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迟到、早退 50元/次;
2.乱扔杂物、铺张浪费 50元/次;
3.不参加公司会议或会议迟到 50元/次;
4.无故旷工、脱岗 100元/次;
5.公共场合聚众喧哗、打闹 100元/次;
6.不按时完成上级领导指派的任务,故意拖延或遗忘的 100元/次;
7.非公司人员除工作之外长期逗留本部门或私自翻阅文
件和本部门电脑,处罚本部门领导和参与人
200元/次/人;
8.每个月除正常休息日外,每人次事假不得超过2天, 超过一次 50元/天;
9.故意顶撞上级领导或不服从领导安排 200元/次;
10.工作期间喝酒、 200元/次;
11.本部门公物丢失或故意损坏公物除按价赔偿外,给公
司带来损失的追究责任,并处相应罚款,数额视情节轻重而定;
上述细则若有未尽事宜视情况而定,望全体员工严格遵守!
2013-3-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