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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保养管理办法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5-10-04 11:05:10
文档

车辆保养管理办法

补连塔煤矿车队保养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减轻矿内入井车辆各部件的磨损,防止在运行中发生故障,延长汽车的使用寿命,降低燃料、配件及轮胎的消耗,使汽车经常保持完好状态。同时保证车内外的清洁卫生,特定出如下保养制度。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矿入井机动车辆。第二章职责第三条所有车辆必须有专人负责。第四条驾驶人对自己驾驶的车辆必须严格执行出车前和收车后自检自查工作,并认真填写点检记录和行车记录表。发现车辆故障应及时反映,及时修理,严禁车辆带病出车,确保行车安全。第五条每位司机都应该学会最基本的车辆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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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补连塔煤矿车队保养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减轻矿内入井车辆各部件的磨损,防止在运行中发生故障,延长汽车的使用寿命,降低燃料、配件及轮胎的消耗,使汽车经常保持完好状态。同时保证车内外的清洁卫生,特定出如下保养制度。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矿入井机动车辆。第二章职责第三条所有车辆必须有专人负责。第四条驾驶人对自己驾驶的车辆必须严格执行出车前和收车后自检自查工作,并认真填写点检记录和行车记录表。发现车辆故障应及时反映,及时修理,严禁车辆带病出车,确保行车安全。第五条每位司机都应该学会最基本的车辆维护、
补连塔煤矿车队保养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减轻矿内入井车辆各部件的磨损,防止在运行中发生故障,延长汽车的使用寿命,降低燃料、配件及轮胎的消耗,使汽车经常保持完好状态。同时保证车内外的清洁卫生,特定出如下保养制度。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全矿入井机动车辆。 

第二章 职责

第三条   所有车辆必须有专人负责。

第四条  驾驶人对自己驾驶的车辆必须严格执行出车前和收车后自检自查工作,并认真填写点检记录和行车记录表。发现车辆故障应及时反映,及时修理,严禁车辆带病出车,确保行车安全。

第五条  每位司机都应该学会最基本的车辆维护、保养知识,自行解决一些小的故障,降低车辆待修率。

第三章 保养规定

第六条  车辆保养分为:日常保养、润滑保养、定期保养等。 

第七条  日常保养、润滑保养,由司机自行完成;定期保养由驻矿专业化维修队负责完成。  

第  日常保养:

指驾驶员出车前的检查保养,内容有:

(1)检查柴油、冷却水及废气处理箱用水是否充足,有无渗漏油、水现象;

(2)检查柴油机机油量、变速箱油量是否符合要求;

(3)检查车辆是否有缺损件、各部件连接是否可靠;

(4)排除行驶中出现的故障;

(5)每天清洗废气处理箱防爆栅栏,每周清洗废气处理箱及补水箱;

(6)清洁空气滤清器;

(7)清洁、擦洗车辆。

第九条  润滑保养:

指驾驶员在每10天出车前或收车后进行的保养,作业内容有:  (1)对各个铰接部位进行注油一次; 

 (2)对所有传动轴进行注油;

(3) 检查安全机构,各部机件紧固;检查刹车、转向、传动是否灵敏有效; 

(4) 检查空滤是否清洁;

(5) 检查灯光、仪表是否完好;

(6)检查举升系统完好;

(7)检查柴油机、变速箱、前后驱动桥内润滑油面高度及油质,必要时添加或更换;检查液压油箱油面高度及油质,必要时添加或更换;

(8)检查各部件连接情况,如有松动,加以紧固,连接件损坏,予以更换。

重点检查部件如下:

a)柴油机与变矩器及变速箱、前后桥与车架的连接;

b)前后桥半轴与轮毂之间的连接;

c)检查传动轴等的紧固情况;

d)各轮胎螺母的紧固情况;

e)前、后板弹簧的紧固情况;

f)废气处理系统及进气系统的紧固情况;

g)车厢与车架的紧固情况。

(9)检查并调整风扇和发电机皮带松紧程度(在皮带中部用手压下时,皮带应被压下15mm~25mm),如过松或过紧都应予以调整;

(10)检查各电气元件、油箱、进排气的情况,清除污垢及灰尘;

第十条  定期保养:

(1)太科院、600P、700P以及皮卡车每5000公里或三个月做一次定期保养;  

(1)912每月进行一次定期保养;

(2)5T、8T、10T每两个月进行一次定期保养;

(3)装载机每运行三个月进行一次定期保养;

(4)所有车辆每半年进行一次前后桥、变速箱换油保养;

液压油箱

(5)定期保养时要更换机油、机油滤清器、柴油滤清器、空气滤清器;

()用清洁柴油清洗柴油箱;

4)清除活塞顶部积炭;

5)检查调整气门间隙,必要时进行研磨;

6)检查喷油压力及雾化情况,必要时进行修理或更换零部件;

7)检查变速箱操纵机构,必要时进行调整;

8)检查停车制动及工作制动磨擦盘之间的间隙,必要时进行调整;

9)保养发电机及启动马达。

10)拆检柴油机总成,包括曲轴主轴承和连杆轴承径向间隙,曲轴轴向间隙、配气相位、供油提前角、油嘴提前角、油嘴喷油压力,清洗气缸体、机油吸油盘滤网及主轴道;

11)拆检调整变矩器;

12)拆检变速箱总成,更换润滑油,润滑转向立柱上端前轴承;

13)拆检并清洗前后桥差速器,按要求调节轴承松紧程度和锥齿的啮合情况,更换润滑油;

14)拆检停车制动及工作制动制动器;

15)保养起动马达、水泵等;

16)拆除发电机进行如下保养:

a)用干净压缩空气吹净各部分灰尘,用汽油擦净集电环和各部分油污;

b)清洗轴承并加润滑脂;

c)检查电刷磨损情况和有无卡阻现象,并检查电刷弹簧压力是否正常,如电刷磨损过多,应予以更换;

9)检查并清洗液压系统各元件,如有损坏应予以更换;

17)检查驾驶室、车厢和车架等是否有损坏或变形,必要时修复、补焊、补漆;

 

第十二条 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如果发现有异常状况时应及时处理,不得强行使用,否则造成车辆损坏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 车辆到润滑保养和定期保养时应在指定的维修地点进行保养。

    第十四条 因日常维护不到位而导致车辆故障维修产生较大费用的,要追究车辆负责人的责任。   

第十五条 司机每天出车对车辆进行打扫和检查,并填写检查记录表。如果临时要出车的,待出车回来后及时打扫。下午下班后收车的,必须完成打扫、检查工作方可下班。  

第十六条  车辆内外应保持清洁。对汽车表面附着物要及时清洗;清洗发动机罩、车门边缘和所有盖板上的所有接缝 处时应用海绵仔细地擦洗,然后冲洗并揩干。  

第十七条  车辆如果外表有损坏时,应及时汇报。 

    第十  车窗刮水片应定期清洗并根据使用情况进行调换。 

    第十九条  皮革制品的清洁和保护:清洁转向盘及座椅上的皮革制品时,不可在清洁剂中加入溶剂,可先用湿布擦, 或用一块沾稀清洁剂的海绵擦洗后,用一块软布擦干。  

     第二十条  对于车内的清洗,注意不要让车内电器系统受到水分的侵袭,同时洗车的清洁剂也应该是中性的。

第四章 监督考核

 第二十一条  车辆维修负责人须对车辆保养情况进行抽查,要求每星期检查不得少于2次,每发现少检查一次罚款200元。

  第二十二条   车辆维修保养过程中,检修班长作为第一现场负责人,要对维修全过程进行有效的监督,并对领用的保养用品进行审核,每台车的保养记录要准确、有效,凡经检查每有一条不符合要求,对班组长罚款100元,班长指定监管员罚款50元。

  第二十三条  在检查过程中,发现没有按规定操作的,每条每次处罚责任司机100元,检修班长100元,分管副队长罚款200元。 

第二十四条  车辆卫生不到位遭他人投诉的,如果确认属实,对车辆监督人、责任司机各处罚款100元。

第二十五条  车辆维修保养记录作为车辆保养的真实数据,检修班长要做好记录本保管工作,便于检查,每发现丢失一本,罚款500元。

第二十六条  每台车辆保养结束后,司机、班长或指定监督人、维修工要对记录本现场进行签字确认,每少签一个字对司机罚款50元,检修班长或指定监督人罚款100元,检修工罚款50元(专业化服务单位扣除相应的分值)。

 第二十七条  对于未按要求进行保养的车辆,检修班长要及时的向分管队领导反馈,并通报处罚。每发现一次未保养未通报的罚款100元。

第二十  保养过程中司机和专业化维修单位未按照流程操作的,对司机罚款500元,车辆服务单位罚款1000元,专业化维修单位扣除相应分值。

第二十九条  保养过程中维修工要采用接油盆对油脂进行回收,凡经检查发现未采用接油盆造成废旧油脂流失,环境污染的,对检修班长罚款100元,现场监督责任人罚款100元,专业化服务单位扣除相应分值。

第三十条  每保养完一台车辆,要对保养现场进行一次清洁,凡未进行清洁的,对检修班长罚款100元,专业化维修服务单位扣除相应分值。

第三十一条  车辆保养结束后,检修班长、监督员要对车辆进行复查,确认螺栓是否齐全、紧固是否到位,油位是否符合要求,未检查经司机举报,对检修班长罚款200元,造成事故的对检修负责人罚款500元,班长罚款500元,现场监管人罚款500元。

第三十二条 检修工负责对车辆的安全性能检查,车辆保养,车辆检修。

第三十三条 检修工应定期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查并记录,保证车辆安全可靠。

第三十四条  检修人员负责对车辆进行一、二级保养,使车辆在正常状态下安全运行,并做好保养记录。

第三十五条  检修工在对车辆进行检修时,一定要认真负责,保证检修质量,并做好检修记录。

第三十六条  检修设备,要将车辆安全制动后方可进行检修工作。

第三十七条  车辆运行中,严禁触摸各转动部位。

第三十 检修电器设备要严格遵守停电,验电,放电,可靠接地程序。

第三十九条  设备检修完毕,要进行试验,确保各部运行正常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五章  附则

 第四十条   本办法由车队制定,并负责实施。

 第四十一条  本办法下发后开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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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保养管理办法

补连塔煤矿车队保养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减轻矿内入井车辆各部件的磨损,防止在运行中发生故障,延长汽车的使用寿命,降低燃料、配件及轮胎的消耗,使汽车经常保持完好状态。同时保证车内外的清洁卫生,特定出如下保养制度。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矿入井机动车辆。第二章职责第三条所有车辆必须有专人负责。第四条驾驶人对自己驾驶的车辆必须严格执行出车前和收车后自检自查工作,并认真填写点检记录和行车记录表。发现车辆故障应及时反映,及时修理,严禁车辆带病出车,确保行车安全。第五条每位司机都应该学会最基本的车辆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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