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科毕业论文
题 目 债转股问题研究
指导教师 陈东玲 职称 助教
学生姓名 孙艳芳 学号20103221332
专 业 会计学 班级10级专升本会计3班
院 (系) 商学院会计系
完成时间 2010年4月16日
债转股问题研究
摘 要
债转股是党、为盘活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资产、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加快实现国有大中型企业扭亏为盈并推动企业转换经营机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而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然而,在“债转股”过程中会遇到许多问题。本文的总体研究思路是:通过对债转股一般原理、产生过程及国际实践的考察,分析我国债转股实施现状,针对债转股各环节可能产生的问题及其风险进行分析研究,从我国特殊背景和国情出发,透析我国国有企业债转股的深层次问题风险根源,在前面系统深入研究的基础上,结合有关理论,提出规避防范我国国有企业债转股的问题及其存在风险的基本思路和科学的对策。
关键词 债转股/问题/风险/对策
Debt-equity swap research problems
Abstract
Debt-to-equity is a major strategic decision made by the CPC Central Committee and State Council to make an inventory of state-owned commercial banks' bad assets, guard against and defuse financial risks, and accelerate the realization of large and medium-sized state-owned enterprises’ profitability and encourage enterprises to change their operational mechanism, establishing a modern enterprise system. However, in the process of
"Debt-to-equity swap", it will encounter many problems. The article’s overall idea is: through the general principle on the debt-equity swap, the inspection process and international practice, analyze the implementation status of debt-equity swap in our country. From our special institutional background and national conditions, dialyse the risk root cause of China's state-owned enterprise dent-to-equity swap. On the basis of in-depth study of the front system, combined with the theory, put forward the basic ideas and scientific countermeasures to regulate and prevent the problems and risk of China's state-owned enterprise debt-equity swap.
KEY WORDS:Debt-equity swap / problems / risk /countermeasures
目 录
摘 要 I
Abstract II
引言 1
1债转股的综述 2
1.1 债转股的概念及其产生 2
1.2 债转股各方利益 2
1.2.1 利益 3
1.2.2 企业利益 3
1.2.3 商业银行利益 3
1.2.4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利益 3
2 我国企业债转股实施情况分析 4
2.1 我国企业债转股实施情况 4
2.2 我国企业实施债转股普遍存在的问题 4
3 债转股当前风险分析 5
3.1 财务风险存在 5
3.1.1 企业环节财务风险分析 6
3.1.2 银行、资产管理公司环节财务风险分析 6
3.2 管理风险存在 6
3.3 道德风险存在 7
3.3.1 资产管理公司存在的道德风险 7
3.3.2 国有银行产生的道德风险 8
3.3.3 国有企业赖账的道德风险 8
3.3.4 地方进行干预产生的道德风险 8
4 国际上不良债务处理分析 8
4.1 美国不良债务处理分析 9
4.2 东欧等国家不良债务处理分析 9
4.3 匈牙利不良债务处理分析 10
5 债转股问题风险防范的基本思路及对策 10
5.1 健全公司治理结构削弱财务风险 11
5.2 加强市场运作机制弱化管理风险 11
5.3 建立督导机制控制道德风险 11
结论 13
致 谢 14
参考文献 15
引言
由于历史和管理原因,我国银行和国有企业之间形成了大量的不良资产,国有企业亏损严重,资产负债率高,国有银行也进入亏损阶段。在这样的困境背景下,我国决定对国有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进行清理、剥离,于是在1999年底由出资成立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按照国家出资收购商业银行对国企的债权,将其转化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对相应国有企业的股权,以降低国有银行不良资产比重,化解国有银行面临的风险压力同时实现国企脱困,这项措施也就是债转股。
作为国有企业改革和国有经济战略性重组的一项重要,债转股一方面帮助银行最大限度的收回不良贷款,改良银行资产结构;另一方面也可减轻国企债务负担,帮助企业寻找新契机。可以说对搞活企业实现国有企业脱困起到很大的作用,但是,根据这些年来在实际工作情况发现,我国国有企业银行不良贷款的“债转股”工作任务仍然非常艰巨,并且在“债转股”过程中产生和遇到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因此分析债转股问题产生的原因、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来解决债转股问题,不仅有利于债转股正常的顺利实施,对健全金融市场等是也有重要意义。本文通过债转股的问题、风险分析,针对我国债转股的现状,提出规避防范对策。
1债转股的综述
债转股的概念及其产生
债转股即债权转股权, 原本是指当商业银行的贷款对象出现问题时,商业银行为了保全自己的资产,把对贷款对象的债权转换为股权,以恢复贷款对象的赢利能力和财务健康状况,从而减轻自己的损失。现行的“债转股”,就是以由出资于1999年底成立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Assets Management ComPany,AMC)为投资主体,按照国家出资收购商业银行对国有企业的债权,将商业银行的不良资产转为资产管理公司的股权。
我国商业银行、国有企业之间大量不良资产的形成具有历史原因。早期我国市场经济已初步确定,但长期计划经济的影响仍没有完全消除,职能也处于转变过程中,的干预而导致的不良贷款存在,由此产生的不良资产占银行不良资产的很大比例。经济转轨时国有企业筹资途径只是依靠银行贷款即负债形式,较少直接融资,而且当时人们对国有资产的所有权、经营权具有极大的模糊认识,企业的投资选择机制僵化经营效率不高,偿还贷款的能力差,是酿成大量不良资产形成的内在因素。当银行贷款是企业资金主要来源,大量借贷资本执行着产业资本的职能,尽快改变我国银行经营业务的过分单一性,改变企业被动的、狭窄的融资途径是改善银行不良贷款的根本措施,而“债转股”是减轻银行、企业债务重要手段之一。1999年上半年出台了《关于实施债权转股权若干问题的意见》,并先后成立了信达、华融、长城、东方四家资产管理公司分别负责收购经营国有四大商业银行剥离的不良资产,债转股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展开。
债转股各方利益
债转股名副其实就是将债务转化为股权,其实质是变原有的商业银行与企业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为资产管理公司对企业的持股、控股关系。在我国由出资成立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收购债权,是为了实现降低国有企业的资产负债率,减少利息支出,改善国有企业的财务状况,同时又减少商业银行的不良债权,降低金融风险。由此可见债转股的实施对于,企业,银行,资产管理公司都有着息息相关的利益关系。
利益
对于各级地方来讲,实施“债转股”是一次把负债资源变为投资资源的良好机会,如果将相当数量的负债转变为投资,一个地区的总体利息负担和还本压力就会减轻,“债转股”越多,减轻的幅度就越大,越有利于地方经济的发展。
企业利益
对于企业而言,实施“债转股”使原来的债务变成资本金,减少大笔还本付息的费用,减轻了企业的财务负担,降低了企业资产负债率,改善企业财务状况,有助于企业摆脱现实困境,促进经营机制转换,加快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实现持续发展。
商业银行利益
“债转股”中企业无疑是最大的受益者,然而对商业银行也有以下方面受益:一是大量的不良资产剥离出去后,商业银行的财务状况得到好转,经营风险明显降低,信用地位得以大大提高;二是部分逾期呆滞贷款剥离出去以后,银行可以相应少提坏帐准备,使可贷资金增多,提高了商业银行的赢利能力;三是财政投入AMC的资金全部流入商业银行,扩大了银行的资产规模,成为商业银行一个稳定的大客户,为商业银行带来大量的业务和更多的客户。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利益
“债转股”本身并没有化解已经存在的金融风险,它只是将风险从商业银行和企业身上转移到了AMC。但实际上,如果商业银行忽视AMC的利益,最后很可能是损害自身的利益,所以在“债转股”过程中商业银行也应保证AMC的利益。因为“债转股”后,AMC以一定的价格(平价或折价)、一定的形式与商业银行置换股权,股权转移到了AMC,商业银行以不良债权置换得到有财政担保的债权,债券到期时,AMC必须偿还。如果在“债转股”时,商业银行只将“较差”的不良债权甩给AMC,而不愿将“较好”的不良债权一同转移给AMC,致使AMC从“债转股”一开始就背上了沉重负担,国家财政又不堪重负,AMC就无法偿还到期的债券,造成AMC的信用风险,商业银行所谓有国家财政担保的优良债权就会变成新的不良债权。因此,在“债转股”过程中,商业银行应该从公平、公正,从服从全局利益出发,保证AMC的利益,充分认识到保证了AMC的利益就反过来保证了商业银行自身利益。
我国企业债转股实施情况分析
我国企业债转股实施情况
实施“债转股”规定有一些条件。债权转股权,并不是所有企业的不良债权都可以转化为股权。银行应坚持个案处理原则,即对于同一地区、同一行业、同一集团公司的每家企业是否进行“债转股”都应逐一考核。进行“债转股”的企业是我国近年来在建设过程中国家未注入资本金和资产负债率较高的企业。对这些企业“债转股”要突出三个重点:一是解决在国民经济发展中起举足轻重作用的大型和特大型企业的问题;二是支持近年来承担国家重点项目的企业尽早投产并产生效益,促进产业升级;三是促进国有大中型骨干企业中有条件的企业扭亏和转制。
实施“债转股”要求做好相关配套工作:银行应明确要求各商业银行对有多家银行贷款的企业按同一比例进行“债转股”;强制“债转股”企业必须以税后利润的一定比例发放现金红利;有关职能部门应给予“债转股”所涉及的企业股权变更等报批手续上的便利;适当的税收优惠;对于银行持有的股权,允许银行在企业清算破产时优先受偿。
依照上述国家的规定和要求几年实施下来,大部分转股企业实现了扭亏为盈。其优势主要表现为:减轻企业负担,增强企业融资能力;强化对企业的经营监督,促进企业建立新的经营管理机制;社会波动小,容易得到社会各方理解和支持;有利于在短期内解决国有银行和国有企业的债务问题。因为这些优势,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较多地采用了这种方式处理银行不良资产。所有这些措施,一方面很大程度上化解了多年困扰国企的历史遗留问题,对改善企业治理结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发挥了积极作用,另一方面也实实在在为银行和企业带来了可观收入。
虽说,债转股几年实行下来已经取得了巨大的成绩,但是困惑却依然存在,不少的问题也逐渐出现。
我国企业实施债转股普遍存在的问题
作为国有企业脱困的主要措施之一,债转股在全国大面积展开,在取得成效的同时,由于决策时间极短,理论准备不足等原因,在实践过程中也产生了有些较为突出的问题。
1)债转股目标企业如何选择。
尽管如上文所讲到的有关规定可以入围的必须是在国民经济中占有举足轻重地位的大型和特大型企业,并要求满足产品适销对路、工艺先进、管理水平高、领导班子强、机制活等条件。但这些都是定性的规定,缺乏定量的标准,认定时必然有很大的主观性和灵活性。很容易造成一哄而上,使债转股工作难以开展。
2)银行的债权如何划分。
资产管理公司接受的应该是经过努力可以全部或部分收回的那部分银行的不良债权,但存在着商业银行的道德风险。商业银行可能把完全不能收回或只能收回很少部分的不良债权进行甩债,扔给资产管理公司,使资产管理公司很难将这部分由债权转成的股权盘活,但究竟属于哪种类型的不良债权,我们在转股过程中是不好界定的。
3)不良债权如何作价。
现在资产管理公司是按照不良债权账面价值进行购买的,实际上,企业的不良债权其不良程度是有差别的,资产管理公司购买银行的这些债权,应该存在一个作价问题。将这些债权转化为对国有企业的股权,其股权也有一个作价问题。这个价格的高与低,对资产管理公司的经营和发展至关重要。
4)资产管理公司以后如何退出。
资产管理公司将债权接过来变为股权,它需要经营盘活这些原来的不良债权以后,才可以在适当的时候,以适当的方式退出。而其退出依赖于资本市场,中国目前缺少这种市场。
5)债转股实操过程中所出现的“”,“账面游戏”以及债权股权双失等一系列道德问题。
债转股当前风险分析
我国债转股的初衷在于解救陷入危机之中的银行与企业从中达到两全的理想境界这种想法虽然很好,但理性的想一想债转股所带来的好处远非想象中的那么轻意获得,债转股是风险与收益并存,要想在债转股中获得成功必须首先充分认识到其中风险的存在,然后采取相关对策降低风险,才有可能成功。
财务风险存在
在整个债券转为股权过程中会流经企业银行资产管理公司,其中各个环节避免不了存在着金融风险。
企业环节财务风险分析
债转股的公司能够比较快从账面上改善企业的财务状况,但是这种改善并不意味着企业效益的真正提高。企业可以通过债转股,不用再支付利息,使得企业成本降低,增加企业的利润或者减少企业的亏损,但这种利润的增加只是同一笔资金在不同会计科目下的体现,并非企业资产盈利能力的实际增强。企业经营效率没有提高的情况下,企业账面利润总额提高的同时,企业资本金也因为债转股而增加。如果企业的投资收益率低于银行利息率,则企业的单位资本所获得的利润不仅没有增加,反而有所减少。目前一些人对债转股的认识是债务总是要还本付息的,而股本则根本不需要偿还本息。但是,股本资金投入企业的真正目的就是追求投资回报率。人人都知道股本投资风险高于存款的风险,因此股权投资的回报应高于债权投资。投资收益和投资风险是对称的。通常债权的风险要低于股权,因此其回报(利率)也低于股权(资本收益率)。如果企业经营活动产生的收益无力支付债权人正常的利息回报,它就更无法满足股权投资者所需要的投资回报。
银行、资产管理公司环节财务风险分析
债转股从表面上看是银行的债权划转为股权,但实质上是存款人的权益从银行划到了资产管理公司。在没有设立资产管理公司时,如果这笔债权是不良债权,则要么银行起诉企业,由企业还账,要么当企业还不了债时由银行动用自有资金或财政资金还账;在设立资产管理公司以后,资产管理公司拿到手的可能是垃圾股票,此种情况下,资产管理公司唯一只有争取财政资金支持。不过对于存款人来讲,他只和银行打交道,从这个意义讲,银行划出了债权,而没有相应的资金补偿,则于银行来讲是极具风险的。银行的资产划走了,负债没有减少,其资产负债率更高了。除非资产管理公司比银行能更好地运作这笔债权。如果一旦债转股企业没有激活,企业不能扭亏为盈,那么资产管理公司作为股东无“红”可分,将会陷入困境。如果债转股企业不能维持,发生清盘,原来银行持有债权可优先受偿,而债权变为股权后,只能最后受偿,资产管理公司的损失将更大。
管理风险存在
资产管理公司持有债转股企业的股权,成为其股东,必然享有股东权利:监督、管理企业经营活动,参与企业重大事件的决策,并按收益取得分红。然而,在此阶段中亦蕴含不少风险。
一是作为国有企业,自然不愿意出让监管权利,受制于资产管理公司。因此它可能会想方设法逃避资产管理公司的监管,使得资产管理公司形同虚设,无实质性权利。
二是现在成立的资产管理公司是一个财政色彩较浓的实体,盈了归自己,亏了有财政在其后支撑,其在监管企业过程中的激励机制都有待培养。
三是缺少经验丰富的专门人才,很可能令资产管理公司在短期内难以担此重任。资产管理公司是技术知识较高的金融行业。处理不良资产,是一项体现了高知识水平上的策划、经营、管理活动,资产管理公司的业务,横跨证券业、投资银行业、企业管理等各个领域,它需要各方面的专业人才,资产管理公司作为一个知识密集型企业,如何吸引人才,坚持以人为本,充分调动和发挥人才的积极性,这既是今后工作的难点,也是重点之一。
四是处理不良资产缺乏相应的处置手段和法律支持。应该说授予了资产管理公司十分广泛的业务范围和手段,但这些手段有些现在不具备条件,虽是过去传统的商业银行不具备的,但与国外手段相比还是欠缺。资产管理公司处置不良资产的手段也缺乏明确的法律支持。
道德风险存在
道德风险是指当行为主体不必对其行为产生的负面效果负责时,其会变本加厉,利用信息不对称,合同不完备及合同实施障碍等原因在追求自身利益或效用的同时损害他人或社会利益,给另一方造成更大伤害的机会主义。经济行为中当事人产生的道德风险并不意味着缺乏道德,而是缺乏相应的激励机制与约束机制。这种风险在债转股过程中存在于、企业、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
资产管理公司存在的道德风险
作为债转股的执行者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经贸委负责推荐,并不负有审批责任,决定权掌握在资产管理公司手中,由于其管理人员与国有银行存在千丝万缕的联系,在实施债转股过程中会不加选择地购买国有银行的不良债权;同时由于不同程度的干预,在选择债转股企业时,不会站在中立的立场,对债转股企业的选择做到公平、公正和公开。对资产管理公司而言,债转股企业成功,有利可图,在政治上经济上双获丰收;债转股失败,则上有经贸委下有主管银行,对这种有利益无责任的事当然会有积极性。所以资产管理公司可能得过且过,不积极履行其职责,最大限度地保全国有资产。
国有银行产生的道德风险
不良贷款轻而易举地被转给资产管理公司,再由资产管理公司实施债转股,对造成不良贷款的原因基本上概不追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不加选择,这会给国有银行和国有企业传递错误的信息,会在客观上导致国有商业银行今后不去尽最大努力,防范产生不良贷款,对待贷款会更加漫不经心,反正将来出现了坏账,甩给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了事,从而导致国有银行不良债权有增无减。
国有企业赖账的道德风险
实施债转股的国有企业占有银行的贷款绝大部分已成为呆滞贷款,转变成股权后依然是呆滞资金,债转股并不能为企业的生产经营带来转机,充其量是使它们又获得了一次喘息机会,而债转股带给它们的好处一旦用完,企业可能会一切依旧,举债能力一恢复,其借债规模将进一步扩大,当债转股国有企业预期还不了债时,寄希望国家还会搞一次债转股。这种现象将导致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股权不能如期变现,而且其在实施债转股过程中昂贵的运营成本将导致其亏损面进一步扩大,最终的损失只能由国家这一“终极所有者”来承担,这就形成了企业的赖账风险。
地方进行干预产生的道德风险
在债转股过程中,虽然有关部门在企业选择中是严格把关,但在不健全的制度构架下,银行仍然面临着免除企业债务的“扶贫风险”。同时,债转股对于地方部门来讲,既是实现国企解困的难得机遇,也是一次将负债资源变为投资资源的再分配。因为相当数量的负债变为投资,对于地区的总体利息负担或还本压力就减轻,债转股越多,减轻幅度就越大。因为出于利益驱动越容易造成逆向选择,即越是经营不善、效益低下的企业,债转股的愿望就越发强烈,越是困难企业多的地方,部门就越积极企业进行债转股。在这种情况下,很容易造成企业报假账,地方部门乱推荐,国家在评估企业的债转股申请时受到外界的干扰,无法掌握企业的真实信息,做出的判断、决策容易有失偏颇。
国际上不良债务处理分析
由于经济不当,经济转轨等原因而导致银行不良债权增加,企业债务过多的问题,在很多国家也不同程度地出现过。其实,如何处理企业所欠银行的不良债务,不同的国家有不同的办法,比如承担、强制破产、集中处理等等。但是考察各国的不良债权债务重组的历史,我们发现债权转股权也是经常采用的方式之一。
美国不良债务处理分析
在美国当企业资不抵债时,企业依法可以申请破产。对于所有的债权人,可以通过协商决定,是进入清算程序予以破产,还是将债权转化成对企业的所有权,从而对企业实施重组。在这个过程中,所有债权人所拥有的债权转化为赔偿要求权,市场建立了赔偿要求权的二级市场流通交易的机制。认为重组企业可以获利丰厚的债权人或者债权人之外有战略投资者,可以通过赔偿要求权的流通市场购买各个债权人的赔偿要求权,从而获得债权转化为股权后对企业实施重组的权利。这样,一旦企业将来在重组后经营良好,该损失赔偿权的投资者将从公司的上市、转让中获利丰厚。
美国的经验表明,对于陷入债务危机的企业,通过债权转股权从而取得企业经营权,是可以在市场条件下作为一项投资来进行,是一个破产程序中可选择的行动,它通过赔偿要求权的流通,将战略投资者的可能范围扩大到原债权人之外的所有投资者,从而使债权转股权更为便利和可能。
东欧等国家不良债务处理分析
东欧等国家都曾面临从计划向市场的转轨。在经济转轨过程中,这些国家都采用了单纯利用财政资金注入银行的办法来化解这种因为历史积累而导致的国家银行所产生的不良债务问题。他们孤立地只是向银行重新注入资本金,这样的历史表明只能是浪费有限的财政资金,并不涉及企业和银行的资金运用体系和风险控制动机,呆坏帐问题很可能会再次发生。为此这些国家的制定一个框架,积极鼓励债权银行与企业配合,实施债转股,在向债权银行注资开始时通过审计和协商决定注资多少,一经确定,不得改变,因此改变了介入过多的做法,代之以债权银行同过度负债企业的合作,通过银行对企业的了解和关心,由银行去重组陷入困境的企业。这样银行就有积极性去尽量重组好企业,因为银行需自己承担重组企业的风险和收益。
这些国家的经验表明,一个能够激励银行有效处理不良贷款的运作机制很重要,而的作用更多地体现在这个运作机制的设计上。如果不将银行的收益与自己的努力程度联系起来,让银行承担债权转股权的后果,那么银行和企业勾结,蚕食债权转股权的利益,将是一个可能的结果。另外,这些国家并不是对所有的企业都实施债权转股权,在银行与的协商中,就已经剔除了一些无法救活、只有将其强制破产的企业。所以,债权转股权应该与破产有机地结合起来,并不是所有的不良债权都需要转化成股权,否则债权转股权将成为另一种形式的财政补贴。
匈牙利不良债务处理分析
匈牙利对银行呆滞帐的处理,始于 “贷款调整计划”,它显著地改善了有关银行、企业的财务状况,使其资产质量有了明显提高。但是,由于这种贷款调整计划,只是通过资金的注入来核销呆滞帐,并没有触及银行和企业的组织、控制、运营,于是这些银行和企业的财务状况又一次恶化。匈牙利被迫再次向银行注资。这一次吸取了以往的教训,银行要与国家签订详细的调整合同,调整的范围包括管理、组织结构、操作系统的现代化,以及所有制结构变化等一系列内容,并推进银行与企业债务人的重组。这一次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匈牙利的经验告诉我们,处理不良贷款,或者债权转股权,一定要与企业经营机制和所有制结构转换结合在一起,否则单纯为了做出一个漂亮的财务报告来处理不良贷款,必将重新陷入呆滞帐的泥潭。
经过对国际上其它国家债权转股权的分析,我们可以认识到, 债权转股权的整个操作步骤其实包括了两个方面:一是财务重组,二是管理重组。财务重组实现债权转股权,改变了企业和资产管理公司的债权结构和股权结构,对于企业而言,财务报表在短期内要变得优质得多。但是,如果债权转股权只是重点完成财务重组,必将重新陷入不良债务的困境。所以,在债权转股权的整个过程中,管理重组是一个关键的、核心的步骤,也就是说,必须从企业治理结构、人事任免体系、管理激励等各个方面予以更新和改善。所以,债权转股权要实现的最终目的,并不是仅仅止于减轻企业的债务负担和改善银行的资产负债质量,而是通过债权所转化的股权,形成企业的外部所有者和对企业的外部监督力量,督促企业经营管理能力提升,从源头上遏止不良债权的继续发生。
债转股问题风险防范的基本思路及对策
综合以上问题风险及其国际上做法的研究,我国国有企业债转股的问题及风险存在于债转股实施的各个环节,究其根源,则可以简单的归结为三个方面:产权问题、问题、市场问题。因此,风险问题的规避应该切实的从根源入手,把有效降低参与主体的机会主义行为激励作为主要内容。
健全公司治理结构削弱财务风险
必须把有效解决债转股的股权在所有权治理能力上的缺陷,健全国有企业公司治理结构作为风险规避的核心。无论是理论还是从实践经验来看,投资主体对企业经营管理的实质性介入和重组是债转股的本质所在,也是债转股成功运作的保障。
积极探索公司治理结构,改善企业管理水平,在市场机制前提下积极探索公司治理结构,可以积极借鉴及企业管理经验,以市场为导向,中西方管理模式相结合充分发挥企业外部监督机构,完善企业内部管理机制,促进企业管理多元化,改善企业组织结构,提升企业管理能力,促进企业长期有效地发展。
加强市场运作机制弱化管理风险
我国国有企业债转股在操作上必须以市场为根本取向。最大限度的利用市场机制,防止把充满商机的市场运作过程,变为申报审批的规定程序。加强企业核心能力培养,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提高企业盈利能力,一个企业能否扭亏为盈,并不能简单地依靠债转股去实现,而是要依靠企业在市场上的竞争力来实现。所以加强企业核心能力培养,提升企业核心能力是企业扭亏为盈的真正法宝,加强企业核心能力培养,重点应加强企业核心技术能力和核心人力资源管理能力培养,来提升企业市场竞争力,提高企业盈利能力,使国有企业能够在真正意义上扭亏为盈,长期发展。才外也必须解决我国国有企业债转股中的过度介入与法律制度保障供给不足的问题,使得交易各方成为真正意义上的市场微观主体,有效降低其行为的不确定性。
建立督导机制控制道德风险
为了控制道德风险必须建立有效的督导机制。所谓督导机制即所有者设计的一种制度,这种制度能够使管理者的管理行为在制度的约束下和所有者自身利益的诱导下,被动或主动地为所有者的利益积极地工作。对国家而言,主要是针对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设计督导机制,保证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在实施债转股企业选择和购买国有银行不良债权时能够站在中立的立场进行运作;以及明确界定地方在实施债转股过程中的职责权限规范地方的行为,防止政企职责不分。对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而言,其必须以股东的身份设计督导机制,对实施债转股的企业进行重组,必要时更换国有企业的领导班子,并对新的领导班子明确奖惩措施,尽可能地减少或消除“寻租”经营现象;对国有银行则防止购买其不良债权后再出现新的不良债权,一旦出现,必须追究有关人员的经济、民事和刑事责任。
结论
本文是关于债转股问题分析。研究思路是:通过对债转股一般原理、产生过程,分析我国债转股实施现状,针对债转股各环节可能产生的问题及其风险进行分析研究,与国际上债转股实践经验结合,从我国特殊背景和国情出发,透析我国国有企业债转股的深层次问题风险根源,在前面系统深入研究的基础上,结合有关理论,提出规避防范我国国有企业债转股的问题及其存在风险的基本思路和科学的对策。通过系统的研究得出了一下结论:
(1)债转股的一般原理及国际实践为我国处理国有银企间的不良债权债务问题提供了有益的借鉴和启示。
(2)实施国有企业债转股是基于我国国情的现实选择。
(3)债转股的风险巨大,而且蕴含于操作的各个环节,设计各个方面,有着财务风险,管理风险,道德风险,在资产管理公司退出环节也隐藏着风险。
(4)综上研究,切实的从问题从风险根源入手,有效降低参与主体的机会主义行为激励,健全企业治理结构,完善我国的资本市场是风险规避的主要内容。
致 谢
在论文即将完成之际,我要告别大学校园生活,从开始进入课题到论文的顺利完成,老师、同学、朋友给了我无言的帮助,回想起这篇论文的写作过程,进而也想起大学时光,想起在我成长道路上给我帮助的人,在此特地表达我诚挚的谢意。
首先我要感谢本论文的指导老师陈东玲老师。我不是您最出色的学生,而您却是我最尊敬的老师。您严谨的态度,为我营造了一种良好的精神氛围。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置身其间,耳濡目染,潜移默化,使我不仅接受了全新的思想观念,也领会了基本的思考方式,从论文题目的选定到论文写作的指导,经由您悉心的点拨,一步一步完成了论文。
其次还要感谢所有会计系的老师。你们严谨的治学态度,精益求精的工作作风,诲人不倦的高尚师德,严以律己、宽以待人的崇高风范,平易近人的人格魅力对我有影响的深远。
最后感谢学院为我提供良好的做毕业设计的环境,西亚斯图书馆电子资源为我提供了大量宝贵的论文资料。在今后的人生旅途中我会秉承西亚斯的优良传统,继续努力学习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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