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道路绿化应以乔木为主,乔木、灌木、地被植物相结合,不得裸露土壤。行道树之间宜采用透气性路面铺装。树池上宜覆盖池箅子。植物种植应适地适树,择适应道路环境条件、生长稳定、观赏价值高和环境效益好,符合植物间伴生生态习性的植物种类。
2.毗邻山、河、湖、海的道路,道路绿化应结合自然环境,突出自然景观特色。不宜绿化的土质,应改善土壤进行绿化。
3.同一道路的绿化景观风格统一,不同路段的绿化形式可有所变化。植物配置上应相互配合,并应协调空间层次、树形组合、色彩搭配和季相变化的关系。
4.园林景观路绿地率不得小于40%;红线宽度小于40m的道路绿地率不得小于20%。
5.道路绿化应符合行车视线和行车净空要求。在道路交叉口视距三角形范围内,行道树绿带应采用通透式配置。交通岛周边的植物配置宜增强导向作用。立体交叉绿岛应种植草坪等地被植物。
6.道路广场绿化应利于人流、车流集散,宜设计成开放式绿地。植物配置宜疏朗通透。
7.停车场周边应种植高大庇荫乔木,并宜种植隔离防护绿带;在停车场内宜结合停车间隔带种植高大庇荫乔木。
8.被人行横道或道路出入口断开的分车绿带,其端部应采取通透式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