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作业时必须根据吊物的重量、何种开关等选用合适的吊索具。
2、严禁在吊钩上补焊、打孔,吊钩表面必须保持光滑,不得有裂纹。
3、严禁使用危险断面磨损程度达到原尺寸的10%、钩口开口度尺寸比原尺寸增大15%、扭转变形超过10%、危险断面或颈部产生塑性变形的吊钩。板钩衬套磨损达原尺寸的50%时,应报废衬套。板钩心轴磨损达原尺寸的5%时,应报废心轴。
4、编插钢丝绳索具宜用6×37的钢丝绳。编插段的长度不得小于钢丝绳公称直径的20倍,且不得小于300mm,锁扣应加装套环。编插钢丝绳的强度应按原钢丝绳强度的70%计算。
5、吊索的水平夹角应大于45°。
6、使用卡环时,严禁卡环侧向受力,起吊前必须检查封闭销是否拧紧。不得使用有裂纹、变形的卡环。严禁用焊补方法修复卡环。
7、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钢丝绳不得继续使用。
①断股或使用时断丝速度增大;
②在一个节距内的断丝数量超过总丝数的10%;
③出现拧扭死结、死弯、压扁、股松明显、波浪形、钢丝外飞、绳芯挤出以及断股等现象;
④钢丝绳直径减小7%~10%;
⑤钢丝绳表面钢丝磨损或腐蚀程度,达到表面钢丝直径的40%以上,或钢丝绳被腐蚀后,表面麻痕清晰可见,整根钢丝绳明显变硬。
8、使用新购置的吊索具前应检查其合格证,并试吊,确认安全。
各种规格的钢绳允许载重量如下:钢绳直径(单位:mm)
| 钢丝绳直径 | 9.3 | 12.5 | 15.5 | 18.5 | 22 | 25 |
| 允许载重量 | 0.63 | 1.11 | 1.74 | 2.5 | 3.41 | 4.45 |
| 链条圆钢直径 | 11 | 12 | 16 | 18 | 20 |
| 允许负荷重量 | 2.2 | 3.3 | 5.1 | 6.4 | 8.0 |
11、对链条各环节检修处理(焊接或锻接)时,必须经退火和作负荷试验后方可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