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为了 项目(招标编号: )的实际履行,乙方本着对项目中(设备名称1、设备名称2……)等设备投标报价行为的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协议:
一、乙方承诺对上述项目的报价自2011年7月26日起至项目合同履行止,不以市场、环境因素变化而调整其设备单价。
二、乙方所报的设备的价格应包括设备(包括设备供应商随机配置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和仪器、仪表)的采购、运输、装卸、仓储、保管、售后服务、相关技术资料费、利润和税金等确保设备正常供货和工作的全部费用。
三、如果甲方中标,乙方承诺为此项目提供足够的服务人员、快速的服务保证,直至项目结束。
四、如果甲方中标,甲乙双方合同中的付款条款将完全依照招标书中业主对总包方的付款条款之规定执行。
五、除因乙方存在重大过错,甲方不得因个人或任何团体影响而更改对其选择。
六、如果甲方中标,乙方承诺在上述设备投标报价人民币(大写) (设备总价,涵盖设备名称1和设备名称2等设备)的基础上下浮 %。
七、乙方应在签订合同后十四(14)天内,送交甲方一份由任何一家中国的银行出具的履约保证金银行保函。履约保函的金额应为合同价格的百分之十(10%)。
八、如果乙方未能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任何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得到补偿。
九、如果甲方中标,本协议有效期至甲乙双方完全履约为止。
一十、如果甲方未中标,此协议自动失效。
一十一、甲乙双方均有对本招标文件与合同履行保密的义务。
一十二、此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壹份。
一十三、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2011年 月 日 2011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