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叫 ,系 村(单位在编工作人员、村民),与被证明人是 关系(街坊、上下级、同事、师生),自愿为 乡 村 同志曾经做过乡村医生证明,证明 (被证明人)曾在 年 月在
乡 村曾经做过乡村医生,行医时间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累计 年 月。
证明人做出如下承诺:
1、提供被证明人曾经做过乡村医生证明时间、地点及一切证明材料真实、准确。
2、若出现虚假行为,证明人和被证明人一同承担相应的责任和后果。
3、证明人出具虚假信息的,万善乡乡村医生调查摸底小组有权把证明人的作假行为通报全乡及承担相应的后果。
4、卫生系统正式在编工作人员如提供的证明材料出现虚假行为,万善乡乡村医生调查摸底小组有权把证明人作假行为通报其所在单位及有关领导,并上报冠县卫生局及有关行政部门。
证明人签字: (按手印)
证明人身份证号码:
证明人联系电话:
证明人现住址:
卫生系统在编工作人员工作单位:
万善乡乡村医生调查摸底工作小组
2014年9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