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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文教资料》2014年第13期
摘 要: 当前,我国普惠性学前教育存在如下问题:法律和管理不到位;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缺失,弱势群体扶持不力;教育内容监管不够;幼儿和家庭选择程度低,对0—3岁儿童关注匮乏。解决对策:加大财政投入,扩大教育资源,大力发展普惠性幼儿园,加强师资队伍建设。
关键词: 学前教育 普惠性 问题分析 对策
普惠性学前教育是当今世界学前教育发展的大趋势,许多国家已经实施多年,为促进学前教育的普及,从根本上阻断贫困现象世代相传的链条,促进教育公平和社会公正,发挥了积极作用。在我国,普惠性学前教育正处在起步和发展阶段。在发展中还存在许多问题,需要从理论和实践方面进一步探讨,促进普惠性学前教育的健康发展。
一
2010年7月《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正式公布,《纲要》指出:“学前教育对于幼儿身心健康、习惯养成、智力发展具有重要意义。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坚持科学保教方法,保障幼儿快乐健康成长。积极发展学前教育,到2020年,普及学前一年教育,基本普及学前两年教育,有条件的地区普及学前三年教育。重视0—3岁婴幼儿教育。”[1]《纲要》对于学前教育的指向,充分说明了党和国家对于学前教育的重视。2010年11月《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41号)指出:发展学前教育,必须坚持公益性和普惠性。《纲要》和《意见》为我国发展学前教育指明了方向和途径,普惠性学前教育正式由国家提出,并得到大力发展。
自2012年开始,各省市区都出台关于发展普惠性幼儿园的措施,全国各地普惠性幼儿园发展较快。如广东省,到2013年基本解决了“入园难”、“入园贵”的学前教育问题。广东省总体发展思路是,坚持学前教育的公益性和普惠性,加快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坚持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坚持多种渠道筹集资金,完善、社会与家庭合理分担教育成本的机制。深圳市宝安区采取三条措施保证普惠性幼儿园大力发展。一是大力推进普惠性幼儿园建设,力争普惠性幼儿园数量达到50%。宝安区已经创建100多所普惠性幼儿园。民办幼儿园是深圳市和宝安区学前教育的主体,宝安区通过制定普惠和规范管理,促进民办幼儿园普惠、优质发展。二是加强监督管理,保证保教质量。在保教队伍建设方面,狠抓幼儿园全园培训(包括园长、骨干教师、保育员、园医等保教人员),在全区幼儿园实行分层分类、注重实效的免费培训。同时,在全区实行教职工工资月报制度,对全区幼儿园工资发放情况加强监管,保障幼儿教师待遇,稳定教师队伍。按照深圳市的统一部署,落实保教人员长期从教津贴。在规范办学方面,积极推进规范化园、等级园创建,提高幼儿园办学水平。三是适当发展公办幼儿园,充分发挥公办园示范引领和教研基地作用。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区教育局提出了直属公办幼儿园办分园和恢复街道公办幼儿园的设想[2]。
二
普惠性学前教育就是面向大众,为全社会提供保教服务,收费较低的学前教育,包括公办幼儿园、具有公办性质的幼儿园及非营利性质的幼儿园等学前教育机构。其特点如下:
高包容性。普惠性学前教育就办学来说,不仅包含公办幼儿园,也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创办的幼儿园,还包括事处、社区创办的幼儿园,也包括民办幼儿园;就学生来源来说,面向全社会的所有家庭子女,包括城市外来务工人员的子女;就经费来源来说,主要以国家拨款为主,以收费和社会力量资助为辅。
非竞争性。普惠性学前教育属于社会公益事业,各种类型的幼儿园,协同工作,共同为社会提供优质的学前教育。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规定办园标准,规范办学行为,促进幼儿园健康发展。因此,市场的竞争法则不适用普惠性学前教育。
非排他性。普惠性学前教育在法律上与其他幼教机构处于平等地位,在发展中,各种教育机构包容共生,相互了解、相互学习、取长补短、目标一致,都是国家学前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共同目标相互协作。
综上所述,普惠性学前教育的显著特点是优惠、补偿教育。在我国最需要这种教育的群体是社会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的弱势群体,农村留守儿童、城镇务工子女、失业家庭子女,他们是普惠性学前教育的关注重点对象。弱势群体社会地位低下,生活困难,无力提供给子女良好的教育,造成贫困现象的代际相传。普惠性学前教育的出发点是从源头上阻断这种贫困现象的恶性循环,实现教育公平。
但是,由于普惠性学前教育在我国起步较晚,当前发展不平衡、不协调的问题严重存在,法律不到位、经费不配套、社会关注程度低、管理措施不得力等情况较多。
1.法律和管理的缺口。目前,普惠性学前教育在我国还处在初级阶段,由于法律和的滞后性,至今不仅缺乏对于学前教育的立法,更缺乏普惠性学前教育的立法。对于普惠性学前教育的管理尚未理顺,造成有些领域重复管理,多头管理,管理混乱现象。如,建园标准不统一,资金来源无保证,收费缺乏统一标准,监管不力,等等。
2.家庭教育和社区教育的缺失。家庭教育是学前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但目前在我国家庭教育中,家庭教育观念落后,依赖学校思想严重,对于儿童教育放任自流。部分家庭望子成龙心切,违背人才成长规律,加重儿童学习负担,使一些儿童失去童心童趣,产生厌学心理。在我国社区服务中,学前教育是比较薄弱的环节,一些社区没有承担起学前教育的任务。
3.对弱势群体扶持不到位。在我国,农村有6000多万留守儿童,城市有相当数量的因家长进城务工或企业经管不好的贫困家庭儿童。这些数量庞大的儿童队伍中,50%处于学前教育年龄阶段。这些儿童远离父母,亲情缺慰、生活缺助、心理缺疏、学习缺导、安全缺护,问题较多。国家出台的有关,在有些地方被地方保护打了折扣,没有真正落实。
4.学前教育内容监管不力。在相当多的幼儿园中,为了抢生源,打出“特长班”、“实验班”、“亲子班”等招牌,招揽学生。教学内容小学化现象严重,将本应日后接受的学业过早地转嫁到幼儿时期,读、写、算之类的小学化及其技能调练,挤占了幼儿的游戏活动,势必压抑孩子的快乐成长。幼儿教育的小学化倾向严重违背了幼儿身心发展的特点和早期教育的基本规律,背离了幼儿教育的合理性,出现了诸多弊端。
5.幼儿和家庭可选择程度较低。在我国由于幼儿园缺口较大,公办幼儿园数量太少,幼儿和家长没有自愿选择幼儿园的余地,进公办园难,进民办园贵。许多家庭无赖之下,只能把孩子送进办学不规范的幼儿园。由于学前教育供求矛盾比较突出,造成不少无证幼儿园存在,问题丛生。
6.对0—3岁儿童关注匮乏。在我国对于0—3岁的儿童的教育问题,还处在探索时期,大多数地区和家庭还未走向社会,对其教育仍在家庭中完成。2013年元月,教育部发出通知,在上海、北京进行婴幼儿早期教育试点,将0—3岁婴幼儿教育纳入教育工作[3]。
三
由于在我国正处在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加之地域辽阔,各地经济条件差异较大,发展普惠性学前教育问题较多。但是,只要坚持国家主导,社会参与,多种渠道并举,就能促进学前教育的大力发展。
1.加大财政投入。在界定财政支出时,必须突出公共财政的公共特征,体现对于学前教育的公共责任,逐步建立与责任相适应的投资体系。同时应在我国财政预算中单列学前教育的财政投入,确保和地方对学前教育财政拨款能够得到基本保障,并使在园幼儿人均教育经费逐年增长[4]。
2.多种形式扩大学前教育资源。在经费来源方面,积极吸纳社会力量参与学前教育经费筹措,可以借鉴体育彩票的方式,发放学前教育彩票,筹措学前教育经费。另外,通过慈善组织、企业事业单位及个人向学前教育管理机构捐款等形式广开资金来源渠道。在教育其他资源方面,在我国当前面临大学生就业困难和社会剩余劳动力较多的时期,国家出资组织对待业大中专学生和剩余劳动力进行专业培训,让他们参与学前教育事业,不仅可以缓解就业,维护社会稳定,而且可以大力促进学前教育事业的发展。
3.大力发展普惠性幼儿园。普惠性幼儿园的基本要求是:第一,符合国家关于幼儿园建设的有关规定,在教育教学设施、师资力量配备、教育教学管理、校园安全等方面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第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各级按比例提供教育教学经费,经费来源固定有保障。第三,幼儿园按国家有关进行教育教学活动,接受国家或当地的定期评估,各种教育教学活动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教育教学制度,遵循学生成长的规律。第四,以学区划分为依据,面向社会所有家庭进行招生,重点照顾贫困家庭的儿童、留守儿童和残疾儿童入学。
普惠性幼儿园建设不能搞千篇一律,一个模式。在办学方面,由国家兴建公办幼儿园为主,社区集体幼儿园、民办幼儿园,企业事业单位幼儿园为辅。普惠性幼儿园的经费来源,以拨款为主,广泛吸纳社会力量参与。学费收取由国家分段统一定价,在1—3岁学段采取国家、社区、家长按比例共同承担培养费用,4—6岁儿童逐步试行免费教育。禁止以办特长班、兴趣班、实验班等名义向幼儿家长收取培养费、赞助费等费用。
坚持执行幼儿园教育教学的有关规定,纠正学前教育小学化的倾向。建立普惠性幼儿园教育评估制度,使幼儿园教育回归童年。在幼儿园教育中突出“了解生活、适应生活的学前教育目标”,坚持“寓教育于生动活泼的生活之中”的教育方法,坚持“遵循学生成长的规律,以游戏活动为主”的教育途经,保证学前教育过程成为儿童愉快成长的过程。[5]
4.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依托高等师范院校和学前教育研究机构,加快学前教育师资队伍的培养,建立一支数量充足、质量较高的学前教育师资。加强幼儿教育科学的研究,认真借鉴世界幼儿教育科学研究的最新成果,探索我国现阶段幼儿教育的特点和途径,为学前教育的目标、内容、方式、方法等提供理论指导。
参考文献:
[1]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0,7:20.
[2]今年普惠性幼儿园将达到50%[N].宝安日报,2013,3:28.
[3]0-3岁孩子早教纳入教育工作[N].北京青年报,2013,1:7.
[4]洪秀敏,庞丽娟.学前教育事业发展的制度保障与责任[J].学前教育研究,2009,1:3-6.
[5]赵玥.让学前教育回归童年[J].科教文汇.2011,12:85-86.
基金项目:陕西省社科界2013年度重大贡献理论与现实问题研究项目《伦理学视阈下陕西教育公平问题研究》(2013
C04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