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占用资金及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
中磊核字[2009]第5006号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们接受委托,对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2008年度的会计报表进行了审计。审计中,我们对贵公司执行中国《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的情况进行了关注,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贵公司与占用资金、提供担保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关系
关联方名称 与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关系
长春高新超达投资有限公司 第一大股东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总公司 实际控制人
吉林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
长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法人股东
长春市高新技术建设开发公司 子公司
长春高新东光电子有限公司 参股公司
二、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1、长春高新超达投资有限公司
贵公司的原控股股东是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总公司,根据《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的有关内容,根据北京市赛德天勤律师事务所“关于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之法律意见书”、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总公司以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权对外出资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2006年1472号)及其他相关文件的批准,2006年12月15日,贵公司原控股股东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总公司用其持有的贵公司45,475,210股股份投资设立了长春高新超达投资有限公司。贵公司原控股股东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总公司持有长春高新超达投资有限公司70%股权。上述事项影响贵公司最终实际控制方为长
春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总公司。
截至2008年12月31日止,我们没有发现其他事项使我们认为贵公司的第一大股东占用贵公司资金,双方往来款具体情况如下:
2008年度偿还情况 项 目
2008年初 占用金额
2008年度累计占用金额
偿还方式偿还金额
2008年末 占用金额 占用原因 其他应付款 9,350,000.00
0.00
银行存款
0.00
9,350,000.00
往来款
贵公司欠长春高新超达投资有限公司9,350,000.00元。 2、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总公司占用资金情况如下:
截至2008年12月31日止,我们没有发现其他事项使我们认为贵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占用贵公司资金,双方往来款具体情况如下:
2008年度偿还情况 项目 2008年初 占用金额
2008年度累计占用金额
偿还方式
偿还金额
2008年末 占用金额
占用 原因
其他应付款
1,263,858.49 1,663,591.00以车抵债 50,000
2,877,449.49 往来款
贵公司欠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总公司2,877,449.49元。 3、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进出口贸易公司占用资金情况如下:
2008年度偿还情况 项目 2008年初占
用金额
2008年度累计占用金额
其他偿还偿还金额
2008年末 占用金额
占用原因
其他应收款
6,625,800.17 0.00坏账损失
0.00
0.00 往来款
4、贵公司与长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往来情况如下:
项目 期 末 数 期 初 数 占用原因
应付账款
14,556,842.70
5,817,858.49
未结工程款
5、贵公司与长春高新东光电子有限公司往来情况如下: 项目
期 末 数
期 初 数
占用原因
其他应付款 287,254.74 287,254.74
往来款
三、关联方提供担保情况如下:
1、贵公司为吉林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敦化市支行借款(短期借款)6,4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其中:
单位:万元
项 目
银行借款金额
担 保 期 限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敦化支行 700 2007年5月8日至2010年5月15日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敦化支行 4,000 2007年11月30日至2010年11月29日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敦化支行
298
2007年5月18日至2010年5月24日
②本公司实际控制人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总公司及法人股东长春高新超达投资有限公司共同为本公司18,700元贷款提供担保:
项 目 银行借款金额担 保 期 限
中国农业银行高新开发区支行 16,700万元2008年5月12日至2010年5月11日长春商业银行高新支行2,000万元2007年9月3日至2010年9月2日 合 计 18,700万元
截止2008年12月31日,贵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6,400万元,占贵公司净资产总额的17.%。
中磊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 二OO八年三月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