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甲方(出租方):------------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
乙方(承租方):有限责任公司
身份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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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相关法规及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特制定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承租房屋位置号,面积,用途汽车展览展销,所称面积是指由甲方出租给乙方使用的场地、房屋及其配套设施。
第二条:租赁期限
2.1租赁期限:3年。自2015年10月1日起至2018年9月30日止,时间甲方按照元/平米/天(2016年)、元/平米/天(2017年)、元/平米/天(2018年)价格收取乙方费用(按租赁面积计算),后续2年价格按市场行情调整。
2.2合同履行期间,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租赁标的物灭失或不适于继续使用,本合同自发生不可抗力之日起自动终止。
第三条:租金及支付方式
3.1付款方式:合同签订5日内,乙方交付甲方保证金元,定金元,其余三年租金按月交付例如2015年10月房租为2015年11月1日结清,以此类推;水、电费按物业管理处缴费单据标准为准,按月交付;物业管理费按年交付;合同终止,如房屋及其配套设施为损坏一个月内退还乙方保证金。
3.2乙方与入驻单位合同需交付甲方复印件一份作为备案,复印件不起任何法律效应,如甲方原因合同内容泄露,责任由甲方负责。如乙方承诺入住单位各项条件与甲方有关,需与甲方商议后决定。
3.3乙方所欠甲方前期装修款(7万元)须在合同签订日起3个月内还清。
第四条:双方租赁该房屋的相关规定
4.1甲方提供出租房屋的冷暖设备,并根据双方协商方案对出租房屋进行前期改造,费用由甲方承担。
4.2乙方负责出租房屋内财产设施的保管和保险。
4.3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双方免责,并互相协助争取相应补偿。
4.4甲方为乙方提供甲方同意的项目启动广宣服务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