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风险源的识别
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识别7项风险源
1.高处坠落;2.物体打击;3.机械伤害;4.触电;5.坍塌;6.火灾、爆炸;7.淹溺;
二、对风险源的评价:
1、高处坠落——凡在基准面2米(含2米)以上作业,建筑物四口五临边、攀登、悬空作业及雨天进行的高处作业,可能导致人身伤害的作业点和工作面。
2、物体打击——高空坠落及水平崩溅物体造成人身安全伤害的。
3、机械伤害——机械运转工作时,因机械意外故障或违规操作可能造成人身伤害或机械损害的。
4、触电——工程外侧边缘距外电高压线路未达到安全距离,用电设备未做接零或接地保护,保护设备性能失效,移动或照明使用高压,违规使用和操作电气设备,对人身造成伤害或损害的。
5、坍塌——基坑开挖、脚手架、模板搭设与拆除,脚手架板上超负荷堆放,机械使用不当,造成的坍塌,对人身或机械造成伤害或损害的。
6、 火灾、爆炸——电气设备线路安装不符合规定, 绝缘性能达不到要求,未按规定明火作业,易燃易爆物品存放不符合要求,对人体造成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的。
7、淹溺——深基坑积水、泥浆池,对人体造成伤害及财产损失。
三、风险源的综合预防、控制措施:
(一)对风险源要采取“两个控制” ,即前期控制、施工过程控制。
1、 前期控制: 工程开工前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施工方案时,针对工程的各种风险源,制定出防控措施。
2、施工过程控制: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规定监督检查,认真落实整改。
(二)加强安全生产的综合管理。
1、认真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杜绝一切人为事故的发生。
2、加强对员工队伍人员的安全教育,提高作业人员素质和安全生产自我保护意识。
3、增强各级管理人员安全责任意识,加强安全专业知识培训。
4、严格加强各种风险源和管理工作,结合工程特点,针对确认的风险源实施相应的预防控制措施。
四、七个风险源的具体预防措施:
(一)预防高处坠落事故的防护措施
1、为防止高处坠落事故的发生,在工程施工前对所从事高处作业的人员进行安全基本知识,安全注意事项等安全技术交底。
2、施工作业人员进场后,进行安全教育工作。
3、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及不宜从事高处作业的人员,严禁参加高处作业工作。
4、为保证防护措施能真正起到应有的防护作用,具体实施过程中由项目负责人、安全专职人员及相关作用班组长,对防护设施进行必要的监督制作过程和验收,防止坠落事故的发生。
5、凡作业层以下无安全防护设施作业时,施工作业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带或安全绳(使用前必须对安全防护设施进行检查) ,其安全带或安全绳的使用必须遵照高挂低用的原则。凡未使用防护用品用具的不准作业,以防止高处坠落事故的发生。
6、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按照安全生产责任书来明确责任
A、执行部门:项目部 负责人:刘和操
B、管理部门:安全科 负责人:杨 宝
(二)防护物体打击事故的防护措施
1、加强对员工的安全知识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和技能。
2、凡现场人员必须正确佩戴符合标准要求的安全帽。
3、经常进行安全检查,对于凡有可能造成落物或对人员形成打击威胁的部位,必须进行日巡查,保证其安全可靠。
4、对于吊装作业(含塔吊作业)除设指挥人员外,对有危险区域应增设警戒人员,以确保人身安全。
5、施工现场严禁抛掷作业(其中包括架体拆除,模板支撑拆除及垃圾清理)。
6、对卷扬机等经常进行检查维修,确保其灵敏可靠,防止因失灵造成被吊物坠落伤人。
7、起重作业人员必须做到持证上岗、同时有一定的操作经验和技能,熟悉操作规程。司索人员应有严格注意被吊物的整体状态,运行区域路线及其危险性。如有可能对作业人员形成威胁,必须通报指挥人员暂停滞作业。
8、作业前项目负责人必须根据现场情况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使作业人员明确安全生产状态及要点,避免事故发生。
9、作业前安全管理人员及操作手必须对设备进行检查和空戴运行,在确定无故障情况时方能进行作业。
10、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按照安全生产责任书来明确责任
A、执行部门:项目部 负责人:刘和操
B、管理部门:安全科 负责人:杨 宝
(三)预防机械伤害事故的防护措施
1、对所有各种机械设备进场后,必须由机械负责人会同安全员和使用机械的人员共同对该机械设备进行进场验收工作,经验收发现安全防护装置不齐全的或有其它故障的应有退回进行维修和安装。
2、设备安装调试合格后,应进行检查,并按标准要求对该设备进行验收,经项目组织验收合格后方能正常使用。
3、使用前要对设备使用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技术交底和教育工作,使用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交底内容及近操作规程操作。
4、使用中要经常对该设备进行保养检查,使用后工切断电源并锁好电闸箱。
5、各种机械设备必须专人专机,凡属特种设备,其操作负责人要按规定每周对施工现场的所有机械设备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隐患及时解决处理,确保机械设备的完好,防止机械伤害事故的发生。
6、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按照安全生产责任书来明确责任
A、执行部门:项目部 负责人:郝清坤
B、管理部门:安全科 负责人:杨 宝
(四)预防触电事故的防护措施
1、安装作业前,必须按规范、标准、规定对安装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及操作规程的交底工作。
2、在我合同工程外侧与外电高压线路未达到安全距离应增设屏障遮栏、围栏或保护网等防护。
3、施工现场专用的中性点直接接地的供电线路必须实行TN—SR接零保护系统,同时必须做到三级控制两级保护,电箱为标准电闸箱,并采取防雨、防潮措施。
4、 电气设备应根据地区或系统要求, 做保护接零, 求做保护接地,不得一部分设备做保护接零,另一部分设备做保护接地。
5、必须由持有合格证件的专职电工,负责我合同段现场临时用电管理及安拆。
6、 对新调入工地的电气设备, 在安装使用前, 必须进行检验测试。经检测合格方能投入使用。
8、配电箱设在干燥通风的场所,周围不得堆放任何防碍操作、维修的物品,并与被控制的固定设备距离不得超过 3 米。安装和使用按“一机、一闸、一箱、一漏”的原则,不能同时控制两台或两台以上的设备,否则容易发生误操作事故。
9、配电箱应标明其名称、用途,并做出分路标志,门应配锁,现场停止作业1时间以上时,应将开关箱断电上锁。
10、照明专用回路设志用漏电保护器,灯具金属外壳做接零保护,室内线路及灯具安装高度低于 2.5 米的应有使用安全电压。在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体的照明电源必须使用安全电压,电气设备架设或埋设必须符合要求,并保证绝缘良好。任何场合均不能拖地。
11、线路过道应按规定进行架或地埋,破皮老化线路不准使用。
12、使用移动电气工具和砼振捣作业时,必须按规定穿戴绝缘防护用品。
13、凡从事与用电有关的施工作业时,必须实行电工跟班作业。
A、执行部门:项目部 负责人:将正苍
B、管理部门:安全科 负责人:杨宝
(五)预防坍塌事故的防护措施
1、为防止坍塌事故事发生,在施工前加强对员工的安全基本知识教育,严格按技术交底内容和操作规程施工。
2、基础工程施工前必须进行勘察,摸清地质情况,制定有针对性的施工方案。按照土质情况进行施工。
3、对于基坑的边坡和固壁支架应随时检查,特别是在雨天时期更要加强检查。发现边坡有裂痕,疏松或支撑有折断,走动等危险征兆,应立即采取措施,消除隐患。
4、遇有特情况,进行抢工作业时,要加强周边的警戒力量,保证安全施工。
5、对于挖出的泥土,要按照规定放置,不得随意堆在基坑的周边。
6、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按照安全生产责任书来明确责任
A、执行部门:项目部 负责人:刘和操
B、管理部门:安全科 负责人:杨 宝
(六)预防火灾、爆炸事故的防护措施
1、加强对员工的消防安全知识教育,提高消防安全意识和防火救灾技能。
2、施工现场必须按要求建立义务消防队,成员应进行消防专业知识培训和教育,做到有备无患。
3、建立明火作业报告制度,凡需明之作业的部位和项目需提前向项目部提出申请,经批准方可进行明火作业,危险性较大的明火作业应有派专人监护。
4、配备足量的消防器材、用具和水源,并保证其常备有效,做到防患于未燃。
5、严格对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禁止将氧气瓶、乙炔等物品混存于一般材料库房,应有单独保管。
6、对易燃物品仓库选址要远离员工宿舍及火源存在区域,同时要增加防护设施。
7、临时用房、仓库必须留出足量的消防通道,以备应急之用。
8、 对于临时线路要加强管理和检查, 防止因产生电火花造成火灾。
9、定期对着火源、水源、消防器材等要害部位和设施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将事故隐患消灭于萌芽状态。
10、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按照安全生产责任书来明确责任
A、执行部门:项目部 负责人:刘和操
B、管理部门:安全科 负责人:杨 宝
(七)预防淹溺事故的防护措施
1、所有施工人员进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等安全防护用品。
2、现场设专职安全员巡视监督,所有施工人员必须服从现场安全员的管理,施工现场设置安全警示牌。
3、作业人员作业时必须穿穿防滑鞋。
4、高处作业时禁止上下投掷材料或工具。
5、遇到6级以上大风或暴雨台风等恶劣天气时应及时停止施工,并做好防风、防台风加固等防护措施。
6、夜间进行作业时,必须有足够的照明设备。
7、施工中对作业的安全技术设施,发现有缺陷和隐患时,必须及时解决;危及人身安全的,必须停止作业。
8、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按照安全生产责任书来明确责任
A、执行部门:项目部 负责人:刘和操
B、管理部门:安全科 负责人:杨 宝
五、七种危险事故的应急措施
(一)高处坠落事故应急预案措施
1、发生坠落事故,现场应急预案小组人员应及时赶往出事地点,积极采取对伤员的救护,同时应逐级上报到项目部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2、如属两人以上事故应视其伤害程度首先对重伤员采取抢救,以免错过挽救时机。
3、根据伤员所伤部位采取正确救护手段,骨折伤员尽量避免挪动和拉线。颅骨造成伤害人员特别注意脑震荡,脊椎受伤人员要静卧,防止造成脊椎损伤导致瘫痪。
4、严格注意因内伤出血后造成死亡事故。
5、现场应急小组的物资供应人员应及时把施救药品器械供应到位。以便使救护工作顺利进行。
6、对事故现场要注意保护,并留有痕迹,为调查处理提供可靠依据。
7、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和调查组开展调查处理,并做好伤员及家属有善后工作。
(二)物体打击事故应急预案措施
1、发生物体打击事故,要迅速启动项目求援小组,及时停止阻断事故源的工作和作业,防止事故的扩大,并根据伤害的性质和程度,利用现场的一切条件,实施相应的救护措施。
2、及时速报项目应急救援领导小组,伤势严重的应及时拨打120 求救。
3、出血性外伤应及时采取应急止血措施,避免伤员因失血过多造成生命危险。
4、骨折性伤员,在挪动伤员时冷静小心,采取正确的方法救护避免伤势扩大。
5、脊椎骨折伤员要保证伤员平稳卧姿式,严禁采用抱、拉、抬、背、搭腿等方法处理,以防脊髓受伤导致伤情加重,以致造成瘫痪。
6、对事故现场要注意保护,以便调查组调查。
7、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和调查组,开展调查处理,并做好伤员及家属的善后工作。
(三)机械伤害事故应急预案措施
1、发生机械伤害,要及时停止机械运转,并根据伤害采取相应的救治措施。
2、及时上报项目应急救援领导小组,伤势严重的应及时打120救援。
3、出血性外伤应及时采取止血措施,避免伤员因失血过多造成生命危险。
4、骨折性外伤,在挪动伤员时要冷静小心,采取正确的方法救护避免伤势扩大。
5、脊椎骨折伤员要使受伤者静卧,严禁采用抱、拉、抬腿等方法处理,以防脊椎受伤,导致伤员瘫痪。
6、对事故现场要注意保护,并以便调查组调查。
7、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和调查组处理,并做好伤员及家属的善后工作。
(四)触电事故应急预案措施
1、发生触电事故要在第一时间迅速采取切断电源,并及时向项目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报告事故情况。
2、 在项目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未到来之前现场应采取对伤员的急救或据情况送往医院救治。
3、如伤员情况危急及时拨打120求救以便争取时间。
4、物资供应人员应及时将施救所需的医疗器械、辅助器材及时供应到现场,保证抢救顺利进行。
5、要对有可能继续造成人员伤害或财产损失的风险源进行清除,以免再次发生事故或造成更大的财产损失。
6、对事故现场采取绘图或拍照等必要手段,留存重要痕迹、物证等以便为查处提供可靠依据。
7、配合上报主管部门和指挥部开展调查处理工作,并做好为稳定社会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处理工作。
(五)坍塌事故的应急预案措施
1、坍塌事故发生后,项目部应急救援小组人员应立即赶往出事地点,积极采取对伤员的救护,同时就逐级上报到项目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2、根据工程环境情况及地点不同,积极采取有效的措施,扼制事故的发展和蔓延。把事故损失减少到最小范围内。
3、在抢救伤员的同时, 应及时拨打120急救求救, 以便争取时间,减小伤亡。
4、物资供应人员应及时将救援所需的物质和器械供应到现场,保证抢救工作的顺利进行。
5、对事故现场采取保护或拍照等必要手续, 留存重要痕迹物证等,以为事故查处提供完整可靠的依据。
6、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和事故调查组开展调查处理,并做好伤亡人员的善后处理工作。
(六)火灾、爆炸事故应急预案措施
1、发现火情要立即查清火源点及起火原因,扼制火势发展和蔓延。
2、及时拨打119 报警,同时将事故情况上报项目应急救援领导小组以便及时处理。
3、现场所有员工利用已备灭火器、消防器材、器具实施救助。
4、切断火源及火路,对现场的物资库、易燃易爆物品及时隔离和转移,避免事态扩大和蔓延。
5、对现场人员进行清点,如火场亦被火势围困人员要首先施有计划的救助。
6、在消防人员到来后,服从并协助消防指挥人员采取救助。
7、对烧伤及因缺氧造成气窒人员及时采取救护措施,并据情及时送往医院或拨打 120 求救。
8、对火灾现场可能做证据的物品要注意留存,以便为查处提供有利依据。
9、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和指挥部开展,调查处理,并做好为稳定社会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处理工作。
(七)淹溺事故应急预案措施
1、发现有人溺水时,在现场的施工人员应设法迅速将其从水中救出。当溺水者在近岸或附近淹溺,且尚有挣扎时,救护者当迅速将棍、竹竿、木制品、救生圈等能够漂浮的器材抛入水中,采用拖、拉的方法帮助溺水者上岸或上船。若是受过水中救护训练,并有一定能力者,可进入水中接近溺水者进行救助。
2、在进行溺水者施救的同时,以通讯手段向项目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报告或向当地群众呼救,以便得到人力、物力的援助。
3、淹溺施救措施
(1)将溺水者从水中救出,立即清除口腔、鼻孔中堵塞的异物,以使保持呼吸通畅。
(2)检查溺水者已无呼吸和动脉搏动,应立即进行心肺复苏。呼吸和脉搏恢复后,急救者可抱住溺水者双腿,将其腹部置于肩部,并快部行走。也可使溺水者俯卧,并使其头部下垂,腹部垫高,用手击背部,驱使呼吸道和胃内水分倒。
注意:不能因“倒水”而耽误进行心肺复苏抢救。
(3)复苏成功后,将溺水者放置于稳定性侧卧位,脱去病人身上的湿衣服,干的衣物盖身借以保暖。给溺水者以其他急症救助,并随时注意其呕吐,防止发生窥息。
(4)监测病人的脉搏,每1~2分钟一次,并劝慰溺水者以消除其疑滤。鉴于溺水者存在肺部感染的危险,应确保溺水者得到必要的药物治疗。经溺水或经气管吸进水而营救过来的溺水者,需住院观察治疗。
(5)如天气寒冷,要注意保暖并及时转移住院。
重大危险源一览表
工程名称:XXX一期六标项目 施工单位:*********
| 序号 | 重大危险源 | 可能导致的事故 | 控制措施 | 相关部门 | 是否涉及(勾选) | ||
| 1月 | 2月 | 3月 | |||||
| 一 | 基础工程 | ||||||
| 1 | 材料质量不好引起承载力不够 | / | 对进场的材料按规定进行验收 | 材料部 | |||
| 2 | 堆放钢筋时无有考虑荷载,集中堆放 | / | 堆放钢筋时荷载应分散堆放 | 工程部 | |||
| 3 | 钢筋柱绑扎时没有排栅,利用箍筋作支撑点进行人工绑扎柱箍 | / | 钢筋柱绑扎时搭设临时脚手架 | 工程部 | |||
| 二 | 砼建筑物主体 | ||||||
| 模板工程 | |||||||
| 1 | 支撑模板的材料不符合要求 | 坍塌 | 对进场的材料按规定进行验收 | 材料部 | |||
| 2 | 模板上施工荷载超过规定 | 坍塌 | 对模板进行分散堆放,不得超载 | 工程部 | |||
| 3 | 砼强度未达规定提前拆模 | 坍塌 | 按混凝土强度试验报告达到规定方可拆模 | 工程部 | |||
| 4 | 作业面孔洞及临边无防护措施 | 高处坠落 | 按要求及时进行防护 | 工程部 | |||
| 5 | 模板拆除时大面积撬落 | 物体打击 | 严格按拆模顺序进行拆除 | 工程部 | |||
| 6 | 模板拆除时随便高处抛落 | 物体打击 | 拆模时严禁高空抛物 | 工程部 | |||
| 7 | 使用腐朽木材变质模板 | 坍塌 | 不得使用腐朽变质模板 | 工程部 | |||
| 钢筋工程 | |||||||
| 8 | 钢筋焊接无经验收,浇砼后发生断裂 | 坍塌 | 钢筋焊接后应报监理公司验收,合格方可浇砼 | 工程部 | |||
| 9 | 钢筋集中堆放在模板或脚手架上 | 物体打击或坍塌 | 严禁在模板或脚手架上集中堆放钢筋 | 工程部 | |||
| 三 | 塔吊 | ||||||
| 1 | 末制定安装拆卸方案 | 高处坠落、坍塌 | 安装拆卸前必须制定方案,并报监理公司进行审批 | 设备部 | |||
| 2 | 无力矩器 | 起重伤害 | 按机械说明书安装力矩器 | 设备部 | |||
| 3 | 力矩器不灵敏 | 起重伤害 | 必须对力矩器经常检查,确保灵敏有效 | 设备部 | |||
| 4 | 无超高、变幅、行走限位、限位器不灵敏等 | 起重伤害 | 按规定安装各种限位器,并确保灵敏有效 | 设备部 | |||
| 5 | 吊钩无保险装置 | 起重伤害 | 按机械说明书安装吊钩保险装置 | 设备部 | |||
| 6 | 卷扬机滚筒无保险装置 | 起重伤害 | 按机械说明书安装卷扬机滚筒保险装置 | 设备部 | |||
| 7 | 塔吊高度超过规定不安装附墙装置 | 坍塌 | 严格按方案规定安装附墙装置 | 设备部 | |||
| 8 | 司机和指挥无证上岗 | 起重伤害 | 司机和指挥必须持证上岗,不得无证人员进行操作 | 资源部 | |||
| 9 | 基础不坚实、不平整、无排水措施 | 坍塌 | 按方案要求做好基础,并报监理公司验收 | 设备部 | |||
| 10 | 安装完毕未经主管部门验收合格而使用 | 起重伤害 | 安装完毕必须经主管部门验收合格方可使用 | 设备部 | |||
| 四 | 脚手架工程 | ||||||
| 1 | 脚手架无施工方案或有方案而未按施工方案施工 | 坍塌 | 必须制定脚手架施工方案或并严格按方案施工 | 工程部 | |||
| 2 | 立杆基础不平、不实、不符合方案设计要求 | 坍塌 | 搭设脚手架前必须对基础进行处理,保证符合方案要求 | 工程部 | |||
| 3 | 立杆、大横杆、小横杆间距超过规定要求 | 坍塌 | 严格按方案要求进行搭设 | 工程部 | |||
| 4 | 脚手架搭设完毕未办理验收手续或验收不合格而使用 | 多种事故 | 搭设完毕必须办理验收手续,验收合格方可使用 | 工程部 | |||
| 5 | 架体不设上下通道 | 高处坠落 | 架体必须按规定搭设上下通道 | 工程部 | |||
| 6 | 拆除前未清除排架上杂物 | 物体打击 | 拆除前必须对排架上的杂物进行清理干净 | 工程部 | |||
| 7 | 拆除时四周未进行封闭设置警戒区域或无专人警戒 | 物体打击 | 拆除时四周必须进行封闭设置警戒区域并派专人警戒 | 工程部 | |||
| 8 | 拆除的材料从高空抛掷落地 | 物体打击 | 拆除的材料严禁从高空抛落 | 工程部 | |||
| 9 | 未按拆除的顺序施工 | 坍塌 | 必须按方案规定的拆除顺序进行拆除 | 工程部 | |||
| 10 | 不按方案和规范卸荷的 | 坍塌 | 必须按方案和进行规范卸荷 | 工程部 |
| 五 | 机电工程 | ||||||
| 消防工程 | |||||||
| 1 | 高空作业时未系安全带 | 高处坠落 | 高空作业时必须系好安全带 | 工程部 | |||
| 防雷 | |||||||
| 2 | 高空作业安全措施不到位 | 高处坠落 | 高空作业确保安全措施齐全有效 | 工程部 | |||
| 设备安装 | |||||||
| 3 | 安装时起吊钢丝绳断股 | 物体打击 | 安装时起吊钢丝绳断股的严禁使用 | 设备部 | |||
| 4 | 起吊过程中设备过重而倒下 | 物体打击 | 起吊过程中过重的设备必须采取可靠的防倾倒措施 | 设备部 | |||
| 六 | “三宝”、“四口”、五临边防护 | ||||||
| 1 | 建筑外侧未用密目安全网封闭 | 物体打击 | 建筑物外侧必须用密目安全网进行封闭 | 工程部 | |||
| 2 | 高空作业时未系安全带 | 高处坠落 | 高空作业时必须系好安全带 | 工程部 | |||
| 3 | 安全带系挂不符合要求 | 高处坠落 | 安全带系挂必须做到高挂低用 | 工程部 | |||
| 4 | 安全带不符合标准 | 高处坠落 | 安全带必须符合防护标准 | 材料部 | |||
| 5 | 楼梯口、预留洞口、坑井无防护或防护不严密 | 物体打击 | 确保及时进行防护并达到防护严密有效 | 工程部 | |||
| 6 | 通道口无防护棚 | 物体打击 | 通道口按规定搭设防护棚 | 工程部 | |||
| 7 | 阳台、楼板屋面等临边无防护 | 高处坠落 | 阳台、楼板屋面等临边及时做好安全防护 | 工程部 | |||
| 七 | 施工机具 | ||||||
| 圆盘锯 | |||||||
| 1 | 无锯盘护罩、分料器、防护挡板安全装置和传动部位无防护 | 机械伤害 | 按说明书要求安装各种安全装置 | 设备部 | |||
| 手持电动工具 |
| 2 | Ⅰ类手持电动工具无保护接零 | 触电 | 对Ⅰ类手持电动工具按用电规范做好保护接零 | 设备部 | |||
| 钢筋机械 | |||||||
| 3 | 未做保护接零、无漏电保护器 | 触电 | 按用电规范做好保护接零、安装漏电保护器 | 设备部 | |||
| 4 | 传动部位无防护 | 机械伤害 | 传动部位安装防护罩 | 设备部 | |||
| 电焊机 | |||||||
| 5 | 未做保护接零、无漏电保护器 | 触电 | 按用电规范做好保护接零、安装漏电保护器 | 设备部 | |||
| 6 | 无二次空载降压保护器或无触电保护器 | 触电 | 安装好二次空载降压保护器或触电保护器 | 设备部 | |||
| 7 | 电焊作业未按规定办理动火手续或无监护人员的 | 火灾 | 电焊作业必须按规定办理动火手续并派人员监护 | 设备部 | |||
| 气瓶 | |||||||
| 8 | 气瓶间距小于5米、距离明火小于10米又无隔离措施 | 物理性爆炸 | 气瓶间距必须大于5米、距离明火必须大于10米 | 设备部 | |||
| 翻斗车(铲车) | |||||||
| 9 | 制动装置不灵敏 | 车辆伤害 | 经常进行检查确保制动装置灵敏有效 | 资源部 | |||
| 10 | 无证司机驾车 | 车辆伤害 | 司机必须持证上岗,无证人员不得驾驶 | 资源部 | |||
| 11 | 行车载人和违章行车 | 车辆伤害 | 行车严禁载人,不得违章行车 | 资源部 | |||
| 八 | 施工用电 | ||||||
| 1 | 外电防护小于安全距离又无防护措施 | 触电 | 外电防护小于安全距离时必须采取防护措施 | 设备部 | |||
| 2 | 工作接地与重复接地不符合要求 | 触电 | 按用电规范做好工作接地与重复接地 | 设备部 | |||
| 3 | 未采用TN—S系统 | 触电 | 必须采用TN—S系统 | 设备部 | |||
| 4 | 专用保护零线设置不符合要求 | 触电 | 按用电规范设置专用保护零线 | 设备部 | |||
| 5 | 保护零线与工作零线混接 | 触电 | 保护零线与工作零线必须分开 | 设备部 |
| 6 | 配电箱不符合“三级配电两级保护”要求 | 触电 | 配电箱必须符合“三级配电、两级保护” | 设备部 | |||
| 7 | 开关箱(末级)无漏电保护或保护失灵 | 触电 | 开关箱(末级)必须安装漏电保护并保证有效 | 设备部 | |||
| 8 | 漏电保护装置参数不匹配 | 触电 | 漏电保护装置参数必须相互匹配 | 设备部 | |||
| 9 | 违反“一机、一闸、一漏、一箱” | 触电 | 严格执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 | 设备部 | |||
| 10 | 配电箱内多路配电无标记 | 触电 | 配电箱内必须张贴多路配电标记 | 设备部 | |||
| 11 | 电箱下引出线混乱 | 触电 | 电箱下引出线必须清晰可辨 | 设备部 | |||
| 12 | 电箱无门、无锁、无防雨措施 | 触电 | 电箱必须有门、有锁、并做好防雨措施 | 设备部 | |||
| 13 | 灯具金属外壳未作接零保护 | 触电 | 灯具金属外壳必须做接零保护 | 设备部 | |||
| 14 | 室内线路及灯具安装高度低于2.4m未使用安全电压供电 | 触电 | 室内线路及灯具安装高度低于2.4m必须使用安全电压 | 设备部 | |||
| 15 | 潮湿作业未使用36V以下安全电压 | 触电 | 潮湿作业必须使用36V以下安全电压 | 设备部 | |||
| 16 | 电线老化、破皮未包扎 | 触电 | 电线老化、破皮必须包扎完好,且不得漏电 | 设备部 | |||
| 17 | 电缆架设或埋设不符合要求 | 触电 | 电缆架设或埋设必须符合用电规范要求 | 设备部 | |||
| 18 | 闸具、熔断器参数与设备容量不匹配、安装不合要求 | 触电 | 闸具、熔断器参数与设备容量必须匹配、安装符合用电规范要求 | 设备部 | |||
| 19 | 用其他金属丝代替熔丝 | 触电 | 严禁用其他金属丝代替熔丝,必须使用保险丝 | 设备部 | |||
| 20 | 不使用插头直接用木棒将电线插入插座内 | 触电 | 禁止直接用木棒将电线插入插座内,必须使用插头 | 设备部 | |||
| 十 | 文明施工 | ||||||
| 施工场地 | |||||||
| 1 | 道路不畅通 | 其他伤害 | 确保道路畅通,道路上严禁堆放材料杂物等 | 材料部 | |||
| 2 | 无排水设施、排水不通畅 | 其他伤害 | 应设排水设施、确保排水通畅,现场不积水 | 工程部 | |||
| 材料堆放 |
| 3 | 建筑材料、构件、料具不按总平面布局堆放 | 其他伤害 | 建筑材料、构件、料具必须按总平面布局堆放 | 材料部 | |||
| 4 | 易燃易爆的物品未分类存放 | 火灾、爆炸 | 易燃易爆的物品必须分类存放,不得混放 | 材料部 | |||
| 现场办公住宿 | |||||||
| 5 | 施工作业区与办公、生活区不能明显划公 | 其他伤害 | 施工作业区与办公、生活区必须分开 | 工程部 | |||
| 现场防火 | |||||||
| 6 | 无消防措施、制度或无灭火器材 | 火灾 | 必须制定消防措施、制度,并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 | 资源部 | |||
| 7 | 灭火器材配置不合理 | 火灾 | 灭火器材配置必须符合消防规定 | 资源部 | |||
| 8 | 无消防水源或不能满足消防要求 | 火灾 | 必须配备消防水源,且能够满足消防要求 | 资源部 | |||
| 9 | 无动火审批手续和动火监护 | 火灾 | 必须办理动火审批手续,动火时必须派人进行监护 | 设备部 | |||
| 生活设施 | |||||||
| 10 | 不能保证供应卫生饮水 | 其他伤害 | 饮水供应必须达到卫生标准 | 资源部 | |||
| 仓库 | |||||||
| 11 | 仓库内住人 | 其他伤害 | 严禁仓库内住人 | 资源部 | |||
| 12 | 易燃易爆材料未分开存放 | 其他伤害 | 易燃易爆材料必须分开存放 | 材料部 | |||
| 十一 | 高处作业 | ||||||
| 1 | 施工材料高处抛掷 | 物体打击 | 严禁高空抛物 | 工程部 | |||
| 2 | 高空作业与地面作业交叉 | 物体打击 | 在时间上和空间上避免同时进行交叉作业 | 工程部 | |||
| 3 | 工作时遇到大雨、大风、雷电时不停止作业 | 高空坠落 | 遇到大雨、大风、雷电等恶劣天气时必须停止作业 | 工程部 | |||
| 4 | 高空人员穿硬底鞋、带钉鞋 | 高空坠落 | 高空作业人员不得穿硬底鞋、带钉鞋 | 工程部 | |||
| 5 | 遇恶劣天气继续施工 | 高空坠落 | 遇恶劣天气必须停止施工 | 工程部 |
| 6 | 高空附件安装时,下面没有人监护或围栏 | 物体打击 | 高空附件安装时,下面必须有人监护或设围栏 | 设备部 | |||
| 十二 | 特殊作业 | ||||||
| 1 | 乙炔发生器未装回火装置 | 爆炸 | 乙炔发生器必须安装回火装置 | 设备部 | |||
| 2 | 登高作业没有防火装置 | 火灾 | 登高作业必须有防火装置 | 设备部 | |||
| 3 | 大风、雨天在高空上焊接作业 | 灼烫 | 大风、雨天严禁在高空上焊接作业 | 设备部 | |||
| 4 | 登高焊工作业没有人监护,电线电缆过旧 | 火灾 | 登高焊接作业必须派人监护,电缆过旧的不得使用 | 设备部 | |||
| 5 | 气瓶未经检验或使用过期气瓶 | 爆炸 | 气瓶必须经过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不得使用过期气瓶 | 设备部 | |||
| 6 | 气瓶开启关闭未按要求 | 火灾 | 气瓶必须按要求开启关闭 | 设备部 | |||
| 7 | 乙炔、氧气同时运输中 | 火灾 | 乙炔、氧气必须分开运输 | 设备部 | |||
| 十三 | 附着式升降脚手架 | ||||||
| 1 | 爬架爬升操作不当 | 物体打击 | 教育交底、检查把关,爬架爬升时派专人监护,设围挡,喇叭循环播放提醒 | 工程部 | |||
| 2 | 爬架上材料堆积严重 | 坍塌 | 监督各班组,禁止材料堆放在爬架上 | 工程部 | |||
| 3 | 外围护高度低于操作面 | 高空坠落 | 加强班组协调作业,对支座处K板进行优化 | 工程部 | |||
| 4 | 分片位置、架体顶悬臂段侧向钢板防护、架体底部硬隔离、操作层隔离等不到位 | 高空坠落、物体打击 | 加强日常检查,及时对架体维修保养及整改 | 工程部 | |||
| 5 | 防坠器失效 | 高空坠落、坍塌 | 经常进行检查,达不到要求不得使用 | 工程部 | |||
| 6 | 器件锈蚀严重 | 爬升时故障 | 加强日常检查,及时对器件维修保养及整改 | 工程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