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工程名称 | 疏港大道道路和管线工程 | 施工单位 | 排水施工班组 | |||
| 交底提要 | 雨污水管技术交底 | 交底时间 | 2013年09月04日 | |||
| 交底内容: 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图及变更图、《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68-2008)及《埋地塑料排水管道工程技术规程》(CJJ143-2010),结合现场实际情况,为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现对江夏经济开发区金港新区疏港大道全线雨污水管道施工做以下技术交底,在执行过程中若有异议,请及时提出,以便改进! 交底对象:现场技术员;现场施工负责人,领、带班员;班组带班员。 一、雨污水管道布置情况 雨水管道布置基本情况为布置于左侧机动车道下,雨水管中心距线路中心9m。具体布置参照疏港大道排水工程施工图设计说明书第三页雨水管道布置; 污水管道布置基本情况为布置于右侧机动车道下,污水管中心距线路中心9m。具体布置参照疏港大道排水工程施工图设计说明书第四页污水管道布置; 二、管道设计构造及施工工艺流程 1、管道设计结构见06MS201-1-10。 2、施工工艺流程 施工工艺流程如下: 施工准备→施工放样→沟槽开挖→垫层施工→管道吊装→管道接口→三角区、管腔、管顶回填→检查井砌筑。 三、施工方法 1、测量放样 (1)由测量组根据施工图和变更图,精确放样出检查井中心点和管道中线,然后根据开挖深度和坡率,放样出开挖边线。井中心放样点打桩标识,开挖边线撒白灰线标识。 (2)放样完成后,测量人员须将测量结果书面交现场施工员一份,测量结果包含放样点位示意图、井号、开挖深度。 (3)沟槽开挖完成后,测量人员应再次在沟槽底部精确放样出检查井中心点,打木桩并在桩顶钉50mm的铁钉标识,在桩上油漆画出管道流水面标高。两井之间牵线撒出管道中轴线。 (4)检查井砌筑前,测量人员根据放样点的检查井中心点(如毁坏则需放样恢复),将检查井井内尺寸、砌筑高度书面形成书面资料交与施工员一份,用于现场施工。在砌筑至井顶面以下30cm左右时,再次在井内壁上精确抄平出基准标高,并计算出至井口的高度,用于精确控制井口顶标高。 2、沟槽开挖 (1)沟槽底宽:沟槽底宽B=D+2E,其中D为管道外径,E为每侧工作宽度。 (2)沟槽坡率: 当管道位于换填段时,管道采用放坡开挖,坡比采用1:0.5~1:1.0 ; 当管道位于搅拌桩复合地基段时,采用4号拉森钢板桩支护,桩长12m,雨水箱涵(管)处一层钢管支撑设置在钢板桩顶冠梁处,污水管道一层钢管支撑设置在搅拌桩作业面下2.0m。 (3)开挖过程中,在沟槽下游端设置集水坑,收集沟槽内积水,然后采用人工抽排至地面排水系统,集水坑随挖随设置。 (4)开挖到位后由人工辅助清底修平。 3、砂垫层施工 (1)管道开挖完成后,即铺设砂石垫层。 (2)垫层采用人工铺设,找平,并采用平板打夯机夯实,其密实度要达到90%。 4、管道铺设及接口 (1)本段管道管材种类较多,根据现场情况组织各种管材进场。 (2)现场安装采用20t吊车吊放,人工辅助对位,调整、固定。安装前,先须复核管道的长度和组合长度,确保安装后管道长度与设计吻合。同时检查到场的管道有无破损现象等现象,如发现后立即更换。 (3)管道间接口采用承插式接口时,承插口扩口端须置于上端方向(流水上游),小口段插入深度不小于20cm。每处承插处设置一道橡胶密封圈,防止管道漏水。 (4)管道铺设完成后,对管道标高、位置、长度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即组织下一道施工工序。 5、检查井、井盖及井座 本设计选用06MS201国标检查井,并作出如下修改: (1)对于钢筋混凝土检查井:底板下均增设10cm厚碎石垫层。钢筋混凝土检查井井内外壁均用1:2水泥砂浆抹面厚2cm,并按有地下水的情况选用尺寸。 (2)对于砖砌检查井:其井墙材料改用M10水泥砂浆MU10页岩砖;底板下铺10cm厚碎石垫层。砌筑检测井时必须砂浆饱满,砌体内外壁采用1:2防水砂浆抹面至顶。 为了避免城市道路排水检查井的沉陷,车道下设计排水检查井井盖周边应进行加固处理,并且井筒改为C30混凝土井筒。 位于车行道下的检查井井盖、支座宜采用φ700国标(06MS201-6-4)重型球墨铸铁井盖及支座,要求井盖井座采用销轴连接,并采用防盗井盖。要求井盖与井圈接触处嵌套弹性胶条(厂家配套供货),避免车轮轧过发出噪音。要求井圈、井盖安装平整,不得出现与路面高差不一致的现象。 检查井、井室及雨水口砌筑安装至规定高程后,及时浇筑或安装井圈,盖好井盖。 检查井回填前应先将井盖盖好,井墙与井筒同时回填,回填土压实系数以路面设计标准确定,但不得低于0.95。 6、管道的闭水试验 根据设计要求所有污水管道在回填前必须做管段闭水试验: (1)试验管段应按井距分隔,带井试验。 (2)试验管段应符合以下规定: 1)管道及检查井外观质量已验收合格; 2)管道未回填土且沟槽内无积水; 3)全部预留孔应封堵,不得渗水; 4)管道两端堵板承载力经核算应大于水压力的合力,除预留进出水管外,应封堵坚固,不得渗水。 (3)管道灌满水经24小时后再进行。 (4)闭水试验的水位,应为试验段上游管道的内顶以上2米,如上游管内顶至检查口的高度小于2米时,闭水试验水位可至井口为止。 (5)对渗水量的测定时间不小于30min。 (6)漏水时,检查井边应设临时行人便桥,以保证灌水及检查渗水量等工作时的安全。严禁站在井壁上口操作,上下沟槽必须设置立梯、戴上安全帽,预先对沟壁的土质,支撑等进行检查,如有异常现象应及时排除,以保证闭水试验过程中的安全。 (7)渗水量的计算: (8)HDPE管道的实测渗水量应小于或等于按下式计算的允许渗水量: q=0.0046D1 式中:q—允许渗水量(m3/24h·km) D1—管道内径(mm) 表1:HDPE管道允许渗水量: 序号 | 管内径mm | 渗水量L/h•m | ||||
| 1 | 400 | 0.077 | ||||
| 2 | 500 | 0.096 | ||||
| 3 | 600 | 0.115 | ||||
| 4 | 800 | 0.153 | ||||
(1)三角区、管腔区回填由人工采用砂砾分层夯填,分层厚度不大于20cm,密实度要达到95%;管顶区(管道顶以上50cm或不小于1/2管外径高度)采用砂性土人工分层夯填,密实度不得小于90%。
(2)槽底至管顶以上50cm范围内,填料中不得含有大于50mm的砖、石等硬块;
(3)管道沟槽回填时,须注意:
1)沟槽内的砖、石、木块等杂物须清理干净;
2)回填时沟槽内不得有积水,确保降水排水系统正常,不得带水回填;
(4)井室、雨水口及其他附属构筑物周围回填应符合下列规定:
1)井室周围的回填,应与管道沟槽回填同时进行;不能同时进行时,应留台阶形接茬;
2)井室周围回填压实时应沿井室中心对称进行,且不得漏夯;
3)回填材料压实后应与井壁紧贴;
(5)沟槽及井室周边回填时,严禁在槽壁取土回填;
(6)回填填料运入槽内时不得上级管道及其接口,须符合下列规定:
1)根据每层虚铺厚度的用量将回填材料运至槽内,且不得在影响压实的范围内堆料;
2)管道两侧和管顶以上50cm范围内的回填材料,应由沟槽两侧对称运入槽内,不得直接回填在管道上。
(7)回填超出管顶50cm范围时,可用小型机械设备从管道轴线两侧同时分层夯实,其分层厚度不大于20cm。
四、质量标准
1、沟槽开挖及基底处理
(1)原状地基土不得扰动,受水浸泡;
(2)基底垫层的厚度、压实度满足设计要求;
(3)其他项目施工允许偏差应符合表2要求。
表2:沟槽开挖施工允许偏差
| 序号 | 检查项目 | 允许偏差(mm) | 检查数量 | 检查方法 | ||
| 范围 | 点数 | |||||
| 1 | 槽底高程 | 土方 | ±20 | 两井之间 | 3 | 水准仪 |
| 石方 | +20,-200 | |||||
| 2 | 槽底中线每侧宽度 | 不小于规定 | 两井之间 | 6 | 卷尺 | |
| 3 | 沟槽边坡 | 不陡于规定 | 两井之间 | 6 | 坡度尺 | |
(1)回填材料符合设计要求;
(2)沟槽不得带水回填,回填料密实;
(3)回填后管道的变形率不得超过3%,管壁不得出现纵向隆起、环向扁平和其他变形;
3、管道铺设
(1)管道与井室之间无渗漏水;
(2)管道内、外防腐层完整,无破损现象;
(3)管道铺设的允许偏差见表3要求。
表3 :管道铺设的允许偏差(mm)
| 序号 | 检查项目 | 允许偏差(mm) | 检查数量 | 检查方法 | |
| 范围 | 点数 | ||||
| 1 | 水平轴线 | 30 | 每节管道 | 1 | 全站仪 |
| 2 | 管底高程 | ±15 | 水准仪 | ||
(1)结构混凝土强度、砌筑水泥砂浆强度符合设计要求;
(2)砌筑结构应灰浆饱满、灰缝平直,不得有通缝、瞎缝,预制装配式结构应座浆饱满密实,无裂缝,井室无渗现象;
(3)检查井流水槽应平顺、圆滑、光洁;
(4)井室内踏步位置正确、牢固;
(5)井盖、井座规格符合设计要求;
(6)井室的允许偏差应满足表4要求。
表4 :检查井井室施工允许偏差
| 序号 | 检查项目 | 允许偏差(mm) | 检查数量 | 检查方法 | |
| 范围 | 点数 | ||||
| 1 | 平面轴线位置 | 15 | 每座 | 2 | 卷尺、全站仪 |
| 2 | 结构断面尺寸 | +10,0 | 2 | 卷尺 | |
| 3 | 井室尺寸(长宽) | ±20 | 2 | 卷尺 | |
| 4 | 井口高程 | 与道路规定一致 | 1 | 水准仪 | |
| 5 | 井底高程 | ±10 | 2 | 水准仪 | |
| 6 | 踏步安装(间距、外露长度) | ±10 | 1 | 卷尺 | |
| 7 | 流槽宽度 | ±10 | 2 | 卷尺 | |
1、施工区域采用警戒线围栏封闭,严禁非作业人员进入;
2、已开挖地每个工作面,树立“注意安全”、“当心坠落”等安全标志牌和夜间红灯警示;
3、沟槽开挖时按需设置人行上下梯道;
4、沟槽边缘3.0m内不得堆载;
5、管道吊装时吊臂下方严禁站人;
6、检查井砌块抬运中,应确保作业通道安全、畅通;
7、当天未砌筑完的井室,休息期间应采用围挡封闭;
| 8、验收合格后按现场实际情况,参照设计及相关图集进行收方; | ||||||
| 审核人 | 交底人 | |||||
| 被交底人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