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危险源(或危害因素)分析
1.1劳保用品、救生设备穿戴不当,酒后作业造成的挤伤、砸伤。
1.2指挥信号不明确,责任不明确,职责不清晰时而导致误操作的伤害事故。
1.3两人以上配合作业时,配合不当而导致误操作的伤害事故。
1.4封舱、坞内注水等作业时,未及时准确清点出舱、出坞人数,未确保所有人员全部撤出,造成的伤害事故。
1.5作业场地油、水和其它障碍物造成人员滑倒的伤害。
1.6未按规定悬挂进出坞信号标志,未在危险区域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导致不明情况人员的伤害事故。
1.7船舶、设备、机械故障造成的碰撞事故。
1.8船上移动设备固定不牢靠、带缆桩等焊接不牢固,造成的伤害事故。
2 依据标准
《船舶进出船坞安全规程》(CB4293-2013)
3 作业要求
3.1管理职责
3.1.1 生产管理部门
a) 组织召开进出坞工作会议;
b) 组织、协调并落实布墩、起浮(包括压载调整) 、进出坞前的相关事宜;
c) 协调各部门生产进程,根据技术部门提供的评估情况,测算并确定《船舶进出坞计计划表》(参见附录A) ;
d) 确定各部门进出坞前安全状态自查以及检查的时间节及安全状态要求;
e) 落实拖船拖带及坞口清淤工作;
f) 制定船舶进出坞应急预案。
3.1.1.1 负责船舶进出坞前的联合安全检查工作,分别按照《船舶出坞检查表》(参见附录B) 和《船舶进坞检查表》(参见附录C) 的要求,对船舶的安全性、水下设施安装完整性及海底阀、放水塞、双层底的封舱、抛锚装置的使用可靠性能进行安全检查。在对双层底舱的封舱检查中,应注意对进出舱人数的清点,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3.1.1.2负责船舶进出坞过程的指挥协调工作,包括进出坞时,船舶起浮、移位、进出坞的现场指挥以及各部门人力资源的调配工作。
3.1.1.3负责船舶进出坞期间与海事管理部门等外单位的业务协调工作,包括船舶出坞前的上报工作,出坞期间的协调工作,以及与相关单位的业务联系,例如拖船委托、服务业务及其他船务服务业务,并签订相关安全协议。
3.1.2技术部门
技术部门负责为船舶进出坞提供工艺等方面的技术支持和保障,包括以下工作:
a) 综合评估船舶进出坞技术状态,协助编制《船舶进出坞计划表》;
b) 编制船舶起浮、出坞、半船落墩定位的指导性工艺文件,即《船舶进出坞作业指导书》;
c) 编制《船舶出坞检查表》、《船舶进坞检查表》,作为开展进出坞前的安全自查和联合安全检查的指导性文件;
d) 对进出坞船舶的状态进行计算,提供压载布置图。
3.1.3安全管理部门
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以下工作:
a) 按要求开展船舶进出坞前的安全状态自查和联合安全检查;
b) 监督在坞区、带缆区等危险区域的安全警戒情况;
c) 进出坞前,监督检查各部门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3.1.4质量管理部门
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以下工作:
a) 按要求开展船舶进出坞前的安全状态自查和联合安全检查;
b) 确认船舶具备安全进出坞或起浮条件;
c) 确认船体结构、密性、涂装等符合进出坞技术要求;
d) 确认轴系、舵系、锚泊系统等固定牢靠;
e) 确认海底阀、放水塞、测深仪等水下设施的安装完整性;
f) 确认船舶出坞前应完成的项目报验;
g) 船舶起浮过程的舱室密性检查。
3.1.5设备动力管理部门
设备动力管理部门负责以下工作:
a) 按要求开展船舶进出坞前的安全状态自查和联合安全检查;
b) 水、电、气等动能管线、气包的整理、清除工作;
c) 船舶进出坞设备设施的完好性检查;
d) 落实临时应急用电设备的配备。
3.1.6施工部门
施工部门应按要求开展船舶进出坞前的安全状态自查和联合安全检查,并做好生产管理部门布置的工作。
3.2技术要求
3.2.1船舶进出坞的通用技术参数见表1。
表1船舶进出坞的通用技术参数
| 序号 | 项目 | 标准范围 |
| 1 | 船舱进出坞时的风速(风力) | <10.8 m/s (6级风) |
| 2 | 船舱进出坞时时的波高 | ≤0.5m |
| 3 | 船舱进出坞时的流速 | ≤1m/s |
| 4 | 船舱进出坞时的能见距离 | ≥2.5倍船长(总长) |
| 5 | 船舱进出坞时船底最低点与边墩最高点的水深 | 落潮≥0.5m |
| 涨潮≥0.3m | ||
| 6 | 船舱进出坞时牵引速度 | 视现场情况定 |
| 7 | 船舱进出坞时纵倾艏艉吃水差 | ≤船长总长的1% |
| 8 | 船舱进出坞时横倾调平 | ≤0.5° |
| 9 | 对中校正缆绳与船舶纵向轴线角度 | 45°±10° |
| 10 | 排水坐墩时船舶纵、横向偏差 | ±100m |
3.2.3应报据布墩图进行布墩,坞墩应牢固。
3.3作业安全要求
3.3.1作业前
3.3.1.1各部门接职责做好船舶进出坞前的准备工作,并按照《船舶进出坞计划表》的要求,进行进出坞前安全状态自查;生产管理部门组织相关部门和相关方开展进出坞前联合安全检查。
3.3.1.2捡查坞边牵引钢丝缆绳、绞车等设备,使用过程中应由专人监管。
3.3.1.3船坞注水前,应清除坞内脚手架、电缆电线、风管、水管、垃圾、油污等。
3.3.1.4船上移动物体,特别是舵、艉轴、螺旋桨等,应固定牢靠。
3.3.1.5若需加临时带缆桩,应按要求焊接牢固。
3.3.1.6船舷边的栏杆及舱口栏杆应完整可靠。
3.3.1.7舵机未装复的,应将舵临时封圈;艉轴联轴器未装复的,应将艉轴临时封固;艉轴联轴器在进坞后拆开的应在坞内注水前装复。在修船舶艉轴未装复的,应将艉轴口封固。
3.3.1.8船舶进出坞前,应按海事部门有关规定,悬挂进出坞信号标志。
3.3.1.9在船舶进出坞前,应准备好防撞器材和抛缆绳;在进出坞过程中,正确使用防撞器材;必要时还应在坞边临时悬挂防撞器材,以免碰撞而损坏船体。
3.3.1.10应在坞门、船坞四周的危险区域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3.3.2作业中
3.3.2.1船坞注水时,船上作业人员应对水密部位加强检查,在水密性无法保证时应及时报告相关部门,停止注水。坞内注永时应做好压载水系统调整,船舶横倾超过5°时应停止注水,直到|校正横倾后方可再行注水。
3.3.2.2解、系缆绳时,作业人员应按作业操作规程进行作业。
3.3.2.3船舶进出坞过程中,应有专人监控绞车,随时指挥操纵绞车人员停止或进行速度的调节。
3.3.2.4船舶在落墩定中过程中,应统一指挥。定中人员应及时反馈现场情况,注意各条钢丝绳的受力情况;定中时应考虑风力、风向、船舶的状态等因素,确保船舶准确、安全、平稳落墩。
3.3.2.5船舶进坞抽干水后,应检查落墩情况,并做好加固等措施。
3.3.2.6作业人员应正确穿戴好劳防用品,临边作业应系好安全带,临水作业应穿好救生衣。
3.3.3作业后
3.3.3.1船舶进出坞后,作业人员应撤离到安全区域。
4 应急措施
4.1 发生伤害事故时,应抢救伤员,并及时、如实报告单位领导,保护事故现场。
4.2发现设备故障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关闭电源,防止事故扩大。在问题排除后,经主管人员同意后,方可继续进行作业。
4.3发生人身触电事故时,应立即拉闸断电,使触电者脱离电源后,实施人工急救,并及时送往医院。触电者脱离电源有可能摔伤时,要采取防止摔伤的措施。
4.4发生机械伤害时,应采取临时止血措施,可能有内伤的,应平稳躺倒,不得有大动作。
4.5发生高坠事故时,应立即拨打救护电话,报告时应简要说明地点与路线、人员受伤程度等,并保护现场,切勿搬动伤员,等急救人员来送往医院。
4.6中暑时应引领至阴凉、通风地点。
附录 A
(资料性附录)
船舶进出坞计划表示例
船舶进出坞计划表示例见表A
表A整船出坞靠泊、半船落墩计划表示例
| 序号 | 日期 | 时间 | 项目 |
附录 B
(资料性附录)
船舶出坞检查示例
船舶出坞检查表示例见表B
表B船舶出坞综合检查(生产管理部门)表示例
| 序号 | 内 容 | 责任部门 | 完成情况 | 签字 |
| 1 | 计划准备: | |||
| ①出坞生产计划下达 | ||||
| ②出坞生产主要节点已明确 | ||||
| ③出坞日期已书面通知相关单位,海事港监等相关手续已办 | ||||
| 2 | 工艺技术准备: | |||
| ①船舶出坞工艺方案已经确认,委托船务公司的外协安全合同签订 | ||||
| ②所有出坞工作人员已知道出坞方案 | ||||
| ③坞门开启方案已确定 | ||||
| 3 | 组织体系准备: | |||
| ①出坞指挥网已明确 | ||||
| ②与外协单位职责、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 ||||
| ③各级指挥系统清楚 | ||||
| ④通讯专用频道明确,确保通讯指挥畅通,对讲机备用电池准备 | ||||
| 4 | 主要协调与沟通: | |||
| ①出坞总协调会已召开 | ||||
| 5 | 关键检查和需落实的项目: | |||
| ①引船小车驾驶人员落实 | ||||
| ②坞门开启人员已落实 | ||||
| ③拖船“靠球”的保护措施已采取(防止外板油漆破坏) | ||||
| ④坞口淤泥已按要求挖到位 | ||||
| ⑤坞壁障碍物检查(防止船体外板油漆破坏) | ||||
| ⑥出坞准备工作已按要求全部完成 | ||||
| ⑦上船“查舱”人员已落实,责任已清楚 | ||||
| ⑧出坞安全检查中提出的问题已整改 | ||||
| ⑨码头登船设施已落实 |
| 6 | 其他: | |||
| ①船舶出坞应急预案已制定 | ||||
| ②起浮顺序清楚 | ||||
| ③起浮前后注意四周缆绳,加强监控 | ||||
| 7 | 整船/半船具备安全坞/起浮的条件 | |||
| 生产管理部门: 检查人员签字: 部门领导签字: 日期: | ||||
(资料性附录)
船舶进坞检查表示例
船舶进坞检查表示例见表C
表C船舶进坞综合检查表示例
| 序号 | 内 容 | 责任部门 | 完成情况 | 签字 |
| 1 | 进坞总协调会已召开 | |||
| 2 | 进坞计划安排已下达 | |||
| 3 | 相关手续已书面通知相关单位 | |||
| 4 | 船舶进坞方案已确认 | |||
| 5 | 坞门开启方案已确定 | |||
| 6 | 进坞指挥网已明确 | |||
| 7 | 与外协单位职责、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 |||
| 8 | 各级指挥体系清楚 | |||
| 9 | 通讯专用频道明确,确保通讯指挥畅通,对讲机备用电池准备 | |||
| 10 | 进坞作业指导书已编制完成 | |||
| 11 | 坞墩布置图已编制完成 | |||
| 12 | 船体结构、密性等符合进坞技术要求 | |||
| 13 | 引船小车、绞盘等设施应完好 | |||
| 14 | 坞墩布置应牢固 | |||
| 15 | 系缆、壁垫等系统已准备好 | |||
| 16 | 与其他单位共用航道或港池的,进坞时应按规定悬挂进坞标志 | |||
| 17 | 船舶进坞时应符合船舶进出坞的通用技术参数 | |||
| 18 | 进坞船舶落墩后应及时搭妥并固定符合要求的登梯 | |||
| 19 | 坞内排水结束,应检查坞墩受力情况,应符合落墩设计要求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