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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须知(参考2011年)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5-10-04 18:2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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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须知(参考2011年)

2012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须知(参考2011年)一、报名资格报名资格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和卫生部发布的《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06年版)》以及一九九九年以来卫生部陆续下发的有关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认定的文件为依据。本手册在附录1中收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06年版)》、《卫生部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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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2012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须知(参考2011年)一、报名资格报名资格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和卫生部发布的《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06年版)》以及一九九九年以来卫生部陆续下发的有关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认定的文件为依据。本手册在附录1中收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06年版)》、《卫生部关于
2012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须知(参考2011年)

一、报名资格

报名资格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和卫生部发布的《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06年版)》以及一九九九年以来卫生部陆续下发的有关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认定的文件为依据。

本手册在附录1中收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06年版)》、《卫生部关于修订<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的通知》、《卫生部关于明确<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中参与有组织作弊情形的通知》和《医师资格考试违规处理规定》供考生查阅,其他有关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认定的文件由受理考生报名的考点提供。附录2中提供了《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表格,供考生下载。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2011年3月1日至3月30日为网上报名时间,2011年4月1日至4月14日为现场报名资格审核时间。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网上填录个人信息及到现场进行报名资格审核,逾期不予补报。

考生应到工作(试用)单位所在地考点指定的地点办理报名资格审核手续。

考生工作(试用)单位与户籍所在地跨省、地区分离的,由试用单位推荐,可在试用单位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

考生从2002年起参加地方组织的实践技能考试。

根据卫医发〔2002〕37号文,从2002年起,助理医师报考医师的考生必须参加实践技能考试。

三、报名程序

(一)在3月1日至3月30日期间登陆国家医学考试中心网站(www.nmec.org.cn)填录个人信息。

考生登陆国家医学考试中心网站点击网上报名后,应认真阅读2011年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须知》、《报名流程》、《报名表填写说明》、《医师资格考试考生承诺书》及《卫生部关于修订<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的通知》、《卫生部关于明确<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中参与有组织作弊情形的通知》、《医师资格考试违规处理规定》等相关文件。在同意考生诚信承诺后,按网站提示要求如实填录个人信息。填录完成后,按要求提交信息,并打印《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医师资格申请表》。

(二)网报成功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到现场资格审核地点向考点提交:

1、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及复印件。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包括本人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或士兵证,台、港、澳考生需提交往来通行证和身份证,外籍护照。

如果考生报名时存在或正在办理有效身份证明阶段等特殊原因的,可提交所在单位开具的由地市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认的有本人近期免冠近照的证明办理报名手续,考生须凭此证明和其它规定证件方能入场考试。证明复印件由考点保存两年。 

    2、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考生试用(或实习)机构出具的试用(或实习)期满一年并考核合格的证明。

4、执业助理医师申报执业医师考试的,还应当提交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原件或复印件、执业时间和考核合格证明。工作单位是医疗机构的,考生需提交该机构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5、报考医师资格考试的传统医学师承或确有专长人员,需提交《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和《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证书》及《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合格证书》。

6、打印的《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医师资格申请表》。

(三)经工作人员初步审核,具备报考资格的考生,收取身份证明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试用期满一年并考核合格的证明等材料,执业助理医师申报执业医师考试的还要收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收取考生考试费,开具相应单据。

(四)考生凭考试费单据,领取《考生指导手册》等材料。

(五)现场拍照,由考点统一采集考生人像。数码照片要求:符合证件照标准的近期小2寸数码照片。照片尺寸:390像素(宽)×567像素(高),分辨率不低于300 dpi,jpg格式,24位RGB真彩色,文件大小在25KB~40KB之间。因特殊原因未能网上填录个人信息的考生,资格审核现场提供计算机现场录入考生个人信息,信息录入完成后,由考点采集考生人像。

个人人像采集完成后,考点现场打印的《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考生需认真核对打印表格内容及本人照片,核对无误后,在规定位置签名承诺诚信参加考试。

考生在审核现场应仔细核对、确认报名信息,签字确认后的报名信息一律不得更改。若报名信息与审核后的事实不符,一经核实,将按《卫生部关于修订<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的通知》、《卫生部关于明确<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中参与有组织作弊情形的通知》、卫生部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印发的《医师资格考试违规处理规定》的有关规定处理。

四、准考证的使用

准考证是考生进入考场参加考试以及领取成绩单的凭证,应妥善保存。

从2002年起,医师资格实践技能考试和医学综合笔试分别使用不同的准考证号和不同的准考证,实践技能考试准考证代表考生经资格审核具备参加实践技能考试资格,医学综合笔试准考证是考生实践技能考试合格,具备参加医学综合笔试的许可证件。

准考证号全国统一规则编排,是管理考生信息、识别身份的代码。

实践技能考试准考证号长度为15位,编排格式如下:

考  区    考  点       年  度                   报考类别        识别码               序  号

      □  □  □  □  □  □   □ □ □   S    □ □ □ □ □

医学综合笔试准考证号长度为14位,编排格式如下:

考  区    考  点       年  度                   报考类别                     序  号

    □  □  □  □  □  □  □  □  □   □ □ □ □ □

考生领到准考证后,认真核对准考证号前九位与考区、考点、考试年度、报考类别代码是否一致,如不一致或有误时请及时与考点工作人员联系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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