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加强电气运行班的交管理,规范交过程、内容及交日志的记录,做到交内容清晰,责任明确,交接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电气部所属各运行班组(或运行岗位)的交管理。
3 职责
电气部负责本制度的制订、执行、检查及考核。
4 工作程序
4.1 凡连续生产的电气运行岗位,必须进行班间交接,并建立交日志。
4.2 交双方必须坚持“十交”、“六不接”原则。
4.2.1 “十交”:交任务和指示、交操作、交指标、交质量、交设备、交安全、交环保和卫生规格化、交问题和经验、交工具物品、交记录。
4.2.2 “六不接”:上班操作情况及问题交代不清不接;操作任务紧、尚处在操作过程中不接;有问题而原因未查清或有问题能处理而未处理好不接;岗位卫生不符合要求不接;岗位工具器材不全不接;交接记录不全不接。
4.3 前检查。人员必须按要求进行班前系统(岗位)检查,并按时参加交会。
4.4 召开交会
4.4.1 全体人员及人员必须参加交会;运行班班长、检修班班长和技术人员在日常工作期间要参加分管区域的交。
4.4.2 交程序:由值长介绍当班生产情况;介绍电调指令,部领导、技术组交办工作完成情况;工作任务完成情况,遗留或待处理问题等。值长及岗位人员根据预检情况提出相应的问题并与值长进行对接。
4.4.3 电气部管理人员、值班人员结合交情况及装置实际生产情况和任务,布置工作任务、提出工作要求,生产注意事项及遗留问题处理要求等。
4.4.4 运行班班长布置本班工作,并进行安全讲话。
4.4.5 交会时间原则上控制在10~15分钟。
4.5 岗位(或系统)交接
4.5.1 岗位人员进岗后,交接双方按4.2条内容,严肃认真、实事求是地当面交接清楚。
4.5.2 交接完毕,交接双方在“电气运行班交记录”上签字。签字后生产中发生的问题应由者负责。
4.5.3 人员未到岗签字,者不得离岗。
4.6 召开班后会。
4.6.1 完成岗位交接后,全体人员必须参加班后会。
4.6.2 班后会主要内容:由班长对当班生产情况进行总结讲评,及时总结经验教训,表扬好人好事,批评违章违纪等,必要时可安排重要文件学习、重要信息通报、重要事件分析等。
4.7 交记录的填写要求。
4.7.1 要求运行班组的每一个岗位必须设《电气运行班交记录》。
4.7.2 《电气运行交记录》包括值班人员、日期时间、本班巡检情况、本班操作情况、本班事件处理情况及经验和教训、本班处理上班移交情况、本班移交下班处理问题、本班接上级指示情况、本班与相关单位联系情况、工具交接情况和卫生状况;时的电力系统运行方式、接地线(刀闸)等内容,必要时还要填写特殊气象情况。
4.7.3 《电气运行交记录》的填写要求字迹工整清晰、版面整洁,尽量用仿宋体书写,以质量记录标准进行管理。对当班各项生产任务的执行与完成情况、各项操作调整情况,要进行及时、详细、准确、具体的记录;对当班生产中出现的参数超标,生产波动,报警、联锁的投用和切除及其它异常情况的处理过程、应对措施与原因分析等都必须作详细记录;交记录本上反映的问题各轮值要进行跟踪,并对处理结果做闭环记录。
4.8 前一小时,电力系统运行方式原则上不宜作大的变动和调整。
4.9 交接期间生产发生问题,以者处理为主,者应予以积极配合,直至者认为可以为止。
5 支持性文件
交管理制度 SHZH-T3.14.05.009
6 记录
电气运行班交记录 SHZH-T6.49.00.043
7 附加说明
本制度由电气部提出并归口。
本制度由电气部起草。
本制度起草人:张国财。
本制度审核人:邬君波。
本制度批准人:汪学。
本制度解释权归电气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