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总则
1.1为规范财务管理,提高办事效率,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
2.1本办法适用于XXX有限公司,及各子分公司。
三、财务内容
3.1资金预算:
3.1.1财务资金支出实行年度、月度预算管理。各公司、各部门每年12月20日前和每月25日前须提交次年、次月资金预算。预算内容包括资产购置、营销费用、日常办公费用、工资等。
3.1.2预算编制由部门经理(或主管)负责,经财务经理审核汇总后,由分管副总裁进行预算平衡、审批,上报董事长签批。
3.1.3各单位、各部门必须严格按预算项目使用资金,否则财务部门不予办理借支、报销手续。
3.1.4例外原则:原则上未纳入预算项目的资金支出财务部不予办理,但对于临时性费用支出,须由费用发生部门单独提交资金申请报告经董事长批准后方可办理资金支出手续。
3.2资金借支:
3.2.1借支人员包括部门经理(或主管)及以上人员、采购专员和司机。
3.2.2借款人填写完整借款单,经财务经理审核(借款理由是否合理,有无积欠借款),由分管副总裁签批。
3.2.3分管副董事长资金借支审批额度为5000元,副总经理资金借支审批额度为2000元,超过5000元由董事长审批。
3.2.4财务部对于借支超过25天未办理核销手续的人员,不予二次借款。特殊情况经分管副总裁同意后办理借支手续。
3.3费用报销:
3.3.1费用报销人员完整填写费用报销单,依次按照各部门经理(或主管)、出纳员、财务经理顺序依次审核后,报公司分管副董事长、副总经理签批后领款。
3.3.2分管副董事长报销审批额度为5000元,超过5000元由董事长审批。
3.3.3每周1日、4日全天财务办理报销业务,同时办理付款业务,逾期则顺延至次周办理,特殊情况除外。
3.3.4部门经理(或主管)对员工报销每笔费用发生的真实性、合理性负责;财务经理对费用发生的真实性、相关凭证及附件的完整性、报销数据的准确性进行负责。
3.3.5公司员工在发生业务招待费及出差报销差旅费用前,必须到财务部门领取业务招待费用及出差费用申请单,认真详细填写单据内容并经部门经理(或主管)、分管副总裁签字后,方可到财务借款或自行垫支发生费用,否则财务不予报销。
3.3.6采购物品经申购部门办理出库手续后,采购人员应持采购单(询价单)、购货、送货单据、出入库单据等前往财务部办理报销手续。
3.3.7财务部对于所有费用报销单据在月末入账前,必须分别交给行政副总裁与业务副总裁会签,否则不得入账核算。
四、特殊规定
4.1超过5000元的资金借支和费用报销必须由董事长签批,否则财务不予报销付款。
4.2如遇特殊紧急情况用款,董事长又外出的情形,当事人必须在财务部电话联系董事长,经口头同意后方可到出纳处领款,并在3日内完成补签手续,否则财务部从其当月及今后工资中扣除该笔报销费用。
五、附则
5.1本办法财务部负责解释。
5.2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财务资金预算和管理办法作废,未尽事宜另行补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