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疫情防控工作,完善工作机制,明确本食堂的疫情防控工作责任,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确保疫情防控工作有序高效,特签订本责任书,内容如下:
一、切实履行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二、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区及学校关于疫情防控的安排部署及工作提醒,加强食堂从业人员的管理,切实增强全体从业人员责任意识和安全意识。
三、完善疫情防控工作机制,本食堂负责人为疫情防控工作管理人,负责落实经营场所、餐饮具消毒、从业人员健康管理等相关制度,确保防控工作全覆盖无盲区。
四、建立本食堂从业人员健康排查档案和管理台帐,切实掌握本食堂从业人员上岗前14天以来的健康状况、活动区域、接触使等,和严格加强重点人员(重点疫区往来史、接触史、症状异常人员)管理,及时上报相关信息。
五、供餐恢复前,要进行全面卫生清洁和消杀防护工作,确保恢复供餐前安全卫生条件达标,并通过市场监督管理局验收。储备保障好防疫工作所必须的口罩、测温仪、消毒剂、消毒灯、洗手液等物品,严格按照卫生防疫部门制定的标准落实有关事项。张贴戴口罩、测体温、勤洗手等宣传标识,提醒食堂从业人员及用餐师生防疫注意事项,配合相关部门及学校及时发布疫情防控通知、通告。
六、供餐恢复后,每日记录本食堂全体从业人员健康情况,上午、下午上岗前两次体温检测,督促本食堂全体从业人员上岗时全程佩戴防护口罩、着工作衣帽,发现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人员立即停止上岗,并上报学校后勤处,及时安排到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就诊。每餐闭餐后对所有场所进行一次全面通风、消毒。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进行严格消毒,餐厨垃圾桶加盖并及时清理,配备有杀菌作用的洗手液。
七、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的相关要求,落实食品安全责任,规范开展自查工作,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不采购、使用来源不明以及过期、变质食品,疫情期间不供应生冷菜品,所有食材烧熟煮透,确保加热食品的中心温度不低于 70℃,食品加工过程避免生熟混放。对原材料进货进行查验,确保索证索票齐全、台账记录完整、来源可追溯,同时保证原材料新鲜,做到先进先出,适量存储。
八、遵守各级有关部门及学校各项疫情防控规定及要求,积极履行疫情防控责任,配合学校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若因违反相关规定造成疫情传播和食品安全事故的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责任单位:(盖章)
责任人:
2020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