保密调查的程序 | A/0 | 共1页 |
| 012 | 保护举报者的程序 | A/0 | 共1页 |
| 013 | 预防商业和贿赂管理办法 | A/0 | 共3页 |
| 014 | 劳工和道德的风险评估和风险管理的程序 | A/0 | 共2页 |
| 015 | 违反公司商业守则或道德规范守则的记录. | A/0 | 共1页 |
知识产权保护控制程序
1.目的
为了加强对本公司知识产权的保护,规范知识产权管理工作,鼓励员工发明创造的积极性,促进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管理程序。
2.范围
对全公司员工适用。
3.职责
管理部负责知识产权的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
5.1制定知识产权各类管理规定,协调知识产权管理工作,划分各岗位的管理范围与职责,指导、监督、检查其他部门的知识产权管理工作;
5.2审核业务部门的申请,组织和建立知识产权档案管理;
5.3代表本公司负责知识产权的申请等对外工作;
5.4代表本公司负责知识产权纠纷处理、诉讼等对外工作;
5.5参与签订或审核涉及本专业知识产权内容的各类合同、协议,建立知识产权合同档案;
5.6组织宣传和学习有关知识产权的法律知识并交流经验。
4.定义
本程序中所称的知识产权,包括:
5.1专利权和技术秘密。主要指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新材料、新设计、新配方、新品种等专利权和技术秘密;
5.2商标权和商业秘密。主要是指本公司的注册商标、商号等,以及所拥有的未公开的工程、设计、市场、经营、服务、财务、管理等信息;
5.3著作权(含计算机软件)。主要指本公司的产品设计图纸及其说明、计算机软件及文档资料、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地图、摄影、录像、艺术表演、教材、辞书、规范汇编等;
5.4国家法律规定保护的其它知识产权。
5.程序
5.1本公司员工完成公司工作任务、利用公司名义、利用公司物质条件产生的智力劳动成果,属于职务智力劳动成果,其持有权属本公司。
5.1.1完成本公司工作产生的智力劳动成果是指:
5.1.1.1执行本公司工作任务所完成的智力劳动成果:
5.1.1.2履行本岗位职责所完成的智力劳动成果;
5.1.1.3完成的智力劳动成果属于所在公司的业务范围;
5.1.1.4离休、退休、停薪留职、辞职或调离的员工在离开原公司二年内完成的与其在原工作岗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分配任务有关的智力劳动成果。
5.1.2利用本公司的名义完成的智力劳动成果是指:
5.1.2.1利用本公司的名誉、名称或社会地位进行的各种行为;
5.1.2.2利用本公司的人力及未公开的技术情报资料完成的智力劳动成果;
5.1.2.3工作时间内完成的智力劳动成果。
5.1.3一切职务智力劳动成果的持有(所有)权归本公司,任何其他公司及个人未经允许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销售、使用或侵吞本公司持有(所有)的职务智力劳动成果。
5.1.4职务智力劳动成果的完成人享有在有关成果文件上署名和取得相应荣誉、奖励及获得报酬的权利。
5.2本公司的注册商标、商号等管理工作由专业管理部门依据国家和本公司的规定执行。
5.3技术项目完成后,项目负责人须及时向管理部报告,按本公司的规定提交全部科技档案文件,并提出申请专利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对可申请专利的项目及时办理申请事项,不宜申请专利的技术秘密,应采取相应保密措施。应申请专利而未申请造成本公司经济损失者,要追究直接责任者和公司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包括在研究过程中已具备申请专利条件者。
5.4专利是知识产权中的重要内容,在专利管理中涉及的具体问题,根据国家和本公司的有关规定执行。
5.5完成科技项目合同约定或计划任务书的规定任务后,研究人员须将全部实验报告、实验记录、图纸、声像、手稿等原始技术资料收集整理交本公司知识产权档案管理部门归档并填写鉴定申请书,要按照国家和本公司的有关规定及时组织鉴定。
5.6严格执行科技档案的相关制度规定,包括档案密级制定、借阅程序等,对涉及本公司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的科技档案应采取阅读措施。
5.7对本公司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应严格执行国家和本公司的有关规定,签定保密协议。
5.8在与其他公司进行委托研究、委托开发或合作研究、合作开发时,必须订立书面合同,合同中必须有关于知识产权保护的条款。
5.9订立技术合同(包括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等合同)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和本公司关于技术合同管理的相关规定,明确约定科技成果有关权益的分配等。任何个人未经同意,不得以公司的名义对外签定技术合同。
5.10对于在知识产权形成、保护、管理及科技成果转化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或有效制止侵权、维护公司知识产权合法权益成绩显著的人员,将依据国家和本公司的具体规定,给予包括发放奖酬金、提职、提级、职称评定等物质和精神方面的奖励。
5.11属于本公司的技术成果在实施或转让后的收益,按国家和本公司的有关规定进行分配。该项职务科技成果的发明人、设计人可按规定提取酬金。
5.12违反本办法,剽窃、窃取、篡改、非法占有或者以其他方式侵犯本公司知识产权的,或造成公司知识产权被侵犯的,由管理部依据规定追究其责任。构成犯罪的,及时向司法机关举报。
5.13侵害人为本公司员工的,应责令其改正,要追究直接责任者和部门主要负责人的责任,造成损失的,应当追究其责任。
5.14侵害人为非本公司员工的,应要求其停止侵害,承担责任;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必要时,遵循法律途径解决。触犯刑法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15本办法在执行过程中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侵犯公司知识产权的处理程序
1目的
为加强本公司及相关方的知识产权收到有效的保护,保护公司和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和行规制定本办法。
2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供应商及客户。
3职责
3.1人事部根据有关法律和行规对侵犯公司知识产权进行处理,并上报处理结果给总经理进行批准。
3.2各部门配合执行。
4程序
4.1侵犯公司客户的专利、商标、技术等其他知识产权。
4.2盗用、侵害客户、供应商、公司员工的专利、商标、技术等其他知识产权。
4.3本公司客户、供应商等知识产权。相关方在本公司未授权的前提下使用本公司所拥有的专利、商标、技术等其他知识产权。
4.4本公司任何人员在任何时候都有权对本公司内部上述行为提出质疑、检举并要求核实。
人事部在任何时候接到任何人员针对上述行为的质疑、检举和要求核实时,均应立项进行调查,并将调查结果予以公布,必要时可通过法律途径寻求解决。
保护客户资料的程序
1 目的
为确保客户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同时维护本公司的公正形象和信誉。
2 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对客户机密信息和所有权的保护。
3职责
3.1本公司全体人员负有保护客户机密信息和所有权的责任。
3.2业务部、开发部负客户样品及信息包括样品处置、报告编制打印全过程的保密工作;
3.3技术部、品管部负责检(样)品及检测数据的保密工作(包括客户提供的有关技术文件和资料);
3.4人事部为保密工作责任部门,负责保密工作管理督查,各科室负责人负责本部门保密措施的执行,如有发现泄密现在,应及时报告人事部,并根据情况提出违规处理意见,由总经理批准处理。
4客户机密和所有权范围
4.1 客户委托检测产品相关的产品设计图纸、工艺规范、产品配方、技术参数、专利技术等各类非公开性质量技术文件。
4.2 未公布的检测数据及结果。
4.3 上级下达的属于保密范围的文件、工作报告、检测工作计划。
4.4 客户要求保密的其他资料和实物。
5 保护措施
5.1与客户签订检验协议时,客户要求保密的文件资料及实物(含专利技术)应当面点清,双方在委托书上签字后做好登记。
5.2 技术部专人负责产品检测工作,与此无关人员不介入、不接触。
5.3 检测人员不得向客户索取与检测工作无关的技术资料,也不得在检测过程中泄露检测结果。
5.4 检测报告未批准发放之前,不得以任何非正式的形式向客户或第三者泄露。
5.5 此类资料如需由本公司保存,应征得客户同意。保密资料保存,未征得客户同意
技术负责人批准,不准任何人查阅。
5.6 文件资料柜应上锁,应归档的所有资料应按时存入档案室妥善保管。
5.7当客户询问并要求用传真或其它电传形式传送检验结果或内容时,必须对客户的真
实身份进行核查确认后,方可答复或传送。否则本公司予以拒绝。
5.8本公司工作人员不得直接或间接参与利用其客户的技术为第三者开展咨询及产品开发活动。
6 泄密的处置
6.1发现有泄密行为,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并视其违纪情节轻重及造成的后果,根据公司有关规章制度对当事人提出处理意见,人事部负责人审核,总经理批准执行。
6.2记录由资料档案管理员整理归档。
调查违反道德规范的程序
1目的
遵守规范及所有相关的法律规定,在所有可能发生错误行为的改正错误。
2范围
每个员工都有责任报告任何员工或第三方违反法律法规或者的行为。
3职责
3.1人事部负责监督调查和汇报。
3.2各部门配合人事部监督调查工作。
4程序
4.1可疑违规的报告由人事部负责人监督调查,当违规被证实,公司将立刻采取行动,并适当地与特定有关的个人(数人)约谈,以避免同样的违规再度发生。
4.2如情形所需,公司采取的行动可能包括更改相应,以便更有效地防止或调查曾经发生的特殊违反事件。
4.3在有关保护人们的隐私方面,在可行动及适当的范围内,公司不会泄漏报告可疑违规或参与调查的任何报告人的身份。
4.4对向任何报告这项违规或协助调查违规的个人采取任何形式报复,是非常严重的违反的行为。应立即呈报和以适当的方式处分报复行为。
4.5要求所有的员工遵循规范及所有相关的法律规定,任何的违反行为公司将采取制裁行动,严重者公司保留适当的民事诉讼或发起刑事诉讼的权利。
反不正当竞争管理程序
1 目的
为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鼓励和保护公平竞争,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和合法权益,制止本法。
2 范围
公司违反本程序规定,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行为。
3定义和职责
指从事商品经营或者营利性服务(以下所称商品包括服务)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
4程序
4.1竞争行为
4.1.1公司应当采取措施,不参与不正当竞争行为,为公平竞争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
4.1.2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监督检查;法律、行规规定由其他部门监督检查的,依照其规定。
4.1.3公司鼓励、支持和保护一切组织和个人对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社会监督。
4.2公司不得采用下列不正当手段从事市场交易,损害竞争对手:
4.2.1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
4.2.2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或者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
4.2.3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者姓名,引人误认为是他人的商品;
4.2.4在商品上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伪造产地,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
4.3公司不得限定他人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的商品,以排挤其他经营者的公平竞争。
4.4公司不得采用财务或者其他手段进行贿赂以销售或者购买商品。在帐外暗中给予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回扣的,以行贿论处;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在账外暗中收受回扣的,以受贿论处。
4.5公司销售或者购买商品,可以以明示方式给对方折扣,可以给中间人佣金。
经营者给对方折扣、给中间人佣金的,必须如实入账。接受折扣、佣金的经营者必须如实入账。
4.6公司不得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的质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产者、有效期限、产地等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
4.7公司不得采用下列手段侵犯商业秘密:
4.7.1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4.7.2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目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4.7.3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明知或者应知前款所列违法行为,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视为侵犯商业秘密。
4.7.4第三人明知或者应知前款所列违法行为,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视为侵犯商业秘密。
4.8公司不得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
4.9公司销售商品,不得违背购买者的意愿搭售商品或者附加其他不合理的条件。
4.10公司不得从事下列有奖销售:
4.10.1采用谎称有奖或者故意让内定人员中奖的欺骗方式进行有奖销售;
4.10.2利用有奖销售的手段推销质次价高的商品;
4.10.3抽奖式的有奖销售,最高奖的金额超过五千元。
4.11公司不得捏造、散布虚伪事实,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
4.12公司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级市场、同行、消费者等的监督。
4.13法律责任:
4.13.1公司违反本法规定,给被侵害的经营者造成损害的,应当程度损害赔偿责任,被侵害的经营者的损失难以计算的,赔偿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润;并应当承担被侵害的经营者因调查该经营者侵害其合法权益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所支付的合理费用。
4.13.2被侵害的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不正当竞争行为损害的,可以向人民提起诉讼。
4.13.3公司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者姓名,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伪造产地,对商品质量作引入误解的虚假表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规定处罚。
4.13.4公司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或者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是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的,监督检查部门应当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可以根据情节除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吊销营业执照;销售伪劣商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13.5公司采用财务或者其他手段进行贿赂以销售或者购买商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监督检查部门可以根据情节处以一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4.13.6公司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业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的,监督检查部门应当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消除影响,可以根据情节处以一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4.13.7经营者有违反被责令暂停销售,不得转移、隐匿、销毁与不正当竞争行为有关的财务的行为的,监督检查部门可以根据情节处以被销售、转移、隐匿、销毁财务的价款的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反贪污、敲诈勒索和挪用的程序
1目的
为了防止公司在管理过程中出现贪污、敲诈勒索和挪用这种滥用职权的行为,并确保所有人得到合法的权益及合理的保障。
2范围
适用于公司可能发生的贪污、敲诈勒索和挪用的行为。
3职责
3.1人事部:负责收集有关贪污、敲诈勒索和挪用的信息,并接受公司内、外部的举报行为。
3.2财务部:负责对公司贪污、敲诈勒索和挪用行为进行稽核,并与外界保持沟通。
4程序
4.1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
4.2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
4.3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行为。
4.4公司员工应以人为本,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如果在管理过程中产生以上问题,数额达到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数额,公司将送交机关处理。
5贪污、敲诈勒索和挪用的成立条件及处理方式
5.1贪污:个人贪污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
5.2敲诈勒索:犯敲诈勒索罪的(以1000至3000元为起点),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以10000元至30000元为起点),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5.3挪用: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
禁止收受贿赂或利用其他手段获取不正当收益的程序
1目的
为使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合法、正常有效地运作,防止商业贿赂、行为的发生。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相关的所有员工。
3职责
3.1人事部:负责收集有关贿赂、事件的信息,并接受公司内、外部的举报行为。
3.2财务部:负责对公司贿赂行为进行稽核,并与外界保持沟通。
4程序
4.1公司采购人员在采购商品时,不得接受对方单位或个人的贿赂,不得向对方人员行贿以谋取更低的价格。
4.2公司销售人员在销售产品时,不得向买方赠送财物或暗中给予对方回扣等,如给予对方折扣的,必须经公司管理层批准,并如实入帐。
4.3公司其它人员在于外部人员接触时不得向相关人员行贿,以为公司或者个人谋取不正当的利益,但按照商业惯例赠送小额广告礼品除外,如提供验货服务的机构及订证公司从事评估工作的审核员等均属此范围。
4.4商业贿赂的预防及处理方式。
4.4.1人事部要做好宣传,通过公司宣传栏、邮件等方式,发布与贿赂、有关的法律、法规规定要要求对职工进行教育。
4.4.2公司内任何人发现有贿赂事件发生时都有权利和义务进行举报或予以制止,公司将根据时间情况给予奖励,关对举报人进行保密。
4.4.3对于一经核实的、贿赂或行贿行为,公司将立即向当地机关报案,由机关进行处理。
4.4.4公司将不断加强员工教育,完善公司规章制度及工作流程,杜绝商业贿赂发生,并欢迎外界监督
公平竞争控制程序
1目的
确保本公司基于公平的平台与同行业进行业务竞争。
2 职责
人事部根据标准和法规要求制定本程序及监督执行效果,各部门配合执行。
3 程序
3.1公司如果出于市场竞争的需要而做的广告、简介、彩页资料、选出画、公告等均以百分之百真实的资料为基础。
3.2本公司如果出于市场竞争的需要而做的广告、简介、彩页资料、宣传画、公告等均会以真实的资料为基础,不允许有任何形式的夸大其词。
3.3本公司出于市场竞争的需要而做的广告、简介、彩页资料、宣传画、公告等不会泄露本公司客户、供应商等相关方的商业机密。
3.4本公司出于市场竞争的需要而做的广告、简介、彩页资料、宣传画、公告等的真实性可接受全社会的监督,并愿承担由此带来的所有法律责任。
3.5本公司任何人员在任何时候都有权对本公司内部人以上所述行为提出质疑、检举并要求核实。
3.6本公司人力资源部在任何时候接受到任何人员针对以上所述行为的质疑、检举和要求核实时,均应立项进行调查,并将调查结果予以公布,必要时可通过法律途径寻求解决。
3.7确保不泄露本公司客户、供应商等相关方的商业机密。
3.8接受全社会的监督及原因程度由此带来的所有法律责任。
商业行为准则
1.目的
执行符合最高商业道德标准的所有商业活动、遵守适用的法律法规并努力成为符合当地优秀企业公民的标准。
2.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的所有业务组织、区域和职能部门,并适用于公司的所有员工。
3.内容
3.1基本的行为要求
3.1.1合法行为
遵守法律和法律制度是公司的基本原则。所有员工必须遵守对其行为具有管辖效力的法律、法规之规定。这包括但不限于关于商业贿赂和回扣、专利、版权、商标和商业秘密、隐私信息,环保、职业健康和安全等。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应从事违法活动,尤其是将被处以监禁、经济制裁或罚款的行为。
任何触犯法律的员工不但将被追究法律责任,还将由于违法员工之义务而受到纪律处分。
3.1.2对的形象所担负的责任
公司的形象取决于我们每个人的行为和我们表现自己和行事的方式。员工的个人行为不当,将给公司带来很大的损害。
所有员工都应当维护公司的良好声誉。在履行各方面的职责时,所有员工都必须注意维护公司的良好声誉及其在公众心目中的威信。
3.1.3彼此尊重、诚实和诚信
我们尊重每个人的尊严、隐私和权利。公司不允许任何歧视、骚扰或侵犯,不论他们是否与性别、国籍、文化背景、宗教、种族或其它方式与个人有关。
我们信奉坦诚诚实的原则,忠实履行职责。我们是值得信赖的合作伙伴,从不做出不能兑现的承诺。
以上原则既适合用于公司内部的合作,也适用于与外部合作伙伴之间的交往。
3.1.4管理、责任和监督
所有管理人员对其下属员工都负有责任。所有管理人员必须依靠其模仿的个人行为、工作业绩、开放理念和社交能力赢得下属的尊重。管理人员应按照信任和信心的原则确立明确、远大且现实可行的目标,尽可能让员工承担更多的个人责任,并为其保留更大的自由发挥空间。如果员工希望与其探讨工作问题或个人问题,每个管理人员都应做到为员工提供沟通的机会。
所有管理人员都必须履行管理和督导的职责。所有管理人员都必须确保:在其管理范围内,不出现可通过相应的监督即能避免或防范的违法行为。管理人员即使已经指定他人代行某项职责,也同样对其管理范围负有责任。
3.2如何对待业务伙伴和第三方
3.2.1遵守公平竞争
所有员工都有义务遵守公平竞争的原则。我们秉持公正、诚实的竞争理念,并为客户提供优质的产品和服务。不会直接(或通过他人间接)授权、容忍、怂恿或促成非法或不道德的行为。
3.2.2提供和给予不正当利益
员工不得直接或间接地向他人提供或给予与商业交易有关的不正当利益,不论此类利益是采用金钱形式还是其他形式。
向合作伙伴之员工提供的客户礼品必须经慎重选择,以免在接受方的心目中造成信誉不佳或举止不当的印象。如果存在疑问,应要求礼物接受方征得其上级主管的事先同意。如果礼物接受方不愿意征求其上级主管的同意,这意味着该接受方自己认为接受礼物是不合适的。
严禁向或其他公务员赠送礼品。
与顾问、中介人、代理人或类似的第三方签署合同的员工必须保证这些合同没有提供或给予任何不正当利益。
3.2.3要求和接受不正当利益
任何员工不得利用工作之便要求、接受、获得不正当利益或接受不正当利益的承诺。但本规定不妨碍员工偶尔接受一些价值不高的礼品。
3.2.4授予合同特殊规定
所有期待与我们签署合同的报价人都希望我们能够公正、客观地评审其报价。工作与合同授予有关的员工尤其应遵守以下规定:
(1)如果与其履行的工作职责有任何个人利益关系,则必须向主管汇报;
(2)不得不公正地歧视或偏袒任何参加竞争的供应商;
(3)只有在邀请的场合和范围合适,而且拒绝邀请将是不礼貌的情况下,方可接受业务合作伙伴的邀请;
(4)必须拒绝并退还业务合作伙伴的礼品,除非偶尔接受一些价值不高的礼品;
(5)任何员工都不得为谋取个人利益与同存在业务关系的公司私下签署合同;
3. 2.5捐助
作为一家企业,公司为教育、文化艺术和社会福利事业捐助款物。
我们接到的捐助请求来自各种组织、机构和协会。以下原则适用于捐助活动:
(1)原则上不接受个人提出的捐助请求。
(2)不得向个人账户拨款;
(3)在任何情况下不得向有损声誉的任何个人或组织提供捐助;
(4)捐助应是透明的。必须了解被捐助方的身份和该项捐助的实际用途。在任何时候,我们必须能够说明捐助及其用途的合理性;
(5)假捐助是违反透明原则的,因此应予以禁止;
3.3避免利益冲突
3.3.1禁止与公司利益相冲突的竞争
公司员工必须避免参加与合作伙伴、供应商的义务或责任产生实际或潜在利益冲突的商业决定、行为或其他或外活动,拒绝参与与冲突的活动,或在有疑问时首先向其直接上级寻求帮助。
3.3.2兼职工作
希望从事有偿兼职工作的员工事先向其部门主管提出书面申请。如果该类兼职工作有可能影响本职工作表现、与该职业所在的职责相冲突或有可能产生利益冲突,则公司有可能禁止员工从事该类兼职工作。
3.4公司财产的处置
3.4.1保护和使用公司资产
员工应保护公司的资产,并确保为合法目的对其进行有效使用。盗窃,疏忽和浪费会对公司的盈利能力产生直接影响。对公司资产的使用,无论是否以个人利益为目的,或者是任何非法或不正当目的,均被严格禁止。
为确保本公司的资产保护与合理利用,每个员工应:
(1)采取合理的谨慎的措施,以防止盗窃、损坏或滥用公司财产;
(2)及时报告实际或涉嫌盗窃、损坏或滥用公司财产;
(3)防止电子程序、数据、通信和书面材料被他人无意中接触 ;
(4)使用公司财产时应有合理的商业用途;
3.4.2知识产权和保密
员工在履行职务或在本公司工作期间,事先未得到批准,员工不得披露,公布或发布公司或其客户或供应商的商业秘密或其他机密信息,员工也不得在任职期外使用这些保密信息。
(1)本公司只会在客户授权的前提下合法使用客户的专利、商标、技术等其它知识产权;
(2)本公司承诺不会盗用、侵害客户、供应商、公司员工的专利、商标、技术等其它知识产权;
(3)本公司客户、供应商等相关方也只能在本公司授权的前提下才能合法使用本公司所拥有的专利、商标、技术等其它知识产权;
3.4.3记录和报告
准确和可靠的记录对公司业务而言是至关重要的,它构成了向公众披露的收益报表、财务报告和其他披露的基础。公司记录和报告包括但不限于运营数据、薪资、工卡、费用报告、电子邮件、会计及财务数据、测量和表现记录、电子数据文件和所有其他在日常业务过程中的记录。
内部制作或对外发布的任何记录和报告必须完整、准确及可靠,任何导致错误或误导的理由均不被接受。未被披露或未被记录的资金、付款和收款被严格禁止。
3.4.4数据保护和数据安全
互联网和企业内部网接入、全球性电子信息交换和交流以及电子商务对于每个员工的工作效率和公司整体业务的成功都是至关重要的。但是数据安全方面的风险和隐私保护是信息技术管理、领导层工作的重要部分,同时也是每个员工所应注意的。
3.5环境、安全和健康
3.5.1环境和技术安全
保护环境和节约资源是公司的优先目标之一。公司的环境管理体系能够保证公司在业务活动中遵守法律要求,并为此目的订立高标准。环保设计、技术安全和健康保护务必成为产品生产的既定目标。
3.5.2职业安全
本公司致力为每个员工提供一个安全和健康的工作环境。每个员工均有维持一个安全和健康工作环境的责任。公司应采取尽可能周密的事故防范措施。这不仅适用于工作场所、设备和流程的技术规划,而且适用于日常工作场所的安全管理和员工的个人安全保护。违反安全卫生规程的作法,易产生事故、伤害和不安全的设备、暴力和威胁等行为是不允许的。
3.6投诉和建议
任何员工都有责任立即向相关人员举报违反的任何已知或怀疑违反公司准则的行为,包括任何违背法律、法规、规章或的行为。是保障本公司及其员工的声誉和诚信的行为。公司在调查你所举报的事件时不暴露举报人身份,同时对举报文档加以保密。
对违反本准则的员工进行及时调查处理,并视其违反情节轻重及造成的后果,根据公司有关规章制度对当事人提出处理意见。公司对举报文档加以保密,同时不得暴露举报人身份,严格禁止打击报复。
3.7豁免
只有在特殊情况下,本公司才会个别地豁免违反本准则的行为。本准则的豁免只能由总经理授予,并将于披露适用法律法规所规定要求。
商业道德规范
1 目的
本公司的所有员工都必须遵守此商业道德标准,服从和遵守本道德规范。遵守所在地区的各项法律并符合当地优秀企业公民的标准。
2 范围
本商业道德规范适用于本公司的全体员工,包括公司高层负责人。
3 内容
3.1我们的
作为一家负有责任的公司,本公司的是执行符合最高商业道德标准的所有商业活动、遵守适用的法律并努力成为良好的企业公民。此适用于本公司的所有业务组织、区域和职能部门,并适用于公司的所有员工、管理人员及高层主管。
3.2我们的客户
本公司致力于维持客户的信任与尊重。我们秉持公正、诚实的竞争理念,并为客户提供优质的产品和服务。不会直接(或通过他人间接)授权、容忍、怂恿或促成非法或不道德的行为,如行贿、回扣、收买、承诺支付现金或贵重物品,或者其它可视为、非法或不道德的行为。
3.3竞争对手
本公司开展公正、有力的竞争,并在竞争中遵循适用的反不正当竞争法案,从而确保公司依靠实力提供产品和服务。同时,我们仅采用合法手段获取有关竞争对手的信息。
3.4业务合作伙伴、供应商
本公司仅选择那些能够满足公司的标准要求的业务合作伙伴、供应商。
3.5利益冲突
公司员工必须避免参加与合作伙伴、供应商的义务或责任产生实际或潜在利益冲突的商业决定、行为或其他户外活动,拒绝参与有冲突的活动,或在有疑问时首先向其直接上级寻求帮助。
3.6提供和接受礼品
在符合所有使用法律及公司的前提下,员工出于日常业务所需,可向与公司有业务关系的相关方提供合适的招待。所有这类支出必须按适用的公司得到批准并被记录在公司的账簿上。
公司员工在业务活动中,不允许直接或以暗示的方式向任何客户、供应商和业务关联单位索要礼品并不允许接受任何现金、珠宝、或其他有价值的物品。在不违反任何适用法律、不影响自己决策的前提下,员工可以接受日常所需的合適招待。
3.7内部机密数据与数据隐私权的保护
公司员工不可为个人目的使用:(1)公司的财务和非财务数据,以及机密的非公共信息;
(2)未经允许查阅、抄录、打印、拷贝公司之记录、档案、资料或公司业务等有关方面的秘密文件或故意泄漏公司技术、营业之秘密者以法律追诉。
保密调查的程序
1目的
营造一个鼓励员工遵守规范及所有相关的法律规定的工作环境,并消除对举报报复行为的顾虑。
2范围
本公司全体员工。
3定义
3.1“善意举报”指举报不是出于蓄意策划或个人私利,并且举报人有合理依据相信举报事实的真实性。
3.2“错误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欺诈(包括财务欺诈和虚假账目)、违反法律法规、违反公司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和其它不道德行为。
4职责
人事部负责接受、保存、调查和处理内部员工和第三方进行的举报。
5程序
5.1总经办以及公司管理层不得对举报人以及协助调查人员进行打击报复。
5.2承诺对善意举报人的身份保密.
5.3禁止任何人或团体试图探查匿名举报人的真实身份。
5.4对任何形式的打击报复行为,报复者将受到处分。
保护举报者的程序
1目的
为了保障员工或其它第三方依法行使举报权利,维护其合法权益。
2范围
适用于对本公司的个人或供方违纪、违法和犯罪的行为,依法进行控告、检举的公民。
3程序
3.1各部门对被举报人以及举报内容有管辖权的,应当按照各自职责,互相配合,共同做好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的工作。
3.2应该鼓励和支持员工或其它第三方依法举报,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打击报复举报人。
3.3对举报人的姓名、联系方式等有关情况及举报的内容必须严格保密,举报材料列入密件管理;
3.4严禁将举报材料转给被举报部门、被举报人。
3.5接受举报人或向举报人核查情况时,应当做好保密工作、不暴露举报人身份的情况下进行。
3.6宣传报道和对举报有功人员的奖励,除征得举报人的同意外,不得举报人的姓名。
预防商业和贿赂管理办法
1.目的:
为扎实推进治理商业活动的和贿赂工作,加强企业内控机制,做到诚实守信,树立以守法诚信、优质服务为核心的经营理念,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强化制度监督,推进制度防腐,加强对易发多发的重点环节、重点部位岗位人员的监督、管理力度,确保治理商业贿赂承诺制,严格遵循公平竞争规则,引导公司管理人员依法办事,诚实守信,自觉抵制见利忘义、损公肥私、不讲信用、欺骗欺诈等消极现象,树立企业良好形象,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
在公司范围内从事物料采购、委外加工、设施工程、业务销售、设备采购和维护、质量监督等经济活动以及人、财、物管理过程中适用本办法。
在重点环节、重点部位人员实行预防商业贿赂承诺制,重要岗位人员个人和与业务往来的单位或个人向公司签订《预防商业贿赂承诺书》。
3.责任和义务
3.1公司管理部门作为预防商业贿赂承诺制的监督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3.1.1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开展公司治理商业贿赂工作;
3.1.2依法行使纪检监察的职责;
3.1.3加强对重要部位、重要环节人员廉洁从业的监督与管理;
3.1.4贯彻落实《预防商业贿赂承诺书》,加强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坚持标本兼治,完善制度建设,对重要部位、重要环节人员廉洁从业情况进行真实记录;
3.1.5负责对公司执行本办法的情况进行跟踪监督检查。
3.2 承诺人应遵循以下工作职责:
3.2.1严格履行在承诺书所承诺的内容;
3.2.2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行为;
3.2.3自觉接受预防商业贿赂监管部门(管理部)的管理;
3.2.4若违反承诺,服从监督管理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理。
3.3在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中,公司管理部门与相关部门应加强信息沟通、互相配合。
3.4开展预防商业贿赂活动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3.4.1建立治理商业贿赂领导机构,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
3.4.2公司重要环节、重要部位的人员和有经济往来活动的单位均要签订一份《预防商业贿赂承诺书》,规范双方的行为,达到廉洁自律的目的;
3.4.3设立预防商业贿赂工作举报箱,并公布举报电话。
3.4.4在落实预防商业贿赂的过程中,由公司管理部门到其它部门进行明查暗访,及时了解,预防商业贿赂的苗头,研究开展预防商业贿赂的对策和措施;
3.4.5开展调查研究,掌握不正当交易行为和商业贿赂的特点、规律,在教育、制度、监督等有效预防方面研究提出具体的对策和措施,及时研究解决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
3.5及时处理预防商业贿赂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各部门在开展预防商业贿赂工作中,对发现存在的违纪违规问题,要及时制止或处理并向有关部门通报情况,涉嫌犯罪的应当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6公司各单位应当加强对重要岗位人员的管理,并将其执行《承诺书》的情况作为考察、考核的重要内容和任免的重要依据。
3.7公司管理部门依据职责权限,对本办法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对不履行重要岗位人员《承诺书》的行为进行处理或者提出处理建议。
3.8对公司重要岗位的人员违反本办法的,应当根据违反行为的情节轻重,依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理。
3.9对经济活动往来的单位人员拒不履行《承诺书》的,按有关规定追究其责任,构成商业贿赂(行贿)犯罪的交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3.10本办法未尽宜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执行。
3.11本办法由公司管理部负责解释。
劳工和道德的风险评估和风险管理的程序
1.0 目的
规范劳工和道德的风险评估和风险管理的程序,建立诚信管理是本公司的核心价值,各员工在处理公司事务时,应恪守有关的收受利益和申报利益冲突的。通过控制策划,降低或消除各类劳工和道德的风险。
2.0 应用范围
公司内所有员工
3.0 内容
3.1 申报利益冲突
3.1.1 所有员工应避免任何可导致实际或被视为利益冲突的情况。若有此等情况发生,员工应填写《利益冲突申报表》向其部门总监 / 总经理做出书面申报,再呈交财务董事/董事总经理批准。
员工亦应随时确保在与客户、供货商、承办商及同事交涉时,尽量避免任何导致利益冲突的情况。
3.2 商业馈赠/款待
3.2.1 本公司力求在没有不当影响的情况下经营业务,故此员工向任何人士(包括本公司现时或未来之供货商、客户、承办商等)提供或接受任何人士所提供的商业馈赠及款待时,必须做出合适判断及谨慎行事,避免影响客观商业决定的可能性。
3.2.2 员工向对外业务伙伴提供馈赠及款待时,必须确保是基于公司合法商业利益或目的而进行,并无过于奢华或过频。有关商业馈赠及款待的开支,必须依循正确的预算、批准、记录及存盘程序处理。
3.2.3 员工不得向任何对外业务伙伴索取及从该伙伴中收取任何形式的利是或馈赠,除非该等利益为象征式或无现金价值,如推广或广告纪念品,或属适度价值及可供享用的节日馈赠礼品(如:礼物篮、花束)。任何员工所收取或获提供的馈赠,如其价值高于象征式价值,即港币五佰元或以上,必须以 《接受款待/个人利益申报表》 申报详情,并由部门总监 / 总经理批核。申报表应尽可能于收取馈赠日期起计(一个月)提交,由部门总监 / 总经理审核及授权合适的处理方法,再呈交财务董事/董事总经理批准。
员工必须拒绝任何对外业务伙伴提供的不相称款待(例如豪华或过频的款待)。员工若接获不相称款待的邀请,必须以《接受款待/个人利益申报表》申报详情,并尽可能于接获款待邀请日期起计一个月内或知悉有关款待属不相称的性质后向其部门总监 / 总经理提交申报,再呈交财务董事/董事总经理批准。经审核之申报表格必须于可行的情况下尽快送交行政及人事部予以记录存盘。风险等级划分
4 记录
《利益冲突申报表》
《接受款待/个人利益申报表》
| 违反公司商业守则或道德规范守则的记录 | |||||
| 序号 | 违反内容 | 违反人 | 处理结果 | 日期 | 备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