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马关县进行林业资源开发项目合作意向书
甲方:云南省马关县
地址:云南省马关县路号
法定代表人:
职务:
乙方:昆明锦德林业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昆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
职务:董事长
国籍:中国
一、乙方简况
昆明锦德林业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美元,系上市公司中国森林控股(交易代码00930)的控股子公司。
中国森林控股是以森林资源、林业科技开发为核心的企业集团,致力于研究并解决现代林业可持续性发展战略的专业化高科技公司。目前在云南、四川等地拥有大面积的林地。
昆明锦德林业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主要从事以松木为主,桦木,桤木、杉木等原木为原料的原木板材、集成板材、指接板材的木制品加工业务,并依托丽江市、德宏州及文山州庞大的林业基地和木材加工业务所产生的三剩物及次小薪材(“三剩物”是指:采伐剩余物(指枝丫、树梢、树皮、树叶、树根及藤条、灌木等);造材剩余物(指造材截头);加工剩余物(指板皮、板条、木竹截头、锯沫、碎单板,木芯、刨花、木块、边角余料等),建立以中密度纤维板制造为主业的深级加工制造。
为了实现乙方在马关县林业资源的综合开发和可持续发展,利用马关县土地资源丰富、林业产业发展有较大发展潜力之优势,乙方研究决定,计划在文山州马关县建立木材加厂、原料基地和苗木基地
二、合作项目
(一)木材加工厂建设
乙方计划投资1亿元人民币(以下统称)在马关县工业园区内建立一个木材加工厂,年产中密度纤维板10万m3,原木板材、指接板材5万m3。根据项目总体目标,本项目建设周期为24个月。2010年6月前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评审、审批工作;2010年9月前完成项目施工图设计;2010年12月前完成厂区“三通一平”工作; 2011年6月前完成项目主体土建工程施工,2011年10月底完成生产线设备的安装、调试及投产工作;2011年12月前组织相关部门对生产线进行初步验收。项目建设可产生较好的综合效益。
1、经济效益
项目完成后,可实现利税元,税后内部收益率为16.21%,投资回收期为7.8年,投资利润率为12.85%,产值利润率为4.3%,超过行业基准水平。从不确定性分析看,项目具有一定的抗风险能力,财务分析可行。
2、生态效益
随着项目的实施,对林业资源的合理利用,不仅能满足乙方发展需要,更重要的是对马关县林业起到了合理开发和保护森林资源、提高森林资源综合利用的效果,对促进“天保工程”的实施和“退耕还林还草工程”有重要作用,从而达到和实现林业产业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3、社会效益
本项目建立以企业为龙头,科研单位为依托,资源为基础,生产、销售为纽带,实现产业化发展为目标的内外结合的各级组织,整合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为马关县林业产业结构调整与绿色产业的协调发展提供了合理的运行模式。同时,可提供1000个就业岗位。
(二)原料基地建设
乙方拟建立与加工厂相配套的原料基地100万亩,以满足加工厂生产,拟从林农中流转35万亩,流转期30年。买断15万亩国有林经营权30年。拟改造低产林50万亩,取得经营权30年。甲方每年提供乙方15万m3以上的商品林砍伐指标。原料基地成规模后,聘用驻地林农参与栽种、管护、砍伐,使驻地林农直接增收,提高生活水平。
1、流转林地。为保护林农的利益,由乙方和甲方双方商定流转保护价(可参照乙方与其它地州保护价格协商),乙方以现金方式直接从林农手中进行流转。
2、国有林经营权买断。由双方认可的评估机构,对国有林场木材蓄积量进行评估,乙方出资买断经营权30年,甲方对现有职工进行分流,乙方对职工全员反聘。
3、低产林改造。由乙方与甲方商定保护价,由甲方从林农持有林地中,集中流转50万亩给乙方,2010年4月底前完成。由乙方投资按照低产林改造的标准要求进行有序改造,达到上级验收标准。甲方负责与上级林业主管部门协调低产林改造时所需砍伐指标。国家对低产林改造的补助资金乙方和甲方各50%。
(三)苗木基地建设
乙方拟投资1500余万元,在马关县建立一个与之相适应的苗木基地,用于供应100万亩的工程造林用苗。甲方需提供苗木基地用地1000亩。
三、相关事宜约定
(一)关于征用土地。除必须上缴甲方的税费及征地所发生的对农民和各种赔付费外,属省、州、县内收取的费用以最优惠的条件给予减免。
(二)关于涉及项目优惠。乙方享受国家、省、州、县有关税费的优惠甲方以及西部大开发优惠。
(三)关于办理有关手续。简化投资项目审批手续,所需各种牌、证照由甲方指定专人协助办理。
(四)关于完善人才配套服务。支持乙方引进各类高素质、高水平的专业人才,对区域经济发展有较大贡献或重要作用的优秀人才,优先落实人才引进;选择条件好,教学质量高的幼儿园、小学、中学学校,帮助帮助解决子女入托入学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