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小区内公共设施检查维护工作,由工程部主管主持综合维修工进行,对设施的检查工作应认真、细致,发现隐患及时报告上级,尽快组织处理,确保设施正常运转;
2、公共设施如园区道路、围墙、围栏、景观等土建设施及园区装饰品,应每月进行巡视、检查,并进行记录;
3、公共设施检查发现的问题,由工程部主管填写维修任务单,布置维修工作按安全措施,提出维修技术标准,指派技术工人进行维修;
4、公共设施须断路检修或影响业主正常生活的,应由工程部经理审批,工程部主管填写内部联系单通知各部门,客务部办理客户联络手续后,方可进行检修工作;
5、公共设施计划维修工作,由工程主管按维修计划,安排维修,执行维修任务单程序;
6、公共设施急修项目,执行“报修维修制度”,由当班维修工进行,接到“维修报修单”后15分钟内赶到现场,迅速排除故障,并将维修情况记录在“工作日志”本上,如不能及时修复的故障,报工程部经理组织力量抢修。
7、设施维修完毕后,应经过必须的检测调试,确认无误后,方可投入正式运行。
8、对设备设施故障点检修后,应增加巡视检查次数,保证设施正常运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