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例行检查和确认检验设备功能失效时需要采取的措施如下:
1.立即停用该测量设备,将该设备送质监局进行调整使其满足要求或启用同类已校准的检验设备。
2.对未出厂已检验的产品进行封存,用已校验的设备或调整好的检验设备重新检验和测试
3.对已出厂检验产品,立即通知其厂家停止使用、封存,运回本厂重新检验,重新发放合格证,并留存记录
二、检查频次
每年定期对测量设备进行两次运行检查,由质管部负责实施。上半年进行一次并留存记录;下半年的运行检查可用质检管理局对测量设备的年度鉴定来替代。
用标准仪器或标准电阻对该检测设备进行运行检查并填写《低压成套开关设备检测仪器运行检查卡》或《测量设备调整措施记录表》,然后再进行例行检验和确认检验。
三、标准件
A)标准电压表,标准电流表应每年到质监局进行检验,检验后封存放入仓库。
B)自制的铜排应到质监局进行检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