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滨河道路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实施细则
为保证道路工程进度、质量、成本、安全、文明施工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明确、细化现场施工管理各项责任义务等,根据国家、省、市相关市政、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安全等相关规程、规范、标准及四川雄飞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开发工程管理办法》(附件一)等文件规定,业主方对本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做出如下细则规定:
1.开工准备阶段实施细则
1.1施工总平面布置图须经监理、业主单位批准后合理布置实施。
1.2施工用水、用电必须按业主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实施到位,并能满足工程使用耗量相关规定。
1.3施工运输主要通道必须全部硬化或者采取替他措施,保证满足运输使用功能。
1.4按成都市标准化工地要求进行施工临时设施搭设,如外围张挂标牌、现场办公室全部采用装配式结构、临时设施地面硬化、施工区域内临设办公区全部吊顶,地面嵌贴,周边盆栽或绿化等。
1.5根据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做好文明施工,确保现场整洁、卫生、道路畅通,达到创建文明工地的标准。
1.6工地进出大门用防锈钢制大门,并要有门卫室,配备保卫人员和保卫人员服装、戒具,大门处必须设置冲洗设备、冲洗槽、沉淀池,清洗不干净的车辆严禁出入工地。
1.7工人生活区、办公区必须分开,不准混住,除夜间值班、仓储保卫人员外,施工区不准住人。
1.8全部施工区、临设办公区、生活区必须作好污、雨水排放措施,保证畅通,不得有任何积水,施工区必须按文明工地规定设置厕所。
1.9施工现场各种标牌、标语,如“五牌一图”必须上墙整齐美观,规格尺寸合符要求,全场文明施工达到规范化、标准化。
1.10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工人进入施工现场佩戴工作牌、安全帽、民工应统一着装(指专用外褂),民工和管理人员安全帽颜色分开。
1.11施工办公室应安装电话,幢号工长及以上管理人员需配置对讲机、手机,并保持24小时通迅畅通。
1.12施工机具、人员、材料、资料等必须满足开工条件,方能开工。否则,不能开工造成的损失由施工方负责。
2. 施工质量管理细则
2.1.施工单位须建立健全质量保证管理体系和保障措施。否则,发现缺少一处罚500元。
2.2监理、业主方认为现场施工主要责任人不能胜任该项工作,有权要求更换,并必须在24小时内调离本工程范围。否则,处以罚款500元/人/次。
2.3 建立并完善分项分部工程、施工工序的施工前技术交底制度,交
底人和被交底人必须有签字记录并报监理、发包人审查;分项工程未实施工技术交底不准施工。否则,每项处以罚款500元/次。关键序、重要部位未实施施工技术交底,每项处罚款2000元/次。
2.4 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措施方案需细化量化的指标、标准等。否则,
不予审批;施工方须严格执行经监理、业主批准的施工组织设
计和技术措施方案等。否则,1000元罚款/次/项。
2.5 施工方应认真按施工合同工期编制详细的有效的施工进度计划,经监理、发包人批准后不得延误实施,关键节点延误处以罚款5000元/天/项。
2.6 工程建筑材料、成品、半成品进场必须具备质量保证证明文件,进场12小时内报监理进行见证取样,并即时派出人员和车辆随同监理送检,未经检测合格的材料、成品、半成品,不得使用,如检测不合格的材料、成品、半成品必须在12小时内退场,否则罚款5000元/次/批。
2.7 凡进场材料(包括安装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未报验、复检就擅自投入使用的,已隐蔽的,视为不合格,必须打掉重做或强制拆除、并处罚款5000元/项。
2.8任何材料成品、半成品未经允许不得擅自代换、代用,一经查出必须打掉重做或强制拆除,并处罚款5000元/次/项。
2.9 施工方应严格质量事前控制,即主动控制;严格实行施工程序报验手续,凡隐蔽工程每道工序自检合格后必须报验,经监理、发包人检查合格,书面签认后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应报验的工序未报验擅自进行下道工序施工的,视为上道工序质量不合格,必须剥开检查或打掉重做,并处罚款2000元/次/项。如因自查不力,报验监理、发包人检查不合格除不准进行下道工序,限期整改外并处1000元罚款/次/项。
2.10 施工方必须认真执行监理、发包人指令,日常巡视检查中发现的大小质量问题,如未按监理、发包人要求期限整改合格,超期则处罚500元/天/项。
2.11对监理、业主检查出的质量问题,发出的质量整改通知单,施工方整改后未向监理书面提出“整改复查报告”,未经复查进行下道工序或擅自隐蔽的视为未整改合格,并处2000元/次/项。
2.12在施工过程中,第二次犯同样质量错误则处罚加倍,按2000元/次/项,第三次犯同样错误4000元。超过3次,停工整改。
2.13因质量或其它原因,业主、监理发出停工通知书时,承包人必须立即无条件执行,否则每延迟一天处2000元罚款/天。
2.14较大质量事故造成经济损失10000-30000元的,损失由施工单位全额承担,并处以10000元罚款。
2.15重大质量事故经济损失超过30000元以上的,损失由施工单位全额承担,并处以20000元以上罚款。
2.16施工前施工方应对施工图的平、立、剖、节点、详图、结合建、结施工图等认真审查,会审时尽量细化、明确,把图纸上的问题消除在施工之前,如因施工方自身原因造成遗、漏、碰、错的损失,概由施工方承担责任,并罚款1000元/次/处。
2.18基础施工前认真搞好测量工作,正确建立高程水准点及坐标系统控制网,自查合格并经监理、业主复查后请测绘部门复验(有必要时)正确后使用,如因施工方操测错误,造成损失由施工方负责并处罚款5000元/次/处。
2.19施工方专项施工方案等如因措施、方案不合理、不规范,造成损失由施工方负责并处罚款1000元/次/处。
2.20砼结构所用模板要求尺寸规矩、无翘曲,如因模板强度、刚度稳定性不够,造成结构坍塌等重大事故,则处10000元以上罚款/次;如因拆模造成结构开裂或坍塌,则处10000元以上罚款/次;
2.21砼养护期不够或者浇水、覆膜养护不力,承包人未经监理、发包人认可,擅自拆模,则处5000元以上罚款/次;
2.22钢筋隐蔽验收时,因施工原因造成主要受力钢筋遗漏,每少漏1根,则处500元罚款/根;如受力钢筋规格、型号与设计不符,则处500元罚款/根;钢筋接头制作,每出现一个接头不符合规范要求,则处500元罚款/个;
2.23砼结构施工时,砼强度与设计不符,以低等级代高等级,必须打掉重做或强制拆除、并处20000元以上罚款/次。
2.24砼结构不得出现严重缺陷(如结构尺寸偏差超过允许偏差过大、强度不合格、影响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等);砼一般缺陷和严重缺陷均不能自行擅自修改隐蔽,严重缺陷需报经设计单位、集团开发工程部技术部门等审批处理方案同意后实施。否则,处以5000元以上的罚款。
2.25非商品砼(指现场小型搅拌站)配合比、配合比计量必须准确,粗、细骨料(砂、石)必须严格电子计量,若计量不合格,视为该批砼强度不合格并处罚款2000元/次/项。
2.26经检查,验收合格后的结构砼缺陷修补,必须用提高一级砼填塞(包括梁、柱、板的预留洞、槽的填塞等)。如用砂浆填补,查出除打掉外,并处罚款2000元/次/处。
2.27所有构造植筋必须按设计、施工验收规范、规程、标准实施。否则,强行拆除并处罚款1000元/次/处。
2.28任何结构砼施工缝、变形缝必须按图纸、规范规定留设,否则除打掉该部位砼外,并处罚款5000元/次/处。
2.29砼结构每检验批结构尺寸检查中业主、监理如发现超出允许偏差限值过大(具体标准按相关规定确认),则强行拆除并处罚款3000元/处;
2.30水电安装预埋严格按图纸和施工规程、规范等实施,不得破坏已成型的砼、砌体结构。否则,查出后根据情结轻重处以罚款2000-5000元/处。
2.31砌体施工时,因施工原因,造成轴线、标高偏差而影响后续工程无法施工或影响使用功能,则处罚款5000元/处;砌体出现开裂,须拆除重做达到规范标准合格,并处罚款2000元/处。
2.32金属构件、防雷接地电阻达到设计及施工规程、规范要求,若验收不合格必须整改达到验收合格标准,并处以罚款1000元/处。
2.33承包人在施工中不重视成品保护,在业主、监理书面指正后,仍不采取措施进行成品保护,承包人应按照以下标准赔偿发包人的直接或间接损失:直接返修加直接赔偿费用在500元下的,按3倍计算(不低于500元);直接返修加直接赔偿的费用在500到2000元,按2倍计算;直接返修加直接赔偿的费用在2000元以上按1.2倍计算,并处以5000元以上的罚款/项。
3. 施工进度管理细则
3.1 工程施工前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措施)等需提前14日报监理、业主审查,审查合格书面同意后方可开工。否则,处以罚款2000元/次/项。
3.2 工程月度计划需在每月25日前,周计划需在每周一前提交监理、业主审查、确认,否则,处以罚款200元/次。
3.3 工程材料、设备采购(进场)计划需在每月25日前,周计划需在每周一前提交,需要进行招标采购的材料、设备需提前60天向监理、业主工程部、集团上级部门提交,确认审批后方可采购。否则,处以罚款500元/次。
3.4 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工程月度报表(包括进行、质量、安全文明、工程变更、现场签证等)需在每月25日前报业主方审查。否则,处以罚款200元/次。
3.5 工程月度进度款报表需在每月25日前报业主方审查。否则,由此造成的进度款支付时间迟后与业主方无关。
3.6 单项工程结算、竣工结算报表/结算书(同时报送完整合格的结算资料)需提前60天报监理、业主方审查、审批。否则,由此造成工程结算时间迟后与业主方无关。
4. 施工安全管理细则
4.1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穿高跟鞋、拖鞋,赤脚、赤膊上班,罚款100元/人/次;
4.2高空、悬空作业不系安全带、安全绳,罚款200元/次;
4.3工地现场生火或用电煮饭,除没收器材外,同时罚款100元/次;
4.4专职安全技术人员上岗证、安全生产考核证检查不合格罚款200元/次;
4.5除没收赌具外,罚款100元/人/次;
4.6打架斗殴不管何种原因,罚款2000元/人/次。
4.7非专业人员乱动用机具,乱拉乱接电线,罚款500元/人/次;
4.8室内、外环境卫生检查不合格,罚款200元/人.次;
4.9随地大小便者罚款100元/次;在发包人销售现场随地大小便者罚款200元/次;
4.10破坏安全设施(安全网、安全档板、红灯、模板支撑、脚手架、跳板等)罚款2000元/人.次,并及时恢复;
4.11违反材料堆放、工具堆放、建渣不及时清场等管理规定,罚款500元/次;
4.12未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交底制度、人员入场教育培训制度,处以罚款500元/次;
4.13施工作业人员不懂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范进行作业,处以罚款200元/人;
4.14无安全入场教育及培训记录、无安全交底记录,罚款500元/次;
4.15现场“三宝四口五临边”无具体施工安全防护措施或措施不完善,处发罚款500元/次;
4.16施工电梯、塔吊等无运行、检查、维护记录处以罚款500元/次,无相关质量合格证明文件、安装检验合格证明文件,不许使用。否则,处以罚款1000元/项/次。
4.17施工现场未进行定期安全检查,处以罚款1000元/次;
4.18施工现场安全检查无记录,罚款1000元/次;
4.19施工现场检查出的安全隐患整改不到位不及时,罚款2000元/次;
4.20对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整改项目未按期完成或整改不到位,罚款5000元/次;
4.21施工现场无安全标语、安全色标,未达到国家、省、市相关标准,罚款500元/次;
4.22大型构件、设备乱堆乱放,违反现场管理规定罚款500元/次;
4.23施工道路不畅通,罚款500元/次;
4.24施工电线破皮漏电,罚款1000元/次;
4.25施工线路过道无安全保护措施,罚款1000元/次;
4.26施工用电导线未绑在绝缘子上,罚款500元/次;
4.27施工用电开关箱无防雨措施,罚款500元/次;
4.28施工用电设备无保护接零或接地装置,处罚款500元/次;
4.29施工用电违反一机一箱,处罚款500元/次;
4.30施工用电开关箱无门锁,处罚款200元/次;
4.31施工配电箱熔丝不符合要求,处罚款500元/次。
5.文明施工管理细则
5.1施工现场挂牌:
5.1.1挂牌内容(五牌一图)不齐全罚款300元/次;
5.1.2挂牌不整齐罚款200元/次。
5.2封闭型管理:
5.2.1进入施工现场不佩戴出入证,罚款100元/人.次;
5.2.2施工现场进出口无大门,罚款500元/次;
5.2.3无门卫和门卫制度,罚款200元/次。
5.3现场围挡:
5.3.1围挡高度低于规定(1.8m),罚款200元/次;
5.3.2围挡不整齐,罚款200元/次;
5.3.3围挡不安全、残缺,罚款100元/次。
5.4总平面布置:
5.4.1构件、料具、设施堆放不按总面布置,罚款500元/次;
5.4.2道路不畅通,有积水,有杂土污物,罚款500元/次;
5.4.3临设地面不硬化、无防尘措施,罚款500元/次;
5.5现场住宿:
5.5.1施工作业区与住宿区未分开,施工区现场住人,罚款1000元/ 人/次;
5.5.2住宿环境不符合安全、卫生条件,罚款500元/次;
5.6生活设施:
5.6.1厕所不符合卫生要求,罚款200元/次;
5.6.2食堂不符合卫生安全要求,罚款500元/次;
5.7垃圾、污水:
5.7.1乱倒、乱堆垃圾,罚款200元/次;
5.7.2排污不符合要求,罚款200元/次;
5.8消防
5.8.1无培训的消防人员,罚款200元/次;
5.8.2应配备消防设施、设备未配置或配置不合格、未按施工现场相关消防管理规定进行施工,处以罚款500元/处。
附件文件:
附件一:四川雄飞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开发工程管理办法》
本施工现场管理实施细则执行过程中,施工方违规作业需缴纳的各项罚款在3日内上缴,超过期限未缴者,业主方直接在施工方工程款中双倍扣除。
本施工现场管理实施细则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若有关条款与合同有关条款相矛盾者,以要求更为严厉者为准;未尽事宜,在实施过程中业主方将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补充完善。
四川美坤实业有限公司
2013年5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