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下列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建筑面积: 平方米(按实结算)
结构/层数: 框架二层,局部三层
工程地点:
二、承包范围: 基础、主体、二次结构的钢筋制作与安装,图纸上、联系单上所有的钢筋制作与安装内容。钢筋焊接(电渣压力焊)也由乙方负责。
三、承包方式: 包清工(除钢筋外其他均由承包方自己提供)
四、施工工期: 按照总包方与建设方签订的合同工期同步进行
五、承包价格:
六、工程质量:
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施工说明、设计变更和《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等国家和地方制定的施工规范及验收规范为房屋建造的质量评定和质量验收标准。
2、进入施工现场的承包人在施工前必须认真熟悉图纸、协助、配合发包人做好施工前的有关图纸交底工作,服从发包方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和安排,施工的质量必须符合发包方与建设方合同中签定的质量标准。本工程质量必须做到: 建设方、监理方、发包方、质监站等部门一次验收合格。如一次验收通不过罚款300元,二次验收通不过罚款1000元,三次验收通不过,发包方可将承包方清除出场,已完成工作量按50%结算。
3、乙方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甲方要求,做到工完材料清场,施工中做好材料节约工作,杜绝随意浪费,并随时接受甲方检查,发现一次罚款200元,发现2次罚款500元,发现3次罚款1000元,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照材料价格赔偿。
4、施工进度:必须按照甲方计划实施。
七、队伍管理:
1、承包方在进入施工现场前必须同发包方签定好施工承包协议书后方可进场,所带的各工种人员在用工之日起15天内必须与发包方签订劳动合同书,承包负责人必须认真做好此项工作,如实提供自己员工的有关基本情况给发包方,如发现承包方的员工未与发包方签定劳动合同,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和费用都由 承包方 负责。
2、承包方各工种人员应按 象山(宁波) 有关规定办好有关的各种证件,如信息卡、健康证、务工证、操作证、特殊工种上岗证等。
3、承包方所居住的房间必须文明整洁,同时要做好小生活区内的文明卫生值日工作,做到遍组定位、制度到位、责任到人,并随时接受上级行业有关文明卫生等检查。
八、安全生产:
1、承包方应具有良好的安全生产自我保护意识,必须熟知本工程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严格按照安全生产的各种规章制度,珍惜爱护、正确操作施工现场内的一切设施、设备。
2、承包方在施工作业时必须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带。严禁违章作业、违章指挥;承包方工人居住的设施内,不准私自乱拉电线,不得烧电炉、电炒锅、热得快,一经发现将处100元/次的罚款,在发放生活费或进度款时扣除,由此产生的安全事故由承包方承担。
3、一经发现偷盗,罚款500/次,罚款额由 承包方负责人 承担,在发放生活费或进度款时扣除,情节严重的上报局处理。
4、进入现场的承包方应接受发包方定期的“三级安全教育”,遵守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上级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方安全措施不力、违章操作所造成的事故,包括承包方各种造成事故及连累他人,其责任和费用由承包方承担。承包方施工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应由承包方全面负责。
九、工程结算付款方法:
1、发包方原则上给承包方施工人员每月每人按 元发放生活费, 不得超过已完工作量的70% ,每月生活费的领取由承包方填写工资单,发放时,必须按实际领取数额发放,并由领取人逐一签字,签好字的工资单一式二份,一份由承包方保留,一份由发包方保留。
2、另杂项点工结算:发生点工时,由现场施工人员申请,填写工地现场另工签证单,并由施工班组签字,项目负责人签字,另工价格:技术工按 元/工结算,普工按 元/工结算。
3、工程款结算:
十、其他
本协议签订生效后,发包方、承包方必须自觉遵守协议,并在施工操作中相互尊重,友好合作。承包方不得在中途采取停工、等手段提出增减,一旦发生 发包方有权将承包方清除出场,已完成工作量按50%结算。
发包方委派 同志为项目负责人,全面负责工程及有关一切事宜;
承包方委派 同志 工种负责人,负责本工程本工种内的有关一切事宜;
本协议一式二份,发包方、承包方个执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工程结束、工程款付清后失效。
发包方(全称):
代表签字:
承包方(全称):
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2012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