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安全生产互保联保制度
安全生产互保联保制度
第一章总则
安全生产互保联保是指在生产区域内作业人员通过相互监督、密切配合而达成的一种责任,利益共担的安全管理形式,通过责任,利益互连,实现职工安全、风险互保,达到杜绝“三违”,确保“三不伤害”,完成各项生产任务的目的。
第二章班组安全互保联保标准
1、各车间班组结合各岗位实际情况,确保所有人员进入互保联保范围,不留管理盲区。班组人员变动时要及时调整,结成的互保联保对子各车间要公布、存档。
2、结成互保联保对子应遵循以下原则:
(1)、互保联保对子必须是同班队、同岗位人员,或者是岗位作业区域间密切联系的人员。
(2)、一个岗位人员有2人或者2人以上者相互结成安全互保对子;一个岗位只有一个人时,要与作业区域最近的能够发生联系的其他岗位人员结成互保对子
3、工作中互保联保对子之间要相互对对方的安全负责,做到互相提醒,互相照顾,互相监督,互相保证。
(1)、互相提醒;发现对方有不安全行为或周围有不安全因素时,要及时提醒整改或者躲避,工作中做到呼唤应答。
(2)、互相照顾:工作中要根据工作任务,操作对象合理分工,互相关心,互创条件。
(3)、互相监督:工作中要互相监督,互相检查,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章制度,不违章作业。
(4)、互相保证:保证对方安全作业,不发生各类事故。
4、安全互保联保成员之间要签订《安全互保联保责任书》,明确互保联保职责。
5、替班人员和在每一项临时作业过程中,工作人员已形成事实上的互保联保,同样应认真履行互保联保职责。
6、岗位人员有变动时,要及时重新签订《安全互保联保责任书》,人员无变动时,签订的《安全互保联保责任书》长期有效。
第三章考核
每一互保联保小组中有一人发生“三违”或责任安全事故的,除对责任人按规定处罚外,同时还要对联保成员中责任人50-100元的经济处罚。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20XX.1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