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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危险化学品生产、进口企业登记操作指南(新系统)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5-10-03 09:5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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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危险化学品生产、进口企业登记操作指南(新系统)

四川省危险化学品生产、进口企业登记操作指南(新系统)一、首次办理登记证的企业:1、登陆登记系统(新)(https://register.nrcc.com.cn/),点击首页“新用户注册”申请登记账号,然后等待省登记办公室核准申请(2个工作日内)。在此期间可使用申请的账号登陆系统查看用户申请审核状态;2、当系统显示“用户申请通过”后,登记单位如实填写“登记信息”中的“企业信息”、“化学品信息”(包括提交中文SDS文档以及标签文档)、“重点危险化工工艺信息”、“重大危险源信息”,填写完整后提交至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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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四川省危险化学品生产、进口企业登记操作指南(新系统)一、首次办理登记证的企业:1、登陆登记系统(新)(https://register.nrcc.com.cn/),点击首页“新用户注册”申请登记账号,然后等待省登记办公室核准申请(2个工作日内)。在此期间可使用申请的账号登陆系统查看用户申请审核状态;2、当系统显示“用户申请通过”后,登记单位如实填写“登记信息”中的“企业信息”、“化学品信息”(包括提交中文SDS文档以及标签文档)、“重点危险化工工艺信息”、“重大危险源信息”,填写完整后提交至省
四川省危险化学品生产、进口企业

登记操作指南(新系统)

一、首次办理登记证的企业:

1、登陆登记系统(新)(https://register.nrcc.com.cn/),点击首页“新用户注册”申请登记账号,然后等待省登记办公室核准申请(2个工作日内)。在此期间可使用申请的账号登陆系统查看用户申请审核状态;

2、当系统显示“用户申请通过”后,登记单位如实填写“登记信息”中的“企业信息”、“化学品信息 ”(包括提交中文SDS文档以及标签文档)、“重点危险化工工艺信息”、“重大危险源信息”,填写完整后提交至省登记办公室;

注:①填写“化学品信息”时,首先点击页面右上方的“新建”按钮添加化学品名称并进入填写页面;  

    ②填写信息时可随时点击“临时保存”按钮来保存信息,系统每隔一段时间也会自动临时保存;填写完各项信息之后点击页面最下方的“保存待上报”按钮,如果不能保存,则鼠标回到填写错误栏,或查看填写方框为红色的部分以作修订;

    ③曾在旧系统中完成登记的企业可使用原账号登陆新系统;

④在所有信息填写完成后,点击左边菜单栏中的“信息提交及审核状态”,进入“登记上报及审核意见查看”栏,点击“上报”按钮上报企业登记信息;

3、省登记办公室及国家化学品登记中心对登记单位上报的信息进行审核(包括测试应急咨询电话),并填写审核意见,不通过者退回登记单位,修订后重新上报; 

注:①企业上报后可随时登陆系统查看审核状态,若首页出现“已上报存在未通过数据”,则尽快修订后再行上报;

②“审核意见”位于“登记信息”内的各项页面最下方,包括“登记办公室审核意见”、“登记中心审核意见”、“企业应急电话审查情况”;

③“登记信息”内各项内容的3项“审核意见”中“审核状态”均为绿色通过“√”后,则上报第4点的书面材料;任何一条“审核状态”为红色不通过“X”时,企业根据“备注”提示逐条修改,修订无误后重新“上报”待审,直至合格为止;

4、网上登记通过后,登记企业还需亲自派人提交如下纸质登记材料至四川省危化品登记中心:

①《危险化学品登记表》(一式三份,并请在每份登记表的“危险化学品登记审查意见表”其中的企业意见栏相应位置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

②与其生产、进口的危险化学品相符并符合国家标准的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化学品安全标签各一份;

③生产企业的工商营业执照,进口企业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企业资质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或者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1份;

④应急咨询服务电话设置说明(内容包括:应急咨询电话、至少两名值班人员签字、电话具备24小时专人值守的直拨座机等相关要求并加盖公章)。委托有关机构设立应急咨询服务电话的,需提供应急服务委托书1份;

⑤办理登记的危险化学品产品标准1份(采用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提供所采用的标准编号,采用企业标准或国际标准、外国标准的生产单位,应当提供标准全文并加盖公章)。

⑥危险性不明的化学品或新化学品的危险性鉴别、分类和评估报告(由监管总局认可的鉴别分类机构出具)各1份(没有危险性不明的化学品或新化学品的企业这项不提交);

5、出具登记证书(网上申报合格后,企业应及时报送第4点所列材料至登记办公室,否则不能换取登记证书)。

二、登记证到期(到期日前六个月开始办理)复核的企业:

1、使用首次办理时申请的账号登陆登记系统(新)(https://register.nrcc.com.cn/),点击左方菜单栏中“登记复核”进入复核记录页面,在页面右上方点击“申请登记复核”按钮  ,即可看到包括申请时间、复核时间、复核状态等内容的列表;

2、申请复核后登记办公室在2个工作日内审核复核申请,企业可随时登陆系统查看审核意见;

3、企业复核申请通过后即可参照第一部分第2点填写相关信息,填写完毕后提交至登记办公室等待审核;

①若审核状态仍显示“审核中”,则请耐心等待审核;

②若审核状态显示“未通过”,则点击左方菜单栏中的“登记信息”,查看其中的“企业信息”、“化学品信息”、“重点危险化工工艺信息”、“重大危险源信息”,根据相应页面下方的“审核意见”(包括“登记办公室审核意见”、“登记中心审核意见”、“企业应急电话审查情况”)修订后重新上报;

注:“登记信息”内各项内容的3项“审核信息”中“审核状态”均为绿色通过“√”后,则上报第一条第4点的书面材料;任何一条“审核状态”为红色不通过“X”时,企业根据“备注”提示修改,修订无误后点击左边菜单栏中的“信息提交及审核状态”,进入“登记上报及审核意见查看”栏,点击“复核上报”;

三、“登记变更”的企业:

变更企业是登记证在有效期内,登记内容(如:企业名称、法人名称、企业注册地址、添加化学品等信息)需局部修订的企业,登陆系统后在左边菜单栏中的“登记变更”内提交变更申请,待申请通过后进行修改并根据以上步骤进行上报。

PS:登记企业若还有不懂的地方,可在系统左边菜单栏中的“用户帮助”里学习“企业用户操作手册”或观看“危险化学品登记系统视频教程”,上面都有详细步骤。

四川省危险化学品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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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危险化学品生产、进口企业登记操作指南(新系统)

四川省危险化学品生产、进口企业登记操作指南(新系统)一、首次办理登记证的企业:1、登陆登记系统(新)(https://register.nrcc.com.cn/),点击首页“新用户注册”申请登记账号,然后等待省登记办公室核准申请(2个工作日内)。在此期间可使用申请的账号登陆系统查看用户申请审核状态;2、当系统显示“用户申请通过”后,登记单位如实填写“登记信息”中的“企业信息”、“化学品信息”(包括提交中文SDS文档以及标签文档)、“重点危险化工工艺信息”、“重大危险源信息”,填写完整后提交至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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