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文章专题视频专题问答1问答10问答100问答1000问答2000关键字专题1关键字专题50关键字专题500关键字专题1500TAG最新视频文章推荐1 推荐3 推荐5 推荐7 推荐9 推荐11 推荐13 推荐15 推荐17 推荐19 推荐21 推荐23 推荐25 推荐27 推荐29 推荐31 推荐33 推荐35 推荐37视频文章20视频文章30视频文章40视频文章50视频文章60 视频文章70视频文章80视频文章90视频文章100视频文章120视频文章140 视频2关键字专题关键字专题tag2tag3文章专题文章专题2文章索引1文章索引2文章索引3文章索引4文章索引5123456789101112131415文章专题3
当前位置: 首页 - 正文

中国近代宪政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5-10-04 08:01:30
文档

中国近代宪政

中国近代“宪政”思想的产生与发展所谓宪政,一般言,就是有限。它指向一套确立与维持对政治行为和活动的有效控制的技术,旨在防止侵害个体的基本自由。宪政关涉两种关系:第一,和公民之间的关系,即权力与权利的关系;第二,各部门之间的关系,即权力之间的横向或纵向的关系。立宪主义意味着在和公民的关系中对行为进行有效规制,在权利与权力之间谋求微妙平衡。宪政这种以大多数人所接受的方式组织政治决策程序的一套自觉规则,因社会而异。它代替了那种受制于卡里斯马型领袖(理想型)的人治的概念。宪
推荐度:
导读中国近代“宪政”思想的产生与发展所谓宪政,一般言,就是有限。它指向一套确立与维持对政治行为和活动的有效控制的技术,旨在防止侵害个体的基本自由。宪政关涉两种关系:第一,和公民之间的关系,即权力与权利的关系;第二,各部门之间的关系,即权力之间的横向或纵向的关系。立宪主义意味着在和公民的关系中对行为进行有效规制,在权利与权力之间谋求微妙平衡。宪政这种以大多数人所接受的方式组织政治决策程序的一套自觉规则,因社会而异。它代替了那种受制于卡里斯马型领袖(理想型)的人治的概念。宪
中国近代“宪政”思想的产生与发展

所谓宪政,一般言,就是有限。它指向一套确立与维持对政治行为和活动的有效控制的技术,旨在防止侵害个体的基本自由。宪政关涉两种关系:第一,和公民之间的关系,即权力与权利的关系;第二,各部门之间的关系,即权力之间的横向或纵向的关系。立宪主义意味着在和公民的关系中对行为进行有效规制,在权利与权力之间谋求微妙平衡。宪政这种以大多数人所接受的方式组织政治决策程序的一套自觉规则,因社会而异。它代替了那种受制于卡里斯马型领袖(理想型)的人治的概念。是非个人的宪政统治。在这种情况下,比较平等地分散了决策权力并承认了法律的可预见性。此外,一个国家的实践可能与理论有着很大的不同。当的内容被普遍接受时,理论便成了实践。       

中国政治传统中支撑宪政民主的思想因子甚少,如何借鉴来自异域的宪政制度,这是近现代中国所要面临的时代课题,《在近代中国逐渐沦为半殖民半封建社会的过程中,还交替存在一个不断上升、不断学习西方制度的过程。一般来说,国家权力合法性的前提在于国家理性,后者“表明了我们正置身于西方理性主义伟大传统的语境之中,其中,任何事情都有其特殊的理性或内在的理性,这种理性必须通过心灵来把握或理解。”

国家立宪理性也就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对于国家的观念认识,而是一种从国家构成的本质或国家得以产生的正当性角度来理解的理性认识。所以,作者在全书中高屋建瓴分析了近代中国国家政权的合法性和正当性问题。在作者看来,发生于近代中国的深刻社会变迁,使传统皇权统治的正当性受到质疑和挑战,从而引发其合法性危机。从晚清、至当代中国,任何政治力量要掌握国家权力都离不开,与宪政问题由此成为各派力量斗争的焦点,于是国人心中形成一种特有的“宪政情结”。

近代中国有无宪政,各派政治势力以为幌子来论证其掌控国家权力的合法性。现代国家的正当性、合法性基础,起源于欧洲古典自然法学派的社会契约论。社会契约论从自然权利出发,从形式上看,只有民主才是惟一合法的,民主成为权力形式合法性的主要源泉。从实质意义上看,国家权力是有限的,只有切实保障每个人的基本权利,才具有正当性和实质合法性。

从宏观叙事角度言,近代中国宪政的移植带有因时造法、应急立宪的特点。在宪政的中国语境之下,富有新意地将统治时期的宪政思潮与运动一分为三:一是中国党追求的新民主主义宪政;二是的三民主义宪政;三是中间党派追求的自由主义宪政。

近代中国立宪主义者有两个明显特点:一是社会责任感驱使他们不能不关心国家命运,维护国家的主权是其活动的焦点;二是珍视个人自由与寻求国家政治生活法治化、民主化相结合。

这是宪政思想的产生,明显看出,这宪政思想经历了许多年,从开始抄袭西方,到后来我们中国行成自己的宪政思想。这是对我们中国的管理提供了非常多的管理经验。接着,下面是宪政思想的发展。

一、近代以来宪政思想发展阶段的划分

一般认为,中国宪政理论与实践的历史起点为19世纪末20世纪初。

以政权性质为标准,有学者认为可以分为两个阶段: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前的学和成立以后的学。有学者依据这一标准,分为清末立宪、北洋立宪和时期的,孙中山资产阶级和社会主义性质的。

以社会性质为标准,有学者认为可分为两个阶段:从清朝末年到时期的学、民主时期根据地的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学。

以文化特性为标准,有学者认为可分为四个阶段:“输入期”(1902~1911)、形成期(1911~1930)、成长期(1930~1949)和现代中国学时期(1949~)。这种分类方法主要依据外来文化的移植以及外来文化与中国本土文化的融合程度。

依据单纯移植和移植理论与本土结合程度,一是清末移植立宪时期,该时期主要受日本影响较深;二是寻求移植理论与本土文化结合时期,该时期又可分为两个阶段,即“五权”时期和社会主义民主时期。

以历史阶段作为划分方法, 将中国的发展历程划分为两个阶段:一是近代时期,包括清末君主立宪和民主立宪时期;二是现代时期,包括新民主主义和社会主义时期。也有学者认为,新中国成立之前的宪政历史可以分为晚清皇朝的问题、中华临时约法、北洋军阀统治时期的、广州和武汉国民的性文件、的和新民主主义宪政运动。

(一)君宪宪政思想的萌芽阶段

鸦片战争以后,魏源首先明确提出了“师夷”的新口号,并在《海国图志》一书中介绍了美国和瑞士的政治制度。徐继畲在《瀛环志略》一书中对欧美国家的民主议会制度也作了较为系统的记述,他对美国的民主政治给予了高度评价。姚莹介绍英国的资产阶级议会政治时说:“国中有大事,王及官民俱至巴厘满衙门(英文Parliament议会的音译——笔者注)公议乃行。大事则三年始一会议,议用兵和战之事,虽国王裁夺,亦必由巴厘满议允。”虽从总体上来说,魏源、徐继畲、姚莹等人的思想并没有摆脱时代的局限,但他们对西方国家宪政制度的介绍和赞美,却大大开拓了中国人的眼界,对近代中国民主宪政思想的形成和发展,对近代中国民主宪政运动的发展都产生了重要的影响。

(二)早期改良派的君宪宪政思想

19世纪70年代前后,中国民族资本主义经济开始产生,早期的民族资产阶级在逐步形成,西方资产阶级社会政治学说更多地传入中国,一些具有进步倾向的学者,提出了发展资本主义、实行君主立宪的主张,形成了早期改良派,并提出了初步的民权和宪政思想。早期改良派宪政思想的核心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大力介绍和宣传西方资本主义的政治制度,尤其推崇西方国家的分权制度和自由平等、博爱原则。2.提倡实行君主立宪政体。早期改良派的理想政体模式就是“君民共主”。 3.主张仿效西方国家,实行议会制度。早期改良派把议会视为通达、防止、保证国家长治久安的一剂良药。

到19世纪末期,改良派的学者在向西方学习、寻求医治中国的方案的过程中,接触到西方的民主宪政思想,并且熟悉到西方民主政治制度对国家的富强、进步的直接影响,因而主张学习西方,实行君主立宪和议会制度,在近代中国第一次明确提出了宪政主张,代表了当时一批知识分子对民权思想和民主宪政思想的朦胧追求,对中国近代宪政运动起到了先导作用..

近代资产阶级宪政思想 

20世纪初期,资产阶级派的宪政思想应运而生,并很快成为当时进步思潮的主流。孙中山的宪政思想是其集中代表。由资产阶级派领导的辛亥,推翻了清王朝,结束了两千多年的封建君主制度,建立了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政体,颁布了近代中国第一个资产阶级性质的——《中华临时约法》。南京临时所确立的宪政制度,是以孙中山为首的资产阶级派的宪政思想的集中体现,其核心便是“三民主义”。

“自由、平等、博爱”是孙中山的一贯主张,也是其宪政思想的基本内容。自由观与平等观作为孙中山民权主义思想的组成部分,同时也是民权主义的理论基础。首先,确认人民的平等权利。指出“天赋,胥属平等”,并下令革除封建制度下的官吏,认为“总统官吏皆国民之公仆也”;批判传统的男尊女卑的观念,认为“天赋,男女本非悬殊,平等大公,心同此理”;孙中山的平等观还表现在五族共和的民族平等思想上,他主张“实欲合全国人民,无分汉、满、蒙、回、藏,相与共享人类之自由”。其次,确认人民的各项自由权利。孙中山所主张的自由,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民族和国家的自由,二是国民在社会政治生活中的自由权利。

“五权”与权能分治是孙中山的民权主义思想在宪政主张中的具体体现,也是孙中山思想的具体体现。

要把中国改造成为新国家,必须把政权与治权分离,将政权“完全交到人民手里,要人民有充分的政权,可以直接去治理国家”,而将治权“完全交给的机关之内,要有很大的力量,治理全国事务”,并且用政权去约束治权。权能分治的核心,在于维护“直接民权”,即必须规定和保障人民“直接治理国家”的权力。

“五权分立”的宪政思想,实际上就是在西方的立法权、行政权、司法权三权分立的基础上,加上中国传统政治制度中的考试与监察二权。

“考试与监察”这两个权是中国固有的东西,监察权的和考试制度是中国政治制度的传统。“五权”思想的根本目的,就是要“集合中外的精华,防止一切流弊”,采用外国行政权、立法权、司法权,加入中国的考试权和监察权,“连成一个很好的完璧,造成一个五权分立的”,认为这样的,“才是世界上最完全最善良的”。作为孙中山最有特色的宪政思想,“五权分立”的主张不仅对南京临时的立宪活动,同时对后来的南京国民的立宪活动,都产生了直接的影响。

     这些都是关于中国近代宪政思想的产生与发展的内容,我们研究的课题对我们中学生的意义很大,我们道,现在的中学生很多都不知道关于国家的政治思想,现在我们为你们做了介绍,希望你们对宪政思想有一定的了解,这是我们的研究成果。

文档

中国近代宪政

中国近代“宪政”思想的产生与发展所谓宪政,一般言,就是有限。它指向一套确立与维持对政治行为和活动的有效控制的技术,旨在防止侵害个体的基本自由。宪政关涉两种关系:第一,和公民之间的关系,即权力与权利的关系;第二,各部门之间的关系,即权力之间的横向或纵向的关系。立宪主义意味着在和公民的关系中对行为进行有效规制,在权利与权力之间谋求微妙平衡。宪政这种以大多数人所接受的方式组织政治决策程序的一套自觉规则,因社会而异。它代替了那种受制于卡里斯马型领袖(理想型)的人治的概念。宪
推荐度:
  • 热门焦点

最新推荐

猜你喜欢

热门推荐

专题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