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文章专题视频专题问答1问答10问答100问答1000问答2000关键字专题1关键字专题50关键字专题500关键字专题1500TAG最新视频文章推荐1 推荐3 推荐5 推荐7 推荐9 推荐11 推荐13 推荐15 推荐17 推荐19 推荐21 推荐23 推荐25 推荐27 推荐29 推荐31 推荐33 推荐35 推荐37视频文章20视频文章30视频文章40视频文章50视频文章60 视频文章70视频文章80视频文章90视频文章100视频文章120视频文章140 视频2关键字专题关键字专题tag2tag3文章专题文章专题2文章索引1文章索引2文章索引3文章索引4文章索引5123456789101112131415文章专题3
当前位置: 首页 - 正文

养老院老年人入住须知(通用版)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5-10-04 11:05:45
文档

养老院老年人入住须知(通用版)

老年人入住须知(一)凡有意入住康养中心者,须签订《入住服务合同》,并提供一名经本中心审定的具备经济能力的家属(配偶、成年子女、孙子女或者有扶养关系的兄弟姐妹)或居委会、单位作为担保人,并承担应尽的义务。如一名担保人的担保能力不足时,可设置二名或多名。办理入住手续时,需持有入住者及其监护人和担保人的身份证或户口簿及其复印件,如有单位需提供单位的资质证明材料及单位愿意出任担保人的证明,填写和提供《入住服务合同》中要求经本中心工作人员审核同意的的相应材料,签定合同、交纳相关费用后方可入住。(二)入住
推荐度:
导读老年人入住须知(一)凡有意入住康养中心者,须签订《入住服务合同》,并提供一名经本中心审定的具备经济能力的家属(配偶、成年子女、孙子女或者有扶养关系的兄弟姐妹)或居委会、单位作为担保人,并承担应尽的义务。如一名担保人的担保能力不足时,可设置二名或多名。办理入住手续时,需持有入住者及其监护人和担保人的身份证或户口簿及其复印件,如有单位需提供单位的资质证明材料及单位愿意出任担保人的证明,填写和提供《入住服务合同》中要求经本中心工作人员审核同意的的相应材料,签定合同、交纳相关费用后方可入住。(二)入住
老年人入住须知

(一)凡有意入住康养中心者,须签订《入住服务合同》,并提供一名经本中心审定的具备经济能力的家属(配偶、成年子女、孙子女或者有扶养关系的兄弟姐妹)或居委会、单位作为担保人,并承担应尽的义务。如一名担保人的担保能力不足时,可设置二名或多名。办理入住手续时,需持有入住者及其监护人和担保人的身份证或户口簿及其复印件,如有单位需提供单位的资质证明材料及单位愿意出任担保人的证明,填写和提供《入住服务合同》中要求经本中心工作人员审核同意的的相应材料,签定合同、交纳相关费用后方可入住。

(二)入住人和担保人必须向本中心如实说明入住人的身体和精神状况,对各种疾病要如实告知并做好记录;提供前30日内二级及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证明,若不能提供,则由本中心负责体检,所产生的费用由入住人承担。体检项目包括:化验肝功、血常规、尿常规、透视、胸片、心电图、脑CT、B超、骨质疏松检查等。有传染病、精神病等严重疾病者,恕不办理入住手续;因提供虚明入院后才发现的,由入住人和担保人承担相关责任并赔偿本中心因此受到的所有损失。

(三)入住后要按合同约定的房间、床位就住,不得随意更换,如有特殊情况需经本中心批准后方可更换。

(四)为了保持本中心的统一形象,入住人在入住时须购买本中心床上用品两套,若因入住者原因出现撕裂、损坏、破旧等情况,入住人及其监护人或担保人需重新配置。同时,入住时需携带本季节的衣服、坐便架等(如使用本中心的坐便架,费用自理),每件物品应在入住前绣上姓名。

(五)本中心所提供的服务项目,除明确规定免费的外,均按照明码标价收费。

(六)入住人应积极参加有利于健康的社会活动和文体活动,不传不信任何邪教,不参与任何邪教组织活动,遵守本中心各项规章制度。

(七)由于室内空间有限,本中心只存入当季衣物,入住期间的新增衣物或日用品等其它物品须到办公室登记手续,否则出现丢失,本中心不予负责。

(八)入住本中心时,不得携带大额现金、存折、金银珠宝等贵重物品。若有贵重物品,应交本中心相关部门妥善保管,若入住者私自保存而造成物品遗失的,由所有者自行负责。

(九)入住人不得携带和私自使用电褥子、电炉子、电暖气、燃器具等电器;不得从事维修电器和私接电线等可能危及自身和他人安全的行为。若确有相关需要,必须提前征得本中心同意。否则,所造成后果由入住人及其担保人全权负责,本中心不承担责任。

(十)入住人不得携带利器、管制刀具等危险品和易燃易爆品进入本中心。否则,产生的相关后果由入住者全权负责,本中心不承担责任。

(十一)本中心原则上不许入住者自带药品,如有自带药品应先告知医护人员并到医疗室登记、签字,便于管理、观察。否则后果自负,本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二)本中心内不得携带或者饲养大型宠物。

(十三)积极配合本中心工作人员的服务,按时就餐、按时作息,积极参加本中心的老年大学活动、娱乐健身活动。为维持本中心健康文明的文化氛围,衣冠不整时切勿到自住房间外活动。

(十四)团结友爱、和谐共存,互相关心、互相照顾,不说不利于团结的话,不做不利于团结的事。以平和的心态与其他入住老人相处,不准骂人、打架斗殴,以防造成突发心脑血管疾病、摔伤或其他人身伤害事故。不准扰乱他人正常生活,不准故意伤害他人,或从事其他违法犯罪行为等造成自身及他人伤害。

(十五)为保障入住者的休息,特规定探望时间为:早9:30——晚21:00。探望时间之外不得进入本中心探望老人。

(十六)入住老人及其家属不允许在老人居住楼内吸烟、酗酒、大声喧哗。入住人如出现违规、自伤、自残、自杀的情况,以及卧床吸烟、酗酒、滋事寻衅、打人、骂人、破坏公物等行为,本中心有权予以制止,所发生后果由行为人、担保人及其家属全权负责。情节严重的,本中心可解除入住服务合同,限期入住人离开本中心。

(十七)自觉遵守本中心规章制度,爱护公共设施,保护环境卫生,本中心及房间内的一切设施属于公共用品,不许私自更换和独占,如有损坏,维修费用自负或照价赔偿。退出本中心时,若居住房内物品少件或破坏均需按价赔偿。

十八遵守本中心的外出请假制度,不准私自外出。入住本中心者外出或家属接老人外出均应到护理部请假登记,办理请、销假手续,经批准后方可离院。若未经批准随意外出,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入住者全权负责。

(十九)入住人外出期间发生任何情况,本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对私自外出的,只负责通知家属的义务,也不承担法律责任。

(二十)膳食中心提供包餐和零点餐服务,就餐形式包括到餐厅就餐和送餐到房。

(二十一)注意食品安全,不食用变质食物。入住者及其家属必须配合,不给老人送不适宜老年人食用食品,否则出现食品安全问题,本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十二)老人房间内备有紧急呼叫器,如遇紧急情况或身体不适请使用呼叫器,确保服务及时。

(二十三)实行二十四小时呼叫服务,二十四小时流动巡视服务。护理型老人洗澡应告知护理员,洗浴时不要使用卫生间门锁,先开冷水再开热水。而半自理型老人应在护理人员陪护下洗澡,禁止自行进入浴室。

(二十四)入住者外出要关灯、关水阀,锁好柜门和房门,随身携带门卡。日常上下楼使用电梯,不要走步行梯,以免发生意外。如遇火灾或者地震,切勿使用电梯,应在工作人员指导下有序疏散。

(二十五)老人家属探视应遵守本中心探视规定,不得留宿。

(二十六)入住人结束养老,离开本中心时,自己的物品应同时带走。入住人病故后三日内,担保人及其他家属应将其生前物品清理带走,本中心不负保管责任。

(二十七)担保人及入住老人其他近亲属,应当与本中心保持联系,联系方式及地址变更后要及时通知本中心。否则由此造成不能通知或延迟通知入住老人的关系人的后果由入住人及其担保人承担责任。

(二十八)交费时间:每月20日至30日预交下个月的费用,逾期不交者协议自动解除。

(二十九)入住者若需提前结束养老入住服务,应提前十天通知本中心。入住服务结束时间以办理完相关手续为准。合同终止以双方办结相关手续为准。相关手续包括财物清点、结算费用、返还押金等事项。      

以上各项内容入住人和担保人(监护人)已仔细阅读并理解相关内容且无任何异议,同时承诺遵守康养中心有限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文档

养老院老年人入住须知(通用版)

老年人入住须知(一)凡有意入住康养中心者,须签订《入住服务合同》,并提供一名经本中心审定的具备经济能力的家属(配偶、成年子女、孙子女或者有扶养关系的兄弟姐妹)或居委会、单位作为担保人,并承担应尽的义务。如一名担保人的担保能力不足时,可设置二名或多名。办理入住手续时,需持有入住者及其监护人和担保人的身份证或户口簿及其复印件,如有单位需提供单位的资质证明材料及单位愿意出任担保人的证明,填写和提供《入住服务合同》中要求经本中心工作人员审核同意的的相应材料,签定合同、交纳相关费用后方可入住。(二)入住
推荐度:
  • 热门焦点

最新推荐

猜你喜欢

热门推荐

专题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