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一期)
阜阳市颍泉水利建筑有限公司 二○一○年十二月二日
关于阜阳市安委会深入颍泉水建公司开展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学习活动通报
为广泛深入地学习宣传贯彻《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以下简称《通知》),确保《通知》各项措施的顺利实施,促进我市水利企业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按照市安委会的安排,2010年12月1日,由市安委会安检科科长陈海涛就颍泉水建公司贯彻《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进行学习指导。现通报如下:
一、23号文出台背景
1.适应社会经济转型及发展的需要。
2.近年来,全国生产安全事故逐年下降,安全生产状况总体稳定、趋于好转,但形势依然十分严峻,事故总量仍然很大,非法违法生产现象严重,重特大事故多发频发,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重大损失。
二、23号文重要意义
《通知》进一步明确了现阶段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提出了新形势下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措施,是指导安全生产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必将对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水平,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起到极大的推动作用。
三、引导与会人员学习文件精神
1.分析当前我全生产面临的形势,提出的“三个坚持”。
2.加强企业安全生产是整个安全生产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提出三个强化。
3.加强监管是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关键。
4.引导是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保障。
5.严格的责任追究是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清醒剂。
四、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做相关指导
1.明确一个意义,就是要充分认识学习宣传贯彻《通知》的重要意义,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提高学习宣传贯彻的自觉性。
2.突出两个重点,就是企业主要负责人要把文件精神作为学习宣传的重点,把《通知》对企业的各项要求列为企业工程注意实施方面的重要内容,落实在企业的实际行动中,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水平。
发送范围:各经理办公室、各科室、各施工项目部 印刷15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