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一条为了规范会计人员的行为,保障会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实现会计人员的科学化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集团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会计人员在工作中应当遵守职业道德,树立良好的职业品质、严谨的工作作风,严守工作纪律,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会计人员职业道德包括以下六个方面:
1、敬业爱岗 会计人员应当热爱本职工作,努力钻研业务技能,使自己的知识和技能适应所从事的工作的要求。
2、熟悉法规 会计人员应当熟悉国家财经、税收方面的法律、法规和会计制度,为公司在合理合法的范围内减少开支,保证所提供的会计信息合法、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3、依法办事 会计人员应当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的各项规章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会计工作。
4、客观公正 会计人员办理会计事务时应当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5、严守秘密 会计人员应当保守本公司的商业秘密,除法律规定和公司领导同意外,不能私自向外界提供或者泄露本公司的会计信息。
6、魅力服务 会计人员应当牢记本公司的经营理念,树立起管理也是服务的观念,运用集团所掌握的会计信息和会计方法,以优质的服务为改善公司内部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作出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