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标识 | 中文名: 丙烯酸甲酯 | 英文名:methyl acrylate | ||||
| 分子式:C4H6O2 | 分子量:86.09 | CAS号:96-33-3 | ||||
| 危规号:32146 | ||||||
| 理化性质 | 性状:无色透明液体,有类似大蒜的气味。 | |||||
| 溶解性:微溶于水。 | ||||||
| 熔点(℃):-75 | 沸点(℃):80.0 | 相对密度(水=1):0.95 | ||||
| 临界温度(℃): | 临界压力(MPa): | 相对密度(空气=1):2.97 | ||||
| 燃烧热(KJ/mol): | 最小点火能(mJ):0.33 | 饱和蒸汽压(KPa):13.33(28℃) | ||||
| 燃烧爆炸危险性 | 燃烧性:易燃 | 燃烧分解产物:一氧化碳、二氧化碳。 | ||||
| 闪点(℃):-3(开杯) | 聚合危害:聚合 | |||||
| 爆炸下限(%):1.2 | 稳定性:稳定 | |||||
| 爆炸上限(%):25.0 | 最大爆炸压力(MPa): | |||||
| 引燃温度(℃):468 | 禁忌物:强酸、强碱、强氧化剂。 | |||||
| 危险特性:易燃,其蒸气与空气可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热极易燃烧爆炸。与氧化剂能发生强烈反应。丙烯酸甲酯容易自聚,聚合反应随着温度的上升而急剧加剧。其蒸气比空气重,能在较低处扩散到相当远的地方,遇明火会引着回燃。 | ||||||
| 灭火方法:消防人员须在有防护掩蔽处操作。灭火剂:抗溶性泡沫、二氧化碳、干粉、砂土。用水灭火无效,但可用水保持火场中容器冷却。 | ||||||
| 毒性 | LD50:277mg/kg(大鼠经口);1243mg/kg(兔经皮) LC50:4752mg/m3,4小时(大鼠吸入) 刺激性:家兔经眼:150mg,引起刺激。家兔经皮开放性刺激试验:1g/0kg,引起刺激。 | |||||
| 对人体危害 | 侵入途径: 吸入、食入、经皮肤吸收。 健康危害:高浓度接触,引起流涎、眼及呼吸道的刺激症状,严重者口唇发白、呼吸困难、痉挛、因肺水肿而死亡。误服急性中毒者,出现口腔、胃、食管腐蚀症状,伴有虚脱、呼吸困难、躁动等。长期接触可致皮肤损害,亦可致肺、肝、肾病变。 | |||||
| 急救 | 皮肤接触:立即脱去被污染的衣着,用肥皂水和清水彻底冲洗皮肤。就医。 眼睛接触:立即提起眼睑,用大量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彻底冲洗至少15分钟。就医。 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食入:误服者用水漱口,给饮牛奶或蛋清。就医。 | |||||
| 防护 | 工程防护:生产过程密闭,全面通风。提供安全淋浴和洗眼设备。 呼吸系统防护:空气中浓度超标时,佩戴过滤式防毒面具(半面罩)。必要时佩戴自给式呼吸器。 眼睛防护: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 身体防护:穿防静电工作服。 手防护:戴橡胶手套。 其它:工作现场严禁吸烟。工作毕,淋浴更衣。注意个人清洁卫生。 | |||||
| 泄漏处理 | 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安全区,并进行隔离,严格出入。切断火源。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正压式呼吸器,穿消防防护服。尽可能切断泄漏源,防止进入下水道、排洪沟等性空间。小量泄漏:用活性炭或其它惰性材料吸收。也可以用大量水冲洗,洗水稀释后放入废水系统。大量泄漏: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用泡沫覆盖,降低蒸汽灾害。喷雾状水冷却和稀释蒸汽、保护现场人员、把泄漏物稀释成不燃物。用防爆泵转移至槽车或专用收集器内,回收或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 | |||||
| 贮运 | 包装标志:7 UN编号: 1919 包装分类:Ⅱ 包装方法:螺纹口玻璃瓶、铁盖压口玻璃瓶、塑料瓶或金属桶(罐)外木板箱。 储运条件:通常商品加有稳定剂。储存于阴凉、通风仓间内。远离火种、热源。仓间温度不宜超过28℃。防止阳光直射。包装要求密封,不可与空气接触。不宜大量或久存。应与氧化剂分开存放。储存间内的照明、通风等设施应采用防爆型,开关设在仓外。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定期检查是否有泄漏现象。灌装时应注意流速(不超过3m/s),且有接地装置,防止静电积聚。搬运时要轻装轻卸,防止包装及容器损坏。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