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平煤建工集团六处项目管理制度文件 | |||||
| 制度名称 | 施工交接管理规定 | 制度编码 | |||
| 版本号 | 颁布日期 | ||||
文 件 目 录 1 ………… 目的 2 ………… 适用范围 3 ………… 工作职责 4 ………… 施工交接的管理程序 5 ………… 文件与记录 6 ………… 附表 | |||||
文 件 附 件 附表1:《施工工序交接证书》 | |||||
| 制定部门/人 | 审核部门/人 | ||||
| 批准人 | 批准日期 | ||||
为了提高施工总承包项目的施工管理水平,按照合同要求如期完成施工阶段的任务,必须加强施工交接程序的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2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平煤建工集团六处施工总承包项目施工交接的管理,主要包括:分包商内部施工专业和主要工序之间的交接及不同分包商之间的施工工序交接的管理。
3 工作职责
执行经理全面负责项目施工交接的组织、协调、监督、管理工作。
工程经理负责分包商之间施工工序交接的验收组织实施及评定工作。
质安经理负责分包商之间施工工序交接的工程质量检查、验收工作。
现场专业工程师负责分包商之间施工工序交接的初步现场验收及分包商内部施工工序交接验收的组织实施工作。
质量工程师负责分包商内部施工工序交接的工程质量检查、验收工作。
工程部资料员负责项目施工交接工程资料的整理、组卷、报检、保存工作。
4 施工交接的管理程序
4.1 施工交接验收的依据
(1)工程建设合同、分包合同(协议)、合同变更及后续有关协议、纪要等有效文件;
(2)批准的工程建设设计文件、图纸;
(3)批准实施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工艺、工法;
(4)有关的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及其它约定执行的标准。
4.2 分包商内部施工工序交接的管理程序
(1)交付专业在工程完成后,应对其质量进行检查,质量合格后,应填写《施工工序交接证书》(见附表1),一式三份,并附上实测数据,提交给工程部现场专业工程师;
(2)工程部现场专业工程师在收到《施工工序交接证书》后,应组织质安部质量工程师对资料和现场实物进行检查、验收,通知交接双方负责人现场检查、验收的时间;
(3)现场检查和接收由工程部现场专业工程师组织,执行经理、监理单位、交接双方施工负责人参加,双方在现场共同进行检查并确认合格之后,交接双方及项目部、监理单位应在《施工工序交接证书》上签字。当存在不符合要求的工程或质量问题时,双方共同商定整改意见,商定整改后的再次检查时间,直至合格为止;
(4)施工工序交接资料一式三份,由项目部、交接双方各存一份。
4.3 分包商内部施工工序交接的管理流程
4.4 分包商之间施工工序交接的管理程序
(1)交付专业在工程完成后,应对其质量进行检查,质量合格后填写《施工工序交接证书》(见附表一),一式三份,并附上实测数据,提交工程部现场专业工程师;
(2)工程部现场专业工程师在收到交付分包商的《施工工序交接证书》及工程资料后,应对工程资料和现场情况进行检查并尽快将检查情况向项目部执行经理汇报反馈,经执行经理同意后,将《施工工序交接证书》和工程资料提交给接收分包商,同时通知交接双方有关人员现场检查的时间和地点;
(3)现场接收由执行经理组织,监理单位、交接双方管理人员参加,双方在现场共同进行检查,并确认合格之后,由项目部、监理单位及交接双方负责人在《施工工序交接证书》上签字。当存在不符合要求的工程或质量问题时,四方共同商定整改意见,商定整改后再次检查的时间,直至合格为止;
(6)施工工序交接资料一式三份,项目部、交付分包商及接收分包商各存一份。
4.5 分包商之部施工工序交接的管理流程
5 附则
5.1 本规定由项目工程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5.2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开始施行。
工作面交接证书
| 项目名称 | 中平能化集团联合盐化35KV变电站 | 单项/单位工程 | 1-2层室内地板 |
| 施工单位 | 平煤六处第一项目部 | 交接时间 | |
| 接收单位 | 交付专业 | ||
| 接收分包商 | 接收专业 | ||
| 主要交接内容说明(含附图、工程资料另附页): 1-2层室内地板(地板砖、防静电地板)。 | |||
| 交接遗留问题 (可附表) | 无 | ||
| 交付单位(专业)意见: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 接收单位(专业)意见: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 ||
| 施工总承包项目部意见: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 |||
| 监理单位意见: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 |||
| 建设单位意见: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