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除颤+心肺复苏术:关键性联合
新指南推荐CPR和AED联合
心脏骤停一旦发生,必须采取一下3个步骤以为病人争取最大的生存机会: 1.激活急诊医疗服务(EMS)系统或急诊医疗反应系统;
2.立即进行CPR
3.熟练运用AED。
当有两个或更多施救者在现场的情况下,EMS的激活和CPR必须同时进行。缺少其中任何一项都会减少SCA病人的生存机会。
2005年急救措施统一讨论会对联合应用CPR和除颤的两个关键性问题进行了 评价[11]。其一是在除颤前是否应该进行CPR;其二是关于急救者重新CPR前电击的次数问题。
先电击与先CPR
当任何施救者在院外目睹心脏骤停并且现场有AED可用,那么应该尽可能的使用AED。
对于在院内进行抢救的医务人员来讲,则应该立即进行CPR和使用AEDs及其它设备,并且一旦AED或除颤仪准备就绪,则立即使用。
当EMS工作人员没有目击院外心脏骤停,则在检查心电图并试图除颤前应该先进行约5个循环的CPR(证据水平IIb)。
而对于院内心脏骤停者除颤前是否进行CPR,目前仍没有足够的依据。
1次电击方案与连续3次电击方案
如果1次电击未能终止VF,则再次电击增加的益处也很低。
当电击后心律存在时,胸部按压一般也不会诱发VF。
单向电击的首次电击效率低于双向电击的首次电击效率。
推荐一开始即应高能量除颤。急救者使用单向AEDs除颤时应该一开始就用360J进行除颤已经得到一致认可;
除颤波形和能量水平
经典除颤(电击成功)的定义是电击后至少5秒内终止VF。电击成功后屡次出现VF不应视为除颤失败。
单向波形除颤仪
无论是单向还是双向波形都与恢复自发循环(ROSC)的比例或心脏停搏后存活至出院的比例无关,并且不会高于任何其他特殊波形。
双向波形除颤仪
用相对低能量<200J的双向波形除颤是安全的,并且其终止VF的效率相当或高于用与之相当或更高能量的单向波形进行除颤。
人工除颤仪
电击能量
采用双向方形波首次电击时可选择150J-200J,或者采用直线双向波第一次除颤时选择120J。而第二次和后续除颤则应选择相同或更高的能量(IIa类)。
如果使用单向波除颤仪,则所有电击均应选择360J。
同步电复律
同步电复律即在QRS波群出现的时间点(同步)施行电击。当电击可能造成VF时,同步化可避免在心脏相对不应期进行电击[131]。
推荐处理兴奋折返、Af和AF引起的室上性心动过速时使用同步心脏复律。同样在处理单形VT时也推荐使用心脏同步复律。
因为交界性心动过速或异位或多源房性心动过速可发生自动除极,所以心脏复律对它们无效。
同步心脏复律不能用来处理VF、无脉VT或不稳定多形(不规则)VT。终止这些心律失常只能采用高能量非同步心脏复律法(即除颤能量值)。
室上性心动过速(折返性室上性心动过速)
推荐对房颤心脏复律时初始单向能量值为100-200J。而对于房扑和其它室上性心动过速,常采用较低能量心脏复律,一般50-100J的MDS波形足够了;如果首次电击用50J失败,急救者应逐步增加电击能量[93]。
室性心动过速(VT)
有脉单形VT(波形和频率规则)对100J的首次单向波电击进行心脏复律反应良好(同步化)。如果初次电击无反应,以递增的形式逐步增加电击能量(即100J、200J、300J、360J)。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