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技术降本激励细则(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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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
2011- - 发布 2011- - 实施
人民电器集团有限公司 发 布
1.0目的:
进一步激发公司各部门技术降成本的激情,继续推进成本领先、技术创新工作,加强团队合作精神,用经济手段激励和规范公司成本控制。
2.0 适用范围:
本文件适用于中国人民电器集团有限公司及所辖子公司对产品、零部件及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应用等降本的激励。
3.0 职责:
3.1精细化管理委员会及涉及的各公司职能部门负责执行此文件。
3.2精细化管理委员会及企业管理中心等相关部门负责监督本文件执行。
4.0释义:
4.1可分配额:季度(年度)可分配的降本奖金总额度;
4.2降本总额:降本项目所创造的价值总额;
4.3投入成本:包含设备、模具、技改、人工等投入费用;
4.4发放比例:月(季)度发放70%,年底发放30%;
4.5累计完成率:项目进度的及时完成率累计.
5.0相关文件
5.1《精细化管理规定》
5.2《精细化管理激励办法》
6.0内容
6.1奖励方案
可分配额 = (可结算降本总额-投入成本) *发放比例*1%,其中:可结算降本总额 = 降本总额 — 降本损失
6.2目标分解
单位:元
| 月份 | 合计 | ||||||||||
| 金额 | 
6.3.1奖金发放条件:达成季度累计分解目标
6.3.2可分配额奖励每季度一次进行汇总评审,按现有公司审批制度进行奖励报告审批,并以OA开奖励单,报总经理批准后发放。
6.3.3财务部负责对每月降本额进行统计并提供数据。
6.3.4所有数据必须真实,不得弄虚作假,否则予以驳回奖金,并进行责任追究。
7.0附录流程
无
8.0附件及表单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