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有效发挥学校图书资源的作用,形成良好的图书流通秩序,培养师生“好读书 读好书”的阅读习惯,制定学校图书借阅管理制度如下,请认真阅读。
一、定于每周三、周五下午5:00——6:00为借还图书时间。请自觉排队进出图书室。
二、保持室内整洁、安静,严禁在室内大声说话,吃零食、吸烟、丢果皮、纸屑。另外,严谨禁私自开窗户。
三、全校师生员工要爱护书籍,选书时未选中图书或归还的图书请放回原处,并且书标朝外。
四、实行限额借书。教职工每人每次可借2本图书。学生每人每次可借1本图书,并首先自觉缴纳押金五元。借阅证只限本人使用,不准转借他人。
五、实行限期借书。教师图书借阅时间为两个周,学生图书借阅时间为一周。如果一周看不完可以续借。
六、爱护图书,人人有责。禁止拆卷、撕页、剪裁、涂抹。违者批评、罚款、停借。
七、严重损坏、破损和沾污、丢失图书的,按图书室赔偿制度执行。
八、借书请按时归还,以方便他人借阅。如严重超期,借阅证将自行吊销。
九、图书一学期清点一次,借阅人应在期末将所借图书全部交回,否则按图书现价进行处罚。
十、持证人在调离本校或毕业前,应将所借图书还清。不能还清图书的,要按原价进行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