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对重要环境因素和安全风险有关的活动进行有效控制,确保其符合环境、职业安全健康管理方针和控制目标的要求。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与重要环境因素和安全风险有关活动的运行控制。
3职责
3.1 EHS小组负责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运行控制的归口管理。
3.2各部门负责管辖范围内的重要环境因素和安全风险的运行控制。
4工作程序
4.1公司各部门应对生产、生活中的与公司重要环境因素和安全风险控制相关的活动进行策划,识别作业环境、过程和因素,明确控制的要求。对于缺乏程序可能导致偏离环境、职业安全方针和控制目标的运行情况,应进行文件规定。
4.2 EHS小组分别负责组织制定公司基本的安全和环境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各部门结合公司要求和部门实际情况,制定所需的环境和安全管理制度及作业控制文件。
4.3 EHS小组应针对安全和环境工作中例行开展的活动,做好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工作,以确保活动开展的扎实有效。公司各部门负责活动的实施。
4.4公司各部门应按照管理手册、体系文件等的要求进行服务和管理活动,并督促员工严格执行有关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对有关活动的运行情况进行日常检查。
4.5公司各部门应按规定经常对生产设备以及监测、监控设备进行维护保养。
4.6 在采购产品或服务过程中,如对公司的环境和安全运行有影响,公司相关部门应对供方和合同方施加影响和控制,使他们的行为符合公司的有关要求。
4.7 公司各部门在安排工作、设计工作流程、规划工作场所、改造设备装置等时,应考虑环保和安全问题,使与人的能力相适应。
4.8新、改、扩建工程实施前,EHS小组应进行环境、职业健康安全预评价,识别可能出现的重要环境因素、重大安全风险,对其控制措施进行审查。确保环保、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交付使用。
4.9 对紧急情况的处理见《应急准备和响应控制程序》。
5 相关文件
5.1《应急准备和响应控制程序》
5.2《相关方控制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