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序号 | 材料名称 | 备注 |
| 1 | 事故管理制度及事故报告样本 | |
| 2 | 事故台账及档案 | |
| 3 | 每月事故情况报表 | |
| 4 | 关于事故情况的说明 | |
| 5 | 事故回顾、原因分析和预防措施培训记录 | |
湖北宏阳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宏阳[2018]综 10 号
关于颁布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通知
所属各部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全生产法》、《福建省安全生产条例》、《冶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炼钢)》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安全领导小组组织重新整理汇编了公司生产规章制度,现予以下发,望大家认真学习,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湖北宏阳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2018年1月8日
湖北宏阳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文件
Q/JD AQZD028-2018
事故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加强事故管理,确保事故得到及时快捷的处理的同时能够起到警示教育作用,并及时准确地报告、记录、调查、处理、统计事故,依据《安全生产事故处罚规定》特制定本规程。
2.范围
本公司范围内发生的所有事故。
3.职责
3.1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制定事故管理制度,检查各单位执行情况,接收和记录事故事件报告,必要时协助指挥事故的现场处理。
3.2管理部安办:负责人员伤亡事故、火灾事故、爆炸事故、未遂事故、工伤事故的管理;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处理、统计分析,建议和跟进相应的纠正与预防措施;工伤事故的初步认定。
3.3管理部总务课:负责污染事故、交通事故、治安事故的管理;办理工伤保险,为事故急救提供后勤服务,负责工伤事故对外的申报和理赔工作,并定期组织急救相关培训,配置急救药箱,并及时检查和补充急救药品,跟进住院患者的诊治。
3.4生产部:负责质量事故、设备事故、生产事故的管理;及时向安全领导小组报告事故事件;联络、组织急救与抢救;支持和配合管理部进行事故的调查、报告与处理。当发生事故事件或违反本规定时应采取纠正预防措施;保管好本区域的急救箱;立即为受伤者实施止血、消炎和包扎等急救行动;护送受伤者到医疗室或医院。
3.5员工:作为事故事件当事人或目击者,要立即向上级报告,并配合事故事件的调查。
4.内容
4.1事故类型
4.1.1人员伤亡事故:由于企业的设备和设施不安全、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不良、管理不善及领导指派到企业外从事与本企业有关的活动所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事故;
4.1.2生产事故:在操作过程中,因违反工艺规程、违章指挥及管理原因、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或由于误操作或操作不当造成停(减)产、原辅料、半成品或成品损失,但没有人员伤亡的事故。
4.1.3质量事故:成品、半成品不符合国家或企业规定的质量标准,原辅料或产品因保管、包装不良而变质等造成经济损失和影响公司声誉的事故。
4.1.4设备事故:在生产过程中,造成生产装置、机械器具、动力设备、电力通讯设施、仪器仪表、输送设备、管道及建(构)筑物,等发生故障或非正常损坏,造成停机、产量损失或修复费用达到规定数额的,但没有人员伤亡的事故;
4.1.5火灾事故:在生产过程中,失去控制的燃烧,或电气火灾并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烧毁的事故;
4.1.6爆炸事故:发生化学性或物理性爆炸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事故;
4.1.7交通事故:企业机动车在行驶过程中由于违反交通法规及机械设备故障等造成车辆损坏、财产损失或人员伤亡的事故;
4.1.8未遂事故:因操作不当,维护不周等原因,已经构成事故发生条件,足以酿成灾害,幸亏发现及时或侥幸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事故;
4.1.9工伤事故:员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发生人身伤害、急性中毒的事故。
4.1.10自然事故:凡属外界原因而发生不可抗拒的灾害,或尚未认识到技术原因,造成人身伤害或经济损失的事故。
4.1.11破坏事故:凡属人为因素,为达到一定目的而蓄意制造的事故。
4.2事故伤害程度
按伤害程度分为轻伤、重伤和死亡。
4.2.1轻伤:指损失工作日低于60日的失能伤害;
4.2.2重伤:损失工作日等于或超过60日的失能伤害;
4.2.3死亡:指发生交通、火灾、生产及生产有关事故中造成的人身伤亡(包括当时死亡和伤后当月死亡)。
4.3事故等级
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493号令)根据事故伤害程度、经济损失及情节轻重,可将各类事故分为
4.3.1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3.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3.3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3.4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4事故报告程序
4.4.1事故最先发现者,除立即采取紧急措施处理外,应同时向领导和有关部门报告,而后逐级上报;对重大事故,应立即用快速方法(如电话)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4.4.2发生死亡、重大伤亡事故的部门应保护好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
4.4.3发生重大火灾应同时立即报告安全领导小组。发生事故的部门应按规定填写事故报告,经主管领导审查后,报送上级有关部门。
4.4.4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部门负责人报告;协理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主管部门和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行政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4.4.5对待事故报告必须严肃认真,填写时要内容仔细、字迹清楚,时间、地点、原因、部位、情节、损失等内容都要准确,防范措施落实,责任明确,按时上报,不得无误拖延、弄虚作假或隐瞒不报。如事故情节复杂,不能按期上报者,应事先说明原因,否则,除责成上报外,并追究所在部门领导责任,严肃处理。
4.4.6伤亡事故的报告应按《企业员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执行。凡外单位人员在本公司劳动、实习、代培时发生的事故,由本公司按表外统计上报,并说明伤亡者单位、姓名和来厂原由。
4.4.7凡因公负伤者必须及时去医务室检查,经医生诊断为需要休息者,须持有休息证明方能填写工伤事故报告。如工伤者从发生事故受伤起,一个月内未能确定为重伤者,按轻伤事故统计,若一个月以后,由轻伤转为重伤或由重伤转为死亡,则不再按重伤或死亡事故上报,也不再作专题调查报告。
4.4.8凡因属外界原因或由于自然条件造成的事故,也要按规定上报,但不作为所在单位的责任事故。
4.5事故抢险和救护
4.5.1发生事故,必须积极组织抢救,妥善处理,以防事故蔓延扩大。
4.5.2发生事故时,各级领导应亲临现场,直接指挥组织抢救,并注意保护事故现场。
4.5.3对有毒有害物料大量外泄的事故场所和火场,必须设立警戒线,抢救人员应佩带好防毒面具,对中毒、灼伤、烫伤人员应及时抢救处理。
4.6安全事故责任划分及处理
4.6.1安全管理实行协理全面负责和各部门领导分管负责相结合的责任制。实行一级对一级负责。安全领导小组对安全生产负监督管理责任。
4.6.2由于公司的安全规章制度不健全、不完善、不科学造成事故的,由安全领导小组负主要责任。
4.6.3行政部门已制订或已建议制订规章制度,领导不颁发、不组织宣贯或不组织实施的,由领导负责。属各部门分管业务内事务,由各部门负责。
4.6.4设计有缺陷或不符合设计规范的,由设计者和审批者负责;在施工和生产过程中发现设计有缺陷,可以采取措施弥补而没采取的,由相关领导者负责;已制订措施,却不执行而酿成事故的,由违反者负责。
4.6.5操作员工必须经安全、技能培训考核合格,才能操作。未经安全、技能培训考核合格者被车间安排从事作业的,发生事故,应由生产部负责人负主要责任;未通过安全、技能培训合格者,擅自上岗作业造成事故的,由其本人负主要责任,同时所在单位主管、基层领导和安全监管部门应负一定责任。已通过安全、技能培训考核合格者,违章发生事故,由操作者本人负全部责任。
4.6.6违章指挥造成事故的,由违章指挥者负主要责任,同时追究实际操作者的责任。
4.6.7入职新员工,必须指定师傅,在师傅带领下进行工作。凡未指定师傅,该员工上岗操作造成事故的,该车间主管负主要责任;凡不听师傅指导擅自操作造成事故由其本人负主要责任;在师傅指导下操作造成事故的,由师傅负主要责任。
4.6.8凡转让、应用、推广的科技成果,必须经过技术鉴定,提出防尘、防毒、防火、防爆及“三废”处理的措施以及安全操作规程,否则要追究科研设计单位的责任。
4.6.9制造、施工部门,未严格按图施工,未经设计或修改设计未经批准而施工者,要对由此发生的事故负责。
4.6.10因管理不善,纪律涣散,违章违纪严重,发生重大事故时,要追究领导的责任。
4.7事故统计、调查和处理
4.7.1事故统计范围
4.7.1.1员工范围:
4.7.1.1.1企业员工;
4.7.1.1.2企业以各种劳务合同形式招聘或雇用的合同工、临时工等。
4.7.1.2事故范围:
4.7.1.2.1员工在生产区域、工作场所从事生产劳动和工作过程中发生的伤亡事故;
4.7.1.2.2员工虽然不是在劳动工作岗位,但由于企业设备、设施不安全,劳动条件、作业环境不良而造成的伤亡事故;
4.7.1.2.3员工虽不是在生产区域内,但是在执行领导交给的任务的工作时间和地点内发生的生产伤亡事故;
4.7.1.2.4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因有毒物质在短期内大量侵入人体,使员工立即中断工作关系进行急救的中毒事故;
4.7.1.2.5所有火灾不论损害大小,都列入火灾统计上报范围;
4.7.1.2.6凡因操作失误、设备故障或其它事故状态下,造成装置切断进料或被迫停工的生产事故,均列入统计上报范围;
4.7.1.2.7所有交通事故,不论损失、责任大小,都列入交通事故统计上报范围;
4.7.1.2.8所有爆炸事故不论损害大小,都列入统计上报范围。
4.8上报程序及时限
4.8.1发生一般和一般以下事故,在1小时之内,当面或以电话形式报安全部门,并在12小时之内以书面材料上报公司;
4.8.2发生重大、特大事故,要立即向安全领导小组报告;安全领导小组要立即向协理报告;
4.8.3拖报、瞒报事故一经发现,除按全部责任论处外,按事故等级加倍处罚。
4.9事故调查
4.9.1事故调查组
4.9.1.1具有事故调查所需要的某一方面的专长;
4.9.1.2与所发生事故没有直接利害关系。
4.9.2事故调查组的职责
4.9.2.1查明事故发生原因、过程、人员受伤状况和经济损失;
4.9.2.2确定事故责任者和责任大小;
4.9.2.3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
4.9.2.4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4.9.3事故调查
4.9.3.1发生事故后,所在单位和部门都要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调查分析,找出原因,查明责任,确定改进的措施。
4.9.3.2一般事故或重大未遂事故,应在事故发生三天内由安全领导小组组织相关单位负责调查、处理;重大事故,由分管安全部门领导及时组织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和分析。
4.9.3.3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按《企业员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执行。
4.9.3.4轻伤、重伤事故由分管部门领导或指定人员组织生产、技术、动力、安全等有关人员以及工会成员参加事故调查。
4.9.3.5死亡事故由安全部门会同当地劳动、、人民、工会及其它有关部门人员和专家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4.9.3.6重大死亡事故按企业隶属关系由安全部门会同同级劳动、、人民、工会以及其它有关部门人员和专家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4.9.3.7在事故调查中,要实事求是地分清事故的性质和责任,并提出处理意见。对事故责任者的处分,可根据事故大小、损失多少、情节轻重以及影响程度等情况,按奖惩规定处罚。
4.9.3.8对一般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由所在车间、部门提出,由安全领导小组初核、分管安全部门领导审核后报协理批准;对重大事故,应由调查组提出处理意见,经协理签署意见,根据审批权限报上级机关批准。
4.9.3.9对重大责任事故、破坏性事故需追究刑事责任的,应提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4.9.3.10对发生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故意拖延不报或破坏事故现场以及无正当理由拒绝调查的部门和个人,要追究责任,从严处理。对防止和抢救事故有功的部门和个人,应予以表彰和奖励。
4.10回顾、统计与分析
4.10.1安全领导小组要进行事故档案管理,汇总各部门事故档案,对事故进行回顾、统计与分析,并安排员工培训。
4.10.2各部门应按分工整理,登记和保管好事故资料,对所有事故调查资料,如现场检查记录、照片录像、录音、技术鉴定、化验分析、会议记录、仪表记录、旁证材料、登记表及报告书应妥善保管,备案存档。重大事故登记表,应写明事故单位、名称、部位、原因、伤害情况概要、事故概况及事故分析图等内容。
5附录
附录A事故报告样式、表格
制定:***
审核:***
批准:***
事故报告
基本情况
事故类别
[ ]微伤
[ ]轻伤
[ ]重伤
[ ]死亡
[ ]火灾或爆炸
[ ]职业病
[ ]化学品泄漏或释放
[ ]其他
受伤员工基本信息
| 姓名: | 教育程度: |
| 性别: | 年龄: |
| 部门: | 职务: |
| 入职日期: | |
| 本岗位工作时间: | |
| 发生日期: | 发生时间: |
| 发生地点: | |
| 事故简要说明: | |
| 现场、证据保护情况:
| |
| 主要负责人到场情况:
| |
| 采取的有效措施情况: | |
| 向上级单位、有关部门报告情况:
| |
[ ]拉伤/扭伤
[ ]脑震荡
[ ]烧伤
[ ]划伤
[ ]撞伤
[ ]压伤
[ ]骨折
[ ]炸伤
[ ]异物
[ ]脱臼
[ ]其它
受伤部位Part of Body Injured:
[ ]手指
[ ]手
[ ]手臂
[ ]腿
[ ]脚趾
[ ]眼睛
[ ]面部
[ ]头
[ ]躯干
[ ]其它
误工天数: 天Day(s)
医疗费用: 人民币RMB
岗位/任务
事故发生时
员工正在进行的岗位工作/任务:
正常的岗位活动? [ ] 否 [ ] 是
员工在本岗位工作时间: [ ] 1-3月 [ ] 3月-2年 [ ]2年-5年 [ ] >5年
员工正在使用的设备:
员工正在使用的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事故原因
直接原因: [ ]
1)操作中调整设备
2)糟糕的姿势
3)使用有缺陷的工具、设备或材料
4)爆炸危害
5)保险失败
6)没有正确使用PPE
7)警告失败
8)火灾危害
9)有害的气体
10)玩闹
11)人工材料处理不正确
12)速度不正确
13)防护罩或屏障不充分
14)照明不充分
15)警告系统不充分
16)使安全装置不起作用
17)噪音接触
18)鞋和/或地板上的油/溶剂
19)没有授权的操作
20)差劲的环境卫生,混乱
21)辐射
22)少见的/非正常的
23)反应性化学品
24)重复性动作
25)在酒精,药物的作用下
26)不熟悉的行为
27)不正确使用设备
28)其他
根本原因: [ ]
A)交流
B)设备耐久性
C)人为因素
D)检查
E)管理疏忽
F)程序
G)监督
H)培训
其他相关因素 Related Factor
个人的/行为的: [ ]
1)疲劳
2)缺乏注意
3)不按标准的操作程序
4)错误的指示/信息
5)使用/执行过期的安全设备/
6)已存在的情况
7)体力,脑力或感官的超负荷工作
工作环境: [ ]
1)灯光刺眼或很微弱
2)振动
3)工作场所平面设计不合理
4)温度气流和湿度
5)噪音令人心神烦乱,交流受到影响
机械性任务: [ ]
1)看似错误的工作
2)快速的视觉工作
3)重复性工作
4)过重的用力或抬举
5)其他
6)持续的糟糕的姿势
操作情况: [ ]
1)工作时间
2)/风格,管理问题
3)生产日程安排压力
4)培训
原因分析
责任人:
处理情况:
| 目击者: | |
| 调查者:*** | |
| 日期: |
部门意见
| 整改行动 | 负责人 | 计划完成日期 | 实际完成日期 |
审核:
核准:
回顾
完成情况评价
[ ] 完成 [ ]未完成
责任人签名:
完成日期:
行政副总评价
协理/协理助理评价
事故台帐(2016年以来)
| 序号 | 事故时间 | 事故类别 | 伤亡人数 | 损失大小 | 事故经过 | 救援过程 | 事故教训 | 处理意见 | 备注 |
| 2016年至今公司安全无发生任何事故 | |||||||||
主要负责人:
湖北宏阳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事 故 档 案
(一事一档)
2018年1月至2018年12月
1事故调查报告
2安全措施
3责任人处理
4相关人员教育
5善后工作
6相关影像资料
7四不放过跟踪材料
8风险评价资料
每月事故情况报表
填报单位:湖北宏阳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统计月份:2018 年1月份
事故
类型
事故
| 损失 | 合计 | 物体 打击 | 车辆 伤害 | 机械 伤害 | 起重伤害 | 触电 | 火灾 | 淹溺 | 灼烫 | 高处 坠落 | 冒顶 片帮 | 坍塌 | 透水 | 放炮 | 火药爆炸 | 瓦斯 爆炸 | 锅炉 爆炸 | 中毒 窒息 | 容器 爆炸 | 其他 |
| 死亡 | ||||||||||||||||||||
| 重伤 | ||||||||||||||||||||
| 轻伤 | ||||||||||||||||||||
| 直接经济损失: 间接经济损失: 本月安全无事故 | ||||||||||||||||||||
每月事故情况报表
填报单位:湖北宏阳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统计月份:2018年2月份
事故
类型
事故
| 损失 | 合计 | 物体 打击 | 车辆 伤害 | 机械 伤害 | 起重伤害 | 触电 | 火灾 | 淹溺 | 灼烫 | 高处 坠落 | 冒顶 片帮 | 坍塌 | 透水 | 放炮 | 火药爆炸 | 瓦斯 爆炸 | 锅炉 爆炸 | 中毒 窒息 | 容器 爆炸 | 其他 |
| 死亡 | ||||||||||||||||||||
| 重伤 | ||||||||||||||||||||
| 轻伤 | 1 | 1 | ||||||||||||||||||
| 直接经济损失: 间接经济损失: 本月安全无事故 | ||||||||||||||||||||
每月事故情况报表
填报单位:湖北宏阳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统计月份:2018年3月份
事故
类型
事故
| 损失 | 合计 | 物体 打击 | 车辆 伤害 | 机械 伤害 | 起重伤害 | 触电 | 火灾 | 淹溺 | 灼烫 | 高处 坠落 | 冒顶 片帮 | 坍塌 | 透水 | 放炮 | 火药爆炸 | 瓦斯 爆炸 | 锅炉 爆炸 | 中毒 窒息 | 容器 爆炸 | 其他 |
| 死亡 | ||||||||||||||||||||
| 重伤 | ||||||||||||||||||||
| 轻伤 | ||||||||||||||||||||
| 直接经济损失: 间接经济损失: 本月安全无事故 | ||||||||||||||||||||
每月事故情况报表
填报单位:湖北宏阳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统计月份:2018 年4月份
事故
类型
事故
| 损失 | 合计 | 物体 打击 | 车辆 伤害 | 机械 伤害 | 起重伤害 | 触电 | 火灾 | 淹溺 | 灼烫 | 高处 坠落 | 冒顶 片帮 | 坍塌 | 透水 | 放炮 | 火药爆炸 | 瓦斯 爆炸 | 锅炉 爆炸 | 中毒 窒息 | 容器 爆炸 | 其他 |
| 死亡 | ||||||||||||||||||||
| 重伤 | ||||||||||||||||||||
| 轻伤 | ||||||||||||||||||||
| 直接经济损失: 间接经济损失: 本月安全无事故 | ||||||||||||||||||||
每月事故情况报表
填报单位:湖北宏阳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统计月份:2018年5月份
事故
类型
事故
| 损失 | 合计 | 物体 打击 | 车辆 伤害 | 机械 伤害 | 起重伤害 | 触电 | 火灾 | 淹溺 | 灼烫 | 高处 坠落 | 冒顶 片帮 | 坍塌 | 透水 | 放炮 | 火药爆炸 | 瓦斯 爆炸 | 锅炉 爆炸 | 中毒 窒息 | 容器 爆炸 | 其他 |
| 死亡 | ||||||||||||||||||||
| 重伤 | ||||||||||||||||||||
| 轻伤 | ||||||||||||||||||||
| 直接经济损失: 间接经济损失: 本月安全无事故 | ||||||||||||||||||||
每月事故情况报表
填报单位:湖北宏阳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统计月份:2018年12月份
事故
类型
事故
| 损失 | 合计 | 物体 打击 | 车辆 伤害 | 机械 伤害 | 起重伤害 | 触电 | 火灾 | 淹溺 | 灼烫 | 高处 坠落 | 冒顶 片帮 | 坍塌 | 透水 | 放炮 | 火药爆炸 | 瓦斯 爆炸 | 锅炉 爆炸 | 中毒 窒息 | 容器 爆炸 | 其他 |
| 死亡 | ||||||||||||||||||||
| 重伤 | ||||||||||||||||||||
| 轻伤 | ||||||||||||||||||||
| 直接经济损失: 间接经济损失: 本月安全无事故 | ||||||||||||||||||||
湖北宏阳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宏阳[2018]综 32 号
关于事故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一向重视安全工作,保证安全投入,完善安全设施,加强安全教育,近期没有发生任何轻伤、重伤、死亡事故,没有发生职业中毒及职业病,没有发生因安全生产问题引发的群体性治安事件。
公司已经《应急救援管理制度》、《事故管理制度》,今后若万一不幸发生各类事故与伤害,安全领导小组将按照上述规章制度的要求,积极组织抢救,及时向上级报告并配合调查处理,落实整改,建立事故档案和台账,如实记录事故时间、经过、救援过程、教训、“四不放过”处理等内容。
特此说明。
湖北宏阳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30日
| 湖北宏阳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 |||||||||
| 员工培训签到表 | |||||||||
| 培训课程 | 事故回顾、原因分析和预防措施 | ||||||||
| 培训日期 | 培训学时 | 2学时 | |||||||
| 培训地点 | 培训讲师 | *** | |||||||
| 培训人数: 应到 人,实到 人,培训人数出勤率达到 % | |||||||||
| 培训内容: | |||||||||
| 1 回顾同行业发生的重大事故。学习某塑胶厂发生火灾,引起人员伤亡事故。 2 对事故发生的原因,从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管理缺陷、环境因素方面予以分析。 3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罚情况,责任者的检讨。 4 应采取的预防措施,以及预防措施的落实情况,学习公司的年度安全方针目标,创建安全标准化企业。 | |||||||||
| 培训学员填写 | 培训讲师填写 | ||||||||
| 考核方式 | 备 注 | ||||||||
| 序号 | 部 门 | 职 位 | 姓 名 | 签 名 | 签到时间 | 笔 试 | 现场提问 | 现场操作 | |
| 分数 | 合格 /不合格 | 合格 /不合格 | 不考核 | ||||||
| 1 | |||||||||
| 2 | |||||||||
| 3 | |||||||||
| 4 | |||||||||
| 5 | |||||||||
| 6 | |||||||||
| 7 | |||||||||
| 8 | |||||||||
| 9 | |||||||||
| 10 | |||||||||
| 11 | |||||||||
| 12 | |||||||||
| 培训效果评价:员工通过对事故回顾、原因分析和预防措施的学习,思想发生很大改变:从被动的“要我安全”到自觉的“我要安全”,达到培训的效果。 | |||||||||
| 管理部确认: | 培训讲师签名: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