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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公司能源使用管理制度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5-10-03 09:5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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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公司能源使用管理制度

集团公司能源使用管理制度1总则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加强公司节约能源管理,确保安全供用,保护环境,特制订本管理制度。2节能管理2.1公司成立能源管理领导小组,由公司分管领导、工程部门、生产部门、财务部门、质量部门、采供部门等部门负责人组成,由公司分管领导任组长,工程部门领导任副组长。2.2能源管理办公室(简称能源办)为公司能源管理领导小组的工作机构,负责日常工作。能源办设在工程部门,由相关人员组成,工程部门领导任能源办主任。2.3各分厂(分公司)、处建立部门能源管理小组,由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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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集团公司能源使用管理制度1总则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加强公司节约能源管理,确保安全供用,保护环境,特制订本管理制度。2节能管理2.1公司成立能源管理领导小组,由公司分管领导、工程部门、生产部门、财务部门、质量部门、采供部门等部门负责人组成,由公司分管领导任组长,工程部门领导任副组长。2.2能源管理办公室(简称能源办)为公司能源管理领导小组的工作机构,负责日常工作。能源办设在工程部门,由相关人员组成,工程部门领导任能源办主任。2.3各分厂(分公司)、处建立部门能源管理小组,由部
集团公司能源使用管理制度

1 总则

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加强公司节约能源管理,确保安全供用,保护环境,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2 节能管理

2.1 公司成立能源管理领导小组,由公司分管领导、工程部门、生产部门、财务部门、质量部门、采供部门等部门负责人组成,由公司分管领导任组长,工程部门领导任副组长。

2.2 能源管理办公室(简称能源办)为公司能源管理领导小组的工作机构,负责日常工作。能源办设在工程部门,由相关人员组成,工程部门领导任能源办主任。

2.3 各分厂(分公司)、处建立部门能源管理小组,由部门分管领导任组长,下设能源管理员。

2.4 能源管理职责

2.4.1 公司能源管理领导小组职责:贯彻执行国家《节约能源法》以及有关能源管理的方针、、法规和标准,做好全公司能源管理的组织、协调工作;管理和监督公司合理使用能源,确定节能措施方案,不断提高能源利用率。

2.4.2 能源办职责

2.4.2.1 负责处理能源管理日常业务工作,负责制定本公司能源管理制度、能耗定额和奖惩办法,并进行考核,提出节能奖分配意见。

2.4.2.2 定期分析能源动态,做好能源消耗统计、分析和上报工作,编制年、季、月能耗指标,并进行分解落实。

2.4.2.3 加强巡回检查,组织对各部门定期检查评比,杜绝浪费和违章使用现象。

2.4.2.4 能源办是节能技术措施计划的归口管理单位,负责摸清公司能源利用情况,提供出挖潜措施,制订改造规划,组织实施。

2.4.2.5 负责批准并监督拖接能源管线临时线的工作。

2.4.3 各分厂(分公司)、部门职责

2.4.3.1 认真贯彻执行公司各项能源管理制度、条例和规定,定期对部门节能网检查督促,加强员工节能教育,增强全员工节能意识,提高节能自觉性。

2.4.3.2 根据公司下达的定额指标、能耗限量,做好指标分解落实和考核工作。

2.4.4 有关职能部门的职责

2.4.4.1 业务计划管理部门

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公司能源消耗近期和长远规划,每月下达生产计划的同时,下达能源消耗计划,督促能源办及时上报统计报表,并列入公司统计报表。

2.4.4.2 工程部门

保证公司水、电、蒸汽、压缩空气的正常供应;负责在编制工艺时要有能耗定额,技术改造中根据扩容规模和生产能力配置动能供应设备;全面负责公司能源办的工作,履行能源办的职责。

2.4.4.3 生产管理部门

按能源供应和消耗计划指标,合理组织生产和调度能源,严格控制高耗能设备的开动班次,实行均衡用能。

2.4.4.4 质量管理部门

负责公司能源计量器具的配备、定期鉴定和维修。

2.4.4.5 财务部门

负责公司能源消耗经济核算工作,做好能源成本分析,负责节能措施项目的拨款和节能奖金的发放工作。

2.4.4.6 产品开发部门

负责在产品设计中要有能耗指标。

2.4.4.7 物资采供部门

负责掌握公司煤、成品油的使用情况,按期编报供应计划和消耗统计报表。加强煤场、油库管理工作,严格计量收发制度,负责煤、成品油的进厂取样分析。

2.5 能源统计与分析

2.5.1 能源的统计编报必须遵照国家《统计法》的规定,由专人负责。

2.5.2 能源统计必须健全基础工作和原始记录,建立统计台帐,根据统计要求,按期上报各种报表。

2.5.3 按月对节能和超耗能源的情况进行分析,为改善提高能源管理,确定节能措施和能源技改项目的实施提供资料。

2.6 节能奖惩

2.6.1 根据无锡市经委、无锡市财政局、无锡市地税局联合下发的锡经能(98)9号文的通知规定;提取节能奖能体现企业节能工作的水平,节能奖可直接进入生产成本,按照“多节多奖,少节少奖,不节不奖”的原则,做到专款专用,严禁挪作他用。

2.6.2 凡用能已列入考核的分厂(分公司)、部门可得节能奖。

2.6.3 节能奖由能源办提出具体意见,交分管副总经理审核批准后实施。

3 供用电管理

3.1 原则

工程部门负责公司供电网路的安全可靠与经济运行,根据供电公司电网情况以及电费收取情况,综合考虑用电成本,保证公司生产生活用电。

3.2 管理分工

3.2.1 工程部门根据公司生产情况,负责每月用电指标的申请和电费交款工作,负责电表的安装与抄表工作,负责电能统计报表和节约用电的监管。

3.2.2 工程部门负责供配电设备的试验检修和维护保养工作。利用节假日和厂休日进行供配电设备检修保养时,应提前一周报生产安全部门,协商安排。

3.2.3 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公司生产生活用电的统一调度和监管。

3.2.4 工程部门负责公司用电设备增容实施。

3.2.5 财务部门负责电费款筹措和用电成本监管。

3.2.6 各用电部门在生产管理部门和工程部门的指导下,合理安排大容量用电设备的开班班次,督促本部门员工安全用电,经济合理用电。

3.3 管理内容及要求

3.3.1 节假日用电:各用电部门提前一周报生产管理部门批准后,由工程部门根据检修情况统一安排。

3.3.2 星期日用电:各部门提前二天报生产管理部门批准后,由工程部门根据情况统一安排。

3.4 临时用电的管理

3.4.1 各用电部门需使用电气临时线时,由使用部门按规定填写申请报告,报工程部门动力技术科办理登记手续,经审查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批准,然后报生产安全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使用。

3.4.2 安装电气临时线时,按规定的技术要求,在指定的地点、时间,用后及时拆除。如到期仍需使用,要及时办理延期手续。

3.4.3 违反临时线使用规定,产生不良后果由使用部门负责。

3.5 特殊情况用电

3.5.1 电网停电,公司内生产生活需用电时,使用备供电源,电量分配由生产管理部门统一安排。变电所值班人员按生产处设定的拉电顺序进行限电操作。

3.5.2 电网紧急情况下,如供电公司电网紧急停电,涉及重大人身安全、设备故障、火灾、雷击等,变电所值班人员有权采取应急措施。

4 蒸汽、压缩空气供应管理

4.1 原则

工程部门负责公司蒸汽、压缩空气管路的安全、经济运行,按规定时间、压力供应蒸汽、压缩空气,保证公司生产生活用蒸汽、压缩空气。

4.2 管理分工

4.2.1 工程部门负责锅炉房、空压站设备、蒸汽管道和压缩空气管道的运行和维护保养工作。利用节假日和星期日进行设备检修保养时,应提前一周报生产管理部门,协商安排。

4.2.2 工程部门负责蒸汽、压缩空气的统计和节约用蒸汽、压缩空气的监管。

4.2.3 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公司生产生活用蒸汽、压缩空气的统一调度和监管。

4.2.4 工程部门负责公司蒸汽系统、压缩空气系统的技术改造。

4.2.5 采供部门负责确保煤、盐等物资的供应。

4.2.6 财务部门负责蒸汽、压缩空气成本监督。

4.2.7 各使用蒸汽、压缩空气部门在生产管理部门和工程部门的指导下,督促本部门员工合理用汽(气)、节约用汽(气)。

4.3 管理内容和要求

4.3.1 节假日用蒸汽、压缩空气:各使用部门提前一周报生产管理部门批准后,由工程部门根据检修情况统一安排。

4.3.2 星期日用蒸汽、压缩空气:各使用部门提前两天报生产管理部门批准后,由工程部门根据检修情况统一安排。

4.3.3 凡需对蒸汽、压缩空气管道新装、改装、维修(防冻保暖)时,由使用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委托工程部门调查安排解决。

5 供用水管理

5.1 原则

工程部门负责公司给水管路的安全、经济运行,保证公司生产生活用水。

5.2 管理分工

5.2.1 工程部门负责保护水体,严禁水体污染,根据防疫部门的要求,定期清洗消毒水池。

5.2.2 工程部门负责供水设备(含水表)的检修和维护保养工作。利用节假日和星期日进行供水设备检修保养时,应提前一周报生产管理部门,协商后由工程部门统一安排。

5.2.3 工程部门负责公司抄表及用水量的统计和节约用水的监管。

5.2.4 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公司生产生活的用水的统一调度和监管。

5.2.5 工程部门负责给水系统的技术改造。

5.2.6 财务部门负责水费款筹措和用水成本监管。

5.2.7 各用水部门在生产管理部门和工程部门的指导下,督促本部门员工合理用水、节约用水。

5.3 管理内容和要求:凡需对给水管道新装、改装、维修(防冻)时,由使用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委托工程部门调查安排解决。

6 动力系统设备管理

6.1 原则

动力设备是公司动能系统的重要设施,是保证生产正常运转和保障生活供给的物质技术基础。为确保动力设备处于最佳技术状态,特制定本制度。

6.2 动力设备的范围

6.2.1 动力设备是公司内所有用于发生、变换、分配、传输各种动能(如:电、水、蒸汽、压缩空气等)及其它各种气体、液体的设备和管线。

6.2.2 动能发生设备:空气压缩设备(空气压缩机、中间冷凝器、后冷却器、储气罐等);锅炉设备(锅炉、水处理设备、给水泵、除氧器、风机、除尘设备等);工业泵(各类水泵、污水泵、真空泵等)。

6.2.3 电器设备:变压器(各类电力变压器、电炉变压器等);高低压配电设备(各类高压配电柜、低压配电柜、高低压电力电容器、避雷针、油开关等);变频变流设备(高频、中频电热加工整套设备、高频调速设备、电瓶充电设备等);各类电气试验设备;焊切设备(各类交直流电焊机、氢弧焊机);通讯设备(电话交换机等);电力电信线路(各类线路、照明线路、通讯广播线路)。

6.2.4 工业窑炉:各类加热炉、热处理炉等。

6.2.5 其它动力设备:通风采暖空调设备、制冷设备(各种离心式通风机、轴流式通风机、制冷机、蒸发器、冷凝器、水泵等)工业管道(蒸汽、压缩空气、给水排水以及各种保护气体管道、通风管道);电镀设备(镀铬、镀锌、镀镍(铜)工艺设备、电解工艺设备、电化表面处理设备等);工艺用槽(各种工艺用槽、清洗设备以及附属装置);除尘设备(旋风式除尘设备、水膜式除尘设备、布袋除尘设备等)。

6.3 动力设备的管理分工

6.3.1 动力设备的日常管理、预防性试验、检修由使用部门负责,工程部门作技术指导。力试验、检修(及工业窑炉修筑)的部门可委托工程部门试验、检修(施工)。

6.3.2 动力设备大修计划由使用部门提出,报设备管理部门批准并由设备管理部门组织实施及监督大修技术资料归档。

6.3.3 动力管线系统的管理维修分工:电气系统,各分变配电柜出线桩以上,由工程部门管理维修,以下由各使用部门管理维修:进户线、蒸汽、压缩空气、自来水管路系统,进各建筑物第一阀门以前,由工程部门管理维修,以后由使用部门管理维修。

6.3.4 工程部门负责制订动力设备的使用操作规程、维护规程和检修规程。

6.3.5 工程部门负责审查设备的改装和改进,对动力设备的报废作出技术鉴定。

6.3.6 工程部门负责分析、处理动力设备各种事故,并采取改进和防范措施。

6.3.7 公司技术改造过程中,动力设备的改造、更新、选型、购买、安装、调试、验收,由工程部门归口负责,各使用部门参与。

6.3.8 动力设备的资产管理由工程部门负责。

6.4 动力设备的管理内容与要求

6.4.1 在扩建、改建、新建动力站房时,加强动力设备的管理,特别注意作好以下三点:

a 可靠。要确保所建动力站房(包括动力设备与附属设施)在竣工后能长期连续运转,正常可靠地使用,满足生产的需要。要考虑生产需要和动力设备能力的匹配,并要留有适应负荷变化的发展余地;同时要考虑动力设备维护、保养、检修时供替换运行的备用设备机组。

b 安全。要确保所建的动力站房在竣工后能长期安全运行,必须考虑动力站房与其它建筑物的安全距离,站房本身的耐火等级及各种防爆、防火、防雷击等措施;动力设备运行带来的污染和公害的预防、治理措施;确保动力设备安全运行的各种预防性试验和定期检验手段等。

c 经济。对动力站房建设的各种方案进行技术经济分析,在安全、可靠、满足生产需要的前提下,从中选择经济性好的方案。

6.4.2 贯彻安全、可靠、经济、合理的原则,实行专业管理和群众管理相结合的方针,建立健全以岗位责任制为核心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好动力设备的生产过程管理工作。

6.4.3 贯彻以预防为止、维护保养与计划检修并重的方针,保证动力设备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

6.4.4 贯彻动力设备的安全和技术操作规程,加强安全检查,严肃工艺纪律,保证动力设备安全可靠地运行。   

7 锅炉及压力容器管理 

7.1 原则

在公司分管副总的领导下,工程部门负责锅炉及压力容器的管理。工程部门设专人负责锅炉及压力容器的日常管理和技术工作,各使用锅炉及压力容器的部门,在部门主管领导下,设专职或兼职人员管理。

7.2 管理分工

7.2.1 锅炉及压力容器的移装、改装、检测、试验,由使用部门向工程部门提出委托,工程部门负责报主管局请示。经批准后,由工程部门组织实施。

7.2.2 锅炉及压力容器的年、季、月的预、检修计划,由工程部门负责制订并组织实施。

7.2.3 锅炉及压力容器的年龄、年审工作,由工程部门负责制订并组织实施。

7.2.4 锅炉及压力容器操作人员的技术培训、操作证的发放、年检、年审工作由生产管理部门和工程部门负责实施。

7.2.5 锅炉及压力容器的事故,由工程部门组织,并会同生产管理部门及有关部门进行分析,按事故情况及时上报。

7.2.6 工程部门组织有关人员经常检查锅炉及压力容器的使用情况,及时制止无证作业、违章作业,及时制止不安全锅炉、压力容器的使用。

7.2.7 使用锅炉及压力容器的部门领导,应经常教育操作人员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不得随意改变工艺规定和工艺路线。

7.3 管理内容及要求

7.3.1 锅炉及压力容器都必须有安全保险装置。

7.3.2 安全保险装置,使用部门必须保证齐全、灵敏、安全可靠,定期进行检查或校验合格后方可使用。每次检定或校验都应有详细记录和铅封。

7.3.3 锅炉及压力容器、安全阀开启压力。

锅炉工作压力

(MPA)

安全阀开启压力

(MPA)

注明
P<1.3控制安全阀:工作压力+0.02

工作安全阀:工作压力+0.05

铅封
1.3-1.9控制安全阀:工作压力的1.04倍

工作安全阀:工作压力的1.06倍

 
P>3.9控制安全阀:工作压力的1.05倍

工作安全阀:工作压力的1.08倍

制订部门:工程处                   审核:冯志明              管理处审定:宣建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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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公司能源使用管理制度

集团公司能源使用管理制度1总则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加强公司节约能源管理,确保安全供用,保护环境,特制订本管理制度。2节能管理2.1公司成立能源管理领导小组,由公司分管领导、工程部门、生产部门、财务部门、质量部门、采供部门等部门负责人组成,由公司分管领导任组长,工程部门领导任副组长。2.2能源管理办公室(简称能源办)为公司能源管理领导小组的工作机构,负责日常工作。能源办设在工程部门,由相关人员组成,工程部门领导任能源办主任。2.3各分厂(分公司)、处建立部门能源管理小组,由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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